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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被視為古典的市場經濟國家,蓋因歷代長期堅持土地私有化和商品糧政策。當政府成為土地資源的唯一處置人之後,各種資源的配置結果便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實行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從土地中獲得三大收益。
第一個收益是控制糧食交易,實現農業對工業的“反哺”。1953年11月,政務院發布《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提出定產、定購、定銷的“三定”政策,要求全國各地以鄉為單位,確定全鄉每戶的常年計劃產量和全鄉糧食統購統銷的數量,糧食買賣納入國家的整體計劃。這一統購統銷政策一直執行到1985年,長達32年之久。據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計算,新中國成立後,我們一直通過工農價格差、城鄉“剪刀差”向城市和工業提供豐厚的原始積累,農民為工業化和城市化提供的積累,最保守的估計高達30萬億元。170可見,工業化所需資金主要是由農業積累產生的。
第二個收益是推行票證經濟,在物資短缺條件下長期控制城市物價。糧食及農副產品價格是一國物價波動的中軸,政府控制土地後,繼而可控制價格和供應,最終達到控制需求的計劃性目標。1954年全國棉紗、棉布統購統銷後,9月份就實行了憑“布票”限量供應棉布的政策,這是與工業消費品相關的第一種票證。1955年8月起實行糧食的憑票定量供應,從此,中國進入“票證的年代”,各種民用商品如煤球、自行車、食用油、糕點、雞蛋、豬肉、魚甚至火柴等,都需要用特定的票證才能購買。正是通過這一手段,政府得以在低生產效率和物資短缺的狀態下,保證全國物價維持長期的超級平穩。
第三個收益是控制人口流動,進而消化城市剩餘勞動力。準軍事化的人民公社與戶籍制度互相勾連,造成城鄉分化,沒有票證的農民無法在城市裡購買到生活必需品,無法看病和入學,因而不可能任意進城,從而在短缺經濟的年代裡,減輕了城市的人口壓力。1968年,因“停課停工鬧革命”,城市裡出現數以千萬計的失業學生,毛澤東下達了“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在十年時間裡,有超過1700多萬人(約占全國城市人口的十分之一、適齡就業人口的五分之二)被下放到農村,從而以極殘酷的方式化解了城市就業的壓力。171
在整個計劃經濟時期,農民是一個被背叛和剝奪的階層。他們失去了土地,被剝奪了進入城市的權利,他們創造的財富以“剪刀差”的方式轉化為國家資產,而他們的生活質量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改善。以用電量為例,“一五”期間,全國電力的八成以上都用於工業,城市生活用電占13.5%,農村用電只占全國電量的0.6%。從1958年到1978年,20年間中國農民人均收入增長不到2.6元。國家從土地控制中獲得的收益並沒有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終結而結束,到了1998年之後,土地出讓金成為各地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這將是下一講的內容。
“文化大革命”:紊亂十年
國民經濟的徹底紊亂是從1966年開始的。5月,毛澤東親自發動“文化大革命”,他八次登上天安門,接見了1300萬人次的紅衛兵。這些熱血沸騰的學生喊著“造反有理”的口號,把教室砸得稀巴爛,將自己的老師綁起來批鬥,然後再衝進全國的所有寺廟,將佛像、書籍等文物盡數砸毀、焚燒。緊接著,工人也被發動起來,各種名目的革命造反組織紛紛誕生,他們喊著“保衛毛主席”的口號殘酷武鬥。
自“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中央決策機構陷於癱瘓,在過去十多年裡主管全國經濟的中央及部委領導,除了總理周恩來之外,幾乎全部被打倒或靠邊站,其中,劉少奇被“永遠開除出黨”,1969年冤死於開封,鄧小平和陳雲被下放到江西勞動。由於造反派的全面奪權,那套從上而下的計劃經濟指揮體系徹底癱瘓,經濟管理和統計部門被砸爛,各地的年報遲遲不能報齊。在局面最混亂的1967年和1968年,根本無法制訂全年度的全國經濟計劃,1968年也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唯一沒有國民經濟計劃的一年。
這場空前的浩劫,一直到毛澤東去世的1976年才終結。十年“文化大革命”對中國當代史的影響是巨大的,它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是大大延緩了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二是將計劃經濟的弊端徹底暴露,為後來的改革開放創造了心理空間和體制空間。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空前的社會傷害和經濟損失。