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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把這次辯論稱為“延和殿廷辯”,爭論的雙方是王安石和司馬光——當時國內知名度最高的兩位知識分子和政治家。辯題是:工商經濟那麼發達,可是國家卻很弱,在朝廷,中央財政是“討飯財政”,在民間,貧富差距那麼大,土地兼併很嚴重,怎麼辦。
兩個人的辦法,簡而言之,一個是開源,一個是節流。
王安石認為,中央一定要把經濟權力收起來,學習商鞅,學習漢武帝,學習劉晏,進行高度集權的國家主義改革。司馬光認為,要治理國家其實很簡單,只要中央財政節儉一點,然後以農為本、藏富於民,天下就會太平,這是經典儒家的觀點。兩個人在延和殿吵得不可開交。王安石嘲笑司馬光等人不懂為國理財。司馬光說:“我不認為把天下的財富聚集到政府的口袋裡是件好事情,你的這種辦法是要禍害老百姓的。”王安石說:“不會啊,我這個辦法叫作‘民不益賦而國用饒’。”
司馬光聽到這裡當場就跟他翻臉,他說:“這話是桑弘羊講的,桑弘羊就拿了這句話去欺騙漢武帝,所以導致武帝晚期盜賊並起,被迫下《罪己詔》,國家差點滅亡。”111在司馬光看來,天下財富是有一個定量的,不在民間就在政府,兩者存在內在的爭利關係。他的這個觀察,在經濟思想史上很重要,其實到今天,還是有爭議的。在1068年,王安石與司馬光之辯止於此,沒有再深入下去,其實由此展開去,可以對中國的國有經濟制度和財政模式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辯論。
年輕的宋神宗夾在兩個大思想家之間搖擺不定,一會兒覺得王安石講得很在理,一會兒又認為司馬光是對的。不過,六個月後,他還是選擇了王安石,任命他為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實施大變法。
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王安石搞的這場變法氣魄很大,格局空前,是一次涉及政府機構、產業、財政、物價及流通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帝制時期的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他的第一項改革是對經濟權力的重組。在中央六部中,經濟權力集中於戶部,戶部有三司,戶部司管財政收入,度支司管行政支出,鹽鐵司管國有專營事業。王安石打破原有分工,把三司權力集中起來,成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相當於另立了一個小“國務院”,20世紀80年代搞改革開放,有過一個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簡稱“體改委”,沿用這一思路。
王安石頒布的法令,大大小小有十餘條,分別是均輸法、市易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前三條。
均輸這兩個字來自於桑弘羊,就是國家成立物資部和物價委員會,管制重要生產資料的產銷。這個法令推行後,國家就全面壟斷了重要資源的生產和銷售,一改實行多年的“買撲”、“鈔引”等通商制度,朝廷專設發運使一職,財政撥劃專項採購周轉資金,統購統銷,國營專賣;市易法是對城市商品零售的國家壟斷,政府在各地設立市易司,由政府撥出本錢,負責平價購買“滯銷商品”,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青苗法則是農業領域的變革,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這三大政策,前兩者是“桑弘羊版本”的復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獨創。112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王安石變法”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儘可能多地增加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也是同樣的兩個:前者的目標在短期內會迅速地實現,長遠看卻註定失敗;後者的目標則從來不會實現。
具體來說,變法實施之後,國庫果然為之一飽,僅市易司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全年夏秋兩稅總收入的三成,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驚人,因為征繳上來的錢糧綢帛實在太多了,以至於不得不新建52個大倉庫。
可是很快,弊端就呈現出來。
均輸法讓發運使衙門成了一個權力空前膨脹的“政府型公司”,它到處與民爭利,官方的採購價格與市場波動背道而馳,要麼大大低於市場價格幾近搶劫,要麼大大高於市場價格收受回扣,發運使把大米運到一些缺糧地區,銷售價格比之前上漲一倍,正常的市場運行被完全地打亂了。宋朝官員本來就樂於經商,均輸法正好給了他們一個中飽私囊的好機會。
