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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色列加入聯合國,1949年5月

  與此同時,法國代表在1949年3月3日的安全理事會上,追溯了去年12 月法國政府曾建議推遲討論以色列申請加入聯合國一事,①聲稱:現在,以色列同埃及簽訂停戰協定以及同黎巴嫩和外約旦所舉行的談判又取得進展,這兩件事已足以證明它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因此,法國代表團將投票贊成其加入聯合國。美國和蘇聯的態度一如既往,表示贊成;可是,埃及也同樣保持它原來的態度,繼續表示反對,並設法在議事程序方面挑起爭論。英國代表特倫斯?肖恩爵士說,英國政府雖對巴勒斯坦局勢的好轉感到滿意,一般說來對以色列申請加入聯合國的願望也表示同情,可是,對本一古里安和其他以色列負責人的某些聲明卻頗為不安(他們聲明,1948年12月11日上屆聯合國大會重申的、作為聯合國政策的耶路撒冷國際化,只適用於阿拉②

  ①停戰協定文本,載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正式記錄》,第4年,特別增編第3號和特別增編第1號所附地圖。

  ②根據肯尼思?比爾拜(《紐約先驅論壇報》報導,1949年4月25日),據說黎巴嫩正規軍中被打死的不超過十名,受傷者在二十名以下。參閱以色列作戰處長在《猶太復國主義評論》上的文章,1948年7月30日,第5頁。半心半意的態度,至少一部分是由於黎巴嫩人宗教上的分歧。這種在半數非穆斯林的人口中,有些人覺得呆在阿拉伯國家聯盟中有點不自在,同時,亦有大部分東正教徒和小部分天主教徒卻的確完全信任阿拉伯國家聯盟,甚至在並非阿拉伯民族主義者的黎巴嫩人中也有許多人認為:猶太復國主義是黎巴嫩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一項直接威脅——例如,天主教的和黎巴嫩民族主義者報刊《今日報》(LeJour)是既強烈反對猶太復國主義,又同樣反對阿拉伯的

  ③原文載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正式記錄》,第4年,特別增編第4號。

  ①見上文,原著第278頁和注④(即本書第477頁和注①——譯者)。

  ②1949年1月26日,貝文告訴下院說,這事是阿卜杜拉主動提出的,但同時又提到:“過去,猶太巡邏隊曾經侵犯過外約旦的邊界。當時讀到這些報告時,我就擔心,以色列人會不會由於因為旗開得勝,趾高氣揚,而把事情搞成不可收拾。”(下院辯論,第5輯,第460卷,第939欄)關於以色列政府不得不制 伯人所占據的舊城,而猶太人的新城則必須劃歸以色列)。肖恩又說,以色列是否準備遵守聯合國大會同一天所通過的另一項決議——即對現在估計已超過五十萬人的阿拉伯難民,以色列應容許他們仍因到如今仍為其所占據的土地上的家園,或給予他們以補償③—這也不十分清楚。安全理事會向 302聯大推薦以色列加入聯合園這一建議,以九票通過,埃及反對,聯合王國棄權。①5月3日,當該提案交聯大特別政治委員會討論時,許多羅馬天主教國家提出了以色列對待耶路撒冷國標化及阿拉伯難民兩事的態度問題。羅馬教廷不久前的一道通諭②強調耶路撒冷的國際化問題,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地猶太復國主義者普遍的非難。丹麥代表對以色列迄今仍未採取有效措施把殺害怕納多特伯爵的兇手緝拿歸案③一事,表示不滿;他的意見還得到英國代表的支持。以色列發言人阿巴?埃文(過去的名字是奧布里“埃班)這時爭辯說,以色列人保衛耶路撒冷是有利於聖城內基督教徒的利益的,否則耶路撒冷早已不可挽回地併入穆斯林國家之內了。同時,他又聲明:以色列政府最近把五個部由特拉維夫遷至耶路撒冷;其目的並不是為了在政治上或法律上製造新形勢,只不過是為了

  促進耶路撒冷城猶太區的經濟恢復工作,而以色列政府對阿拉伯難民的重新定居問題的貢獻如何,將完全決定於它與阿拉伯國家之間能否建立和平友好關係。黎巴嫩提出一項決議草案,主張把接納以色列參加聯合國一事的表決推遲到秋季舉行,但以二十五票對十九票被否決。

  然後,特別委員會又以三十三票對十一票、十三票棄權,推薦以色列加入聯合國;①決議於5月11日生效。

  (三)聯合國調解委員會,1949年

  止它的順利進軍的青年司令官們無節制地侵入阿拉伯領土一事的報導,見麥克唐納:《我在以色列的使命》,第105頁;金奇:《七根倒了的柱子》,第266—267頁。R·H·S·克羅斯曼在《新政治家與民族》上的文章,1951年2月10日,第149頁。以色列政府在安全理事會對英國政府的“氣勢洶洶的態度”提出抗議,並否認它自己威脅了外約旦的領土完整(聯合國文件S/1201,1949年1月11日),以色列方面有人聲稱,1月31日在安曼與以色列的一個代表進行秘密會談時,阿卜杜拉斷然否“他事先知道將派英國兵去‘亞喀巴’,或有人事先就此事徵求過他的意見”(麥克唐納,前引書,第124頁)。

  ③根據未曾公布的材利,“既成事實”這幾個字好象實際上也是以色列軍隊進行這次戰役所用的代號。①六個月以後,這地區的以色列軍隊司令員告訴肯尼思?比爾拜說:“毫無疑問……我們違反了停火協議。……這是許多次精心策劃的違反協議的行動之一,而在這樣做時我們都謹慎地權衡了政治上的風險。”(《近東的新星》,第103—105頁)又見《泰晤士報》駐安曼的記者與格拉布帕夏會見後,1949年3月15日的報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文件S/1295,1949年3月23日;皮爾曼:《以色列的軍隊》,第245頁,第2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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