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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能夠以這樣的方式保護自己權益的,一般都是在惡人當道、告狀無門,身受威脅恐嚇的情況下,才會選擇這種希望媒體公開真相、尋求公眾支持的非正常方式的。這樣的人,一般是屬於社會的底層。新華社記者莊羽顯然不是底層人物,但是她就是要從一開始就扮演一個弱者,再不斷的通過媒體述怨,製造新聞。
我很替莊羽著急,郭敬明如此侵權,換了是我,這個官司已經開庭了。
但是莊羽之憤,讓人有如下疑問:
一問莊羽:從個人素養上看,新華社記者莊羽身在《望》東方周刊,在十三億中國人當中,應屬金字塔的頂層,她應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迄今不見其實質性動作。莊羽 為令人感到疑惑!
二問莊羽:既然認為被侵權,莊羽不在第一時間向侵權人訴求,卻轉向媒體公開她的憤怒,在莊羽口中當上被告的春風社和郭敬明,從來沒有接到過莊羽正面維權的電話或者信函。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奇怪!
三問莊羽:在法律的認定上,有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不正當利益的條款,莊羽身為新華社記者,在媒體圈裡有很多同事和朋友,莊羽目前的行為是否有利用職務之便、或者是利用職業之便,來達到個人目的的嫌疑?這樣的人,在新華社記者這樣嚴肅、國人給予重託的崗位上工作,是否還能夠保持記者職業的公正性和客觀性?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擔憂!
四問莊羽:莊羽聲稱被侵權,作為《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社,春風文藝將成為第一被告。假如侵權行為成立,那麼莊羽就不僅僅是惟一的受害者,《圈裡圈外》的出版社利益也同樣受到了侵害,如果是這樣,權益受到侵害的出版社就決不會坐視不管,奇怪的是,迄今只有莊羽自己在憤怒。莊羽的行為讓人不解!
五問莊羽:就在不久前,莊羽曾經投稿給春風文藝,但是由於沒有達到春風圖書的出版水平,最後被編輯退稿。這樣一個被她一度看好的出版社,幾個月後就要被她送上法庭,讓人頗有求婚不成即反目的感覺。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不智!
六問莊羽:莊羽面對公眾表達維權的憤怒,但是卻公開在電話里對某直轄市媒體記者講,郭敬明的書印到了幾十萬冊,她的只有六千冊,她就是要借郭敬明炒火自己。現在的莊羽已經部分達到了目的,就在前幾天,她拿著被春風退稿的小說,向某出版公司開出的條件是起印五萬冊。這個開價是一個月前的莊羽不敢想像的。公眾媒體變成了她謀取私慾的工具,製造公眾同情心理從而達到個人目的,莊羽不僅是要炒火,而且是在玩火!莊羽的行為令人聯想!
七問莊羽:作為出版社和作者,在很長的時間裡並沒有對莊羽作出回應,因為任何回應都會幫助莊羽達到個人目的,並且等待莊羽能夠如期走上法庭,相信法律自有公論。但是莊羽光是搖旗吶喊,煽動更多的媒體參與,要上法庭的消息始終不見半點著落,已經讓最初被她煽動的一些媒體感到被動。媒體不是法官,在法制社會下,誰走偏鋒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莊羽的行為讓人冒險!
八問莊羽:莊羽聲稱郭敬明共有七處情節的雷同和模仿,甚至有些話語和人物性格的完全模仿抄襲,認為這太過分了!相信正是因為太過分,莊羽才一再向媒體表示她要上法庭。但是莊羽的這個太過分讓人不清楚過分的度在哪裡,如果是抄了四處該怎麼說?如果是十六處又要怎麼認定?殺一個人和殺十個人對於罪犯來說是沒有區別的,他都要為法律負責。抄了七處還遲遲不上法庭,莊羽的行為讓人乏味!
九問莊羽:《圈裡圈外》是今年年初剛剛出版的,但是今年夏天莊羽就通過中間人,把《圈裡圈外》又交給了"榕樹下"的一位編輯,希望能夠出版,結果被婉拒。圖書出版都會簽訂版權期,版權期是以年為單位,但是不到半年就要背叛"東家",莊羽的行為令人心寒。
春風的問題是莊羽無法迴避的,因此在04年,莊羽通過律師正式向法院起訴了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作為對"只是四處申訴,遲遲不付諸法律"的行為的回擊,雖然她自己也認為"這的確將是一場艱難的官司,壓力很大"。官司的難度在於舉證,就中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著作權法》來看,對於抄襲行為並沒有明顯的界定,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提出對作品情節的保護,正如郭敬明曾就莊羽說的故事最後兩個主人公都死於車禍如是回答:全世界死於車禍的人多了--意為即使情節完全一樣,憑什麼你能寫我就不能?
對於沒有把握的官司,莊羽更進一步通過媒體表述了自己的立場:第一已經請律師找到了兩書中七處"抄襲的證據";第二打官司當然有風險,而且已經做好了輸掉官司的準備,但輸掉官司並不能說明一切。就在發表上述觀點的幾乎同一時間,莊羽將自己和郭敬明的書同時送給了北大著名教授曹文軒和著名作家莫言。而幾乎眾所周知的,前者是郭敬明第一本小說《幻城》的作序之人,而後者則與春風文藝出版社長期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他們將會對這兩本書作出一個文學上的評判。
實際上,也只有文學上的評判是莊羽手裡最關鍵最有利的武器。也因此,雖然莊羽只是模糊地對媒體宣布記者已經找到了有利的證據並達7處之多等消息,但細心的讀者和記者還是自行開始比對兩書的工作。一個名叫橡子的作者整理出了郭敬明抄襲的"罪證":
我很替莊羽著急,郭敬明如此侵權,換了是我,這個官司已經開庭了。
但是莊羽之憤,讓人有如下疑問:
一問莊羽:從個人素養上看,新華社記者莊羽身在《望》東方周刊,在十三億中國人當中,應屬金字塔的頂層,她應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迄今不見其實質性動作。莊羽 為令人感到疑惑!