市易法“盡收天下之貨”,讓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銀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經營範圍越來越廣,連水果、芝麻都被壟斷了起來,城市商業秩序被徹底破壞。宋代學者鄭俠在《西塘集》中記載道,自從實行了市易法之後,商人們都不肯到汴梁來做生意,大家繞開都城而行,因為只要一進城門,貨物就可能被全數押送到市易司。後來,這些情況被反映到宋神宗那裡,連皇帝本人也覺得太過分了,有一次,他對王安石說:“市易司連水果都要壟斷起來銷售,實在太瑣碎了,能不能把這一條給罷廢了?”王安石說:“制定法律的關鍵是,是否有害於人民,不應該因為它的瑣碎就罷廢了。”113
對普通農戶來說,傷害最大的當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國家拿出一定的款項在地方上放債,以免窮人受富人高利貸的剝削。可是一到執行階段,就完全地變味了。各級官員把陳舊的霉糧放給農戶,收回的卻必須是新糧,放的時候斤兩不足,收的時候卻故意壓秤,一來一回,實際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貸還要高。中央為了把錢放出去,就下達貸款指標,地方官只好搞攤派,民間苦不堪言,如果發生水災旱災,地方政府為了收回本息,就到處抓人,農民只好賣地賣兒女。
種種新政的實施,讓寬鬆的經濟環境不復存在,自由工商業者遭到毀滅性的打擊,民國學者王孝通在《中國商業史》中一言以蔽之——自王安石變法之後,“商業早入於衰頹之境矣”。114
王安石還聽不得不同的意見,不過他比商鞅好一些,後者殺人殺得河流變色,王安石只是把反對變法的人全部趕出京城。司馬光就被趕到了洛陽,他在那裡住了十五年,寫了一本《資治通鑑》。當時輿論很開放,大臣都很放肆,司馬光寫書寫累了,就寫公開信《與王介甫書》罵王安石,王安石看到以後,馬上寫《答司馬諫議書》,如禮回送。當時朝中執政大臣有五位,大家把這五個人叫做“生老病死苦”,除了王安石是“生”的,其餘四個人都沒啥用。王安石還親自擬定科舉考題,把變法思想摻進去,最誇張的是,他還把自己的像搬進孔廟,給孔夫子做“陪祀”。
由此種種可見,王安石實在是一個非常強悍的集權主義者。變法搞了17年,到1085年,神宗駕崩,哲宗繼位,皇太后和哲宗都很反感王安石,就盡廢新法,重新啟用司馬光。
司馬先生回來後幹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他任命了一個叫李公擇的人當戶部尚書,李公擇是研究小學的,對財政知識一竅不通,這好比從北京大學考古系找了個教授來當財政部長,於是朝野譁然。司馬光解釋說:“我就是要用這樣的辦法來告訴大家,中央的政策變化了。”115由這個細節可以看出,儒家在經濟治理上是多麼無能,經典儒家從孔孟以來,在理財上一直找不到辦法,翻來覆去說的都是“以農為本、輕徭薄賦、仁義治國”。儒家反法,反得很猛烈,甚至不惜以性命相搏,可是,一旦掌握了權力,卻又提不出新穎的建設性方案,這就是中國歷代經濟治理的一個重大衝突點:儒家“君君臣臣”的思想在政治上對中央集權制度形成了支柱性的作用,可是在經濟思想體系上卻無法匹配。
兩個人的辦法,簡而言之,一個是開源,一個是節流。
王安石認為,中央一定要把經濟權力收起來,學習商鞅,學習漢武帝,學習劉晏,進行高度集權的國家主義改革。司馬光認為,要治理國家其實很簡單,只要中央財政節儉一點,然後以農為本、藏富於民,天下就會太平,這是經典儒家的觀點。兩個人在延和殿吵得不可開交。王安石嘲笑司馬光等人不懂為國理財。司馬光說:“我不認為把天下的財富聚集到政府的口袋裡是件好事情,你的這種辦法是要禍害老百姓的。”王安石說:“不會啊,我這個辦法叫作‘民不益賦而國用饒’。”
司馬光聽到這裡當場就跟他翻臉,他說:“這話是桑弘羊講的,桑弘羊就拿了這句話去欺騙漢武帝,所以導致武帝晚期盜賊並起,被迫下《罪己詔》,國家差點滅亡。”111在司馬光看來,天下財富是有一個定量的,不在民間就在政府,兩者存在內在的爭利關係。他的這個觀察,在經濟思想史上很重要,其實到今天,還是有爭議的。在1068年,王安石與司馬光之辯止於此,沒有再深入下去,其實由此展開去,可以對中國的國有經濟制度和財政模式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辯論。
年輕的宋神宗夾在兩個大思想家之間搖擺不定,一會兒覺得王安石講得很在理,一會兒又認為司馬光是對的。不過,六個月後,他還是選擇了王安石,任命他為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實施大變法。
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王安石搞的這場變法氣魄很大,格局空前,是一次涉及政府機構、產業、財政、物價及流通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帝制時期的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他的第一項改革是對經濟權力的重組。在中央六部中,經濟權力集中於戶部,戶部有三司,戶部司管財政收入,度支司管行政支出,鹽鐵司管國有專營事業。王安石打破原有分工,把三司權力集中起來,成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相當於另立了一個小“國務院”,20世紀80年代搞改革開放,有過一個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簡稱“體改委”,沿用這一思路。
王安石頒布的法令,大大小小有十餘條,分別是均輸法、市易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前三條。
