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頁
不僅如此,沖繩縣在接到政府的命今後,實際上甚至並沒有?去島上建立標樁。不僅在日清講和會議之前沒有建,在這以後的?好幾年時間裡也一直沒有建。建立標樁實際上是在1969年5月5日。?也就是說,在推測出所謂的“尖閣列島”海底蘊有豐富的石油,?該島的所有權因而成為日中兩國爭奪的對象之後,琉球的石垣市?這才在島上建起了一個長方形的石制標樁①。標樁上部自左向右?橫刻著“八重山尖閣群島”,在它下面豎刻著島名,自右向左按?順序分列著“魚釣島”、“久場島”、“大正島”及“ピナケル?群島”各島礁,在最下方自左向右橫刻著“石垣市建之”。在法?律上,這是日本作為一個國家不應有的行為。?
————————————————————————?
① 摘自前述《沖繩》雜誌中收錄的“尖閣群島建立標?
樁報告書”。?
————————————————————————?
也就是說,儘管日本政府聲稱把釣魚群島新納入日本領土,?但無論是在“日清媾和條約”生效之前還是之後,乃至於最近,?都從未公開明確表示過此事。帝國主義各國的“國際法”規定:?“先占”“無主地”時,無需將此進行國際通告;但國內法律規?定至少要通報該新領土的位置、名稱及其行政管轄,如果日本政?府甚至對國民也不予通報就將其定為日本領土,便不能將其視為?事實上已納入日本領土。?
釣魚群島何年何月何日成為沖繩縣的轄區,甚至連國民也全?然不知。這都是因為日本政府沒有通報此事。對於這個問題,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的“關於尖閣列島的領有權及其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中稱:該地區“經明治28年1月14日之內閣?會議決議,根據翌年(明治29年)4月1日敕令第13號,將其定為?日本之領土,隸屆沖繩縣八重山石垣村”。?
但這並非事實。“明治29年敕令第13號”中並無隻言片語提?及此事。該救令內容如下:?
朕御裁沖繩縣之郡之編成事宜,茲公布如下。?
御名御璽?
明治二十九年三月五日?
內閣總理大臣侯爵 伊藤博文?
內 務 大 臣 芳川顯正?
敕令第13號?
第一條 盡沖繩縣之那霸、首里區之區域?
以外之五郡如下,?
島尻郡 島尻各區、久米島、慶良間諸島、?
渡名喜島、粟國島、伊平屋諸島、?
鳥島及大東島?
中頭郡 中頭各區?
國頭郡 國頭各區及伊江島?
宮古郡 宮古諸島?
八重山郡 八重山諸島?
第二條 郡之邊界及名稱需變更時,由內務大臣定之。?
附則?
本令施行之期限由內務大臣定之。?
該敕令中並沒有提過“魚釣島”和“久場島”的名字。當然?此時黑岩恆尚未命名“尖閣列島”這一名稱。琉球政府於1970年?9月17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聲明”認為:上述3月份的效令是?從4月1日開始施行的,當時“沖繩縣知事解釋說第13號敕令中的?‘八重山諸島’即包括了尖閣列島,就把該列島在地方行政區劃?上編入了八重山郡。……同時,該島由此也就在國內法上納入了?我國領土”。?
這又是面目可憎的官僚獨斷式的牽強附會。在效令第13號中,?島尻郡所管轄的島嶼都一一列舉了出來,在地理上與琉球列島分?隔開的鳥島及大東島兩島也都寫明了隸屬於該郡,而在八重郡的?轄區中卻僅僅寫著“八重山諸島”。這種寫法表明八重山的轄區?僅僅為歷來眾人所周知的八重山群島。而歷代琉球人都很清楚,?釣魚群島為不同於八重山群島的其他區域的島嶼。如想把釣魚群?島此後列入八重山群島之中,若不明確表達其島名,則不成其?“通報”。不管現在的琉球政府如何地固執已見,認為當時的沖?繩縣知事已經“解釋”過釣魚群島就包含在八重山群島之中,也?無法否認政府從未採用任何形式通報過釣魚島和黃尾嶼屬於八重?山郡這一事實。?
事實上,這份敕令原本就與通報釣魚群島的管轄毫無關係、?只不過是一份宣布沖繩縣首次設立郡制的公告而已。?
釣魚群島究竟是在什麼時候被置於沖繩縣的管轄之內的呢??或許是在1896年(明治29年)4月1日。但只要此事沒有向國民通?報過,即使是用現任政府狂熱鼓吹的帝國主義的“國際法”中的?“無主地先占為主的法則”觀點來衡量,其占有也不可能有效成?立。?
明治政府很清楚,在把某個屬無主地的島嶼新納入日本領土?時,通報其正確的位置、名稱及行政隸屬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在掠奪釣魚群島4年之前的1891年7月(明治24年),日本要把小?笠原島西南偏南的原無人島嶼納入本國版圖時,內務省首先與外?務省進行了如下協商;?
