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此外,6月21日,副島與駐華大使柳原一道,訪問了清朝外?交部總理衙門,就台灣人殺害琉球人一事進行了會談。當時日本?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發言,他巧妙地引導對方,套其說出台灣?“生蕃”被“置之於化外,甚不為理也”。於是柳原就含糊其詞?地斷言“貴大臣既謂生蕃之地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據,既?為孤立化外之蕃夷,則惟歸我獨立國處置耳”,說完就告辭了。台灣的部分居民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這一儒教的政治思想概?念和“政權所不及”這一近代國際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對?此瞭然於胸,但他卻硬把兩者相提並論,把清朝所說的“蠻地”?在教化以外附會成近代國際法中所謂曲沒有實際支配的“無主?地”,並充作侵略的依據。第二年,日本對台灣實施侵賂後,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朝的嚴重抗議,而日本則以清朝說過“蠻地在?教化以外”的歪理來辯白。?
釣魚群島無主地論就是這樣,用把漢語的概念和表達方式歪?曲為近代的邏輯論法,來解釋陳侃、郭汝霖的使錄和《中山傳信?錄》中有關久米島和赤尾嶼的記述。?
1874年侵略台灣時,雖然日本的實力尚且無法與清朝的實力?及英國的意志相抗衡,無法堅持“蠻地”等於無主地論,但隨後?天皇政府的軍國主義侵略野心卻越發膨脹起來。在英國的唆使與?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選目標集中在了朝鮮,它早在天皇?政權成立之初就對其有了覬覦之心。但由於朝鮮國王像琉球國王?一樣,從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貢、稱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國劃為琉球“藩”後,仍允許“藩”王向清朝朝貢、稱臣,那將成?為日本把朝鮮國完全割離清朝的勢力範圍並變為本國屬地的大政?策的絆腳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嚴令琉球“藩”王完全斷絕與?清朝的胡貢、冊封關係,並強迫“藩”王進京及改革“藩”政。同時,為鎮壓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強行徵用琉球人的土?地,設立了熊本鎮台(即現在的師)分營。琉球王及其貴族對此?奮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請求援助。清政府雖屢次抗議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屬邦”(琉球)朝貢,但並沒有對琉球王進行實際援?助。?
在此期間.天皇政府於1875年9月派出“雲揚”號軍艦,非?法侵入了朝鮮江華島附近的漢江、並向島上的守軍挑釁,守軍被?迫開飽。天皇政府馬上興師問“罪”,陸、海軍傾兵出動,準備?進攻朝鮮。在此壓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了第一個?“友好條約”,並於8月被迫簽訂了貿易章程。?
這些條約,是日本強加於外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根據?“友好條約”,朝鮮把釜山等地劃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此設立租界,並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權。貿易章程則規定日朝?兩國“暫時”取消進出口關稅,日本可在朝鮮的通商口岸使用日?本貨幣,自由地購買朝鮮人的物資。這意味著日本在政治上已經?控制了朝鮮,日本資本可以對朝鮮經濟進行肆意掠奪。但這個苛刻的不平等條約的第一條中卻寫著:“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國平等之權力。”這實際上是規定了朝鮮國不再是清朝的?屬邦,其骨子裡面包藏的是把朝鮮變為日本屬國的野心。日本早?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戰爭的火種。?
乘著成功降伏朝鮮的勢頭,天皇下令著手加緊“處置”始終?不肯放棄清朝“屬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強行簽訂“日朝?友好條約”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戰爭之中。?在終於取得勝利,稍事平定之後,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軍隊和160人的警察隊伍,前去鎮壓已?有200年不設軍隊歷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說便把舊藩王強行移居到東京,並廢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轄的沖繩縣。?
所謂的“琉球處置”到此就結束了。琉球人與本土的日本人?原本雖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卻曾是分離的。日本至此才在政治上也統一成為單一的日本民族國家,這種說法目前占了主導地?位,但我對此說卻持反對態度。?
琉球在12世紀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國家,14世紀沖繩本島上?三國鼎立,在15世紀末才形成了統一全土的國家。但這些國家都?是和日本歷代國家政權平等交往的獨立國家,並從14世紀末開始?向中國皇帝朝貢稱臣。大約在17世紀初期,琉球被島津藩征服,此後就受到了島津的殘酷壓榨和統治,但此時琉球王國仍然是一?個單獨的國家,也向中國的王朝朝貢。所謂的“琉球處置”的歷?史內容,即是這個國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徹底剝奪了國家的地位,?割斷了與中國的臣屬關係,並淪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對該?問題從歷史和民族理論的角度曾作過詳細的論述①,有興趣的人?可以一讀。?
