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頁
感情衝突,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使律師們望案生畏的,還在於林彪、“四人幫”案件的特殊和複雜。“兩案”發生在“文革”期間,當時的基調是“黨內路線錯誤被林彪、‘四人幫’利用了”,因此林、江等人的罪行,同黨內的路線錯誤是分不開的。然而律師沒有被賦予判定是路線錯誤,抑或犯罪行為的權利,這個事關重大,不能由律師定。這一特殊性不僅決定了政策把握的繁難,同時決定了律師的作用,沒有太多的發揮餘地。
處於此種無論從哪個層面衡量,都以退避為妙的境地,辯護律師們的確難以興奮。因此,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責怪堅持不為林彪、“四人幫”辯護的律師;而對那些心底無私、忍辱負重走上辯護講壇的“護法使者”,我們怎能不向他們表示崇高的敬意!
翻閱案卷、介入審判的準備是倉促而緊張的,公訴方面的工作,至此已經進行了不止一年;而從辯護組集合到開庭的時間,則僅在一月之間。
江青提出“請律師替我說話”的要求/
張思之腦子裡冒出“我不入地獄,誰入”的奇怪念頭
1980年10月23日,京郊秦城監獄傳出消息,江青向監所方面提出要求:“想請律師替我說話。”“替江青說話﹖”像一塊巨石投入深潭,辯護組住地的沉寂頓時被打破了,眾人對其末日臨頭依然驕橫,嗤之以鼻。
來自華東政法學院的朱榮華,是位專攻刑法學的學者,天生的樂天派,也唯有他平日裡發出點嬉笑之聲,被組員們戲稱為“happy”。他獨樹一幟地說:“老娘’那句話的重點,在前三字——請律師嘛”但此次他happy不起來了,沒有人應和他的幽默,其他人心裡想的是:“江青辯護士”,誰願頂著這空前絕後的荊棘之冠,同她一道遺臭萬年呢?
------------
張思之:“林彪”“四人幫”兩案的審判(2)
------------
然而在此後的18天內,又是消息皆無,這等待實在是種煎熬,大家心都懸著,猜測著可能的結果。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學章,是律師界久負盛名的老大姐。有人對她說;“看來只有韓大姐給江青辯護最合適了。”不料,平日和顏悅色、極少動氣的大姐,立即反唇答道:“除了她,為誰辯都行!國人皆曰可殺,我也一樣。”
聽著組員們的對話,張思之也在思忖:江青的確其罪當誅。但作為律師,又不可忽略一個基本原則,再作惡多端的被告,在法庭上,他依法應得的權利,也不可隨意剝奪,律師的責任之一,就是監督這種權利是否得到維護。
當辯護組的組員們在疑慮不安中等待之際,江青也在為請律師之事轉動腦筋。11月10日,她接到特別檢察廳的《起訴書》,特別法庭通知她,可以委託律師辯護,也可以請求法庭為她指定律師辯護。
江青對前來的審判員說出自己的想法:“我考慮了三個人,一是史良,因為她是有名的律師,又是女的,我認識她;再一個是上海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劉大堅,我過去陪主席接見時認識的。”審判員告訴江青:史良年齡大了,走路要人攙扶。劉大堅年齡也很大了。他們都無法出庭辯護。其實,劉大堅當時已經去世。
“哦,這麼說,我考慮的第三個人年齡也大了。”江青若有所思,“能不能讓親屬辯護呢﹖”她自言自語地數叨起來;“主席的二兒子神經不好,我生的一個被林彪逼瘋了,賀子珍的一個口才不好……”“法庭可以給你指派兩名律師。如果你認可,就介紹給你。”江青最後同意見見法庭指派的律師。
兩天後,辯護組經過醞釀討論,統一了認識,準備接受林彪、江青兩案主犯的委託或特別法庭的指派,依法履行辯護律師的職責。張思之想,“此時,我已告誡自己,感情的因素,要服從法律原則,把它埋藏在心靈最深層的角落裡吧”
11月12日下午,一個無可更改的決定落到張思之頭上:明天上午,與朱榮華一道,去見江青,弄清楚她想見律師的真實意圖。如果她願意請律師出庭辯護,就全權承擔下來。對這一決定,張思之是有一定思想準備的,身為組長,不接最棘手、他人最不願接受的委託,還用什麼去說服他人呢﹖一向不在工作任務面前游移的他,此刻頭腦中閃過的,竟是一句禪語,“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你與朱榮華的身份和專長,已經通知監所轉告江青了。抽時間看看預審時的錄像,增加點對她的感性認識。”決定的基本內容就如此簡短。張思之隨即找到朱榮華,“得細心地估量一下這次會見的進程,設計出幾個相應的方案。”他倆交談著,討論著,草擬著……直至深夜仍無睡意。
江青在平整著一件黑色的背心,不知思索著什麼/
“我請史良,是因為她敢替我辯護。”江青說:“至於你們……”
吞而不吐的是“沒那個膽量”的挑戰性語言
11月13日上午,張思之等七八個人來到秦城監獄。為了驅散一路上沉悶的氣氛,張思之暫時中斷了對案子的思索,由遠而近,環顧起京郊景致。已是樹枯草黃時節,紅葉星羅,崗哨棋布,牢房傍山,給人以世外的靜謐。
處於此種無論從哪個層面衡量,都以退避為妙的境地,辯護律師們的確難以興奮。因此,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責怪堅持不為林彪、“四人幫”辯護的律師;而對那些心底無私、忍辱負重走上辯護講壇的“護法使者”,我們怎能不向他們表示崇高的敬意!
