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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不可不讀《閒話》!”
這很像“詩哲”徐志摩先生的,至少,是“詩哲”之流的“文筆”,所以如此飄飄然,連我看了也幾乎想要去買一本。
但,只是想到自己,卻又遲疑了。兩三個年頭,不算太長久。
被“正人君子”指為“學匪”,還要“投畀豺虎”,我是記得的。做了一點雜感,有時涉及這位西瀅先生,我也記得的。這些東西,“詩哲”是看也不看,西瀅先生是即刻叫它“到應該去的地方去”,我也記得的。後來終於出了一本《華蓋集》,也是實情。然而我竟不知道有一個“北京文藝界”,並且我還做了“語絲派首領”,仗著“大義”在這“文藝界”上和“現代派主將”交戰。雖然這“北京文藝界”已被徐丹甫先生在《學燈》上指定,隱隱然不可動搖了,而我對於自己的被說得有聲有色的戰績,卻還是莫名其妙,像著了狐狸精的迷似的。
現代派的文藝,我一向沒有留心,《華蓋集》里從何提起。
只有某女士竊取“琵亞詞侶”的畫(3)的時候,《語絲》上(也許是《京報副刊》上)有人說過幾句話,後來看“現代派”的口風,仿佛以為這話是我寫的。我現在鄭重聲明:那不是我。
我自從被楊蔭榆女士殺敗之後,即對於一切女士都不敢開罪,因為我已經知道得罪女士,很容易引起“男士”的義俠之心,弄得要被“通緝”都說不定的,便不再開口。所以我和現代派的文藝,絲毫無關。
但終於交了好運了,升為“首領”,而且據說是曾和現代派的“主將”在“北京文藝界”上交過戰了。好不堂哉皇哉。
本來在房裡面有喜色,默認不辭,倒也有些闊氣的。但因為我近來被人隨手抑揚,忽而“權威”,忽而不准做“權威”,只准做“前驅”(4);忽而又改為“青年指導者”(5);甲說是“青年叛徒的領袖”罷,乙又來冷笑道:“哼哼哼。”(6)自己一動不動,故我依然,姓名卻已經經歷了幾回升沉冷暖。人們隨意說說,將我當作一種材料,倒也罷了,最可怕的是GG底恭維和GG底嘲罵。簡直是膏藥攤上掛著的死蛇皮一般。所以這回雖然蒙現代派追封,但對於這“首領”的榮名,還只得再來公開辭退。不過也不見得回回如此,因為我沒有這許多閒工夫。
背後插著“義旗”的“主將”出馬,對手當然以闊一點的為是。我們在什麼演義上時常看見:“來將通名!我的寶刀不斬無名之將!”主將要來“交戰”而將我升為“首領”,大概也是“不得已也”的。但我並不然,沒有這些大架子,無論吧兒狗,無論臭茅廁,都會唾過幾口吐沫去,不必定要脊樑上插著五張尖角旗(義旗?)的“主將”出台,才動我的“刀筆”。假如有誰看見我攻擊茅廁的文字,便以為也是我的勁敵,自恨於它的氣味還未明了,再要去嗅一嗅,那是我不負責任的。恐怕有人以這GG為例,所以附帶聲明,以免拖累。
至於西瀅先生的“文筆”,“思想”,“文藝批評界的權威”,那當然必須“欣賞”,“研究”而且“認識”的。只可惜要“欣賞”……這些,現在還只有一本《閒話》。但我以為咱們的“主將”的一切“文藝”中,最好的倒是登在《晨報副刊》上的,給志摩先生的大半痛罵魯迅的那一封信。那是發熱的時候所寫(7),所以已經脫掉了紳士的黑洋服,真相躍如了。而且和《閒話》比較起來,簡直是兩樣態度,證明著兩者之中,有一種是虛偽。這也是要“研究”……西瀅先生的“文筆”等等的好東西。
然而雖然是這一封信之中,也還須分別觀之。例如:“志摩,……前面是遙遙茫茫蔭在薄霧的裡面的目的地”(8)之類。
據我看來,其實並無這樣的“目的地”,倘有,卻不怎麼“遙遙茫茫”。這是因為熱度還不很高的緣故,倘使發到九十度左右,我想,那便可望連這些“遙遙茫茫”都一掃而光,近於純粹了。
九月九日,廣州——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月十五日《語絲》周刊第一五三期。
(2)華蓋罩命即“交華蓋運”,參看《華蓋集·題記》。
(3)指凌叔華。
(4)“權威”《民報》GG中稱作者的話。“不准做‘權威’,只准做‘前驅’”,是針對高長虹的話而說的。高長虹在《1925北京出版界形勢指掌圖》中曾說:“要權威者何用?
