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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梯裡,我想起她說過的話:“好像應該有點獎勵才對。”嗯,獎勵這個詞很貼切。
我一路走回旅館。途中停下兩次。一次是買咖啡和三明治,一次是到麥迪遜大道的教堂,本想往募捐箱裡投五十美元,但後來意識到不行。金給我的是百元整鈔,我沒有足夠的小額鈔票。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捐獻十分之一的收入,以及何時養成的這個習慣。那是我離開安妮塔和孩子們搬到曼哈頓後開始做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教堂如何使用這些錢,我敢肯定,他們並不比我更需要錢,而且,以後我會儘可能改掉這個習慣。但每當我賺到一些錢,我都會感到一種無法承受的不安,直到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給這個或那個教堂為止。我想這是迷信。也許我認為,一旦開始這樣做就必須堅持下去,否則就會有災禍降臨。
《八百萬種死法》 第二部分
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遊戲(4)
上帝知道這毫無道理可言。不管我把所有的錢都交給教堂,還是一分不交,災難依然會降臨,並且會不斷地降臨。
這次的捐獻只能延期了。不管怎樣,我還是坐了一會兒,感謝這座空曠的教堂給我帶來的寧靜感。我任由自己的思緒隨處遊蕩。幾分鐘後,一個老人在過道另一邊獨自坐下。他合上雙眼,看上去十分專注。
我暗忖他是否在祈禱。我想知道祈禱是怎麼回事,人們從祈禱中得到了什麼。有時,在某個教堂里,我會突然很想祈禱,但我不知道如何祈禱。
如果有蠟燭可點,我就會點燃一根蠟燭,但這是聖公會教堂,沒有蠟燭。
那天晚上我到聖保羅教堂參加聚會,但總是無法專心聽講。我的思緒總是游離。在討論時,午間聚會時發過言的那個男孩講述了他如何堅持戒酒九十天的,他再次得到了一輪掌聲。演講人說:“知道九十天後你會得到什麼嗎?你的第九十一天。”
我說:“我叫馬修。我無話可說。”
我很早上床。雖然入睡很快,但我總是從夢中驚醒。我越想記起那些夢境,它們就越是從我的頭腦中褪去。
最後我起床出去吃早餐,然後買了報紙帶回房間。離這兒幾步遠就有一個星期日午間聚會,我從沒去過,但從聚會安排本上看到了它。當我決定要去時,它已經進行了一半。我留在房間裡,把報紙看完。
以前,喝酒就可以打發時光。我過去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上幾個小時,咖啡里加點波本酒,不會喝醉,只是一點一點地喝,一杯接著一杯,時光就這樣流逝掉。現在想不加酒如法炮製,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三點左右,我想到了金。我把手伸向電話,想打給金,但還是放棄了。我們上床是因為那是她擅長給予、而我又無法拒絕的獎賞,我們不會因此成為情侶。那不會讓我們之間產生任何特別的關係,況且,我們之間的交易已經結束了。
我想起了她的頭髮和簡?基恩的梅杜莎,於是想給簡打電話。但談些什麼呢?
我可以告訴她,我戒酒已經快七天了。自從她自己也開始去戒酒互助會後,我們一直沒再聯繫過。他們讓她遠離能讓她想到酒的人、物和地點,對她而言,我正在禁區之內。我今天滴酒未沾,我可以告訴她這一點,但那又怎麼樣?那並不代表她想要見我。況且,那也不表示我想見她。
我們曾有幾個晚上在一起開懷暢飲。也許我們還可以同樣愉快地在一起戒酒。但那可能會像一連五個小時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不加波本的咖啡一樣瞭然無趣。
我甚至都查了她的電話號碼,但最後還是沒撥電話。
聖保羅教堂的演講人講了一個非常悲慘的故事。他吸了幾年海洛因,後來戒掉了,然後又染上了酒癮,喝得昏天黑地。他看起來像是去過地獄,而且記憶猶新。
休息期間,吉姆在咖啡機旁遇到我,問我現在怎樣。我告訴他一切還好。他問我多久沒喝酒了。
“今天是第七天。”我說。
“天哪,好極了,”他說,“真的好極了,馬修。”
在討論時,我想輪到我時或許應該說點什麼。我不會說自己是酒鬼,因為我已經不是了,但我可以談到這是我戒酒的第七天,或者說我來這兒感到很高興之類的話,但輪到我時,我還是那句老話。
會後當我把摺疊椅送回它們堆放的地方時,吉姆走了過來。他說:“你知道,我們有伙人每次散會後都會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為了逛逛,聊聊。一起來怎麼樣?”
