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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精英中的第三個集團——商人階層,則仍然被排斥在外。唐朝開國皇帝李淵規定“工商雜類不預士伍”,緊閉商賈從政之門。其子唐太宗李世民也主張將商人排斥在主流社會,特別是政治圈之外。他曾囑咐重臣房玄齡:“朝廷的各種官位,都是為賢人準備的,那些工商雜流,即便人才出眾,也只可以讓他們多多發財,一定不能授以官職,使得他們能夠與賢人君子並肩而立,同席而食。”81這段話在後世非常出名,被歷代治國者奉為圭臬,視為一項毋庸置疑的基本國策。此外,唐太宗還在服飾上對各種身份的國民進行區別,五品以上的官員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穿緋綠的官服,胥吏的衣服是青色的,一般百姓穿白色的,軍士穿黃色的,而商賈則必須穿黑色的。82

  在政治經濟史的意義上,科舉制是對世族模式的一次徹底“反動”。過去數百年間,世族模式和莊園經濟困擾著歷代治國者,幾乎鮮有改造成功者,王莽改制,十年而亡,劉秀“度田”,不了了之,東漢政權的羸弱以及魏晉南北朝的紛亂,莫不與此有關。直到科舉制出現,才從制度上切斷了世族繁衍的根源。

  唐太宗對世族力量的打擊可謂不留情面。有一次,禮部修編《氏族志》,以傳統的世家大族崔家為第一等,太宗大為光火,他說:“我跟山東的崔家、盧家也沒有什麼舊嫌,可是他們已經世代衰微,沒有出過什麼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我現在定氏族,是要推崇我大唐的冠冕人物,怎麼能以崔家為第一等!”於是,他親筆硃批,提出“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在他的干預下,天下姓氏合二百九十三個,共分九等,崔家降為第三等。呂思勉在《隋唐五代史》中評論道:“儘管太宗這種公開羞辱的做法有點牽強,不過其宗旨正在於打擊世族勢力,否定血緣階級。”83

  正是在制度和公眾觀念的雙重催動下,世族門閥的力量逐漸蛻化,中國社會自此完成了從世族形態到士紳形態的轉型。所謂的“富貴不過三代”,確實是唐宋之後的景象,乃對平民社會的一種另類描述。

  李世民解決吏政、兵政之患

  現代西方經濟學倡導“小政府,大社會”,唐朝似乎是一個古代版本。

  李淵開國之後,把一切山澤稅、鹽稅統統廢罷,之前由國家專營的鹽、鐵、酒等產業全數放縱民眾自主經營。在農業稅方面,唐代的稅收是取五十分之一,遠低於西漢的三十分之一,徭役則是每年二十天,也比前朝要少。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後,當月就頒布詔令,把潼關以東的關卡全部停廢,以讓貨物自由流通。84有唐一代,還停止了商稅的課徵。中國古代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唐宋兩朝對商品交易的徵稅一直非常少,唐朝全免,宋朝徵收過稅和住稅兩種,稅率分別為2%和3%,這一方面造成商品流通的空前繁榮,培養了國民的貿易精神,另一方面使得政府收入完全依賴於農業稅和專營收入。

  中國很多朝代在開國之初,實行的都是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政策,可是隨著時日推衍,各種賦稅便疊床累架地增加起來,人們歸之於統治者的貪婪或揮霍。其實,根本原因是行政成本的增加,最剛性者,一為養官成本,二為養兵成本,是為“吏政之患”和“兵政之患”。唐朝的寬鬆政策持續了120餘年,與李世民在這兩項的制度創新有關。

  唐朝的中央政府實行六部制,比漢朝的十三曹整整少了七個部門,是一次很大的部門精簡。李世民用官非常之少,貞觀年間,中央機構中的文武官員最少時只有643人,全國僅7000餘人,這應該是歷朝人數最少的政府了。據明末學者朱國楨的統計,有唐一代需財政負擔的官員總數最多時約為1.8萬人。

  唐朝的官員按官職高低都可以領到一塊“職份田”,此外還有永業田,即便是八品或九品的小官,也有永業田二頃。此外,則可以領到一份年薪。即便是養那幾百個官員,李世民竟還捨不得由財政出錢,他想出了一個非常古怪的“公廨錢制度”,就是對富豪家庭定向徵收一筆“特別財產稅”,以此養官。

  早在高祖李淵時期,朝廷就對天下的富商進行了一次資產清查,按資產多少定為三等——後來改成九等,並規定“每歲一造冊,三年一造籍”。在把人數基本摸清楚的前提下,到了公元637年(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達詔書,容許長安七十多所衙門,每所可選“身能估販、家足資財”的商人九名,號稱“捉錢令史”,每人貸予“公廨錢”5萬錢,用於商業活動,每月納利息4千錢,一年4.8萬錢,以單利計算,年利率約為百分之一百。這一政策,相當於讓長安城裡最有錢的七百個富豪家庭,每年繳納一筆數目不菲的“特別稅”。很可能的情況是,政府貸出的“公廨錢”僅僅是名義上的,而繳納的利息則是真金白銀。這一政策很快在全國各州普遍實行。為了鼓勵商人接受公廨錢制度,唐太宗在全國特別設立了七千個基層官員崗位(“防閣”),只要納滿一年,家庭就可以派出一人當官,不過任期只有兩年,之後由其他納稅的“上戶”取代。

  公廨錢制度在唐代執行了很久,玄宗初年,年利率降低到70%,繼而再降到60%、50%,每筆強迫貸款金額也有降低,被選中的商人所獲權益,早期是當官吏,後來則改為免除徭役。唐太宗發明的這個制度,在後世的學界引起過很大的爭議。褒之者認為,這一制度雖然“粗糙”卻很直接,政府養活了官員又巧妙地避免了廣徵稅賦。貶之者則認為,這是對富有家庭的一次強制性的制度盤剝,它雖然比漢武帝的算緡令溫和一些,不過本質卻是一致的,另外,百分之一百的高利率亦是對全國金融市場的破壞,富戶很可能以類似利率放貸給一般平民,從而導致全社會資金流通成本的抬高,當時就有人批評說,其結果是“富戶既免其徭,貧戶則受其弊”。不管怎樣,唐太宗想出的“公廨錢”的辦法確實起到了高薪養廉的作用,唐初吏治為歷代最好。

  在軍費開支上,李世民的支出也很少,唐朝實行的制度是“兵在藩鎮”,即由地方財政支出養駐軍。李世民任用將帥執行了“三不原則”,即“不久任、不遙領、不兼統”,以防止他們擁兵坐大。

  由此可見,李世民算得上是史上最精明的治國者之一,他讓富人出錢養官,讓地方出錢養兵,中央政府的財政支出就變得很少,“小政府”因此而生。

  關於專營政策的反覆與爭議

  從公元618年開國到742年(唐玄宗天寶年間),唐政權對工商業的寬鬆政策衍續百餘年,其中也頗多反覆與爭議。

  《新唐書》記載一事:公元703年,當時執政的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有關部門要求重新課徵關市之稅。一位叫崔融的大臣當即上書制止,洋洋灑灑地提出了“六不可”,其核心意思是,若征了關稅,必然增加民間負擔,阻礙商品交易,最終會造成社會動盪,政府得不償失。武則天採納其意,打消了課徵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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