為魯迅計,則擁此空名,無裨實際”;而在“狂飆社GG”(見一九二六年八月《新女性》月刊第一卷第八號)中又說他們曾經“與思想界先驅者魯迅……合辦《莽原》。”
(5)“青年指導者”參看本卷第245頁注(3)。
(6)“青年叛徒的領袖”一九二五年九月四日《莽原》周刊第二十期載有霉江致作者的信,其中有“青年叛徒領導者”的話。陳西瀅在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發表的《致志摩》中譏諷作者說:“這像‘青年叛徒的領袖’嗎?”“這才是中國‘青年叛徒的領袖’,中國青年叛徒也可想而知了。”
(7)陳西瀅關於“發熱”的話。
(8)陳西瀅在《致志摩》中曾說:“志摩,……我常常覺得我們現在走的是一條狹窄險阻的小路,左面是一個廣漠無際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廣漠無際的浮砂,前面是遙遙茫茫蔭在薄霧的裡面的目的地。”
談“激烈”
帶了書籍雜誌過“香江”,有被視為“危險文字”而嘗“鐵窗斧鉞風味”之險,我在《略談香港》里已經說過了。但因為不知道怎樣的是“危險文字”,所以時常耿耿於心。為什麼呢?倒也並非如上海保安會所言,怕“中國元氣太損”(2),乃是自私自利,怕自己也許要經過香港,須得留神些。
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別容易死掉的年頭。“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這裡以為平常的,那邊就算過激,滾油煎指頭。
今天正是正當的,明天就變犯罪,藤條打屁股。倘是年青人,初從鄉間來,一定要被煎得莫明其妙,以為現在是時行這樣的制度了罷。至於我呢,前年已經四十五歲了(3),而且早已“身心交病”,似乎無須這麼寶貴生命,思患豫防。但這是別人的意見,若夫我自己,還是不願意吃苦的。敢乞“新時代的青年”們鑒原為幸。
所以,留神而又留神。果然,“天助自助者”,今天竟在《循環日報》上遇到一點參考資料了。事情是一個廣州執信學校的學生,路過(!)香港,“在尖沙嘴碼頭,被一五七號華差截搜行李,在其木槓(謹案:箱也)之內,搜獲激烈文字書籍七本。計開:執信學校印行之《宣傳大綱》六本,又《侵奪中國史》一本。此種激烈文字,業經華民署翻譯員擇譯完竣,昨日午乃解由連司提訊,控以懷有激烈文字書籍之罪。
……”抄報太麻煩,說個大略罷,是:“擇譯”時期,押銀五百元出外;後來因為被告供稱書系朋友托帶,所以“姑判從輕罰銀二十五元,書籍沒收焚毀”雲。
執信學校是廣州的平正的學校,既是“清黨”之後,則《宣傳大綱》不外三民主義可知,但一到“尖沙嘴”,可就“激烈”了;可怕。惟獨對於友邦,竟敢用“侵奪”字樣,則確也未免“激烈”一點,因為忘了他們正在替我們“保存國粹”之恩故也。但“侵奪”上也許還有字,記者不敢寫出來。
我曾經提起過幾回元朝,今夜思之,還不很確。元朝之於中文書籍,未嘗如此留心。這一著倒要推清朝做模範。他不但興過幾回“文字獄”(4),大殺叛徒,且於宋朝人所做的“激烈文字”,也曾細心加以刪改。同胞之熱心“復古”及友邦之贊助“復古”者,似當奉為師法者也。
清朝人改宋人書,我曾經舉出過《茅亭客話》。但這書在《琳琅秘室叢書》里(5),現在時價每部要四十元,倘非小闊人,那能得之哉?近來卻另有一部了,是商務印書館印的《雞肋編》,宋莊季裕著,每本只要五角,我們可以看見清朝的文瀾閣本和元鈔本有如何不同。
(6)今摘數條如下:
