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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那個垃圾蟲,”斯坦說,“他到處亂搞。天知道他還在哪裡放了炸藥。”

  “檢查一遍。”勞埃德說。心跳一下子加快了許多,他已經開始害怕了。腎上腺素在體內翻騰,眼珠仿佛要從眼眶迸出。“檢查所有的東西!你讓所有的人都出去,然後從頭到尾檢查那個地方。聽見了嗎,斯坦?”

  “為什麼費這麼大勁呢?”

  “費勁?”勞埃德喊道,“還要我給你畫一張圖,笨蛋?那傢伙不是說所有基地……”

  “我們的飛行員都死了,”斯坦輕輕地說,“聽不見嗎,勞埃德?克利夫也死了,他的技術還不怎麼樣。我們只有6個沒有結束學習的傢伙,而且沒有教師。我們還要飛機幹什麼,勞埃德?”

  然後,他掛上電話,讓勞埃德目瞪口呆地坐在那裡,過了一陣子才明白過來。

  那天晚上9點30分剛過,湯姆·科倫就醒了,感到有些口渴。他拿出水壺喝了點水,從兩塊傾斜的岩石下爬出,然後看了看漆黑的天空。月亮在頭頂上移動,神秘而又安靜。現在該出發了。但他還是要小心。

  因為他們正在追捕他。

  他做了個夢。尼克在與他談話,這很奇怪,因為尼克不會說話。他是聾啞人。他必須用文字來表達,而且湯姆也不會閱讀。做夢是很可笑的事情,夢裡什麼都能發生,在湯姆的夢中,尼克就說話了。

  尼克說:“他們發現你了,湯姆,這不是你的錯。你做的都對,只是運氣不好。因此你必須小心謹慎。你必須離開這條路,湯姆,你必須向東走。”

  湯姆明白要向東走。但現在怎麼才能避免迷失在沙漠裡?他可能會在裡面轉圈子。

  “你會知道的,”尼克說,“首先必須找上帝的手指……”

  湯姆把水壺重新別回腰間,調整了背包。他走回大道,把自行車留在原處。他爬上路堤,望了望兩邊的路。他插過一條中型道路,小心地觀察之後,他在I-15的西邊小路大步前進。

  他們現在發覺你了,湯姆。

  他在護軌的外沿行走。他躺了一會,心跳得厲害。除了微風颳過沙漠支離破碎的地面聲以外,荒野里寂靜一片。

  他起身沿水平線眺望。他的眼睛很好,而且沙漠裡的空氣像水晶一樣透明。不久他就見到了它,伸向星羅棋布的天空好像一個驚嘆號。上帝的手指。當他朝東看時,那個石柱在偏左60度的地方。他想他能在1到2個小時到達那裡。但是這清晰,放大的天空能夠愚弄比湯姆·科倫更有經驗的趕路人,因此他覺得那個石手指總是離他那麼遠。子夜過去了,然後到了2點鐘。啟明星也出現了。湯姆開始擔心他見到的那個極像手指的岩石是不是幻影。他擦了擦眼,石手指還在那裡。在他身後,大道已經湮滅在遠處的黑暗之中。

  當他轉身再看石手指時,它好像近了一點。到凌晨4點鐘,內心裡有個聲音開始提醒他該為即將到來的白天找個藏身處了,毫無疑問他與目標已經近得多了。但當天晚上還是到不了。

  他什麼時候到達呢(假定當白天來臨他們還未找到他)?然後呢?

  沒關係。

  尼克會告訴他的。好尼克。

  他在一塊大石頭下的陰影里找到一個相當舒服的地方,倒頭便睡。那個晚上他向東北方向前進了30英里,已經到達摩門山脈了。

  下午時,一條大響尾蛇爬進他的衣服避暑。它盤在湯姆身上,睡了一會兒,然後遊走了。

  那個下午,弗拉格站在頂層屋檐的邊緣,盯著東方。再過4個小時太陽就要下山了,那個雜種又該前進了。

  一陣強勁持久的沙漠風將他的黑頭髮從發熱的前額吹到腦後。

  “這次不行,”他悄聲說,“我要抓到他。我要抓到他。”

  他不能解答為什麼抓到那個混蛋這麼重要:問題的核心不在於此。他只是越來越感到一種衝動,去行動,去做。去破壞。

  昨晚,當勞埃德向他報告直升機爆炸和3名飛行員的死亡,他竭盡全力才沒有暴跳如雷。他的頭一個衝動是立即派遣一支武裝縱隊——坦克,火車,裝甲車,全副武裝。他們5天內就能到達博爾德。一個半星期內把所有討厭的東西都消滅掉。

  當然了。

  如果在山脈道口下了早雪的話,那就是德國軍隊的末日了。現在已經是9月14日。好天氣。

  但他是地球上最強大的人,不是嗎?可能在俄羅斯、中國或伊朗會有另外一個像他一樣強大的人,但那是10年以後的事了。現在他是處在支配地位的,他知道這一點,他感覺得到。如果那個雜種能說話……假使他能夠告訴他們,他,弗拉格是強大的。可是他可能只會告訴他們,弗拉格的人生活在對“步行者”的恐懼之中,對“步行者”俯首貼耳。他只會告訴他們一些事情來進一步增強他們的信念。因此他才有如此持續、強烈的感覺,必須在科倫離開西部之前將他找到並殺死。

  因為這是我想要的,我必須得到我想要的,這就是原因。

  還有垃圾蟲。他原以為將垃圾蟲全部解決了。他以為垃圾蟲可以像廢工具一樣扔在一邊。不過他已經成功地做到這點,而這是整個自由之邦都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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