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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十七年,鄭板橋在知濰縣事任內曾修葺過濰縣的城隍廟,撰過一篇《城隍廟碑記》。我曾見過拓本。字是鄭板橋自己寫的,寫得很好,雖仍有“六分半書”筆意,但是是楷書,很工整,不似“亂石鋪階”那樣狂氣十足。這篇碑文實在是絕妙文章:

  ……故仰而視之,蒼然者天也;俯而臨之,塊然者地也。其中耳目口鼻手足而能言,衣冠揖讓而能禮者,人也。豈有蒼然之天而又耳目口鼻而人者哉?自周公以來,稱為上帝,而俗世又呼為玉皇。於是耳目口鼻手足冕旒執玉而人之;而又寫之以金,范之以土,刻之以木,琢之似玉,而又從之以妙齡之官,陪之以武毅之將。天下後世,遂裒裒然從而人之,儼在其上,儼在其左右矣。至如府州縣邑皆有城,如環無端,齧者是也;城之外有隍,抱城而流,湯湯汩汩者是也。又何必烏紗袍笏而人之乎?而四海之大,九州之眾,莫不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禍福之權,授之以死生之柄;而又兩廊森肅,陪以十殿之王;而又有刀花、劍樹、銅蛇、鐵狗、黑風、蒸{(左)釒(右)歷}以俱之。而人亦襄襄然從而懼之矣。非唯人懼之。吾亦懼之。每至殿庭之後,寢宮之前,其窗陰陰,其風吸吸,吾亦毛髮豎栗,狀如有鬼者,乃知古帝王神道設教不虛也。……

  這是一篇寫得曲曲折折的無神論。城,城也;隍,河也,“又何必烏紗袍笏而人之乎?”這已經說得很清楚。然而大家都“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禍福之權,授之以死生之柄”,“與之”、“授之”,很可玩味。神本無權,唯人授之,這種“神權人授”的思想很有進步意義。誰授予神這樣的權柄呢?下文自明。不但授之以權,而且把城隍廟搞得那樣恐怖,人亦{(左)魚(右)回}{(左)魚(右)回}然從而懼之。“非唯人懼之,吾亦懼之”,這句話說得很幽默。鄭板橋是真的害怕了嗎?城隍廟總是陰森森,“吾亦毛髮豎栗,狀如有鬼者”,鄭板橋是真覺得有鬼麼?答案在下面:“乃知古帝王神道設教不虛也”,鄭板橋對古帝王的用心是一清二楚的。但是鄭板橋並未正面揭穿(這怎麼可能呢),而且濰縣的城隍廟是在他的倡議下,謀於士紳而葺新的,這真是最大的幽默!我們對於明清之後的名士的思想和行事,總要於其曲曲折折處去尋繹。不這樣,他們就無法生存。我一向覺得板橋的思想很通達,不圖其通達有如此。

  我們縣裡的城隍廟的歷史是頗久的,有兩棵粗可台抱的白果(銀杏)樹為證。廟相當大,兩進大殿,前殿和後殿。前殿面南坐著城隍老爺,也稱城隍菩薩,——這與佛教的“菩提薩堹”無關,中國的老百姓是把一切的神都可稱為菩薩的,叫“老爺”時多。發亮的油白大臉,長眉細目,五綹鬍鬚。大紅緞地平金蟒袍。按說他只是縣團級,但是派頭卻比縣知事大得多,縣官怎麼能穿蟒呢?而且封了爵,而且爵位甚高,“敕封靈應侯”。如此僭越,實在很怪。他們職權是管生死和禍福。人死之後,即須先到城隍那裡掛一個號。京劇《瓊林宴》范仲禹的唱詞云:“在城隍廟內掛了號,在土地祠內領了回文。”城隍廟正殿上有幾塊匾,除了“威靈顯赫”之類外,有一塊白話文的特大的匾,寫的是“你也來了”。我們二伯母(我是過繼給她的)病重,她的母親(我應該叫她外婆)有一天半夜裡把我叫起來,把我帶到城隍廟去。我迷迷糊糊地去了。幹什麼?去“借壽”,即求城隍老爺把我的壽借幾年(好像是十年)給二伯母。半夜裡到城隍廟裡去,黑咕隆咚的,真有點怕人。我那時還小,借幾年就借幾年吧,無所謂,而且覺得這是應該的。到城隍老爺那裡去借壽,我想這是古已有之的習俗,不是我的外婆首創,因為所有儀注好像都有成規。不過借壽並不成功,我的二伯母過了兩天還是死了。