“燕地……女子……冬月以栝蔞塗面,……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今使中國婦女,盡污於殊俗,漢唐和親之計,蓋未為屈也。”(清人將“今使中國”以下二十二字,改作“其異於南方如此”七字。)
“自古兵亂,郡邑被焚毀者有之,雖盜賊殘暴,必賴室廬以處,故須有存者。靖康之後,金虜侵凌中國,露居異俗,凡所經過,盡皆焚燹。如曲阜先聖舊宅,自魯共王之後,但有增葺。莽卓巢溫之徒,猶假崇儒,未嘗敢犯。至金寇,遂為煙塵。指其像而詬曰‘爾是言夷狄之有君者!’中原之禍,自書契以來,未之有也。”(清朝的改本,可大不同了,是“孔子宅在今僊源故魯城中歸德門內闕里之中。……遭漢中微,盜賊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而靈光巋然獨存。今其遺址,不復可見。而先聖舊宅,近日亦遭兵燹之厄,可嘆也夫。”)
抄書也太麻煩,還是不抄下去了。但我們看第二條,就很可以悟出上海保安會所切望的“循規蹈矩”之道(7)。即:原文帶些憤激,是“激烈”,改本不過“可嘆也夫”,是“循規蹈矩”的。何以故呢?憤激便有揭竿而起的可能,而“可嘆也夫”則瘟頭瘟腦,即使全國一同嘆氣,其結果也不過是嘆氣,於“治安”毫無妨礙的。
但我還要給青年們一個警告:勿以為我們以後只做“可嘆也夫”的文章,便可以安全了。新例我還未研究好,單看清朝的老例,則准其嘆氣,乃是對於古人的優待,不適用於今人的。因為奴才都嘆氣,雖無大害,主人看了究竟不舒服。
必須要如羅素(8)所稱讚的杭州的轎夫一樣,常是笑嘻嘻。
這很像“詩哲”徐志摩先生的,至少,是“詩哲”之流的“文筆”,所以如此飄飄然,連我看了也幾乎想要去買一本。
但,只是想到自己,卻又遲疑了。兩三個年頭,不算太長久。
被“正人君子”指為“學匪”,還要“投畀豺虎”,我是記得的。做了一點雜感,有時涉及這位西瀅先生,我也記得的。這些東西,“詩哲”是看也不看,西瀅先生是即刻叫它“到應該去的地方去”,我也記得的。後來終於出了一本《華蓋集》,也是實情。然而我竟不知道有一個“北京文藝界”,並且我還做了“語絲派首領”,仗著“大義”在這“文藝界”上和“現代派主將”交戰。雖然這“北京文藝界”已被徐丹甫先生在《學燈》上指定,隱隱然不可動搖了,而我對於自己的被說得有聲有色的戰績,卻還是莫名其妙,像著了狐狸精的迷似的。
現代派的文藝,我一向沒有留心,《華蓋集》里從何提起。
只有某女士竊取“琵亞詞侶”的畫(3)的時候,《語絲》上(也許是《京報副刊》上)有人說過幾句話,後來看“現代派”的口風,仿佛以為這話是我寫的。我現在鄭重聲明:那不是我。
我自從被楊蔭榆女士殺敗之後,即對於一切女士都不敢開罪,因為我已經知道得罪女士,很容易引起“男士”的義俠之心,弄得要被“通緝”都說不定的,便不再開口。所以我和現代派的文藝,絲毫無關。
但終於交了好運了,升為“首領”,而且據說是曾和現代派的“主將”在“北京文藝界”上交過戰了。好不堂哉皇哉。
本來在房裡面有喜色,默認不辭,倒也有些闊氣的。但因為我近來被人隨手抑揚,忽而“權威”,忽而不准做“權威”,只准做“前驅”(4);忽而又改為“青年指導者”(5);甲說是“青年叛徒的領袖”罷,乙又來冷笑道:“哼哼哼。”(6)自己一動不動,故我依然,姓名卻已經經歷了幾回升沉冷暖。人們隨意說說,將我當作一種材料,倒也罷了,最可怕的是GG底恭維和GG底嘲罵。簡直是膏藥攤上掛著的死蛇皮一般。所以這回雖然蒙現代派追封,但對於這“首領”的榮名,還只得再來公開辭退。不過也不見得回回如此,因為我沒有這許多閒工夫。
