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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所有歐洲文明之內的國家都有著許多共同的東西,但是如普遍承認的,還是有某些秉性方面的截然不同將它們分為各自內部有著基於共同血緣的明顯親近感的集團。不過,如陸地上常常發生的情形表明的,當這些集團的成員在地理上彼此接近時,這種鄰近可能會象同極的電流那樣產生排斥力,使政治上的分歧成為決定之物,而政治上的共同之處則被拋之腦後。另一方面,如果邊界相距甚遠,相互接觸輕微以至於不會引起政治衝突----就象英國和美國之間的情形,同一種族的生存、發展和支配地位就很可能成為政治理想所在。這種理想將為政治上的聯合所弘揚,而後者反過來主要基於自然的親情以及對於攜手合作帶來的相互利益的明確承認,而不是巧妙炮製的條約協定。如果合作精神存在,一個種族就會有著充分的聰明才智為這種精神的發揮效用提供必要的手段,而英美兩國也會在控制海洋這個將它們分離開來的有益工具方面找到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駕馭、但或許可以為這個種族的聯合力量所支配的對象。如果一個英美間的同盟真地到來,它也許更是無法違逆的大眾呼聲的產物,而不是政治家以嫻熟的手腕擬定的計劃的體現。
但是,我認為,我們或許不必持有這種經常被提及、喬治·克拉克爵士也極力鼓吹的認識,即英美間的相互支持在將來可能會使海洋商業總體上免受迄今它在戰爭中所受到的侵擾。在此我必須試著將我自己的觀點表達得極為清楚,因為它們在一些人看來似是消極的,另一些人則可能認為它們與我在其他地方對這個話題所作的大量、系統的探討相矛盾。
喬治爵士和懷特先生都主張建立的英美間的同盟----前者指的是一個海軍聯盟,後者則指正式的條約關係----針對的主要是戰時的可能事態。的確,每個人的主張的主要特徵都是在英美之間促進友善,防止分歧因素的出現,但即使追求這個目標也是為了兩國在和其他國家的關係出現困難的情況下可以互為倚重。這樣戰爭確實可以更肯定地被避免;即使戰爭來臨,人們也會發現這兩個國家在海洋上連成一氣,從而在海上無懈可擊,據有了海洋一直只賦予其絕對的統治者的對總體形勢的控制。在我看來,英美聯盟得心應手的邏輯結果就是霸權。可是接下來,如果高高在上,為什麼還要向某個敵國讓步,同意它的商業不受侵犯呢?喬治·克拉克爵士說,“無論英國還是美國都不能在其他國家的商業中找到攻擊的動機。”為什麼找不到?海軍的存在又是主要出於什麼目的呢?肯定不僅僅是為了相互打鬥,從只是為了打敗對手的戰鬥中獲得約未尼所稱的“一無所獲的光榮”。如果如所有人所同意的,海軍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商業,必然的推論是它在戰爭中的目標必須是使敵人得不到豐富的資源。很難想像海軍還能有什麼比保護和破壞貿易更廣泛的軍事用途。喬治爵士其實看到了這點,他在其他地方說道,“破壞商業只有在遵循了給敵人以最深重打擊的原則、著眼於加快戰爭勝負的到來之時才能被認為是正確的”。不過我認為,他還是未充分認識到這個限制性讓步的重要性,他和懷特先生看來都沒有恰如其分地承認商業破壞的巨大意義。
我認為,兩位的缺陷在於沒有清楚地看到作為非決定性的一種戰術的商業破壞和憑藉強大海軍對海洋的戰略控制的商業破壞之間的差別。所有的海洋國家多多少少都將其繁榮建立在海洋商業而不是其他某個因素之上,一些國家尤甚。對這樣的一個國家來說,無論是用本國的船隻還是用某個中立國的船隻進行貿易,無論是進行對外貿易還是海岸貿易,海洋總是最重要的命脈,但在任何形式下它的海洋貿易都可能處於一個有著決定性優勢的對手的掌握之中。
所以,難道可以期望這樣的對手會放棄如此的優勢?會執意犧牲鮮血和金錢來打仗?或者會既保持一支艦隊,但又讓它在用不著作戰的同時毫不採取綁縛敵手、迫使它使用不了自己的港口這類明顯手段,從而使金錢白白花費?在和法國的戰爭中,英國的海軍不僅保護了它自己的商業,也打擊了敵人的商業,這兩者對於英國的勝利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正是因為英國的海權雖然仍居於優勢,但相對於其他國家來說已是今不如昔,不再是無與倫比,英國才轉而承認掛中立國旗幟的船隻上的貨物不可侵犯這一原則。這項讓步出自於地位的相對虛弱,或者也可能出自於某種被誤解了的人道主義。不過,不管它是否適當,它只會對中立國有好處,對強大的交戰國不利。在政策上講,對英國的這個讓步的唯一合理解釋是:英國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樣承受額外的敵對負擔,如果中立國將和它的敵人站在一起的話。在另一個場合,我曾說貨物受旗幟保護的原則永不會變了,意思是說從當前的跡象來看,沒有哪個強國會在海洋上強大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可以用武力推翻這個原則。