小笠原島西南偏南之洋上,散布於北緯24度0分至25度30分、?東經141度0分至141度30分之間之島嶼有三,原為無人之島。數?年來內地人民有渡航該島者以從事採礦、漁業。此次當以該島嶼?之名稱、所屬另行提交閣議。然上記之事事關國際法,謹以此協?商為念。?
————————————————————————?
① 摘自前述《沖繩》雜誌中收錄的“尖閣群島建立標?
樁報告書”。?
————————————————————————?
也就是說,儘管日本政府聲稱把釣魚群島新納入日本領土,?但無論是在“日清媾和條約”生效之前還是之後,乃至於最近,?都從未公開明確表示過此事。帝國主義各國的“國際法”規定:?“先占”“無主地”時,無需將此進行國際通告;但國內法律規?定至少要通報該新領土的位置、名稱及其行政管轄,如果日本政?府甚至對國民也不予通報就將其定為日本領土,便不能將其視為?事實上已納入日本領土。?
釣魚群島何年何月何日成為沖繩縣的轄區,甚至連國民也全?然不知。這都是因為日本政府沒有通報此事。對於這個問題,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的“關於尖閣列島的領有權及其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中稱:該地區“經明治28年1月14日之內閣?會議決議,根據翌年(明治29年)4月1日敕令第13號,將其定為?日本之領土,隸屆沖繩縣八重山石垣村”。?
但這並非事實。“明治29年敕令第13號”中並無隻言片語提?及此事。該救令內容如下:?
朕御裁沖繩縣之郡之編成事宜,茲公布如下。?
御名御璽?
明治二十九年三月五日?
內閣總理大臣侯爵 伊藤博文?
內 務 大 臣 芳川顯正?
敕令第13號?
第一條 盡沖繩縣之那霸、首里區之區域?
以外之五郡如下,?
島尻郡 島尻各區、久米島、慶良間諸島、?
渡名喜島、粟國島、伊平屋諸島、?
鳥島及大東島?
中頭郡 中頭各區?
國頭郡 國頭各區及伊江島?
宮古郡 宮古諸島?
八重山郡 八重山諸島?
第二條 郡之邊界及名稱需變更時,由內務大臣定之。?
附則?
本令施行之期限由內務大臣定之。?
該敕令中並沒有提過“魚釣島”和“久場島”的名字。當然?此時黑岩恆尚未命名“尖閣列島”這一名稱。琉球政府於1970年?9月17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聲明”認為:上述3月份的效令是?從4月1日開始施行的,當時“沖繩縣知事解釋說第13號敕令中的?‘八重山諸島’即包括了尖閣列島,就把該列島在地方行政區劃?上編入了八重山郡。……同時,該島由此也就在國內法上納入了?我國領土”。?
這又是面目可憎的官僚獨斷式的牽強附會。在效令第13號中,?島尻郡所管轄的島嶼都一一列舉了出來,在地理上與琉球列島分?隔開的鳥島及大東島兩島也都寫明了隸屬於該郡,而在八重郡的?轄區中卻僅僅寫著“八重山諸島”。這種寫法表明八重山的轄區?僅僅為歷來眾人所周知的八重山群島。而歷代琉球人都很清楚,?釣魚群島為不同於八重山群島的其他區域的島嶼。如想把釣魚群?島此後列入八重山群島之中,若不明確表達其島名,則不成其?“通報”。不管現在的琉球政府如何地固執已見,認為當時的沖?繩縣知事已經“解釋”過釣魚群島就包含在八重山群島之中,也?無法否認政府從未採用任何形式通報過釣魚島和黃尾嶼屬於八重?山郡這一事實。?
事實上,這份敕令原本就與通報釣魚群島的管轄毫無關係、?只不過是一份宣布沖繩縣首次設立郡制的公告而已。?
釣魚群島究竟是在什麼時候被置於沖繩縣的管轄之內的呢??或許是在1896年(明治29年)4月1日。但只要此事沒有向國民通?報過,即使是用現任政府狂熱鼓吹的帝國主義的“國際法”中的?“無主地先占為主的法則”觀點來衡量,其占有也不可能有效成?立。?
明治政府很清楚,在把某個屬無主地的島嶼新納入日本領土?時,通報其正確的位置、名稱及行政隸屬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在掠奪釣魚群島4年之前的1891年7月(明治24年),日本要把小?笠原島西南偏南的原無人島嶼納入本國版圖時,內務省首先與外?務省進行了如下協商;?
小笠原島西南偏南之洋上,散布於北緯24度0分至25度30分、?東經141度0分至141度30分之間之島嶼有三,原為無人之島。數?年來內地人民有渡航該島者以從事採礦、漁業。此次當以該島嶼?之名稱、所屬另行提交閣議。然上記之事事關國際法,謹以此協?商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