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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斯利。找他老婆。她一個月前走了。是從這裡走的,所以我從這裡著手查起。她應該是跟一個男人跑的。但那男人不承認。我想在這裡或許能找到什麼線索。”
“你找到什麼了嗎?”
“沒有。我們可以肯定她去了聖貝納迪諾、埃爾帕索,之後線索就斷了,但我才剛剛開始調查。”
巴頓起身打開屋門,松樹刺鼻的氣味湧進屋裡,他朝屋外吐了口痰,又坐下,揉著帽子下棕褐色的頭髮。他總是戴著那頂帽子,因此摘下來時讓人看著很不習慣。
“你對比爾·切斯一點都不感興趣?”
“不,一點也不。”
“我猜你們辦了很多離婚案子。依我看這種事兒可不怎麼道德。”他說。
我任由他說。
“金斯利不願意向警方求助找他老婆是吧?”
“非常不願意,他太了解她了。”
“你所說的話沒有一句能解釋你為什麼要搜比爾·切斯的木屋。”他聰明地說。
“我是個很擅長做‘偵探’的傢伙。”
“哼,你可以做更好的事。”
“就算我對比爾·切斯有興趣,也只是因為他有了麻煩,而且是個挺令人同情的案子——雖然他是個大笨蛋。如果他謀殺了他老婆,這裡應該有些相關的東西,如果不是他殺的,也應該有能證明他清白的證據。”
他側著頭,像一隻警覺的鳥,“譬如什麼東西?”
“衣服、珠寶、衛浴用品,總之是女人要離開,而且不準備再回來就會帶走的東西。”
他緩緩向後靠去,“可是她沒有離開啊,小子。”
“那東西就該還在。但如果東西還在,比爾應該早就發現她沒帶走,他應該早就知道她沒離開。”
“媽的,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都不喜歡。”他說。
“如果他殺了她,他應該把她應該隨身帶走的東西處理掉,表示她真的離開了。”
“你憑什麼認為他會這麼做,小子?”黃色的燈光把他面孔向光的一側照成古色。
“我知道她自己開一輛福特,如果他真動了手,那我認為他應該把她所有東西,能燒的就燒,不能燒的就埋在樹林子裡,把福特沉到湖裡也許太冒險,但車子不能燒也不好埋,他開得了這車嗎?”
巴頓很訝異,“當然。他雖然右腿膝蓋不能彎,不能方便地操控剎車,但他可以用手剎。唯一和比爾自己的福特不同的是,比爾的車剎車踏板是設在左邊靠近離合器處,這樣他可以用一隻腳來管兩個踏板。”
我把菸灰彈進一隻藍色的小罐,罐上的金²標籤說明它曾裝過一磅橘子蜜。
“如何處理掉車子是他的大問題。不管把它弄到哪裡,他得回來,而且總不願意被人撞見他回來。再說,如果他只是把車丟在街上,比如說聖貝納迪諾吧,很快就被發現並查出車主是。他顯然不願這麼幹。最好的辦法就是交給一家生意興隆的車行,但可能他一家也不認識。所以最可能的情況是藏在步行可以到達的樹林裡,對他而言那距離不會太遠。”
“對一個你聲稱沒有興趣的傢伙,你倒是下了一番工夫研究嘛。”巴頓冷冷地說,“所以你認定車子藏在樹林裡,然後呢?”
《湖底女人》 第三部分 《湖底女人》 第11節(3)
“他得考慮被發現的可能。樹林雖然僻靜,但巡邏隊和伐木工人不時會進進出出,如果車子被發現,穆里爾·切斯的東西最好也在裡頭被找到。這會給他一些開脫的解釋。這兩個解釋都不很高明,但至少還說得通。首先,她是被人謀殺的,兇手這樣安排,一旦謀殺案被發現,就可以嫁禍於比爾。其次,穆里爾是真的自殺的,一切都布置得讓他會受到指責。一種報復性的自殺。”
巴頓冷靜地仔細想這一切。他把門重新上了鎖,坐下後又揉揉頭髮,非常懷疑地盯著我。
“第一種情況也許的確如你所說,”他承認,“但僅僅是個可能而已,我想不出還有會下手。那張紙條的事得弄清楚。”
我搖了搖頭,“假設比爾早就有這張紙條。假設她沒留下隻言片語就走了。一個月過去了,都沒有她的消息,他或許著急了,很猶豫要不要拿出紙條,如果真發生了什麼事對他可能是個保護。他雖然沒這麼說,但可能心裡是這樣想的。”
巴頓搖頭。看來他不同意這種說法,其實我也不信。他慢慢地說道:“至於你說的另一種情況,那真是瘋狂。自殺,把事情安排得讓某人被控告謀殺,這根本不符合我對人性的基本理解。”
“那你對人性的認識太簡單了。”我說,“因為的確有過類似的案子,而這類案子出現,你幾乎可以認定是女人幹的。”
“不對,我五十七歲了,看過不少瘋狂的人物,但我不能同意你的解釋。我喜歡的解釋是她確實計劃離開並且寫下字條,但在收拾好東西後被他發現了。他氣瘋了,就把她幹掉。然後他做了我們剛才討論的所有事情。”
“我從沒見過她,”我說,“所以我不知道她會怎麼做。比爾說他是一年前在河濱市什麼地方遇見她。她說不定有段很長很複雜的歷史。她是個怎樣的女人?”