同樣地,可以十分有把握地斷言,一個對其海權有信心的國家或同盟永遠不會作出讓步,讓某個海上敵手的被不恰當地稱作“私人財產”的東西免受侵襲。任何時代的較弱的海上交戰國都夢想實現這點。從它們的角度來看,它們的乍一看很合理的論點很有說服力。拿破崙一世這個大掠奪者在把以戰養戰的原則推至極至方面是竭盡全力,毫無惻隱之心,甚至在和平時期都毫不猶豫地以附屬國為其軍隊的供給來源,用歸根結底就是以屬於外國人的私人財產的財富來供養自己的軍隊,可是當他把別人對其帝國海上貨物的截獲和對運行於一條內陸鄉間小道上的一車貨物的截獲相比時,他倒變得理由十足,表面上看來極具說服力了。
但是,我認為,我們或許不必持有這種經常被提及、喬治·克拉克爵士也極力鼓吹的認識,即英美間的相互支持在將來可能會使海洋商業總體上免受迄今它在戰爭中所受到的侵擾。在此我必須試著將我自己的觀點表達得極為清楚,因為它們在一些人看來似是消極的,另一些人則可能認為它們與我在其他地方對這個話題所作的大量、系統的探討相矛盾。
喬治爵士和懷特先生都主張建立的英美間的同盟----前者指的是一個海軍聯盟,後者則指正式的條約關係----針對的主要是戰時的可能事態。的確,每個人的主張的主要特徵都是在英美之間促進友善,防止分歧因素的出現,但即使追求這個目標也是為了兩國在和其他國家的關係出現困難的情況下可以互為倚重。這樣戰爭確實可以更肯定地被避免;即使戰爭來臨,人們也會發現這兩個國家在海洋上連成一氣,從而在海上無懈可擊,據有了海洋一直只賦予其絕對的統治者的對總體形勢的控制。在我看來,英美聯盟得心應手的邏輯結果就是霸權。可是接下來,如果高高在上,為什麼還要向某個敵國讓步,同意它的商業不受侵犯呢?喬治·克拉克爵士說,“無論英國還是美國都不能在其他國家的商業中找到攻擊的動機。”為什麼找不到?海軍的存在又是主要出於什麼目的呢?肯定不僅僅是為了相互打鬥,從只是為了打敗對手的戰鬥中獲得約未尼所稱的“一無所獲的光榮”。如果如所有人所同意的,海軍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商業,必然的推論是它在戰爭中的目標必須是使敵人得不到豐富的資源。很難想像海軍還能有什麼比保護和破壞貿易更廣泛的軍事用途。喬治爵士其實看到了這點,他在其他地方說道,“破壞商業只有在遵循了給敵人以最深重打擊的原則、著眼於加快戰爭勝負的到來之時才能被認為是正確的”。不過我認為,他還是未充分認識到這個限制性讓步的重要性,他和懷特先生看來都沒有恰如其分地承認商業破壞的巨大意義。
我認為,兩位的缺陷在於沒有清楚地看到作為非決定性的一種戰術的商業破壞和憑藉強大海軍對海洋的戰略控制的商業破壞之間的差別。所有的海洋國家多多少少都將其繁榮建立在海洋商業而不是其他某個因素之上,一些國家尤甚。對這樣的一個國家來說,無論是用本國的船隻還是用某個中立國的船隻進行貿易,無論是進行對外貿易還是海岸貿易,海洋總是最重要的命脈,但在任何形式下它的海洋貿易都可能處於一個有著決定性優勢的對手的掌握之中。
所以,難道可以期望這樣的對手會放棄如此的優勢?會執意犧牲鮮血和金錢來打仗?或者會既保持一支艦隊,但又讓它在用不著作戰的同時毫不採取綁縛敵手、迫使它使用不了自己的港口這類明顯手段,從而使金錢白白花費?在和法國的戰爭中,英國的海軍不僅保護了它自己的商業,也打擊了敵人的商業,這兩者對於英國的勝利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正是因為英國的海權雖然仍居於優勢,但相對於其他國家來說已是今不如昔,不再是無與倫比,英國才轉而承認掛中立國旗幟的船隻上的貨物不可侵犯這一原則。這項讓步出自於地位的相對虛弱,或者也可能出自於某種被誤解了的人道主義。不過,不管它是否適當,它只會對中立國有好處,對強大的交戰國不利。在政策上講,對英國的這個讓步的唯一合理解釋是:英國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樣承受額外的敵對負擔,如果中立國將和它的敵人站在一起的話。在另一個場合,我曾說貨物受旗幟保護的原則永不會變了,意思是說從當前的跡象來看,沒有哪個強國會在海洋上強大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可以用武力推翻這個原則。
同樣地,可以十分有把握地斷言,一個對其海權有信心的國家或同盟永遠不會作出讓步,讓某個海上敵手的被不恰當地稱作“私人財產”的東西免受侵襲。任何時代的較弱的海上交戰國都夢想實現這點。從它們的角度來看,它們的乍一看很合理的論點很有說服力。拿破崙一世這個大掠奪者在把以戰養戰的原則推至極至方面是竭盡全力,毫無惻隱之心,甚至在和平時期都毫不猶豫地以附屬國為其軍隊的供給來源,用歸根結底就是以屬於外國人的私人財產的財富來供養自己的軍隊,可是當他把別人對其帝國海上貨物的截獲和對運行於一條內陸鄉間小道上的一車貨物的截獲相比時,他倒變得理由十足,表面上看來極具說服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