二問莊羽:既然認為被侵權,莊羽不在第一時間向侵權人訴求,卻轉向媒體公開她的憤怒,在莊羽口中當上被告的春風社和郭敬明,從來沒有接到過莊羽正面維權的電話或者信函。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奇怪!
三問莊羽:在法律的認定上,有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不正當利益的條款,莊羽身為新華社記者,在媒體圈裡有很多同事和朋友,莊羽目前的行為是否有利用職務之便、或者是利用職業之便,來達到個人目的的嫌疑?這樣的人,在新華社記者這樣嚴肅、國人給予重託的崗位上工作,是否還能夠保持記者職業的公正性和客觀性?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擔憂!
四問莊羽:莊羽聲稱被侵權,作為《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社,春風文藝將成為第一被告。假如侵權行為成立,那麼莊羽就不僅僅是惟一的受害者,《圈裡圈外》的出版社利益也同樣受到了侵害,如果是這樣,權益受到侵害的出版社就決不會坐視不管,奇怪的是,迄今只有莊羽自己在憤怒。莊羽的行為讓人不解!
五問莊羽:就在不久前,莊羽曾經投稿給春風文藝,但是由於沒有達到春風圖書的出版水平,最後被編輯退稿。這樣一個被她一度看好的出版社,幾個月後就要被她送上法庭,讓人頗有求婚不成即反目的感覺。莊羽的行為令人感到不智!
六問莊羽:莊羽面對公眾表達維權的憤怒,但是卻公開在電話里對某直轄市媒體記者講,郭敬明的書印到了幾十萬冊,她的只有六千冊,她就是要借郭敬明炒火自己。現在的莊羽已經部分達到了目的,就在前幾天,她拿著被春風退稿的小說,向某出版公司開出的條件是起印五萬冊。這個開價是一個月前的莊羽不敢想像的。公眾媒體變成了她謀取私慾的工具,製造公眾同情心理從而達到個人目的,莊羽不僅是要炒火,而且是在玩火!莊羽的行為令人聯想!
七問莊羽:作為出版社和作者,在很長的時間裡並沒有對莊羽作出回應,因為任何回應都會幫助莊羽達到個人目的,並且等待莊羽能夠如期走上法庭,相信法律自有公論。但是莊羽光是搖旗吶喊,煽動更多的媒體參與,要上法庭的消息始終不見半點著落,已經讓最初被她煽動的一些媒體感到被動。媒體不是法官,在法制社會下,誰走偏鋒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莊羽的行為讓人冒險!
八問莊羽:莊羽聲稱郭敬明共有七處情節的雷同和模仿,甚至有些話語和人物性格的完全模仿抄襲,認為這太過分了!相信正是因為太過分,莊羽才一再向媒體表示她要上法庭。但是莊羽的這個太過分讓人不清楚過分的度在哪裡,如果是抄了四處該怎麼說?如果是十六處又要怎麼認定?殺一個人和殺十個人對於罪犯來說是沒有區別的,他都要為法律負責。抄了七處還遲遲不上法庭,莊羽的行為讓人乏味!
九問莊羽:《圈裡圈外》是今年年初剛剛出版的,但是今年夏天莊羽就通過中間人,把《圈裡圈外》又交給了"榕樹下"的一位編輯,希望能夠出版,結果被婉拒。圖書出版都會簽訂版權期,版權期是以年為單位,但是不到半年就要背叛"東家",莊羽的行為令人心寒。
春風的問題是莊羽無法迴避的,因此在04年,莊羽通過律師正式向法院起訴了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作為對"只是四處申訴,遲遲不付諸法律"的行為的回擊,雖然她自己也認為"這的確將是一場艱難的官司,壓力很大"。官司的難度在於舉證,就中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著作權法》來看,對於抄襲行為並沒有明顯的界定,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提出對作品情節的保護,正如郭敬明曾就莊羽說的故事最後兩個主人公都死於車禍如是回答:全世界死於車禍的人多了--意為即使情節完全一樣,憑什麼你能寫我就不能?
對於沒有把握的官司,莊羽更進一步通過媒體表述了自己的立場:第一已經請律師找到了兩書中七處"抄襲的證據";第二打官司當然有風險,而且已經做好了輸掉官司的準備,但輸掉官司並不能說明一切。就在發表上述觀點的幾乎同一時間,莊羽將自己和郭敬明的書同時送給了北大著名教授曹文軒和著名作家莫言。而幾乎眾所周知的,前者是郭敬明第一本小說《幻城》的作序之人,而後者則與春風文藝出版社長期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他們將會對這兩本書作出一個文學上的評判。
實際上,也只有文學上的評判是莊羽手裡最關鍵最有利的武器。也因此,雖然莊羽只是模糊地對媒體宣布記者已經找到了有利的證據並達7處之多等消息,但細心的讀者和記者還是自行開始比對兩書的工作。一個名叫橡子的作者整理出了郭敬明抄襲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