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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人物形象的設置和安排。《夢》一書中的人物普遍比《圈》中的人物要年輕那麼幾歲,但兩本書中的人物幾乎是一一對應的。林嵐是初曉的翻版,顧小北是張小北的翻版,姚姍姍是張萌萌的翻版,聞婧是李穹的翻版……其中最明顯的"對應"是《夢》一書中也設置了一個"媽媽桑",只不過把名字從"奔奔"改叫為"火柴"。在《圈》里,年輕的雞頭奔奔是一個非常飽滿、生動的人物形象,但《夢》中的火柴乾癟而概念化,完全失去了性工作者的神采。由於郭敬明的年齡局限和生活經歷的貧乏,他也照搬了《圈》一書中的人物關係,他們的愛欲關係如同一團亂麻。需要說明的是,這種糾纏的情感關係、他們生活的過度戲劇性,本來是《圈》一書的敗筆,但郭敬明顯然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或者說,他也無力改變這一點,甚至迷戀這種戲劇性,於是索性玩起了乾坤大挪移,照搬不誤。

  二是情節與細節處理。比如,李穹和初曉借遊戲之便抽張萌萌耳光的那個小段子,稍稍改換了一下面目,就出現在《夢》中。初曉和胡軍同處一室、被她未來的婆婆堵個正著的故事,變成了林嵐和陸敘住在一起,被陳伯伯抓了個現行。兩個情節的氣氛、敘事走向、情境完全一致。乃至最後也是被郭特地反駁的"胡軍-陸敘車禍之死"都是類似的照搬,在《夢》中比比皆是。不僅如此,《夢》在細節上也有若干與《圈》的相似之處,比如火柴罵林嵐找鴨子、林嵐花七百塊錢買個玻璃盤子等等。

  三是語言風格上幾乎完全一致。例如"揮舞著雞爪子"、"揮舞著菜刀","有錢的能用錢砸死你,有權的能用權玩死你","誰受得了你的狗脾氣啊","把汽車當作飛機開","老百姓賣血才能喝碗粥的地方",完全相同的句子大量出現在《夢》中,不過被郭敬明使用"攪拌術"進行了模糊處理。

  橡子甚至極其尖銳地質問一個來自四川在上海讀大學的大學生從那裡學會了用那麼一口北京氣十足的語言來書寫作品,而對此,郭則臉不紅心不燥地回答是他一個名叫霍艷的北京朋友一字一句用手機簡訊教會他的。這樣的理由多少有些氣短。只是在這場後來演變的轟轟烈烈的口水大戰中已變得毫不起眼了。隨著莊郭官司的開庭,雙方的鬥爭已經不僅是法律和文學上的糾紛,進而在網絡和印刷媒體上演變為"郭FANS"與"圈內人"的爭鬥。在網上,任何一篇有關這個話題的文章下都有極大量的跟貼和回帖,而內容也不再是心平氣和地討論案件或者作品本身,更上升為了無內容的漫罵。據統計,高峰時期,僅萌芽雜誌社網站上,一天相關帖子就多達2000餘封,而天涯、被刻下的幸福時光這兩大作者的主陣營,其熱鬧程度就更可想而知了。

  大多數的郭迷順應春風文藝出版社的思路認定,莊指責偶像郭的抄襲根本就是想借勢炒作,更否認郭已經承認下的模仿一說,而圈裡人則強調"官司可能不贏,但是否總要有個說法",基本持與莊一致的想法。然而,從立案開庭至今,最終判決依然遲遲沒有下達;至於文學方面的評論--曹文軒和莫言的判斷--也沒有全文公開,只是兩位作家都委婉地指出過度模仿的確不應提倡,應受到質疑的立場。一切都尚處在雲霧不分的階段等待一個最後的說法。

  看見獨一代

  懸而未決的官司,最終的結果是給出一個在文字領域是非觀念的判決。我們往往習慣地將思維停頓在"抄襲可恥嗎?""抄出來的成功算是成功嗎?"或者"法律人情種種困惑"等幾個問題上,卻忽略了,獨一代對這個事件最基本的態度所反映出的事實。

  事實是什麼?讓我們來假設這樣一個場景。

  大學生郭敬明喜歡上網瀏覽各種各樣的文學網站,這天他在天涯上看到了一篇名叫《圈裡圈外》的小說,他邊看邊笑,覺得文章的語言特生動,人物形象拽得拽、可愛的可愛、討人厭得則讓人恨不得抽她幾耳刮子,總之,看了這個小說,讓他一時很受震動思緒萬千,幾天也或者是一段時間以後,他開始創作一部帶有校園色彩的小說,寫著寫著,就把那些鮮活亂跳的語言和人物"溶"了進去,至於情節--能自己想的,的確也動腦筋想了,自己想不出的,借鑑一下特喜歡印象特深的那幾段,似乎也沒什麼問題,更重要的是,再整個創作的過程中,他再沒有去那裡多看一眼《圈》,結果最後被人指了鼻子告抄襲,當然是不能服氣的。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對於抄襲,獨一代的孩子和早年受傳統教育成長起來的一代人存在著根本認識上的分歧。一方面是對抄襲的概念,另一方面,則是對抄襲的態度。

  獨一代沒有抄襲

  所謂抄襲,在獨一代看來,那是個極其狹隘的概念,一字一句的抄,那無疑是抄了,同一個意思但用不同話來講,那就不算抄。就好像在網絡上支持郭的網友說的那樣,他們並非沒有意識到《圈》和《夢》在人物和情節上的不同,但在他們看來郭的語言要比莊優美,而且整體更煽情,最最關鍵最最重要的是,郭寫林嵐、聞婧那是從大學裡寫起的,是校園生活,而《圈》則明顯的是娛樂圈的事情是社會背景,兩者事件發生的大環境就不同,所以,怎麼可能是抄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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