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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安排,律師們由監獄負責人賈政委陪同,觀看人犯的生活環境。穿過數道警戒,戰士們無一例外地查驗罷賈政委出示的證明函件,方才放行。朱榮華的幽默天性又掩飾不住了,輕聲說:“縱使‘老娘’真有白骨精的妖術,也難以逃遁了。”賈政委聽罷認真地告訴他們:“山上的警戒更嚴,可以說插翅難飛。”

  進入牢門,他們從觀察孔望去,江青的牢舍內放有一床、一桌、一椅。幾本書攤於桌上,一隻小箱橫陳在側,雜物不多,倒也乾淨。江青斜坐床沿,正用手平整著一件黑色棉背心,整平疊好,審視了一番,才放在床頭。她或許感到了室外的動靜,站了起來,走到房中央,做了個深呼吸,然後回到床邊,歪倚在被子上……她在想什麼呢﹖

  來到距牢房不遠的會見室,朱榮華示意看守傳喚江青。他翻弄著記錄紙,依然保持happy神態。張思之則閱看著由監獄提供的“江青獄中表現”,心中想到:她或許將成為我的委託人,此刻需要冷靜,應當大度……

  江青進來時,穿著剛才平整過的棉背心。她看了看在座的人,似乎想給人謙和的印象,沒等律師說話,她先微微欠了欠上身,像是鞠躬示禮,又帶著常人不具的矜持。張思之請她坐下後,她並不搶先發話,而是在等待。

  “我們是律師,特別法庭向我們介紹,你要求請律師辯護。有什麼要求或問題,凡是與你的案子有關係的,可以同我們說。”“噢,你們是律師。我向特別法庭提過,要委託史良做我的律師,法庭有什麼理由不同意呢﹖”

  “特別法庭的意見,我們沒聽說,但作為律師,我們可以告訴你,這個要求很不恰當。史良現在不是律師,年事已高,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請你把聲音提高點。聲音太低,我聽不清楚。我耳朵有毛病,當年用鐳治病給搞壞的。”江青抱怨道。

  朱榮華想反唇相譏,張思之示意不必,和緩地說:“可以,請繼續講。”“我請史良,是因為她敢替我辯護。至於你們……”她吞而不吐的,顯然是“大概沒那個膽量”的挑戰性語言。張思之不想就此引起爭辯,沉默不語。江青似乎感到沒趣,轉而說:“檢察員不止一次對我說,‘誰敢替你辯護呢﹖”’頓了頓,她又說:“替我這個案子辯不容易噢得學好多東西 得學‘九大’報告、‘五一六通知’、‘十六條’,不學習那些黨的文件,不可能替我辯”

  “你扯得太遠了,律師辦案子,哪些文件應當學,哪些東西不必看,我們自會安排。現在首先應當解決的問題是:你必須明確表態,是否要求委託律師辯護。”張思之感到她簡直是在胡攪蠻纏。

  “我講過多少次了,我身體不好,易忘,易激動,有時感情一激動就說不出話來。因此想請個顧問,在法庭上好替我說話;我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同顧問商量。”

  “這個要求,沒有法律根據。替你說話,不是律師的職責。這種出格要求不可能被接受。但作為辯護律師,對於被告人提出的問題,只要與案子有關,都會做出答覆,這也可以說是起到了顧問的作用。”張思之耐心地告知江青。

  “那好!我請你們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公訴,我的案子是誰起訴的。”

  這個問題本可以不回答,但朱榮華還是寬容地翻開《刑事訴訟法》,依據第100條,簡明扼要地做了解釋。江青把手放在耳根後,聽得很認真。朱剛有停頓,她便高聲叫道:“檢察員江文為什麼欺騙我,他說還沒和我談完,怎麼就起訴了﹖”

  朱榮華說:“沒談完要看什麼問題,起訴方覺得犯罪事實查清了,證據也充分了,就可以起訴。被告人想說的很多,起訴後還可以……”

  江青沒把話聽完,又嚷道:“我要控告公安部他們那不是偵察,是法西斯綁架 綁架之後,把我扔在地板上,六個小時沒人理我……”

  張思之覺得有必要控制住她越扯越遠的話頭,插言說:“你的所謂控告,在你沒有正式表示委託,或正式請求法庭指定我們做你的辯護律師前,我們不能就實質性問題對你作出回答,甚至我們現在的談話,也難以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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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思之:“林彪”“四人幫”兩案的審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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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請你們,是要你們跟他們辯,不是跟我辯。”/

  她不理張思之,對朱榮華說:“按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罪。”

  江青沒想到張思之會毫不客氣地打斷她的話,勃然大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聲音更高了:“我最怕別人打斷我的話,一打斷,我就緊張。我是個病人,原來血壓低,現在血壓高,耳朵也不好,又神經衰弱。你這態度……”她仿佛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失態,隨即轉而用和緩的語氣說:“可能與你的職業有關吧﹖”

  言來語去,張思之已經洞悉江青在試圖控制此番交談,決定不讓她牽著走,再次追問她是否打算請律師辯護。江青好像在極力躲閃正面回答,又把話岔開說:“我請你們,是要你們跟他們辯,可不是讓你們跟我辯。”她自以為抓住了理,接著說:“他們,就是葉、鄧,我的立場與他們不一樣;一樣,我就不到這裡來了。他們已經走得很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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