翻閱案卷、介入審判的準備是倉促而緊張的,公訴方面的工作,至此已經進行了不止一年;而從辯護組集合到開庭的時間,則僅在一月之間。
江青提出“請律師替我說話”的要求/
張思之腦子裡冒出“我不入地獄,誰入”的奇怪念頭
1980年10月23日,京郊秦城監獄傳出消息,江青向監所方面提出要求:“想請律師替我說話。”“替江青說話﹖”像一塊巨石投入深潭,辯護組住地的沉寂頓時被打破了,眾人對其末日臨頭依然驕橫,嗤之以鼻。
來自華東政法學院的朱榮華,是位專攻刑法學的學者,天生的樂天派,也唯有他平日裡發出點嬉笑之聲,被組員們戲稱為“happy”。他獨樹一幟地說:“老娘’那句話的重點,在前三字——請律師嘛”但此次他happy不起來了,沒有人應和他的幽默,其他人心裡想的是:“江青辯護士”,誰願頂著這空前絕後的荊棘之冠,同她一道遺臭萬年呢?
------------
張思之:“林彪”“四人幫”兩案的審判(2)
------------
然而在此後的18天內,又是消息皆無,這等待實在是種煎熬,大家心都懸著,猜測著可能的結果。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學章,是律師界久負盛名的老大姐。有人對她說;“看來只有韓大姐給江青辯護最合適了。”不料,平日和顏悅色、極少動氣的大姐,立即反唇答道:“除了她,為誰辯都行!國人皆曰可殺,我也一樣。”
聽著組員們的對話,張思之也在思忖:江青的確其罪當誅。但作為律師,又不可忽略一個基本原則,再作惡多端的被告,在法庭上,他依法應得的權利,也不可隨意剝奪,律師的責任之一,就是監督這種權利是否得到維護。
當辯護組的組員們在疑慮不安中等待之際,江青也在為請律師之事轉動腦筋。11月10日,她接到特別檢察廳的《起訴書》,特別法庭通知她,可以委託律師辯護,也可以請求法庭為她指定律師辯護。
江青對前來的審判員說出自己的想法:“我考慮了三個人,一是史良,因為她是有名的律師,又是女的,我認識她;再一個是上海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劉大堅,我過去陪主席接見時認識的。”審判員告訴江青:史良年齡大了,走路要人攙扶。劉大堅年齡也很大了。他們都無法出庭辯護。其實,劉大堅當時已經去世。
“哦,這麼說,我考慮的第三個人年齡也大了。”江青若有所思,“能不能讓親屬辯護呢﹖”她自言自語地數叨起來;“主席的二兒子神經不好,我生的一個被林彪逼瘋了,賀子珍的一個口才不好……”“法庭可以給你指派兩名律師。如果你認可,就介紹給你。”江青最後同意見見法庭指派的律師。
兩天後,辯護組經過醞釀討論,統一了認識,準備接受林彪、江青兩案主犯的委託或特別法庭的指派,依法履行辯護律師的職責。張思之想,“此時,我已告誡自己,感情的因素,要服從法律原則,把它埋藏在心靈最深層的角落裡吧”
11月12日下午,一個無可更改的決定落到張思之頭上:明天上午,與朱榮華一道,去見江青,弄清楚她想見律師的真實意圖。如果她願意請律師出庭辯護,就全權承擔下來。對這一決定,張思之是有一定思想準備的,身為組長,不接最棘手、他人最不願接受的委託,還用什麼去說服他人呢﹖一向不在工作任務面前游移的他,此刻頭腦中閃過的,竟是一句禪語,“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你與朱榮華的身份和專長,已經通知監所轉告江青了。抽時間看看預審時的錄像,增加點對她的感性認識。”決定的基本內容就如此簡短。張思之隨即找到朱榮華,“得細心地估量一下這次會見的進程,設計出幾個相應的方案。”他倆交談著,討論著,草擬著……直至深夜仍無睡意。
江青在平整著一件黑色的背心,不知思索著什麼/
“我請史良,是因為她敢替我辯護。”江青說:“至於你們……”
吞而不吐的是“沒那個膽量”的挑戰性語言
11月13日上午,張思之等七八個人來到秦城監獄。為了驅散一路上沉悶的氣氛,張思之暫時中斷了對案子的思索,由遠而近,環顧起京郊景致。已是樹枯草黃時節,紅葉星羅,崗哨棋布,牢房傍山,給人以世外的靜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