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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意味著睡覺前我有權再喝一杯。

  我很高興自己能夠悟到這一點,決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賞自己的洞察力。我滿滿地倒上一杯酒,酒面離杯口不到半寸,然後細細品嘗,拿著酒坐在椅中的樣子就像俊男GG里的模特。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飲酒的杯數,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後又突然想到我欺騙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話——沒有幾滴。某種意義上說,我還虧欠自己大約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計四盎司的酒,一口乾了。

  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對我並沒特別影響。我當然沒醉。事實上,長久以來我的感覺從未如此好過。老實說,好得都讓我無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個適宜的地方,喝杯可樂或咖啡。不喝酒,因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樣重要的是,我已經把今天的兩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樂。在第九大道一個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戀酒吧喝了一杯薑汁汽水。有些顧客看來有些眼熟,我想他們下午可能也參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會。

  往市區方向再走一個街區,我又有所發現。現在我已經一連幾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個證明嗎。媽的,如果我能將自己的飲酒量控制在一天兩杯,那就證明我沒必要把自己的飲酒量限制在兩杯。我過去存在酗酒問題,我無法否認這一點,但顯然我已經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階段。

  所以,儘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當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確實想再來一杯,那幹嘛不喝呢?

  我走進酒吧,要了雙份波本,不加冰。我記得酒保有個閃亮的光頭,還記得他給我倒酒,也記得我舉起了酒杯。

  那是我記得的最後一件事。

  9

  我突然醒來,意識驟然恢復轟鳴而至。我正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那是第一個打擊。第二個隨後便到,我發現此時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舉起第三杯酒後,我便什麼都不記得了。

  幾年來我偶爾會失去記憶。有時忘掉的是入睡前的半小時,有時是好幾個小時。

  但我從未忘掉整整兩天發生的一切。

  他們不讓我走。我是前一天夜裡被送來的,他們想把我徹底隔離五天戒酒。

  一位實習醫生說:“酒力在你體內還沒散去。你出院不到五分鐘,就會繞過街角去喝酒。”

  “不,我不會。”

  “兩周前你才在這兒接受完戒酒治療。醫院有你的記錄。我們才幫你清除酒精,結果你堅持了多久?”

  我沒吭聲。

  “你知道昨晚怎麼被送到這兒來的嗎?你渾身痙攣,抽搐個不停。過去發作過嗎?”

  “沒有。”

  “嗯,你還會發作的。如果繼續喝下去,你肯定會再發作的。不是每次都會這樣,但早晚會的。你早晚會死在這上頭。除非你先死於別的原因。”

  “閉嘴。”

  他抓住我的肩膀。“不,我才不閉嘴呢,”他說,“我他媽為什麼要閉嘴?我不能既禮貌周全、顧及你的感受,同時又阻止你胡說八道。看著我,聽我說。你是一個酒鬼。如果你再喝,就會死路一條。”

  我沉默不語。

  他已經規劃好了。我得隔離戒酒十天。然後去史密瑟康復中心進行二十八天的治療。當他得知我沒有醫療保險,也沒有接受康復治療所需的兩千美元時,他就放棄了後面的那個計劃。但他仍舊堅持讓我在戒酒病房住上五天。

  “我不用留下,”我說,“我不喝酒了。”

  “每個人都會這麼說。”

  “我是說真的。如果我不同意留下,你就不能強迫我。你必須讓我出院。”

  “如果你這樣出院的話,你就違反了‘美國醫學學會’的規定,違背醫囑。”

  “那我也要出院。”

  有那麼一會兒,他看上去很生氣。之後,他聳聳肩。“隨便你,”他輕鬆地說,“下一次你就會聽醫生的話了。”

  “不會有下一次了。”

  “哦,肯定會有下一次的,好吧,”他說,“除非你栽倒在地的時候離另一家醫院更近,或在被送到這兒之前就死了。”

  他們還給我的衣服髒得一塌糊塗,因為我在街上滾過,襯衫和外套上還有斑斑血跡。他們把我送來時我頭上的傷口在流血,他們給我縫了幾針。我顯然是在抽搐時傷到了頭部,要不就是在此前的奇遇中掛了彩。

  我身上有足夠的現金付醫療費。這倒是一個小小的奇蹟。

  早晨下過雨,街道仍舊很濕。我站在人行道上,信心開始慢慢流失。街道對面就有一個酒吧。我口袋裡的錢足夠買一杯酒,我知道,它會使我感覺好一些。

  相反,我回到旅館。我鼓足勇氣才走到前台去接收我的郵件和留言,就像我做了什麼可恥的事,應該向前台服務員致以深切歉意似的。最糟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在我失憶期間都做過什麼。

  《八百萬種死法》 第二部分

  應招女郎被剁成肉醬(5)

  服務員的表情和平時沒什麼兩樣。也許在我失憶的那段時間裡主要待在房中孤獨地喝酒。也許從星期天晚上起我就沒回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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