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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里說,“斯圖在路上發生了事故。而且我相信如果你不停止擺弄你的槍的話,你一定會傷到你們自己人的。”

  有更多的人笑了。這個小個子男人將他的槍松松垮垮地別在腰間,這使他顯得更加可笑:活脫脫一個做白日夢的逃犯沃爾特·米蒂。

  “我的名字叫保羅·伯利森,”他說,“根據對我的授權,我宣布逮捕你們並命令你們跟我走。”

  “以誰的名義?”格蘭馬上說。

  伯利森以鄙夷的神情看看他……但是這神情之中還摻雜著一些別的東西。“你知道我代表誰說話。”

  “那就說出來。”

  伯利森保持沉默。

  “你害怕嗎?”格蘭問他。他看了看他們8個人。“你們這麼害怕他甚至連他的名字也不敢說?非常好,讓我來替你們說。他的名字叫蘭德爾·弗拉格,或者叫黑衣人,又叫做高個子,或是“步行者”。你們有人這麼喊他嗎?”他的聲音因為憤怒而提高了一個8度。他們有些人不安地互相看看,而伯利森則退後一步。

  “叫他比爾扎布,因為那也是他的名字。叫他拉姆齊和阿哈茲和阿斯塔羅斯。叫他福雷斯特和塞提和阿努比斯。他的名字非常多,他是地獄的叛逃者,而你們還在拍他的馬屁。”他的聲音又降了下來,他毫無戒備地笑著。“想一想我們應該怎麼辦。”

  “把他們抓起來,”伯利森說,“把他們全部抓起來,誰第一個動就打死誰。”

  奇怪,並沒有人動手,拉里想:他們不會這樣做的,我們害怕他們,可是他們更害怕我們,即使他們手裡有槍……

  他看著伯利森說,“你開什麼玩笑,你這個渣子?我們想走。那就是我們為什麼要來的原因。”

  然後,他們行動了,仿佛是拉里命令他們的一樣。他和拉爾夫被綁在一輛巡邏車後面,格蘭在另一輛車的後面。車裡被鋼製的網架隔開。裡面沒有把手。

  我們被捕了,拉里想。他覺得這想法令他愉快。4個人擠進前排座位。巡邏車向後倒了一下,調轉頭朝西駛去。拉爾夫嘆了口氣。

  “害怕嗎?”拉里低聲問。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幸虧我的狗不在身邊。”

  前排的一個人說:“那個大嘴的老頭。他是頭兒嗎?”

  “不是。”

  “你叫什麼名字?”

  “拉里·安德伍德。這位是拉爾夫·布倫特納。另外一個是格蘭·貝特曼。”他看了看後面的窗戶。另一輛車在他們後面。

  “那第四個人出什麼事了?”

  “他摔斷了腿。我們只能把他留在那裡了。”

  “是這樣的。我是巴里·多根。維加斯的保安人員。”

  拉里的回答有些可笑,“很高興見到你,”這句話冒上他的嘴唇,他笑了笑。”開車到拉斯維加斯有多遠?”

  “因為路上有路障,所以我們不可能開得太快。我們正在從城市那邊清理路障,進展很慢。我們大約5小時到達。”

  “我們可不是這樣的,”拉爾夫搖著頭說道,“我們已經在路上3個星期了,而你們5個小時就從拉斯維加斯開車來了。”

  多根轉過頭來,直到看到他們。“我不明白你們為什麼要走路。而且我不明白你們到底為什麼要來。你們應該知道結果就是如此。”

  “我們是派來的,”拉里說,“去殺死弗拉格,我想。”

  “你們沒有機會,傻瓜。你和你的朋友會被直接送進拉斯維加斯縣監獄。你們不可能被釋放,或是被取保。他對你們很有興趣。他知道你們要來。”他停了一下。“你們大概想要個爽快的。但是我想他不會的。他最近的心情不大好。”

  “為什麼?”拉里問。

  但是多根覺得自己說得太多了——可能是太多了。他轉過臉去,不回答他們的問題,拉里和拉爾夫看著沙漠很快地向後倒去。行進的速度又快了。

  實際上他們花了6個小時到達維加斯。它處於沙漠的中心,像一顆難得的珍寶。街道上有許多人:工作日已經結束,人們或是坐在草地上、長椅上、汽車上,或是坐在廢棄的結婚禮堂和當鋪的門廳處,享受著清晨的涼爽。他們好奇地看著飛馳而過的猶他州警車然後又回到他們原先的話題。

  拉里一邊向四周看,一邊思考。供電正常,街道整潔,碎石被清理乾淨。“格蘭是對的,”他說,“他搭上了準點開發的火車。但是我還是懷疑是不是有地方修鐵路。你們的人似乎都有些抱怨,多根。”

  多根不回答。

  他們開到了縣監獄,繞到了後門。有兩輛車停在水泥地場院裡。當拉里走下車的時候,正在松一松筋骨,他看到多根拿了兩副手銬。

  “嘿,幹什麼,”他說,“別開玩笑。”

  “對不起。這是他的命令。”

  拉爾夫說:“我這輩子還沒有被手銬銬住過。在我結婚前,我被人好幾次抓起來扔進水罐里,但是我從未讓人銬住過。”拉爾夫一個字一個字的說,他的俄克拉何馬口音非常清楚,拉里知道他非常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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