“呃,我很願意去,”我說,“但今晚不行。”
“那就改日吧。”
“好,”我說,“聽上去不錯,吉姆。”
我其實可以去的。我並沒別的事可做。結果,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漢堡包和一片奶酪麵包,喝了一杯咖啡。我本可以在科布角吃這些東西的。
嗯,星期天晚上我總是喜歡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那裡人不多,只有一些常客。吃完後,我拿著自己的咖啡杯走到吧檯前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一個叫曼尼的技師以及一個叫戈登的音樂家聊了一會兒。我甚至都沒想到要喝酒。
我回家上床。早晨醒來滿心惶恐,或許是某個已想不起的惡夢造成的。我儘量不去想它。我洗完澡刮完臉,不祥的感覺仍在。我穿上衣服下樓,把一包髒衣服留在了洗衣房,並把一件西服和一條褲子送到乾洗店。吃完早餐後,我開始讀《每日新聞》。他們的一個專欄記者訪問了格雷森區被亂槍射死的那個少婦的丈夫。他們剛搬進那座房子不久,那兒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房子,他們可以在那個體面的社區過上體面的生活。然而,那兩個亡命之徒偏偏選中這座房子避難。“就好像上帝的手指正好指向了克萊爾?里茲克。”那個專欄記者寫道。
我一路走回旅館。途中停下兩次。一次是買咖啡和三明治,一次是到麥迪遜大道的教堂,本想往募捐箱裡投五十美元,但後來意識到不行。金給我的是百元整鈔,我沒有足夠的小額鈔票。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捐獻十分之一的收入,以及何時養成的這個習慣。那是我離開安妮塔和孩子們搬到曼哈頓後開始做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教堂如何使用這些錢,我敢肯定,他們並不比我更需要錢,而且,以後我會儘可能改掉這個習慣。但每當我賺到一些錢,我都會感到一種無法承受的不安,直到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給這個或那個教堂為止。我想這是迷信。也許我認為,一旦開始這樣做就必須堅持下去,否則就會有災禍降臨。
《八百萬種死法》 第二部分
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遊戲(4)
上帝知道這毫無道理可言。不管我把所有的錢都交給教堂,還是一分不交,災難依然會降臨,並且會不斷地降臨。
這次的捐獻只能延期了。不管怎樣,我還是坐了一會兒,感謝這座空曠的教堂給我帶來的寧靜感。我任由自己的思緒隨處遊蕩。幾分鐘後,一個老人在過道另一邊獨自坐下。他合上雙眼,看上去十分專注。
我暗忖他是否在祈禱。我想知道祈禱是怎麼回事,人們從祈禱中得到了什麼。有時,在某個教堂里,我會突然很想祈禱,但我不知道如何祈禱。
如果有蠟燭可點,我就會點燃一根蠟燭,但這是聖公會教堂,沒有蠟燭。
那天晚上我到聖保羅教堂參加聚會,但總是無法專心聽講。我的思緒總是游離。在討論時,午間聚會時發過言的那個男孩講述了他如何堅持戒酒九十天的,他再次得到了一輪掌聲。演講人說:“知道九十天後你會得到什麼嗎?你的第九十一天。”
我說:“我叫馬修。我無話可說。”
我很早上床。雖然入睡很快,但我總是從夢中驚醒。我越想記起那些夢境,它們就越是從我的頭腦中褪去。
最後我起床出去吃早餐,然後買了報紙帶回房間。離這兒幾步遠就有一個星期日午間聚會,我從沒去過,但從聚會安排本上看到了它。當我決定要去時,它已經進行了一半。我留在房間裡,把報紙看完。
以前,喝酒就可以打發時光。我過去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上幾個小時,咖啡里加點波本酒,不會喝醉,只是一點一點地喝,一杯接著一杯,時光就這樣流逝掉。現在想不加酒如法炮製,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三點左右,我想到了金。我把手伸向電話,想打給金,但還是放棄了。我們上床是因為那是她擅長給予、而我又無法拒絕的獎賞,我們不會因此成為情侶。那不會讓我們之間產生任何特別的關係,況且,我們之間的交易已經結束了。
我想起了她的頭髮和簡?基恩的梅杜莎,於是想給簡打電話。但談些什麼呢?
