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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人民民主專政工具的上海市公安局竟然犯下了如此嚴重的“大錯”,主管局長揚帆當然逃脫不了直接的領導責任。況且這個“怪癖才子”的認錯態度又不能令人滿意。因此,揚帆受到了更嚴厲的批評,被迫離開了工作崗位。不久,即1953年初,揚帆不幸患了腦腫瘤,國內醫療條件欠佳,組織上便決定讓他去蘇聯治療。這一去就是近兩年時間。

  事情的變化和發展當然還有一個過程。上海市公安局和局長揚帆雖然已被認定犯了“重用、包庇和掩護”特務和反革命分子的重大政治錯誤,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其錯誤性質仍然被界定在工作問題範疇之內。例如在一次全國性的公安工作會議上,上級領導機關就曾明確指出上海公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是屬於工作性質的錯誤。當時上海市委的主要負責人陳毅也曾指出,對於公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根據隱蔽戰線的特點和規律實事求是來分析,不能簡單地對待”。組織上決定讓揚帆去蘇聯治病和療養這件事本身也可以說明當時還並沒有把他的問題看得過分嚴重,至少還沒有把他推到敵人那邊去。

  揚帆被打入另冊

  問題的複雜化和進一步升級,始於1954年的春天。這一年年初,黨內發生了“高饒事件”。饒漱石與高崗結成反黨聯盟進行篡奪領導權的陰謀活動被揭發出來,中央有關部門開始了對饒的全面審查。由於饒是華東局書記,批准胡均鶴為“情報委員會”主任的是饒,而具體負責“情報委員會”的是揚帆,於是揚被與饒聯繫在一起審查了。1954年的最後一天,當揚帆正在上海家中休息養病時,突然被叫到上海市公安局,當晚即被扣押,過了兩天,他也被送往北京接受隔離審查。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監獄生涯。3個月之後,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黨的最高領導人在談到高饒問題時,便直接點了揚帆的名,明確地把他列入了饒漱石反黨聯盟之內。數天之後,揚帆被正式逮捕。其主要罪名,還是“重用、包庇和掩護’特務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勾300餘人”。

  潘漢年成了“反革命集團”首犯

  饒漱石的反黨活動殃及揚帆,但事情到此並未結束。1955年3月下旬,在中共中央召開的一次非例行的全國代表會議上,毛澤東主席在簡短的開幕詞中就對當時的國內外階級鬥爭形勢做了十分嚴峻的估計,同時提出了相應對策。他說,帝國主義勢力在包圍我們,我們必須應付可能的突然事變。帝國主義發動戰爭很可能進行突然襲擊。因此我們要有所準備。另一方面,國內反革命殘餘勢力的活動很猖獗,必須有計劃地再給他們幾個打擊,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來,以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安全。如果我們有所準備,採取適當措施,就可能避免敵人給我們造成重大危害。否則我們可能要犯錯誤。他的這番講話,明白無誤地向人們發出了一個重要政治信息:在我們所要準備和所要採取的措施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便是要開展一場大規模的肅反運動。

  就在這次會議上,在揭露和解決高饒問題時,上海市公安局的所謂“重用、包庇和掩護”反革命問題已經被作為一起重要政治案件提了出來。前已述及,此案的專案機構早在半年前便已建立並開始工作,主要當事人揚帆、胡均鶴以及“背後”的饒漱石都已先後受到追究和查處。然而就在會議結束後的第三天,即1955年的4月3日,此案案情卻發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戲劇性的變化和發展,潘漢年在這一天突然被捕。後來在對外公開宣布時,被正式定名為“潘漢年、揚帆反革命集團”案。

  這一突然的變化是怎樣發生的呢?其過程大致是;上海解放初期,潘漢年作為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曾負責分管公安工作。揚帆在公安工作中所作的各項決策和採取的若干措施原則上也部得到過潘漢年的同意與支持。但當公安局被檢查出有所謂“重用、包庇和掩護”反革命的問題時,首先是揚帆被抓住不放,後來又與饒漱石掛上了鉤。在長達4年之久的反覆檢查、審查過程中,潘漢年一直被認為並無直接責任。因此,他除了在某些場合從領導工作角度作過一些自我批評主動承擔部分責任外,從未被牽連進去。後來在分管財經建設工作中,工作成績依然令人矚目。特別是在協助陳毅主持“三反”、“五反”運動時,他對政策的把握和處理問題的穩妥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評。1955年3月,他到北京時是以黨的代表兼上海黨的代表團負責人之一的身份出席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會議期間,他參加了會內外的一切正常活動。只是到會議臨近結束時,黨的最高領導人在會上號召所有與高、饒反黨聯盟有過某種聯繫或是有所牽連的幹部應主動向中央或口頭報告或寫出書面材料作出交代時,潘漢年在思想上方受到很大震動。他感到上海公安工作中的所謂“重用、包庇和掩護”反革命問題既已被定性為一宗政治案件,揚帆也已被定性為饒的反黨聯盟成員,那末,他和揚帆、饒漱石都是有過直接工作聯繫的,在所謂“重用、包庇和掩護”反革命問題上,他自然也有一份難以推卸的責任月B個關鍵的當事人胡均鶴正是由他介紹到解放區去投誠的。如今出了問題,他也不能毫無干係。尤其是他和胡均鶴在抗日時期的一段特殊聯繫,當年他在策反漢奸李士群的過程中,胡是一個重要聯絡人。1943年夏天,他從新四軍根據地到上海和李士群聯繫時,李藉故將他騙到南京去,並且用挾持的手段拉他去見汪精衛,此事他在回到根據地後,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向中央報告過。當初參與其事的胡均鶴既已被逮捕審查,自然會將當時的有關情況向有關部門交待。會見汪精衛一事雖然未損害黨的利益,但長期未將此事向組織報告,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錯誤了。經反覆考慮,潘漢年決定響應毛主席的號召,在會議結束的第二天便鼓足勇氣向中央寫了一份材料,將他和胡均鶴在抗戰時期有過的聯繫以及被強拉去會見汪精衛的經過一一作了交待,檢討了自己長期未向組織報告的錯誤。材料寫好後,潘漢年就去找出席會議的上海代表團團長陳毅,當面向陳作了匯報,並請他將那份材料轉呈中央。陳毅聽了潘的匯報又匆匆看了材料後,懇切地安慰了潘漢年幾句,立即將材料直送中南海毛澤東主席處。毛澤東就作出了立即將潘漢年逮捕審查的決定。其“罪名”有二:一是潘在抗日時期秘密會見過汪精衛而又長期沒有向組織報告;二是潘在“重用、包庇和掩護”胡均鶴等特務分子問題上負有直接責任。據此,潘漢年被認定是隱藏在中共黨內的“內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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