背後插著“義旗”的“主將”出馬,對手當然以闊一點的為是。我們在什麼演義上時常看見:“來將通名!我的寶刀不斬無名之將!”主將要來“交戰”而將我升為“首領”,大概也是“不得已也”的。但我並不然,沒有這些大架子,無論吧兒狗,無論臭茅廁,都會唾過幾口吐沫去,不必定要脊樑上插著五張尖角旗(義旗?)的“主將”出台,才動我的“刀筆”。假如有誰看見我攻擊茅廁的文字,便以為也是我的勁敵,自恨於它的氣味還未明了,再要去嗅一嗅,那是我不負責任的。恐怕有人以這GG為例,所以附帶聲明,以免拖累。
至於西瀅先生的“文筆”,“思想”,“文藝批評界的權威”,那當然必須“欣賞”,“研究”而且“認識”的。只可惜要“欣賞”……這些,現在還只有一本《閒話》。但我以為咱們的“主將”的一切“文藝”中,最好的倒是登在《晨報副刊》上的,給志摩先生的大半痛罵魯迅的那一封信。那是發熱的時候所寫(7),所以已經脫掉了紳士的黑洋服,真相躍如了。而且和《閒話》比較起來,簡直是兩樣態度,證明著兩者之中,有一種是虛偽。這也是要“研究”……西瀅先生的“文筆”等等的好東西。
然而雖然是這一封信之中,也還須分別觀之。例如:“志摩,……前面是遙遙茫茫蔭在薄霧的裡面的目的地”(8)之類。
據我看來,其實並無這樣的“目的地”,倘有,卻不怎麼“遙遙茫茫”。這是因為熱度還不很高的緣故,倘使發到九十度左右,我想,那便可望連這些“遙遙茫茫”都一掃而光,近於純粹了。
九月九日,廣州——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月十五日《語絲》周刊第一五三期。
(2)華蓋罩命即“交華蓋運”,參看《華蓋集·題記》。
(3)指凌叔華。
(4)“權威”《民報》GG中稱作者的話。“不准做‘權威’,只准做‘前驅’”,是針對高長虹的話而說的。高長虹在《1925北京出版界形勢指掌圖》中曾說:“要權威者何用?
為魯迅計,則擁此空名,無裨實際”;而在“狂飆社GG”(見一九二六年八月《新女性》月刊第一卷第八號)中又說他們曾經“與思想界先驅者魯迅……合辦《莽原》。”
(5)“青年指導者”參看本卷第245頁注(3)。
(6)“青年叛徒的領袖”一九二五年九月四日《莽原》周刊第二十期載有霉江致作者的信,其中有“青年叛徒領導者”的話。陳西瀅在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發表的《致志摩》中譏諷作者說:“這像‘青年叛徒的領袖’嗎?”“這才是中國‘青年叛徒的領袖’,中國青年叛徒也可想而知了。”
(7)陳西瀅關於“發熱”的話。
(8)陳西瀅在《致志摩》中曾說:“志摩,……我常常覺得我們現在走的是一條狹窄險阻的小路,左面是一個廣漠無際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廣漠無際的浮砂,前面是遙遙茫茫蔭在薄霧的裡面的目的地。”
談“激烈”
帶了書籍雜誌過“香江”,有被視為“危險文字”而嘗“鐵窗斧鉞風味”之險,我在《略談香港》里已經說過了。但因為不知道怎樣的是“危險文字”,所以時常耿耿於心。為什麼呢?倒也並非如上海保安會所言,怕“中國元氣太損”(2),乃是自私自利,怕自己也許要經過香港,須得留神些。
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別容易死掉的年頭。“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這裡以為平常的,那邊就算過激,滾油煎指頭。