我可以告訴她,我戒酒已經快七天了。自從她自己也開始去戒酒互助會後,我們一直沒再聯繫過。他們讓她遠離能讓她想到酒的人、物和地點,對她而言,我正在禁區之內。我今天滴酒未沾,我可以告訴她這一點,但那又怎麼樣?那並不代表她想要見我。況且,那也不表示我想見她。
我們曾有幾個晚上在一起開懷暢飲。也許我們還可以同樣愉快地在一起戒酒。但那可能會像一連五個小時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不加波本的咖啡一樣瞭然無趣。
我甚至都查了她的電話號碼,但最後還是沒撥電話。
聖保羅教堂的演講人講了一個非常悲慘的故事。他吸了幾年海洛因,後來戒掉了,然後又染上了酒癮,喝得昏天黑地。他看起來像是去過地獄,而且記憶猶新。
休息期間,吉姆在咖啡機旁遇到我,問我現在怎樣。我告訴他一切還好。他問我多久沒喝酒了。
“今天是第七天。”我說。
“天哪,好極了,”他說,“真的好極了,馬修。”
在討論時,我想輪到我時或許應該說點什麼。我不會說自己是酒鬼,因為我已經不是了,但我可以談到這是我戒酒的第七天,或者說我來這兒感到很高興之類的話,但輪到我時,我還是那句老話。
會後當我把摺疊椅送回它們堆放的地方時,吉姆走了過來。他說:“你知道,我們有伙人每次散會後都會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為了逛逛,聊聊。一起來怎麼樣?”
“呃,我很願意去,”我說,“但今晚不行。”
“那就改日吧。”
“好,”我說,“聽上去不錯,吉姆。”
我其實可以去的。我並沒別的事可做。結果,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漢堡包和一片奶酪麵包,喝了一杯咖啡。我本可以在科布角吃這些東西的。
嗯,星期天晚上我總是喜歡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那裡人不多,只有一些常客。吃完後,我拿著自己的咖啡杯走到吧檯前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一個叫曼尼的技師以及一個叫戈登的音樂家聊了一會兒。我甚至都沒想到要喝酒。
我回家上床。早晨醒來滿心惶恐,或許是某個已想不起的惡夢造成的。我儘量不去想它。我洗完澡刮完臉,不祥的感覺仍在。我穿上衣服下樓,把一包髒衣服留在了洗衣房,並把一件西服和一條褲子送到乾洗店。吃完早餐後,我開始讀《每日新聞》。他們的一個專欄記者訪問了格雷森區被亂槍射死的那個少婦的丈夫。他們剛搬進那座房子不久,那兒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房子,他們可以在那個體面的社區過上體面的生活。然而,那兩個亡命之徒偏偏選中這座房子避難。“就好像上帝的手指正好指向了克萊爾?里茲克。”那個專欄記者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