——————————————————————?
①見岩波講座《日本歷史》第16卷“近代”(三)中?
所錄“沖繩”一文(1962年);中野好夫編《沖繩問題的思?
釣魚群島無主地論就是這樣,用把漢語的概念和表達方式歪?曲為近代的邏輯論法,來解釋陳侃、郭汝霖的使錄和《中山傳信?錄》中有關久米島和赤尾嶼的記述。?
1874年侵略台灣時,雖然日本的實力尚且無法與清朝的實力?及英國的意志相抗衡,無法堅持“蠻地”等於無主地論,但隨後?天皇政府的軍國主義侵略野心卻越發膨脹起來。在英國的唆使與?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選目標集中在了朝鮮,它早在天皇?政權成立之初就對其有了覬覦之心。但由於朝鮮國王像琉球國王?一樣,從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貢、稱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國劃為琉球“藩”後,仍允許“藩”王向清朝朝貢、稱臣,那將成?為日本把朝鮮國完全割離清朝的勢力範圍並變為本國屬地的大政?策的絆腳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嚴令琉球“藩”王完全斷絕與?清朝的胡貢、冊封關係,並強迫“藩”王進京及改革“藩”政。同時,為鎮壓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強行徵用琉球人的土?地,設立了熊本鎮台(即現在的師)分營。琉球王及其貴族對此?奮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請求援助。清政府雖屢次抗議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屬邦”(琉球)朝貢,但並沒有對琉球王進行實際援?助。?
在此期間.天皇政府於1875年9月派出“雲揚”號軍艦,非?法侵入了朝鮮江華島附近的漢江、並向島上的守軍挑釁,守軍被?迫開飽。天皇政府馬上興師問“罪”,陸、海軍傾兵出動,準備?進攻朝鮮。在此壓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了第一個?“友好條約”,並於8月被迫簽訂了貿易章程。?
這些條約,是日本強加於外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根據?“友好條約”,朝鮮把釜山等地劃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此設立租界,並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權。貿易章程則規定日朝?兩國“暫時”取消進出口關稅,日本可在朝鮮的通商口岸使用日?本貨幣,自由地購買朝鮮人的物資。這意味著日本在政治上已經?控制了朝鮮,日本資本可以對朝鮮經濟進行肆意掠奪。但這個苛刻的不平等條約的第一條中卻寫著:“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國平等之權力。”這實際上是規定了朝鮮國不再是清朝的?屬邦,其骨子裡面包藏的是把朝鮮變為日本屬國的野心。日本早?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戰爭的火種。?
乘著成功降伏朝鮮的勢頭,天皇下令著手加緊“處置”始終?不肯放棄清朝“屬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強行簽訂“日朝?友好條約”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戰爭之中。?在終於取得勝利,稍事平定之後,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軍隊和160人的警察隊伍,前去鎮壓已?有200年不設軍隊歷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說便把舊藩王強行移居到東京,並廢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轄的沖繩縣。?
所謂的“琉球處置”到此就結束了。琉球人與本土的日本人?原本雖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卻曾是分離的。日本至此才在政治上也統一成為單一的日本民族國家,這種說法目前占了主導地?位,但我對此說卻持反對態度。?
琉球在12世紀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國家,14世紀沖繩本島上?三國鼎立,在15世紀末才形成了統一全土的國家。但這些國家都?是和日本歷代國家政權平等交往的獨立國家,並從14世紀末開始?向中國皇帝朝貢稱臣。大約在17世紀初期,琉球被島津藩征服,此後就受到了島津的殘酷壓榨和統治,但此時琉球王國仍然是一?個單獨的國家,也向中國的王朝朝貢。所謂的“琉球處置”的歷?史內容,即是這個國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徹底剝奪了國家的地位,?割斷了與中國的臣屬關係,並淪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對該?問題從歷史和民族理論的角度曾作過詳細的論述①,有興趣的人?可以一讀。?
——————————————————————?
①見岩波講座《日本歷史》第16卷“近代”(三)中?
所錄“沖繩”一文(1962年);中野好夫編《沖繩問題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