今天正是正當的,明天就變犯罪,藤條打屁股。倘是年青人,初從鄉間來,一定要被煎得莫明其妙,以為現在是時行這樣的制度了罷。至於我呢,前年已經四十五歲了(3),而且早已“身心交病”,似乎無須這麼寶貴生命,思患豫防。但這是別人的意見,若夫我自己,還是不願意吃苦的。敢乞“新時代的青年”們鑒原為幸。
所以,留神而又留神。果然,“天助自助者”,今天竟在《循環日報》上遇到一點參考資料了。事情是一個廣州執信學校的學生,路過(!)香港,“在尖沙嘴碼頭,被一五七號華差截搜行李,在其木槓(謹案:箱也)之內,搜獲激烈文字書籍七本。計開:執信學校印行之《宣傳大綱》六本,又《侵奪中國史》一本。此種激烈文字,業經華民署翻譯員擇譯完竣,昨日午乃解由連司提訊,控以懷有激烈文字書籍之罪。
……”抄報太麻煩,說個大略罷,是:“擇譯”時期,押銀五百元出外;後來因為被告供稱書系朋友托帶,所以“姑判從輕罰銀二十五元,書籍沒收焚毀”雲。
執信學校是廣州的平正的學校,既是“清黨”之後,則《宣傳大綱》不外三民主義可知,但一到“尖沙嘴”,可就“激烈”了;可怕。惟獨對於友邦,竟敢用“侵奪”字樣,則確也未免“激烈”一點,因為忘了他們正在替我們“保存國粹”之恩故也。但“侵奪”上也許還有字,記者不敢寫出來。
我曾經提起過幾回元朝,今夜思之,還不很確。元朝之於中文書籍,未嘗如此留心。這一著倒要推清朝做模範。他不但興過幾回“文字獄”(4),大殺叛徒,且於宋朝人所做的“激烈文字”,也曾細心加以刪改。同胞之熱心“復古”及友邦之贊助“復古”者,似當奉為師法者也。
清朝人改宋人書,我曾經舉出過《茅亭客話》。但這書在《琳琅秘室叢書》里(5),現在時價每部要四十元,倘非小闊人,那能得之哉?近來卻另有一部了,是商務印書館印的《雞肋編》,宋莊季裕著,每本只要五角,我們可以看見清朝的文瀾閣本和元鈔本有如何不同。
(6)今摘數條如下:
“燕地……女子……冬月以栝蔞塗面,……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今使中國婦女,盡污於殊俗,漢唐和親之計,蓋未為屈也。”(清人將“今使中國”以下二十二字,改作“其異於南方如此”七字。)
“自古兵亂,郡邑被焚毀者有之,雖盜賊殘暴,必賴室廬以處,故須有存者。靖康之後,金虜侵凌中國,露居異俗,凡所經過,盡皆焚燹。如曲阜先聖舊宅,自魯共王之後,但有增葺。莽卓巢溫之徒,猶假崇儒,未嘗敢犯。至金寇,遂為煙塵。指其像而詬曰‘爾是言夷狄之有君者!’中原之禍,自書契以來,未之有也。”(清朝的改本,可大不同了,是“孔子宅在今僊源故魯城中歸德門內闕里之中。……遭漢中微,盜賊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而靈光巋然獨存。今其遺址,不復可見。而先聖舊宅,近日亦遭兵燹之厄,可嘆也夫。”)
抄書也太麻煩,還是不抄下去了。但我們看第二條,就很可以悟出上海保安會所切望的“循規蹈矩”之道(7)。即:原文帶些憤激,是“激烈”,改本不過“可嘆也夫”,是“循規蹈矩”的。何以故呢?憤激便有揭竿而起的可能,而“可嘆也夫”則瘟頭瘟腦,即使全國一同嘆氣,其結果也不過是嘆氣,於“治安”毫無妨礙的。
但我還要給青年們一個警告:勿以為我們以後只做“可嘆也夫”的文章,便可以安全了。新例我還未研究好,單看清朝的老例,則准其嘆氣,乃是對於古人的優待,不適用於今人的。因為奴才都嘆氣,雖無大害,主人看了究竟不舒服。
必須要如羅素(8)所稱讚的杭州的轎夫一樣,常是笑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