“你找到什麼了嗎?”
“沒有。我們可以肯定她去了聖貝納迪諾、埃爾帕索,之後線索就斷了,但我才剛剛開始調查。”
巴頓起身打開屋門,松樹刺鼻的氣味湧進屋裡,他朝屋外吐了口痰,又坐下,揉著帽子下棕褐色的頭髮。他總是戴著那頂帽子,因此摘下來時讓人看著很不習慣。
“你對比爾·切斯一點都不感興趣?”
“不,一點也不。”
“我猜你們辦了很多離婚案子。依我看這種事兒可不怎麼道德。”他說。
我任由他說。
“金斯利不願意向警方求助找他老婆是吧?”
“非常不願意,他太了解她了。”
“你所說的話沒有一句能解釋你為什麼要搜比爾·切斯的木屋。”他聰明地說。
“我是個很擅長做‘偵探’的傢伙。”
“哼,你可以做更好的事。”
“就算我對比爾·切斯有興趣,也只是因為他有了麻煩,而且是個挺令人同情的案子——雖然他是個大笨蛋。如果他謀殺了他老婆,這裡應該有些相關的東西,如果不是他殺的,也應該有能證明他清白的證據。”
他側著頭,像一隻警覺的鳥,“譬如什麼東西?”
“衣服、珠寶、衛浴用品,總之是女人要離開,而且不準備再回來就會帶走的東西。”
他緩緩向後靠去,“可是她沒有離開啊,小子。”
“那東西就該還在。但如果東西還在,比爾應該早就發現她沒帶走,他應該早就知道她沒離開。”
“媽的,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都不喜歡。”他說。
“如果他殺了她,他應該把她應該隨身帶走的東西處理掉,表示她真的離開了。”
“你憑什麼認為他會這麼做,小子?”黃色的燈光把他面孔向光的一側照成古色。
“我知道她自己開一輛福特,如果他真動了手,那我認為他應該把她所有東西,能燒的就燒,不能燒的就埋在樹林子裡,把福特沉到湖裡也許太冒險,但車子不能燒也不好埋,他開得了這車嗎?”
巴頓很訝異,“當然。他雖然右腿膝蓋不能彎,不能方便地操控剎車,但他可以用手剎。唯一和比爾自己的福特不同的是,比爾的車剎車踏板是設在左邊靠近離合器處,這樣他可以用一隻腳來管兩個踏板。”
我把菸灰彈進一隻藍色的小罐,罐上的金²標籤說明它曾裝過一磅橘子蜜。
“如何處理掉車子是他的大問題。不管把它弄到哪裡,他得回來,而且總不願意被人撞見他回來。再說,如果他只是把車丟在街上,比如說聖貝納迪諾吧,很快就被發現並查出車主是。他顯然不願這麼幹。最好的辦法就是交給一家生意興隆的車行,但可能他一家也不認識。所以最可能的情況是藏在步行可以到達的樹林裡,對他而言那距離不會太遠。”
“對一個你聲稱沒有興趣的傢伙,你倒是下了一番工夫研究嘛。”巴頓冷冷地說,“所以你認定車子藏在樹林裡,然後呢?”
《湖底女人》 第三部分 《湖底女人》 第11節(3)
“他得考慮被發現的可能。樹林雖然僻靜,但巡邏隊和伐木工人不時會進進出出,如果車子被發現,穆里爾·切斯的東西最好也在裡頭被找到。這會給他一些開脫的解釋。這兩個解釋都不很高明,但至少還說得通。首先,她是被人謀殺的,兇手這樣安排,一旦謀殺案被發現,就可以嫁禍於比爾。其次,穆里爾是真的自殺的,一切都布置得讓他會受到指責。一種報復性的自殺。”
巴頓冷靜地仔細想這一切。他把門重新上了鎖,坐下後又揉揉頭髮,非常懷疑地盯著我。
“第一種情況也許的確如你所說,”他承認,“但僅僅是個可能而已,我想不出還有會下手。那張紙條的事得弄清楚。”
我搖了搖頭,“假設比爾早就有這張紙條。假設她沒留下隻言片語就走了。一個月過去了,都沒有她的消息,他或許著急了,很猶豫要不要拿出紙條,如果真發生了什麼事對他可能是個保護。他雖然沒這麼說,但可能心裡是這樣想的。”
巴頓搖頭。看來他不同意這種說法,其實我也不信。他慢慢地說道:“至於你說的另一種情況,那真是瘋狂。自殺,把事情安排得讓某人被控告謀殺,這根本不符合我對人性的基本理解。”
“那你對人性的認識太簡單了。”我說,“因為的確有過類似的案子,而這類案子出現,你幾乎可以認定是女人幹的。”
“不對,我五十七歲了,看過不少瘋狂的人物,但我不能同意你的解釋。我喜歡的解釋是她確實計劃離開並且寫下字條,但在收拾好東西後被他發現了。他氣瘋了,就把她幹掉。然後他做了我們剛才討論的所有事情。”
“我從沒見過她,”我說,“所以我不知道她會怎麼做。比爾說他是一年前在河濱市什麼地方遇見她。她說不定有段很長很複雜的歷史。她是個怎樣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