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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講 改革開放(上):沒有藍圖的改革

  鄧小平被稱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這個稱謂容易產生歧義,即發生於1978年之後的改革開放是一場經過精心設計、有長遠規劃的試驗,然而,它實際上是一場且行且思、邊做邊改、“沒有藍圖的改革”。

  一個不太為人所注意到的事實是,中國最高決策層在一開始仍然寄希望於“一五”計劃的模式再現,即通過投資再搞一批“156工程”。1978年,鄧小平委派谷牧遍訪西歐列國,提出了120個從鋼鐵、石化到汽車的招商項目,他還親自飛赴日本和新加坡做遊說工作。但是這個計劃很快就流產了,西歐人和日本人不像蘇聯人那樣“無私”,中國脆弱的工業基礎和虛弱的消費能力讓他們畏而卻步。在這樣的背景下,決策層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改革與開放上。此時的決策者面臨的困難與當年李鴻章面臨的困境有些相似:意識形態的頑固抵抗、舊體制的低效率、找不到新的資金和人才,更可怕的是,沒有成熟而合適的經濟理論、改革經驗可依據和借鑑。

  第三種社會主義經濟模式

  當中國共產黨決定把工作重心從階級鬥爭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時候,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已經在地球上存在了六十年。這六十年間,各國共產黨人摸索出了兩種經濟治理模式。

  其一,史達林—毛澤東式的命令型計劃經濟模式。它取締任何形式的私有制,忽視價值規律,強調國家對一切資源的控制,1949年到1976年,中國走的就是這條路,事實證明此路不通。

  其二,市場社會主義模式。它尊重價值規律,試圖在國有經濟體系內建立一種基礎於成本核算的價格體系,但是它不允許私有企業的存在,勃列日涅夫的“新經濟體制改革”及東歐各國搞的就是這一套,中共黨內則以孫冶方為理論代表,他提出“大權獨攬、小權分散”,在保持國營經濟體制和國家對投資的計劃管理的條件下,給予企業在日常經營上的自主權。1979年12月,中國政府曾把當時世界上最著名的兩位市場社會主義理論家,波蘭的弗・布魯斯和捷克斯洛伐克的錫克偷偷請到北京——他們當時均已離開各自的祖國成為叛逃者,布魯斯和錫克告訴中國的同志們,東歐的試驗其實也是失敗的。而晚年的孫冶方,在罹患癌症的情形之下試圖寫出一本教科書,但直到去世仍然無法成稿。174

  社會主義陣營中的兩大既成經濟模式皆行不通,便把渴望變革的中國逼上了一條獨自探索、充滿了不確定性的道路,由此我們可以從理論的層面理解,為什麼會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提法。

  在改革開放的前十多年裡,中共領導人鄧小平和陳雲,在經濟治理上形成了自己的主張。

  陳雲是公認的“計劃經濟大師”,他晚年的思想近似於市場社會主義,提倡“鳥籠經濟”,即在計劃的“大籠子”內,給予國營企業以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對於私營資本集團的復活,他一直持謹慎和警惕的姿態。

  相對於陳雲,鄧小平更加務實和功利。只要能夠使經濟發展起來,他願意嘗試一切新的可能性。他用幾句生動的語言規範了即將開始的經濟運動的行動綱領:他說“摸著石頭過河”,公開宣布本次改革沒有路線圖,沒有時間表,只有一個“過河”方向,而且無船可乘、無橋可走,必須跳下水去冒險游渡;他說“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打破了“均貧富”和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理念;他說“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這句話曾經遭到毛澤東的嘲諷,如今卻成了功利主義的最佳宣言;他說“膽子要大一點,步子要快一點”,這提示了改革的迫切性;他說“不爭論”,表明新的改革措施在意識形態領域遭遇到了空前的阻力,無法在原有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內自圓其說,因此必須“幹了再說,錯了再改”。

  當然,在經濟領域推動變革的同時,鄧小平與陳雲也對政權的穩定和共產黨執政地位的維持達成了高度的共識。他們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這兩句話劃出了本次經濟改革的政治邊界,即維持現有的威權及大一統的政治治理模式。

  在將近三十年的時間裡,鄧小平的這些話語形成一種強大的社會共識,進而勾勒出本次改革的幾個基本特徵:功利務實、被動漸進、非均衡、不徹底。

  增量改革:由農民發動的工業化運動

  從1978年到之後的15年間,中國最重要的經濟事件幾乎都不發生在城市,而是在“城牆”外的廣袤農村。這是本輪經濟變革中最不可思議也是最迷人的地方。數以百萬計的沒有受過任何工業化教育的農民崛起於草莽之間,成為了計劃經濟的“掘墓人”。

  變革的動力是從土地里迸發出來的。已經實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全國農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大鍋飯”的弊端畢現無疑,農業效率低下到了讓農民無法生存的地步。1978年,產糧大省安徽省從春季就出現了旱情,全省夏糧大減產,鳳陽縣小崗村的農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被逼到了包產到戶的路上。包幹制竟十分靈驗,第二年小崗村就實現了大豐收,第一次向國家繳了公糧,還了貸款。在當時的安徽省委書記萬里的強力支持下,小崗村的大包幹經驗,一夜之間在安徽全境遍地推廣,與此同時,另一個農業大省四川省在省委書記的努力下也開始推行包產到戶。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嘗言:“土地出產之少,主要不在於土地肥沃程度,而在於居民是否享有自由。”175此言在1978年的中國再次得到印證。

  包產到戶是對人民公社制度的否定。事實上,早在1961年安徽省就進行過“按勞動力分包耕地,按實產糧食記工分”的聯產到戶責任制,這一試驗遭到毛澤東的強烈反對,省委書記曾希聖以及贊同包產到戶的農村工業部部長鄧子恢因“犯了方向性的嚴重錯誤”而先後被撤去職務。17年後,安徽和四川的試驗仍然在黨內遭到不同程度的質疑,與安徽比鄰的浙江省一直到1982年才開始全省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鄧小平對包產到戶予以堅決的支持,多次口頭承諾“聯產承包責任制50年不變”。1984年的中共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聯產承包15年不變”。199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不變”。

  以承包制的方式把土地“還”給農民,是一次不徹底的土地改革,它沒有觸及土地性質,為日後的土地糾紛埋下種子。然而,在20世紀80年代,這一改革非常靈驗地、一次性地解決了糧食問題,此後的中國改革幾經波折卻從未發生糧食危機,“糧穩而心定”,此舉居功闕偉。另外一個重大的效應是,包產到戶讓農民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在土地嚴重缺乏而觀念較為領先的東南沿海地帶,大量閒散人口開始從土地中“溢出”,在票證經濟的禁錮下,他們無法進城,於是“洗腳上田”,開始在城市之外“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從事各種非農產業。這些非常初級的工業作坊,早期被稱為社隊企業,之後被稱為鄉鎮企業,亦即民營經濟在1956年“絕種”之後的再度復活,它們在製造、流通及金融三大環節對鐵桶般的計劃經濟體系實施了“螞蟻咬堤”式的侵蝕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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