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頁
②宣言的全文載《猶太復國主義評論》,1948年5月21日,第1頁;《新猶太》,1948年5月,第121頁,?
③金奇:《七根倒了的柱子》,第228頁。
①關於在當時對這位猶太復國主義前輩老政治家的印象,見麥克唐納:《我在以色列的使命》,第26—28 美國提出的,在憲章第三十九條的意義範圍內,宣布巴勒斯坦的和平已受到破壞的決議案,卻只獲得了少於法定的七票。無論如何,安全理事會還是決②
定下令要求在三十六小時內停火。可是兩天之後,安全理事會多數國家又同意了阿拉伯國家的一項要求(受到卡多根的支持),把停火命令的限期延長兩天,以便阿拉伯國家聯盟對此加以考慮。然而,過去十天的事態的發展,已使英美關係達到了許多年來最緊張的程度。英國的輿論早就對華盛頓政府的那種傾向性非常不滿。在英國人的眼中,華盛頓政府在巴勒斯坦問題上由於顧慮到在美國國內政治中猶太人選票所具有的力量,至少是聽任這種顧慮過多地影響了它的公開姿態;而另方面,卻對巴勒斯坦局面中的現實問題以及英國在那裡處境上的種種困難又考慮得太少了。這一年(1948年)又是一個大選的年頭;總統立即承認以色列國家這件事以及它可能從美國獲得一筆借款的謠傳,③都在倫敦引起了憤慨。
另一方面,在美國,英國人提出來的那些說法——阿274拉伯各國從英國得來的武器是作為履行條約義務的一部分而供應的,並且是“早在目前戰事發生之前很久”就已訂購的。而在阿拉伯軍團服務的一些英國軍官則是軍④
團直接雇用的人員,而並不接受英國的命令等等。都被看成是以法律為藉口的詭辯。參議員布魯斯特建議根據歐洲復興計劃對英國的財政援助應該重新考慮,“以便確定美國將在多大程度上對那些在成功湖和中東顯然是氣勢洶洶地反對美國政策的人還進行援助”;他的這個建議在參議院得到了支持。①美國報界(據英國觀察家斷言,它經常受到刊登商業GG猶太客戶的壓力,以影響它對巴勒斯坦爭議的報導)開展了一場——正如一個駐華盛頓的英國記者所說的——二十年來最嚴重的反英運動。在美國駐倫敦的大使時常和貝②
文會面的期間,阿拉伯的發言人於5月26日在安全理事會上宣稱,他們只有在猶太移民和軍火都停止進入以色列的條件下才同意停火。次日,卡多根宣稱:沒有英國軍官正在參加目前耶路撒冷的戰鬥,英國正在採取措施來保證③
那些從英國部隊調派到軍團去的軍官不在巴勒斯坦服務;英國應於 7 月 12日交付給約旦的下一期補助金的那項條約義務,將按聯合國決定的精神來重頁,第38頁。他死於1952年11月。
②據凱斯特勒的《許諾及兌現》(第202頁)說,臨時議會內兩個修正派成員中的一個曾表示反對,認為韋茨曼是一個英國公民,他從來沒有取得過巴勒斯坦國籍。
③加西亞-格拉納多斯:《以色列的誕生》,第290頁。與英國的緊張關係,對英國的猶太復國主義者們是有影響的,他們之中有些人後來訴苦說,在私人集會場合以外,他們要公開表示喜悅和興奮“也許還有些不好意思”《猶太復國主義評論》社論,1948年7月30日,第8頁)。
④《泰晤士報》駐聯合國大會記者曾報導說:代表們普遍認為,“不管其得失如何,也不談蘇聯和美國給予的聯合支持,分治計劃除了在紐約之外,沒有別的城市是會予以贊同的。”(1947年12月1日)①見L·阿維格多在《猶太復國主義評論》上的文章,1949年4月29日,第4頁。這個代表團有兩個成員,其中之一就是俄國出生的婦女勞工領袖戈爾達?邁耶森夫人,猶太代辦處政治部的代理主任。
②貝文後來指出,阿拉伯軍團只是“在聯合國指定給阿拉伯人的地區中”進行干涉,並沒有進入指定給“建議中的猶太國家”的地區(1948年5月26日和6月2日,下院辯論,第5輯,第451卷,第187欄,第999—1000欄)。