胡鞍鋼對“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經濟損失有過一個定量分析,據他的計算,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潛力為9%左右,1952年到1957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9.2%,1978年到2003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9.3%,而1957年到1978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5.4%,也就是低了4個百分點,這個增長率同時遠遠低於亞洲的其他發展中國家。172在1960年,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為1457億元,與日本相當。而到了1977年,中國的經濟規模已不到日本的三分之一,只相當於美國的十分之一。正是在這十年中,日本成長為一個超級經濟大國,亞洲“四小龍”紛紛崛起。另據安格斯・麥迪森在《中國經濟的長期表現(公元960—2030年)》一書中,對亞洲各國和地區人均GDP增長率的計算,從1952年到1978年,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是整體落後的。中國大陸人均GDP增長率是2.3%,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分別是:6.7%、6.3%、4.8%、5.4%、6.6%。173
就四大基本制度而言,“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是兩千年國史中,集權程度最高的一個時期。中央對地方擁有不容置疑的控制力,後者在政治和經濟上毫無自主的權力;全民思想被高度統一到了“無產階級專政”的路線上,思想“洗澡”運動此起彼伏;社會精英被基本消滅,知識分子被蔑稱為“臭老九”,自由商人階層被整體切除,數以千萬計的年輕人在農村消耗生命,即便是執政集團內的精英分子也遭到了一輪又一輪的清洗;在經濟制度上,命令型計劃經濟呈現出了它所有的特徵:經濟權力高度集中於中央政府的指揮體系;限制和逐步消滅商品、貿易關係的產品經濟模式;重工業和軍事工業優先的投資戰略;完全依賴國家投資,全面取締私人資本的經濟治理思想;限制按勞分配,推行平均主義的原則;反對權威主義;取消專業分工的準則;堅持自主封閉,反對國際貿易。後世有些信奉計劃經濟的人推演說,如果沒有“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國經濟當時不至於如此一敗塗地。在他們看來,陳雲在上海對通貨膨脹的整肅和“一五”計劃的成就證明了制度的有效性。其實,這種幻想是難以成立的。因為國家治理的邏輯從20世紀50年代至改革開放前一以貫之,並無重大更改,“文革”無非使得計劃經濟制度的負面性以更劇烈和更極端的方式呈現。
到1976年,中國是一個封閉自守的、與世界經濟體系基本“絕緣”、高度集中而沒有活力的經濟體,沿用司馬光對漢武帝的評價,此時的執政者“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禍”。
第一個收益是控制糧食交易,實現農業對工業的“反哺”。1953年11月,政務院發布《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提出定產、定購、定銷的“三定”政策,要求全國各地以鄉為單位,確定全鄉每戶的常年計劃產量和全鄉糧食統購統銷的數量,糧食買賣納入國家的整體計劃。這一統購統銷政策一直執行到1985年,長達32年之久。據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計算,新中國成立後,我們一直通過工農價格差、城鄉“剪刀差”向城市和工業提供豐厚的原始積累,農民為工業化和城市化提供的積累,最保守的估計高達30萬億元。170可見,工業化所需資金主要是由農業積累產生的。
第二個收益是推行票證經濟,在物資短缺條件下長期控制城市物價。糧食及農副產品價格是一國物價波動的中軸,政府控制土地後,繼而可控制價格和供應,最終達到控制需求的計劃性目標。1954年全國棉紗、棉布統購統銷後,9月份就實行了憑“布票”限量供應棉布的政策,這是與工業消費品相關的第一種票證。1955年8月起實行糧食的憑票定量供應,從此,中國進入“票證的年代”,各種民用商品如煤球、自行車、食用油、糕點、雞蛋、豬肉、魚甚至火柴等,都需要用特定的票證才能購買。正是通過這一手段,政府得以在低生產效率和物資短缺的狀態下,保證全國物價維持長期的超級平穩。
第三個收益是控制人口流動,進而消化城市剩餘勞動力。準軍事化的人民公社與戶籍制度互相勾連,造成城鄉分化,沒有票證的農民無法在城市裡購買到生活必需品,無法看病和入學,因而不可能任意進城,從而在短缺經濟的年代裡,減輕了城市的人口壓力。1968年,因“停課停工鬧革命”,城市裡出現數以千萬計的失業學生,毛澤東下達了“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在十年時間裡,有超過1700多萬人(約占全國城市人口的十分之一、適齡就業人口的五分之二)被下放到農村,從而以極殘酷的方式化解了城市就業的壓力。171
