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304章 籌備【2】

  對於弗羅神殿中發生的事情,葛蘭一無所知。

  落日懸垂在水天交界之處,靛青色的天穹與平靜的海面渲染出一片如同火焰般的赤紅色,厚重的雲層呈現出奇特而熟悉的形狀,就像是一群巨人正手持武器間隔著最後的餘暉緊張地對峙,而在他們的身後,稀疏的星河與淺淡的新月已經在紫藍色的背景中勾勒出自己的輪廓,海風失去了原先的燥熱,變得溫暖而又多情,拂過人類的面頰,歸巢的海鳥就在這樣的暖風中徐徐滑翔,切開空氣,它們的叫聲聽起來就像是一隻只響亮的長笛在反覆吹著幾個明麗的高音。

  葛蘭要去的地方是一個在側島已經存在了將近五十年之久的酒館,就像尖顎港的鈍頭酒館那樣,這個懸掛著「單腳鳥」招牌的酒館也同時兼具著中介與銷贓的生意,它有著一個肥碩但不失魅力的女主人,讓葛蘭來看,她的身軀或許並不比他見到的海魔小上多少,但她的動作甚至要比海魔更敏捷一點,酒館裡的木桌和凳子就像密林中的樹根那樣絆腳,誰也不知道自己的胯骨,小腿和足踝什麼時候就會狠狠地挨上一下,但她在其中穿梭的時候就連只松鼠都難以比得上她的靈巧與自如——還是在她舉著一個裝著好幾盤子的烤魷魚須,鯨魚肉餅以及以加侖計的麥酒與淡酒的大托盤的時候。

  她的酒館裡聚集著海盜、盜賊,偶爾還能看見法師學徒,盜賊要占絕大多數——但在龍火列島上出現的盜賊一般而言只有三種,一種就是些自稱盜賊的傻瓜笨蛋,他們拙劣的手段與技藝讓他們就算想在盜賊公會裡跑跑腿兒都不行,也只不過借著紋身、傷疤。兇狠的面容與神態欺凌一下對龍火列島並不熟悉的行商而已;第二種呢,不是如葛蘭這樣因為各種原因從公會裡叛逃出來的流亡者,就是因為年老體衰。或是在任務中受了難以痊癒的重傷【如果公會認為他並不值得一個高等的治療術】而被公會驅逐出來的可憐蟲,當然。這種很少,盜賊們幾乎沒有年老這個概念,但如果你能看到一個滿面皺紋,手腳打晃的盜賊,你一定要小心,哪怕他們看起來下一刻就要前往哀悼荒原了,那也是一條被斬掉了腦袋的毒蛇,哪怕活不了了。他們也能精準毒辣地咬住你的要害。

  第三種則是從未接受過任何公會招攬的陌生盜賊,他們原先很有可能有著一個很不錯的身份,又或者曾經是牧師或是騎士,但在********,他們反而要比人們所熟悉的盜賊更為兇狠與殘忍,他們未曾失去的天賦更是讓他們如虎添翼。

  譬如今天坐在小圓桌邊的這一位,他所占據的小圓桌是最接近爐床的,是最溫暖,距離熱湯與烤肉最近的地方,人們默認只有最強的人才能坐在那兒。還有的就是吧檯,坐在那兒的人不是想要僱傭什麼人就是在等待什麼人的僱傭,葛蘭已經被這些人熟悉了。他徑直穿過潮濕而悶熱的人群走過去,酒館的女主人,人們叫她「河豚」,在吧檯後面懶洋洋地擦拭著一隻有著普通男性頭顱那麼大的銀杯,銀杯里含有的銀並不純粹,一些地方甚至生出了難堪的鏽斑,銘刻著圖案的凹陷處更是赤黑一片,也不知道是油脂還是血污,那塊用來擦拭酒杯的布倒是十分地厚實。但等酒館的女主人放下手,葛蘭才發覺那是她的絲絨胸衣。

  「好久不見。蜜糖,」她粗魯而又親密地寒暄道:「終於捨得從你的香豌豆花那兒回來啦?」

  「這麼說我可真是有點太冤枉啦。」葛蘭說,一邊拉過她的手,在那片綿軟厚實的手背上用足了力氣吻了一下,說實話,他覺得自己的整張面孔都印在那塊皮肉上了:「向瑪斯克發誓,我確實是有緊要的事兒去辦——一結束我就立刻奔您這兒來了,看看我的衣服,上面還帶著海水和血跡呢。」

  他的話當然是不可信的,但「河豚」還是矯揉做作地格格笑了幾聲,這也算是一種行內人所有的默契,「看來我必須得請您喝一杯了,想要什麼?我最親愛的,血紅酒怎麼樣?又或是蜜酒?」

  「血紅酒,」葛蘭說:「但可別在裡面加甜菜糖了。」

  「甜甜嘴兒有什麼不好的。」「河豚」不滿地說,但還是給了他滿滿一大杯的血紅酒——血紅酒在釀製過程中就加了血,但在龍火列島,不加新鮮的血就算不得真正的血紅酒,「河豚」猶豫了一下,還是在豚鼠與小海燕中選擇了後者,它們都被關在編織精巧的籠子裡,海燕比較昂貴和稀少,關鍵在於,葛蘭不但是個常客,還是個出手慷慨的常客,而且她知道葛蘭的主人正是側島的新領主,葛蘭正在為他效力,除非她不打算繼續在東冠過活兒了,不然她可不會去得罪這麼一個傢伙。

  她抓住了一隻黑頭金嘴兒的海燕,單手就擰斷了它的脖子,然後把它倒提起來,血就從海燕的喙里流進了酒杯里。

  「你有什麼看中的人嗎?」借著推送酒杯的當兒,「河豚」靠近了點,她晚餐時候吃的胡椒螃蟹與蜜酒的混雜氣味猛衝上來,葛蘭從她這兒定下來好幾個人了。

  「暫時不需要,」葛蘭說,幾個月後他就要離開,他可不希望將那些盜賊聚攏起來後,反而讓另一個傢伙在他無暇他顧的時候占據了首領的位置,「不過你好像有了一個新客人。」

  葛蘭所說的就是坐在爐床邊的那個人,他給葛蘭的感覺有點像出現在尖顎港的克瑞瑪爾——他穿著一件輕薄的黑色絲綢外套,同樣質地的斗篷隨意地掛在腿上,別著金領針,帶著面具——因為盜賊之神瑪斯克又被人稱為黑色面具的關係,很多盜賊都會在需要的時刻戴上面具來彰顯身份,但這位不速之客戴著的面具可能要遠遠超過一個盜賊所能擁有的全部身家——那是一枚黑色玳瑁面具。從額頭一直遮蓋到面頰,在鼻子那兒形成一個漂亮的弧度,眼睛的地方沒有留出空隙。只是被打磨到了幾乎透明的地步,從外面看進去。就連來人的虹膜顏色也分辨不出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