③見萊文:《嚴陣以待的那路撒冷》,第170頁,1948年5月18日的日記;扎村爾:《以色列:一個國家的建立》,第246頁,關於本-古里安的報導;並參閱《猶太復國主義評論》,1948年6月11日,第5頁。
新加以審查,英國政府將暫停對於目前為履行現行合同義務而向埃及、伊拉克和約旦交付的軍火,如果安全理事會決定實行全面禁運,以便有效地阻止對阿拉伯人和猶太人雙方的軍火供應。卡多根還繼續說,他的政府已經勸過阿拉伯各國接受安全理事會的停火方案,但未成功,“可是他的政府也不能贊同只根據這次努力的結果而作出的形勢判斷”。因此他建議:安275全理事會應呼籲雙方下令停止一切武力行動四個星期,在此期間雙方都不得把戰鬥人員或合於軍事年齡的人員或者戰爭物資引進巴勒斯坦,這些條件的遵守,應由聯合國駐巴勒斯坦的調解人福耳克?伯納多特伯爵指導下的軍事觀察員若干人加以監督。伯納多特伯爵是根據5月14日聯合國大會的一項決議而被任命的。①
28 日恢復討論時,以色列發言人(奧布里?S?埃班,即後來的以色列駐美大使阿巴?埃文)宣稱,當阿拉伯各國邊境對人力和物資都是開放的時候,有人建議要對以色列取得武器和移民入境兩者加以控制,他覺得這種“不懷好意”的建議是件“咄咄怪事”——後者正是對這個新生國家的原則和良心問題上的最敏感部分,就其主權所強加的一種“侮辱性的限制”。一項蘇②聯提案同那個已經失敗的美國提案唱一個調子,要求於三十六小時內停火,否則即根據憲章第七章的規定實行制裁;它得到美國的支持,但只獲得五票贊成,仍然是那六個代表棄權,同美國的提案付表決時一樣。要求停止敵對行動一個月的英國提案,於5月29日通過,蘇聯和烏克蘭棄權。由於美國的主張,提案中包括了兩點對以色列的讓步,即禁止戰鬥人員或戰爭物資在所有的有關國家中移動或者進入其境內,而不是僅僅禁止進入巴勒斯坦;以及以色列可以接納合於軍事年齡的移民,但在停戰期間不得動員或者訓練他們。這樣就在英美兩國對巴勒斯坦戰事的態度方面日益擴大的裂口上搭了一③
③金奇:《七根倒了的柱子》,第228頁。
①關於在當時對這位猶太復國主義前輩老政治家的印象,見麥克唐納:《我在以色列的使命》,第26—28 美國提出的,在憲章第三十九條的意義範圍內,宣布巴勒斯坦的和平已受到破壞的決議案,卻只獲得了少於法定的七票。無論如何,安全理事會還是決②
定下令要求在三十六小時內停火。可是兩天之後,安全理事會多數國家又同意了阿拉伯國家的一項要求(受到卡多根的支持),把停火命令的限期延長兩天,以便阿拉伯國家聯盟對此加以考慮。然而,過去十天的事態的發展,已使英美關係達到了許多年來最緊張的程度。英國的輿論早就對華盛頓政府的那種傾向性非常不滿。在英國人的眼中,華盛頓政府在巴勒斯坦問題上由於顧慮到在美國國內政治中猶太人選票所具有的力量,至少是聽任這種顧慮過多地影響了它的公開姿態;而另方面,卻對巴勒斯坦局面中的現實問題以及英國在那裡處境上的種種困難又考慮得太少了。這一年(1948年)又是一個大選的年頭;總統立即承認以色列國家這件事以及它可能從美國獲得一筆借款的謠傳,③都在倫敦引起了憤慨。
另一方面,在美國,英國人提出來的那些說法——阿274拉伯各國從英國得來的武器是作為履行條約義務的一部分而供應的,並且是“早在目前戰事發生之前很久”就已訂購的。而在阿拉伯軍團服務的一些英國軍官則是軍④
團直接雇用的人員,而並不接受英國的命令等等。都被看成是以法律為藉口的詭辯。參議員布魯斯特建議根據歐洲復興計劃對英國的財政援助應該重新考慮,“以便確定美國將在多大程度上對那些在成功湖和中東顯然是氣勢洶洶地反對美國政策的人還進行援助”;他的這個建議在參議院得到了支持。①美國報界(據英國觀察家斷言,它經常受到刊登商業GG猶太客戶的壓力,以影響它對巴勒斯坦爭議的報導)開展了一場——正如一個駐華盛頓的英國記者所說的——二十年來最嚴重的反英運動。在美國駐倫敦的大使時常和貝②