在整個計劃經濟時期,農民是一個被背叛和剝奪的階層。他們失去了土地,被剝奪了進入城市的權利,他們創造的財富以“剪刀差”的方式轉化為國家資產,而他們的生活質量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改善。以用電量為例,“一五”期間,全國電力的八成以上都用於工業,城市生活用電占13.5%,農村用電只占全國電量的0.6%。從1958年到1978年,20年間中國農民人均收入增長不到2.6元。國家從土地控制中獲得的收益並沒有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終結而結束,到了1998年之後,土地出讓金成為各地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這將是下一講的內容。
“文化大革命”:紊亂十年
國民經濟的徹底紊亂是從1966年開始的。5月,毛澤東親自發動“文化大革命”,他八次登上天安門,接見了1300萬人次的紅衛兵。這些熱血沸騰的學生喊著“造反有理”的口號,把教室砸得稀巴爛,將自己的老師綁起來批鬥,然後再衝進全國的所有寺廟,將佛像、書籍等文物盡數砸毀、焚燒。緊接著,工人也被發動起來,各種名目的革命造反組織紛紛誕生,他們喊著“保衛毛主席”的口號殘酷武鬥。
自“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中央決策機構陷於癱瘓,在過去十多年裡主管全國經濟的中央及部委領導,除了總理周恩來之外,幾乎全部被打倒或靠邊站,其中,劉少奇被“永遠開除出黨”,1969年冤死於開封,鄧小平和陳雲被下放到江西勞動。由於造反派的全面奪權,那套從上而下的計劃經濟指揮體系徹底癱瘓,經濟管理和統計部門被砸爛,各地的年報遲遲不能報齊。在局面最混亂的1967年和1968年,根本無法制訂全年度的全國經濟計劃,1968年也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唯一沒有國民經濟計劃的一年。
這場空前的浩劫,一直到毛澤東去世的1976年才終結。十年“文化大革命”對中國當代史的影響是巨大的,它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是大大延緩了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二是將計劃經濟的弊端徹底暴露,為後來的改革開放創造了心理空間和體制空間。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空前的社會傷害和經濟損失。胡鞍鋼對“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經濟損失有過一個定量分析,據他的計算,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潛力為9%左右,1952年到1957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9.2%,1978年到2003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9.3%,而1957年到1978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5.4%,也就是低了4個百分點,這個增長率同時遠遠低於亞洲的其他發展中國家。172在1960年,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為1457億元,與日本相當。而到了1977年,中國的經濟規模已不到日本的三分之一,只相當於美國的十分之一。正是在這十年中,日本成長為一個超級經濟大國,亞洲“四小龍”紛紛崛起。另據安格斯・麥迪森在《中國經濟的長期表現(公元960—2030年)》一書中,對亞洲各國和地區人均GDP增長率的計算,從1952年到1978年,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是整體落後的。中國大陸人均GDP增長率是2.3%,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分別是:6.7%、6.3%、4.8%、5.4%、6.6%。173
就四大基本制度而言,“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是兩千年國史中,集權程度最高的一個時期。中央對地方擁有不容置疑的控制力,後者在政治和經濟上毫無自主的權力;全民思想被高度統一到了“無產階級專政”的路線上,思想“洗澡”運動此起彼伏;社會精英被基本消滅,知識分子被蔑稱為“臭老九”,自由商人階層被整體切除,數以千萬計的年輕人在農村消耗生命,即便是執政集團內的精英分子也遭到了一輪又一輪的清洗;在經濟制度上,命令型計劃經濟呈現出了它所有的特徵:經濟權力高度集中於中央政府的指揮體系;限制和逐步消滅商品、貿易關係的產品經濟模式;重工業和軍事工業優先的投資戰略;完全依賴國家投資,全面取締私人資本的經濟治理思想;限制按勞分配,推行平均主義的原則;反對權威主義;取消專業分工的準則;堅持自主封閉,反對國際貿易。後世有些信奉計劃經濟的人推演說,如果沒有“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國經濟當時不至於如此一敗塗地。在他們看來,陳雲在上海對通貨膨脹的整肅和“一五”計劃的成就證明了制度的有效性。其實,這種幻想是難以成立的。因為國家治理的邏輯從20世紀50年代至改革開放前一以貫之,並無重大更改,“文革”無非使得計劃經濟制度的負面性以更劇烈和更極端的方式呈現。
到1976年,中國是一個封閉自守的、與世界經濟體系基本“絕緣”、高度集中而沒有活力的經濟體,沿用司馬光對漢武帝的評價,此時的執政者“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