  我們那裡的城隍廟有一個特別處,即後殿還有一個神像,也是五綹長須,但穿著沒有城隍那樣闊氣。這位神也許是城隍的副手。他的名稱很奇怪,叫“老戴”。城隍和老戴之間好像有個什麼故事的,我忘了。

  正殿前的兩廊塑著各種酷刑行刑時的景象,即板橋碑記中所說的“刀花、劍樹……”。我們那裡的城隍廟所塑的是上刀山、下油鍋、鋸人、磨人等等,一共七十二種酷刑,謂之“七十二司”,這“司”是陰司的意思。七十二司分為十個相通連的單間,左廊右廊各五間。每一間有一個閻王,即板橋所說的“十王”。閻王是“王”,應該是“南面而王”,坐在正面。《聊齋-陸判》所說的十王殿的十王大概是坐在正面的,但多數的十王都是屈居在兩廊,變成了陪客,甚至是下屬了,我們縣裡的城隍廟、泰山廊都是這樣。中國諸神的品級官階也亂得很。十王中我只記得一個秦廣王,其餘的,對不起,全忘了。《玉曆寶鈔》上好像有十王的全部稱號,且各有像(雖然都長得差不多),不難查到的。

  城隍廟正殿的對面,照例有一座戲台。鄭板橋碑記云:“豈有神而好戲者乎?是又不然。《曹娥碑目》云:‘盱能撫節安歌,婆娑樂神’,則歌舞迎神,古人已累有之矣。詩云:‘琴瑟擊鼓,以迓田祖’,夫田果有祖,田祖果愛琴瑟,誰則聞之?不過因人心之報稱,以致其重疊愛媚於爾大神爾。今城隍既以人道祀之,何必不以歌舞之事娛之哉!”鄭板橋這裡說得有點不夠準確。歌舞最初是樂神的,因為他是神,才以歌舞樂之,這是“神道”,並不是因為以人道祀之,才以歌舞之事娛之。到了後來,戲才是演給人看的,但還是假借了樂神的名義。很多地方的戲台都在廟裡,都是“神台”。我們縣城隍廟的戲台是演戲的重要場地,我小時看的許多戲都是站在戲台與正殿之間的磚地上看的。看的都是“大戲”,即京劇。但有一次在這個戲台上也演過梅花歌舞團那樣的歌舞,這種節目演給城隍老爺看,頗為滑稽。

  每年七月半,城隍要出巡,即把城隍的大駕用八抬大轎抬出來,在城裡的主要街道上游一游。城隍出巡,前面是有許多文藝表演的節目,叫做“會”,許多地方叫“賽會”、“出會”,我們那裡叫“迎會”。參與迎會的,謂之“走會”。我鄉迎會的情形,我在小說《故里三陳一陳四》中有較詳細的描述,不贅。各地賽會,節目有同有異,高蹺、旱船,南北皆有。北京的“中幡”、“五虎棍”,我們那裡沒有。我們那裡的“站高肩”,北方沒有。

  城隍的姓名大都無可稽考,但也有有案可查的。張岱《西湖夢尋·城隍廟》載:“吳山城隍廟,宋以前在皇山,舊名永固,紹興九年徙建於此。宋初,封其神,姓孫名本。永樂時封其神為周新。”周新本是監察御史,彈劾敢言,被永樂殺了。“一日上見緋而立者,叱之,問為誰,對日:‘臣新也,上帝謂臣剛直,使臣城隍浙江,為陛下治奸貪吏。’言已不見,遂封為浙江都城隍。”這當然只是傳說,永樂帝不會白日見鬼。但這記載說明一個問題,即城隍由上帝任命後,還得由人間的皇帝加封,否則大概是無效的。“都城隍”之名他書未見。周新是個省級城隍,比州、府、縣的城隍要大,相當於一個巡撫了。都城隍不是各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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