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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組文本思想具有貫通性或連續性。在2000多年前,無論這三、四組道家文字是否統稱為《老子》或為隱去前的老子所著,其內容都有相對一致性或前後貫通性。
3、行文風格及文字形態也相對統一,即都具有楚文字風格與特點。即“字形結構是楚國文字的本色,書法體勢則帶有‘蝌蚪文’的特徵,可以說是楚國簡帛的標準字體”,而墓主收藏的其它儒學著作或“出自齊、魯儒家經典抄本,但已經被楚國所‘馴化’,帶有‘鳥蟲書’筆勢所形成的‘豐中首尾銳’的特徵”,或“是戰國時代齊、魯儒家經典文字的原始面貌”,尤其是“《唐虞之道》與《忠信之道》與齊國文字的特徵最為吻合,是楚國學者新近自齊國傳抄、引進的儒家典籍,保留較多齊國文字的形體結構與書法風格。”[2]
4、前三組文本後來通過帛書本《老子》底本這一載體整合於傳世本《老子》中,可見這三、四組之著述內容與形式是能有機組合在一起的,與著述之人有密不可分的聯繫。最重要的是,前三組文本在漢初及之前已被認為是老子著作,這應該是有其依據和說法的。若要否認這三組文本非一人所著,應有硬性證據才行。
在此,特說明《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的關係或“同一性”。至今,雖有多數學者以種種理由將《太一生水》看成是非老子的作品,主要是因為《太一生水》不見於傳世本《老子》,但也有一些“反向”證據說明《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具有同一性。學者譚寶剛有過考述:一是從竹簡形制來看,《太一生水》是簡本《老子》丙的組成部分。《太一生水》和《老子》丙在竹簡形制上完全一致:“竹簡兩端平齊,簡長26.5厘米,上下兩道編線的間距為10.8厘米。其形制及書體均與《老子》丙相同,原來可能與《老子》丙合編一冊。”應以眼前出土的實物形制相同為依據更可靠些,一者它更接近《老子》的原貌,二者已有的簡牘制度研究成果表明,抄寫同一部書所用簡牘形狀、大小、契口相同。而郭店出土的《太一生水》和簡本《老子》丙在此三方面均相同,可見它們原是同一部書之內容。二是從語法句式和所涉及的人、事、物來看,《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極為相似,應為同一人即老子所作。在通讀郭店楚簡道家著作時會發現在文句上多次出現“是以”、“是故”、“是謂”、“故”等句式,它們在釋義上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因而”,上下文聯繫起來一讀均給人“一氣呵成”的感覺。三是從義理上看,《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甲、乙、丙三組尤其是簡本《老子》甲有關內容前後呼應,緊密聯繫,互為闡釋。[3]
綜上分析說明,《老子》甲、乙、丙及《太一生水》不僅與後來產生的五千言《道德經》具有一脈相承的關係,而且與老子這一歷史人物前后角色變化及思想發展有極大的聯繫。
(二)甲乙丙三組文本的差異性
有考古專家認為,如果去掉先入為主的觀念,即我們若沒有帛書本與傳世本《老子》文本於此前現世的話,今人就可能不會將這三組文本統一名之為《老子》甲、乙、丙,因為出土竹簡《老子》的形狀、內容及時間均顯示出了一定的差異性,這也正是今人沒有把《太一生水》歸為《老子》或完全指認為是老子所著的緣故,因為它的文句均不見於帛書本與傳世本《老子》,也就是說,《老子》甲、乙、丙若沒有被帛書本及傳世本整合在一起,完全可以通過其它方式命名或認定作者。
具體地看,這些差異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1、形制不一
據專家測定,楚簡《老子》不是同一整體,而是由三種形式不同的竹簡組成。《老子》甲使用最長的竹簡,兩端均削成梯形,長32.3公分,寬0.5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3厘米。《老子》乙使用次長的竹簡,兩端均切成平頭,長30.6公分,寬0.6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0.06厘米。《老子》丙與《太一生水》合編為一體,使用最短的竹簡,兩端均切成平頭,長26.5公分,寬0.5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0.06厘米。[4]
《老子》甲1—10簡概貌[5]》(圖略)
《老子》甲簡頭形制(圖略)
《老子》乙1—10簡概貌(圖略)
《老子》乙簡頭形制(圖略)
《太一生水》與《老子》丙1—10簡概貌(圖略)
《太一生水》與《老子》丙簡頭形制(圖略)
以簡策長短區分儒家經、傳,這是漢代文獻明文記載的。如王充《論衡.謝短篇》說:“二尺四寸,聖人文語。”又《書解篇》說:“諸子尺書,文篇具在。”鄭玄《論語序》更明白指出:《易》、《詩》、《書》、《禮》、《樂》、《春秋》,策皆二尺四 寸;《孝經》謙,半之;《論語》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謙焉。