均輸這兩個字來自於桑弘羊,就是國家成立物資部和物價委員會,管制重要生產資料的產銷。這個法令推行後,國家就全面壟斷了重要資源的生產和銷售,一改實行多年的“買撲”、“鈔引”等通商制度,朝廷專設發運使一職,財政撥劃專項採購周轉資金,統購統銷,國營專賣;市易法是對城市商品零售的國家壟斷,政府在各地設立市易司,由政府撥出本錢,負責平價購買“滯銷商品”,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青苗法則是農業領域的變革,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這三大政策,前兩者是“桑弘羊版本”的復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獨創。112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王安石變法”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儘可能多地增加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也是同樣的兩個:前者的目標在短期內會迅速地實現,長遠看卻註定失敗;後者的目標則從來不會實現。
具體來說,變法實施之後,國庫果然為之一飽,僅市易司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全年夏秋兩稅總收入的三成,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驚人,因為征繳上來的錢糧綢帛實在太多了,以至於不得不新建52個大倉庫。
可是很快,弊端就呈現出來。
均輸法讓發運使衙門成了一個權力空前膨脹的“政府型公司”,它到處與民爭利,官方的採購價格與市場波動背道而馳,要麼大大低於市場價格幾近搶劫,要麼大大高於市場價格收受回扣,發運使把大米運到一些缺糧地區,銷售價格比之前上漲一倍,正常的市場運行被完全地打亂了。宋朝官員本來就樂於經商,均輸法正好給了他們一個中飽私囊的好機會。
市易法“盡收天下之貨”,讓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銀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經營範圍越來越廣,連水果、芝麻都被壟斷了起來,城市商業秩序被徹底破壞。宋代學者鄭俠在《西塘集》中記載道,自從實行了市易法之後,商人們都不肯到汴梁來做生意,大家繞開都城而行,因為只要一進城門,貨物就可能被全數押送到市易司。後來,這些情況被反映到宋神宗那裡,連皇帝本人也覺得太過分了,有一次,他對王安石說:“市易司連水果都要壟斷起來銷售,實在太瑣碎了,能不能把這一條給罷廢了?”王安石說:“制定法律的關鍵是,是否有害於人民,不應該因為它的瑣碎就罷廢了。”113
對普通農戶來說,傷害最大的當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國家拿出一定的款項在地方上放債,以免窮人受富人高利貸的剝削。可是一到執行階段,就完全地變味了。各級官員把陳舊的霉糧放給農戶,收回的卻必須是新糧,放的時候斤兩不足,收的時候卻故意壓秤,一來一回,實際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貸還要高。中央為了把錢放出去,就下達貸款指標,地方官只好搞攤派,民間苦不堪言,如果發生水災旱災,地方政府為了收回本息,就到處抓人,農民只好賣地賣兒女。
種種新政的實施,讓寬鬆的經濟環境不復存在,自由工商業者遭到毀滅性的打擊,民國學者王孝通在《中國商業史》中一言以蔽之——自王安石變法之後,“商業早入於衰頹之境矣”。114
王安石還聽不得不同的意見,不過他比商鞅好一些,後者殺人殺得河流變色,王安石只是把反對變法的人全部趕出京城。司馬光就被趕到了洛陽,他在那裡住了十五年,寫了一本《資治通鑑》。當時輿論很開放,大臣都很放肆,司馬光寫書寫累了,就寫公開信《與王介甫書》罵王安石,王安石看到以後,馬上寫《答司馬諫議書》,如禮回送。當時朝中執政大臣有五位,大家把這五個人叫做“生老病死苦”,除了王安石是“生”的,其餘四個人都沒啥用。王安石還親自擬定科舉考題,把變法思想摻進去,最誇張的是,他還把自己的像搬進孔廟,給孔夫子做“陪祀”。
由此種種可見,王安石實在是一個非常強悍的集權主義者。變法搞了17年,到1085年,神宗駕崩,哲宗繼位,皇太后和哲宗都很反感王安石,就盡廢新法,重新啟用司馬光。
司馬先生回來後幹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他任命了一個叫李公擇的人當戶部尚書,李公擇是研究小學的,對財政知識一竅不通,這好比從北京大學考古系找了個教授來當財政部長,於是朝野譁然。司馬光解釋說:“我就是要用這樣的辦法來告訴大家,中央的政策變化了。”115由這個細節可以看出,儒家在經濟治理上是多麼無能,經典儒家從孔孟以來,在理財上一直找不到辦法,翻來覆去說的都是“以農為本、輕徭薄賦、仁義治國”。儒家反法,反得很猛烈,甚至不惜以性命相搏,可是,一旦掌握了權力,卻又提不出新穎的建設性方案,這就是中國歷代經濟治理的一個重大衝突點:儒家“君君臣臣”的思想在政治上對中央集權制度形成了支柱性的作用,可是在經濟思想體系上卻無法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