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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瑤瑟的絕千古奇冤

  1955年4月3日,潘漢年突遭逮捕,沒有經過公開審問,更沒有律師可以代為辯護,他自己自然是百口難辯。總之,從這一天開始,潘漢年從中國政壇上神秘地“失蹤”了。

  更令人費解的是,“潘揚案”居然和“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掛了鉤,原因是潘漢年在上海市副市長任內分工領導公安局,而饒漱石作為原華東局書記又是分管華東暨上海的公安工作的。其實,1943年華中局整風時,饒漱石曾把揚帆打成“內奸”,當年潘漢年曾進行抵制,後來還向中央反映過饒的問題,而如今,潘、揚和饒漱石忽然有了“反革命”關係!

  潘漢年有一個駭人聽聞的“罪名”:與揚帆一起包庇敵特三千三百人!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上海剛解放時,潘漢年、揚帆在取得上級同意後,決定在公安系統暫時留用部分反正特工、變節分子、流氓頭子乃至小偷慣竊,利用他們深諳內情這一點,讓他們戴罪立功。這批人也確實有所貢獻,這種策略本是在特定時期、特定條件下的產物,到了“潘揚案”發,卻成了他們兩人的彌天大罪。那麼,“三千三”這樣的大數目又是怎樣統計出來的呢?原來遠在解放戰爭時期,有一個幹部在閒談時對當時任中共中央華東局敵區工作部長的揚帆開了個玩笑,說揚帆做敵區工作和保衛工作善於利用各種社會關係,手下各色人物俱全。古代孟嘗君門下有食客三千,如今揚帆手下超過三千,這個幹部當時隨口謅了兩句打油詩:“揚公門下三千三,儘是雞鳴狗盜徒。”在當時,這首詩不過引起一陣鬨笑,但因其妙趣橫生,竟在新四軍幹部中流傳開了。到了1955年,這首詩被人利用,“三千三”變成了實數,於是擴而大之,凡是地下鬥爭時期和潘漢年有過工作關係的人,都成了懷疑對象。

  潘漢年作為“內奸”的一條主要罪狀是“投靠日本特務機關”。根據中央指示,凡是敵占區的隱蔽系統,都應派人打入敵偽組織,掌握敵方動態,以配合正面鬥爭,利用敵方力量,掩護革命工作,保護革命力量。潘漢年在這方面的工作十分出色,屢受中央嘉獎。但到了50年代中期,他竟以此罹禍!當然,在當時的條件下,“將在外”,個別情況無法及時向中央請示也是有的。這又何罪之有!

  至於“供給敵人情報,導致二·六轟炸”,只要想一想,國民黨豈有不知上海的發電廠在何處而需要“供給情報”的道理,就可看出這條“罪狀”的不實了。

  對於這一些“罪行”,潘漢年這樣的革命者怎樣接受得了!

  經過8年幽禁,1963年6月,潘漢年在被判有期徒刑15年後曾一度被“假釋”出獄,與妻子一起被安置在北京郊區團河農場。其間他曾進城去看一位老朋友,對這位老朋友說:“我是冤枉的,揚帆也是冤枉的。這些事一時說不清楚,功過是非,歷史自有定論。”

  在獄中,潘漢年曾寫過一首給董慧的詩:

  “相愛成遺恨,奈何了此生,

  憐君猶少艾,為我困愁城。

  昨日同生死,今無半點音,

  但求息怨恨,勉力為新人。

  道路分明在,火中堪鑄魂,

  抗日隱地下,十載汝同行。

  北上延安路,朝昏共苦辛,

  南旋千萬里,悄然居海濱。

  六年留上海,解放更相親,

  倘有千般罪,當先有所聞。”

  結句“倘有千般罪,當先有所聞”,實在是潘漢年痛苦的靈魂在吶喊!從團河又經秦城監獄,一直到1977年悽苦地離開人間,以假名被埋葬在洣江勞改農場。

  於伶同志寫了一組詩《懷潘漢年同志》,最後一首是《感謝黨恩》:

  “春暉盡沐慶三中!劉瞿潘公冤雷同。

  ‘天若有情天亦老’,‘桃花依舊笑春風’!”

  潘漢年泉下有知,也可以感到安慰了。死者已矣,但我們生者卻難以從自己的記憶中抹去他的形象,作為一代風華的黨人魂,他將永遠激勵著後人,而他後半生的坎坷,他的冤獄,則值得我們這一代進行深刻的反思。

  1.4 潘漢年傳略

  陶柏康

  一

  1906年1月12日(農曆乙巳年12月18日),潘漢年出生於江蘇省宜興縣陸平村。

  潘漢年,乳名廠(an)兒,參加革命後,使用過許多筆名與比名,諸如:廠人、水番三郎、亞靈、天長、潑皮、潑皮男士、迪可、汗牛、汗、愛仙、鮑剛、嚴陵、彭一清、楊濤、潘健行、小開、k、小k、胡星、蕭叔安、蕭愷、凱、開、嚴、潘繼仁、嚴如雲、嚴開、許琳、潘湘、韓企文、張頌南、胡越明、秦漢楚、蕭肖、蕭相臣,等等。

  潘漢年生長在一個書香門庭。曾祖父潘亭山是清朝嘉慶年間的舉人,祖父潘元燮為清朝咸豐九年的舉人。父親潘莘華是清朝光緒後期的秀才,以塾師為業。

  潘莘華思想比較開明,辛亥革命後,曾任鄉董,後又代替其兄任區董。1913年北洋軍閥政府實行縣議會制度,他又被推舉為宜興縣縣議員,但仍在鄉間任教。他先後娶過兩個妻子,生有四男四女,潘漢年在男孩中排行第三,為後母巫氏所生。由於小漢年天資聰穎,機靈活潑,深得長輩和兄弟姐妹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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