文會面的期間,阿拉伯的發言人於5月26日在安全理事會上宣稱,他們只有在猶太移民和軍火都停止進入以色列的條件下才同意停火。次日,卡多根宣稱:沒有英國軍官正在參加目前耶路撒冷的戰鬥,英國正在採取措施來保證③
那些從英國部隊調派到軍團去的軍官不在巴勒斯坦服務;英國應於 7 月 12日交付給約旦的下一期補助金的那項條約義務,將按聯合國決定的精神來重頁,第38頁。他死於1952年11月。
②據凱斯特勒的《許諾及兌現》(第202頁)說,臨時議會內兩個修正派成員中的一個曾表示反對,認為韋茨曼是一個英國公民,他從來沒有取得過巴勒斯坦國籍。
③加西亞-格拉納多斯:《以色列的誕生》,第290頁。與英國的緊張關係,對英國的猶太復國主義者們是有影響的,他們之中有些人後來訴苦說,在私人集會場合以外,他們要公開表示喜悅和興奮“也許還有些不好意思”《猶太復國主義評論》社論,1948年7月30日,第8頁)。
④《泰晤士報》駐聯合國大會記者曾報導說:代表們普遍認為,“不管其得失如何,也不談蘇聯和美國給予的聯合支持,分治計劃除了在紐約之外,沒有別的城市是會予以贊同的。”(1947年12月1日)①見L·阿維格多在《猶太復國主義評論》上的文章,1949年4月29日,第4頁。這個代表團有兩個成員,其中之一就是俄國出生的婦女勞工領袖戈爾達?邁耶森夫人,猶太代辦處政治部的代理主任。
②貝文後來指出,阿拉伯軍團只是“在聯合國指定給阿拉伯人的地區中”進行干涉,並沒有進入指定給“建議中的猶太國家”的地區(1948年5月26日和6月2日,下院辯論,第5輯,第451卷,第187欄,第999—1000欄)。
③見萊文:《嚴陣以待的那路撒冷》,第170頁,1948年5月18日的日記;扎村爾:《以色列:一個國家的建立》,第246頁,關於本-古里安的報導;並參閱《猶太復國主義評論》,1948年6月11日,第5頁。
新加以審查,英國政府將暫停對於目前為履行現行合同義務而向埃及、伊拉克和約旦交付的軍火,如果安全理事會決定實行全面禁運,以便有效地阻止對阿拉伯人和猶太人雙方的軍火供應。卡多根還繼續說,他的政府已經勸過阿拉伯各國接受安全理事會的停火方案,但未成功,“可是他的政府也不能贊同只根據這次努力的結果而作出的形勢判斷”。因此他建議:安275全理事會應呼籲雙方下令停止一切武力行動四個星期,在此期間雙方都不得把戰鬥人員或合於軍事年齡的人員或者戰爭物資引進巴勒斯坦,這些條件的遵守,應由聯合國駐巴勒斯坦的調解人福耳克?伯納多特伯爵指導下的軍事觀察員若干人加以監督。伯納多特伯爵是根據5月14日聯合國大會的一項決議而被任命的。①
28 日恢復討論時,以色列發言人(奧布里?S?埃班,即後來的以色列駐美大使阿巴?埃文)宣稱,當阿拉伯各國邊境對人力和物資都是開放的時候,有人建議要對以色列取得武器和移民入境兩者加以控制,他覺得這種“不懷好意”的建議是件“咄咄怪事”——後者正是對這個新生國家的原則和良心問題上的最敏感部分,就其主權所強加的一種“侮辱性的限制”。一項蘇②聯提案同那個已經失敗的美國提案唱一個調子,要求於三十六小時內停火,否則即根據憲章第七章的規定實行制裁;它得到美國的支持,但只獲得五票贊成,仍然是那六個代表棄權,同美國的提案付表決時一樣。要求停止敵對行動一個月的英國提案,於5月29日通過,蘇聯和烏克蘭棄權。由於美國的主張,提案中包括了兩點對以色列的讓步,即禁止戰鬥人員或戰爭物資在所有的有關國家中移動或者進入其境內,而不是僅僅禁止進入巴勒斯坦;以及以色列可以接納合於軍事年齡的移民,但在停戰期間不得動員或者訓練他們。這樣就在英美兩國對巴勒斯坦戰事的態度方面日益擴大的裂口上搭了一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