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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樓後,我排除了第二個可能性。顯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個時間我回來過,因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櫥上還有半瓶占邊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邊。瓶上的標籤顯示它是從第八大道的一個酒鋪買來的。

  我暗想,好吧,這是第一個考驗。你是喝,還是不喝。

  我把剩下的酒倒進水槽,沖淨兩個酒瓶,然後將它們扔進垃圾桶。

  郵件全是垃圾郵件。我把它們統統扔掉,然後查看我的留言。安妮塔星期一早晨來過電話。某個叫吉姆?費伯的人星期二晚上來過電話並留下了他的電話號碼。還有錢斯分別在昨晚和今早來過電話。

  我沖了很長時間的澡,仔細地颳了臉,換上乾淨的衣服。我把從醫院穿回的襯衫、襪子和內衣褲扔掉,把西服放在一邊。或許乾洗店能把它洗乾淨。我拿起留言,重新檢查一遍。

  我的前妻安妮塔。錢斯,那個殺死金?達基嫩的皮條客。還有個叫費伯的人。我根本不認識名叫費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後亂逛時遇到的酒鬼。

  我把寫著他的電話的紙條撕掉,考慮是下樓去打電話,還是撥給旅館總機轉接外線。如果沒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現在可以喝上一杯。結果,我下樓到電話間給安妮塔打電話。

  這場談話有些怪。同平時一樣,我們小心翼翼地保持禮貌。等我們像職業拳擊手那樣打完第一個回合後,她問我為什麼打電話給她。“我只是回你的電話而已,”我說,“很抱歉耽擱了一段時間。”

  “回我的電話?”

  “有一個留言說你星期一打過電話。”

  沉寂片刻後,她說,“馬修,我們星期一晚上通過電話。你給我回的電話。你不記得了?”

  我感到一陣寒意,就像有人用粉筆划過黑板一樣。“我當然記得,”我說,“但不知怎麼這個紙條又放到了我的信箱裡。我以為你又給我打電話了呢。”

  “沒有。”

  “肯定是留言條掉在地上,然後某個好心的傻瓜把它放回到我的信箱,現在我又收到它,以為這是又一次電話呢。”

  “肯定是這麼回事。”

  “當然,”我說,“安妮塔,那天晚上我給你打電話時喝了幾杯。我的記憶有點模糊。你可以提醒我我們都談過什麼嗎,以免我漏掉了什麼。”

  我們談了給米基矯正牙齒的事,我告訴她採取另外一個方法。我向她保證,記得這部分談話。還有別的嗎?我說我很快會再寄些錢過去,會比不久前寄的錢多一些,給孩子買牙箍的費用不成問題。我對她說那部分我也記得,她說就這些了。當然,我還跟孩子通了話。哦,沒錯,我對她說。我記得同孩子們說過話。就這些?嗯,這麼說我的記憶力還沒那麼壞,是吧?

  掛斷電話後,我抖得厲害。我坐在那兒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對話,但徒勞無功。從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醫院擺脫宿醉之間的一切都成了空白。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沒有了。

  我把紙條撕了又撕,將碎片放進衣袋。我看著另一條留言。錢斯留的電話是他聯絡站的號碼。我把電話打到了城北分局。德金不在,但他們把他家的電話號碼給了我。

  他接電話時聽上去有些迷糊。“等我一分鐘,我點支煙,”他說。等他再拿起話筒時,聲音又恢復正常了。“我在看電視,”他說,“看著看著就睡著了。你想到什麼了,斯卡德?”

  “那個皮條客在找我。錢斯。”

  “怎麼找你?”

  “通過電話。他給我留了一個電話號碼,讓我打給他。是他的電話聯絡站。所以他可能就在城裡,如果你想讓我引他出來——”

  “我們沒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記憶的那段時間裡跟德金通過話,而誰打給誰我已不記得了。但當他說下去時,我意識到事情並非如此。

  “我們把他找到警察局問話,”他解釋道,“我們發出逮捕令,但他主動上門,還帶了一個滑頭律師,他本人就很滑頭。”

  “你把他放走了?”

  “我們他媽的根本沒有理由扣留他。他從估計的死亡時間前六小時,到那之後的七、八個小時都有不在場證明。這證明看上去無懈可擊,我們還找不出破綻。幫查爾斯?瓊斯登記入住旅館的服務員說不出他的相貌。我是指他都無法肯定那個人是黑是白。他隱約覺得那是個白人。你怎能把這些材料交給地方法院檢查官呢?”

  “他可以僱人幫他租那個房間。那些大旅館根本不注意進出的都是什麼人。”

  “你說得對。他可以僱人幫他租房間。他也可以僱人殺她。”

  “你想他是這麼幹的?”

  “我可不是雇來想的。我知道我們治不了那個婊子養的。”

  我想了一下,“他為什麼打電話給我?”

  “我怎麼知道?”

  “他知道是我把你們引向他的嗎?”

  “我可沒露口風。”

  “那他想找我幹什麼?”

  “你幹嘛不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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