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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稅制的實施成效非常顯著,在這項制度執行的第一年——1994年,中央的財政收入比上一年猛增200%,在全國財政總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但財政支出在全國總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比上年只增加2%。

  分稅制的推行是改革史上一個轉折性的事件,它帶來的最重要的結果,是中央在經濟權力和利益的分配中重新獲得主動權。從1995年到朱鎔基退任的2004年,中央財政收入平均占國家財政總收入的52%,但財政支出平均只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30%。

  在制度原理上,分稅制是一項聯邦財稅制度,世界上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均採用不同形式的分稅制,然而這一制度在中國卻發生“變異”,成了中央實現經濟集權的手段。作為分稅制的首倡者之一,吳敬璉在晚年對這一制度的實行現狀非常不滿,在他看來,推行分稅制的前提是必須清晰地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分配,然而這兩項都被刻意地“迴避”了。187

  首先是事權不清,特別是中央政府,將公共服務部分的大部分支出轉嫁到了縣以及縣以下的政府頭上,以2004年為例,地方財政收入在全國財政總收入中約占45%,但財政支出卻約占全國財政總支出的約72%。在教育事業費上,中央財政支出219.64億元,而地方財政支出3146.30億元,是中央的14倍多;社會保障補助方面,地方財政支出是中央的近7倍;支農支出是中央的10倍。在中央上收省里的部分稅權的同時,地方也上行下效。省里上收地市政府的財政稅收,而地市一級就上收縣鄉財政稅收,其結果是,省級以下地方政府的財權只餘下不到17%的水平,卻要負擔80%的民生和絕大部分公共事務的支出。由於“支出責任”的過度分散化,逼得地方政府不得不把自己變成“企業”去賺錢。

  其次是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將大部分稅收持於手中,卻不公開財政支出細目,拒絕建立對話協商機制,應轉移到地方的那部分從來不與地方討論,不接受監督,而是以“項目建設”的方式落實,投資及決策權力集中於國務院的發展改革委員會及各大部委,地方政府毫無話語權,只好在北京設立“駐京辦”,出現了所謂“跑部錢進”的惡劣局面。地方一“跑部”,中央的權威當然就至高無上了。

  這兩個問題,直白地說就是:地方把大部分的錢交上去了,但要花的錢卻越來越多,中央把大部分的錢收上來了,但怎麼花卻從不跟地方商量。C.E.林德布洛姆在《政治與市場:世界的政治-經濟制度》一書中指出,政治權力制度在更宏觀的層面上為經濟運行規定了一種基本環境,形成了所謂的“統率性規則”。188基於聯邦政體的分稅制在中央集權政體的中國發生“變異”,正是這一規則的生動體現。

  1998年的“三駕馬車”

  1998年3月,朱鎔基當選新一屆的國務院總理。在全國“兩會”的記者招待會上,他即席慷慨發言,宣稱:“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一往無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也正是在這一年,他為日後的中國經濟打造出了“三駕馬車”。

  從1997年夏季開始,美國的對沖基金狙擊亞洲各國貨幣,引爆“亞洲金融危機”,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及韓國的資本市場相繼失守,菲律賓、馬來西亞和印尼的中產階級財產分別縮水50%、61%和37%,中國香港地區、新加坡和泰國的居民資產則跌去了44%、43%和41%。金融風暴肆虐周邊各國和地區,自然會影響到中國的產業經濟和民眾心態,股市陷入低迷,消費市場更是一派蕭條,到1997年中期,全國的工業庫存產品總值超過了3萬億元,出現了“結構性過剩”的現象。朱鎔基曾在會議上承認,95%的工業品都是供大於求,“東西多了,沒有不多的”。更讓人擔憂的是,當時國有企業的下崗工人總數達到了創紀錄的1275萬人,其中只有少數人找到了新工作。1998年6月,長江流域遭受百年一遇的大洪水,29個省市受災,死亡數千人,經濟損失巨大。在金融危機和天災的雙重打壓下,中國出現了自1988年之後的又一次大蕭條。

  正是在這種“稍有不慎,便可能跌入萬丈深淵”的時刻,朱鎔基以三大經濟政策,將中國經濟拉出泥潭。

  首先,啟動城市化建設。朱鎔基宣布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從1998年到2001年間,政府發行長期建設國債5100億元,各大國有商業銀行發放同等額度的“配套資金”,主要投資於基礎設施建設,如修建高速公路、鐵路和大型水利工程等,同時,中央銀行先後七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增加了貨幣供應。

  其次,開放外貿的進出口自主權。國務院相繼出台政策允許民營企業自營出口,大大刺激了外貿的積極性。亞洲金融危機後,亞洲四小龍經濟元氣大傷,相對而言,未受重創的中國經濟則出現了“水落石出”的效應,價廉物美的中國商品開始遠征全球,從而催生了“中國製造”的繁榮景象。

  最後,刺激內需,開放房地產市場。1998年7月,國務院作出重大決定,黨政機關一律停止實行了40多年的實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幾乎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允許商業銀行開展住房按揭貸款的服務。這兩大措施,直接刺激了房地產業的復甦。

  這三大政策分別著力於投資、出口和內需,由此構成拉動經濟復甦的“三駕馬車”。在哀鴻遍地的1998年,中國經濟率先觸底反彈,“否極泰來”。正如全球經濟史上一再發生的景象一樣,一次重大的經濟危機往往會伴生出一個經濟強國,在危機四伏的亞洲金融風暴中,中國幸運地扮演了這樣的一個角色,它不但沒有被擊倒,甚至逆流而上,一舉取代日本而成為亞洲經濟的火車頭。

  國有企業的絕地復甦

  在朱鎔基出任國務院副總理之前,國有企業改革一直以放權讓利和推行承包制為主要手段,至1992年6月,國務院還頒布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賦予企業14項經營自主權。然而,這些試圖繞開產權清晰而展開的種种放權性措施,都被證明是極其失敗的。進入1995年之後,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幾乎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國有企業的虧損面超過40%,企業負債率平均高達78.9%,與10年前相比,資產增長了4.1倍,債務則增長了8.6倍。

  朱鎔基很快放棄了沿襲了十多年的思路。他認定國家已經無力照顧數以十萬計的“親生兒子”,必須有所放棄。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宣布實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

  所謂抓大,就是模仿日韓的大公司模式,選擇一些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在金融信貸政策上予以扶持,通過“實業-金融”混業經營模式使之迅速壯大。1996年,中央政府對1000戶重點企業中的300家明確了各種信貸扶持政策。同時,國家經貿委宣布,未來幾年將重點扶持寶鋼、海爾、江南造船、華北製藥、北大方正、長虹這6家公司,力爭使它們在2010年進入“世界500強”。在中央政府確定了“國家隊”之後,各省應聲而動,紛紛開出自己的扶持名單,宣布將在若干年內將它們送進“中國500強企業”之列,而各地市則相應地提出了打造“省級百強企業”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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