由此去看,與楚簡《老子》同時出土的儒家學說中,《緇衣》、《五行》、《魯穆公》使用的竹簡,顯示形成時間的先後關係,前二者為子思手著,使用相同長度的竹簡。後者為子思的後學或門人所輯錄,使用較短的竹簡。《老子》甲使用竹簡的長度對應於《緇衣》、《五行》,而《太一生水》與《老子》丙使用竹簡的長度則對應於《魯穆公》。[4]
3、行文風格及文字形態也相對統一,即都具有楚文字風格與特點。即“字形結構是楚國文字的本色,書法體勢則帶有‘蝌蚪文’的特徵,可以說是楚國簡帛的標準字體”,而墓主收藏的其它儒學著作或“出自齊、魯儒家經典抄本,但已經被楚國所‘馴化’,帶有‘鳥蟲書’筆勢所形成的‘豐中首尾銳’的特徵”,或“是戰國時代齊、魯儒家經典文字的原始面貌”,尤其是“《唐虞之道》與《忠信之道》與齊國文字的特徵最為吻合,是楚國學者新近自齊國傳抄、引進的儒家典籍,保留較多齊國文字的形體結構與書法風格。”[2]
4、前三組文本後來通過帛書本《老子》底本這一載體整合於傳世本《老子》中,可見這三、四組之著述內容與形式是能有機組合在一起的,與著述之人有密不可分的聯繫。最重要的是,前三組文本在漢初及之前已被認為是老子著作,這應該是有其依據和說法的。若要否認這三組文本非一人所著,應有硬性證據才行。
在此,特說明《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的關係或“同一性”。至今,雖有多數學者以種種理由將《太一生水》看成是非老子的作品,主要是因為《太一生水》不見於傳世本《老子》,但也有一些“反向”證據說明《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具有同一性。學者譚寶剛有過考述:一是從竹簡形制來看,《太一生水》是簡本《老子》丙的組成部分。《太一生水》和《老子》丙在竹簡形制上完全一致:“竹簡兩端平齊,簡長26.5厘米,上下兩道編線的間距為10.8厘米。其形制及書體均與《老子》丙相同,原來可能與《老子》丙合編一冊。”應以眼前出土的實物形制相同為依據更可靠些,一者它更接近《老子》的原貌,二者已有的簡牘制度研究成果表明,抄寫同一部書所用簡牘形狀、大小、契口相同。而郭店出土的《太一生水》和簡本《老子》丙在此三方面均相同,可見它們原是同一部書之內容。二是從語法句式和所涉及的人、事、物來看,《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極為相似,應為同一人即老子所作。在通讀郭店楚簡道家著作時會發現在文句上多次出現“是以”、“是故”、“是謂”、“故”等句式,它們在釋義上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因而”,上下文聯繫起來一讀均給人“一氣呵成”的感覺。三是從義理上看,《太一生水》與簡本《老子》甲、乙、丙三組尤其是簡本《老子》甲有關內容前後呼應,緊密聯繫,互為闡釋。[3]
綜上分析說明,《老子》甲、乙、丙及《太一生水》不僅與後來產生的五千言《道德經》具有一脈相承的關係,而且與老子這一歷史人物前后角色變化及思想發展有極大的聯繫。
(二)甲乙丙三組文本的差異性
有考古專家認為,如果去掉先入為主的觀念,即我們若沒有帛書本與傳世本《老子》文本於此前現世的話,今人就可能不會將這三組文本統一名之為《老子》甲、乙、丙,因為出土竹簡《老子》的形狀、內容及時間均顯示出了一定的差異性,這也正是今人沒有把《太一生水》歸為《老子》或完全指認為是老子所著的緣故,因為它的文句均不見於帛書本與傳世本《老子》,也就是說,《老子》甲、乙、丙若沒有被帛書本及傳世本整合在一起,完全可以通過其它方式命名或認定作者。
具體地看,這些差異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1、形制不一
據專家測定,楚簡《老子》不是同一整體,而是由三種形式不同的竹簡組成。《老子》甲使用最長的竹簡,兩端均削成梯形,長32.3公分,寬0.5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3厘米。《老子》乙使用次長的竹簡,兩端均切成平頭,長30.6公分,寬0.6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0.06厘米。《老子》丙與《太一生水》合編為一體,使用最短的竹簡,兩端均切成平頭,長26.5公分,寬0.5厘米。編連線痕兩道,間距為10.06厘米。[4]
《老子》甲1—10簡概貌[5]》(圖略)
《老子》甲簡頭形制(圖略)
《老子》乙1—10簡概貌(圖略)
《老子》乙簡頭形制(圖略)
《太一生水》與《老子》丙1—10簡概貌(圖略)
《太一生水》與《老子》丙簡頭形制(圖略)
以簡策長短區分儒家經、傳,這是漢代文獻明文記載的。如王充《論衡.謝短篇》說:“二尺四寸,聖人文語。”又《書解篇》說:“諸子尺書,文篇具在。”鄭玄《論語序》更明白指出:《易》、《詩》、《書》、《禮》、《樂》、《春秋》,策皆二尺四 寸;《孝經》謙,半之;《論語》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謙焉。
由此去看,與楚簡《老子》同時出土的儒家學說中,《緇衣》、《五行》、《魯穆公》使用的竹簡,顯示形成時間的先後關係,前二者為子思手著,使用相同長度的竹簡。後者為子思的後學或門人所輯錄,使用較短的竹簡。《老子》甲使用竹簡的長度對應於《緇衣》、《五行》,而《太一生水》與《老子》丙使用竹簡的長度則對應於《魯穆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