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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話離題太遠了”張思之感到不能讓她這樣東拉西扯,再次制止她。“你說話不要那麼大聲嘛!我有病,我怕你的聲浪的震動。”“你剛才要求我們說話大聲點,現在又出爾反爾!”朱榮華也有些氣憤。“現在距離近,我已能聽清楚了。”“既然聽清楚了,就把你的結論告訴我們,請律師,還是不請﹖”

  江青的情緒在急劇變化,顯出激動的樣子,眼圈也紅了,低下頭輕聲細語地說:“我是想請個顧問,可不是以犯人的身份委託。”“你對起訴書的意見,只有與你建立了委託關係之後,我們才能考慮。”朱榮華說。“按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罪。”她斜過頭,對著朱榮華,不理張思之:“你要相信他們那個指起訴書,怎能替我辯護呢﹖”“那是第二步的事,首先你要決定是否請律師!”

  江青依舊迴避著,突然用手指著朱榮華放在桌上的袖珍本法律彙編,說:“你那本刑法、刑訴法,是不是可以送我一本﹖”“這種要求,你應該按規矩向監所提。”“這麼大案子,連一本小書都不肯發,這麼吝嗇!”“如果我們成為你的律師,這方面的要求,我們可以代你提。”

  “你們是那邊的人,那就不能做我的律師”江青終於失去了耐性。“那麼,你的意思是不請律師,或者是不請我們做你的律師,對吧﹖”張思之針鋒相對。江青感到不應一下說得過死,馬上轉圈說:“你們再讓我好好考慮考慮。”考慮可以,但今天一定要告訴我們考慮的結果,我們沒時間久等。”的確,此刻距離開庭,只剩下一個星期了。

  “我理解,很理解。我的問題那麼複雜,材料那麼多,你們工作量會很大……呵,問題多,都是我們黨內的事。哦,現在我不是黨員,被開除黨籍了。不過,那是他們把我開除的”她又藉機發泄內心的憤懣。

  又費了一番口舌,江青才答應下午三點前告知考慮結果。該退場了,江青恢復了來時的謙和,點了點頭說:“你們不會怪罪我吧﹖我謝謝你們!”

  組員們說:“江青把你便宜了。”/

  法庭的人說:“李作鵬腦子快,得找個專職律師對付他。”

  江青同律師見面後,找到監所負責人賈政委,說:“今天來的律師,一看就知道是代表官方的。那姓張的律師,是什麼長字號的,本身就是官方成員,看他那麼凶,怎麼可能為我的案子辯呢﹖”賈政委問她打算怎樣,她說:“我要朱律師,他好;不要張。”賈政委提醒她,朱是張的助手,拋開主辦要助手不合適。江青強調她可以選擇律師。

  離開秦城監獄時,同來的人都已經清楚,江青“辯護士”的荊棘之冠,輪不到我戴了。組員們對我說:“江青把你給便宜了。”張先生以此結束了秦城見江青的故事。“這種結果,就個人得失論可以說是幸運的,江青沒有讓您陷於同她一道惡名遠揚的尷尬境地。但在今天回溯起來,從健全、推進法制進程的探索,從豐富律師刑訴辯護的經驗角度看,江青沒要律師,或者說您最終沒有成為她的辯護士,是不是又讓人感到有些遺憾呢﹖”

  “你這種反問的確有些道理。有壓力、有難度、有挑戰,對法制的健全完善,對律師的歷練成熟,都具有非凡的意義。這個意義甚至會超出審判本身。”

  “讓我們重新回到兩案的話題吧。我看到有關材料記載:法庭推薦北京律師協會副秘書長傅志人接替您,他和朱榮華又見了江青。江青認為起訴書否定了毛主席對文化大革命的評價,把她和林彪列在一起不倫不類,要律師按她的基調辯護,被律師告以其責任是依事實及法律維護委託人合法權利,而不是做代言人。江青一氣之下,又把他倆便宜了。”

  然而張思之並未被徹底地便宜掉,從秦城監獄回來當晚,法庭便找到他。“來人對我說:李作鵬要求辯護。他曾經是搞密碼破譯的,腦子轉得特別快,得找個專職律師對付他。正好江青不請你辯護了,你就準備為李作鵬辯護吧。”

  嚴格地說,律師的天職是依法維護被告受法律保護的權利,而不是同法庭其他方面的人員攜手,共同對付被告。但“兩案”畢竟是個極其特殊的例外,其首犯、主犯曾置身中國政治權力的巔峰,且錯綜複雜的案情涉及到一些黨和國家的核心機密,應該防止某些被告利用法庭將其泄露出去,或以此要挾法庭。只是就“保密”這個意義而言,張思之表示願意與法庭合作。

  離開庭只剩五天了,律師們才基本定位/

  李作鵬說:“我的罪,我承擔,我的骨頭還是硬的。”/

  律師陣容是強有力的,他們馬上發現了起訴書上有指控不實的問題

  離開庭只剩下五天了,律師們才基本定位,明確了為之辯護的被告:

  甘雨霈、傅志人負責為陳伯達辯護;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周亨元、武漢大學法律系馬克昌擔任吳法憲的辯護人;

  張思之和華東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副主任蘇惠漁擔任李作鵬的辯護人;

  北京律師協會負責人之一周奎正、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舜華擔任江騰蛟的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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