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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碗底的果子
〔美國〕雷·布雷德伯里
威廉·艾克頓站了起來。壁爐上的鐘在午夜時分滴答作響。
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看看周圍的巨大房間,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那個人。威廉·艾克頓的手指摸過打字機的鍵盤,做過愛,煎過早餐吃的火腿和雞蛋,而現在由於這十隻同樣的手指,他卻成了殺人犯。
他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雕塑家,可是現在,看看橫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的那具屍身,他意識到自己用某種雕塑手法重塑了那個叫唐納·赫克斯黎的男人,改變了他的軀殼和外觀。
就是用這幾隻手指,他抹掉了赫克斯黎眼裡的最後一線光亮,將麻木和冰冷裝進他的眼窩。粉色敏感的嘴唇張開著,露出裡面的犬齒,黃牙和鍍金的假牙。鼻子一度也是粉色的,現在則傷痕累累,像耳朵一樣蒼白。赫克斯黎的雙手攤在地上,像是在向上蒼髮出呼籲。
是啊,這景象挺美,赫克斯黎完全變了個模樣。死亡使他變得更加瀟灑。你現在跟他說什麼都可以,他保證會聽。
威廉·艾克頓看著自己的手指頭。
事情做到如此地步,他已無力挽回。有人聽見了嗎?他側耳諦聽。外邊,街上如往常一般響著深夜的汽車聲。沒有敲門聲,沒有撬門聲,沒有誰想進來。謀殺,或者說把人由熱變冷的藝術加工過程,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悄悄完成了。
現在怎麼辦?時鐘在午夜時分滴答作響。本能催迫他往門口走,跑,狂奔,逃竄,再也別回來,爬火車,攔汽車,或者步行,離開這鬼地方遠遠的!
他舉起手在眼前翻過來,翻過去。
他若有所思地緩緩將它們翻轉過來;感覺到它們像羽毛一樣輕。為什麼這樣盯著它們?他自問。難道就因為它們成功地掐死了一個人,就值得這樣一遍又一遍地查看。
這是一雙普普通通的手。不肥,不瘦,不長,不短;汗毛不多,也不少;指甲未修,但不髒;不軟,不硬,不粗糙,也不光滑;不是殺人的手,但也並非無辜。他似乎越看越有意思。
他感興趣的不是這雙手,也不是手指。在經歷了一場搏鬥之後,他唯一感興趣的是自己手指的指尖。
壁爐上的時鐘滴答滴答地走著。
他跪在赫克斯黎的屍體旁,從赫克斯黎的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赫克斯黎的咽喉。他輕輕地按揉咽喉,又用勁擦了他的臉和脖子,然後站立起來。
他看看對方的咽喉,又看看光亮的地板。他慢慢彎下腰,用手帕輕抹了幾下地板,之後皺了皺眉頭,細擦起來。先擦屍體的頭部附近,繼而是胳膊周圍,後來索性把屍體四周都抹了一遍。先抹了屍體四周一碼的地方,然後是兩碼的地方,再接著是三碼,再接著——
他停住了。
就在這一剎那間他環顧了整座屋子:客廳里的大鏡子,雕花的門,還有精緻的家具。一個小時前他與赫克斯黎談話的情景歷歷在目。
用手指頭摁響了赫克斯黎家的門鈴。赫克斯黎出來開門。
“啊!”赫克斯黎大驚,“是你,艾克頓?”
“我妻子在哪兒,赫克斯黎?”
“你以為我真會告訴你嗎?別站在那兒,你這白痴。如果想談正經事,進來吧。從那個門進來,那兒,到書房裡來。”
艾克頓摸了書房的門。
“喝嗎?”
“來點吧。真不敢相信莉莉走了,她——”
“勃良地葡萄酒,艾克頓,去酒櫃那兒拿吧。”
是的,他拿了,端了,摸了。
“這是第一版的,艾克頓,瞧這裝幀,你摸摸看。”
“我不是來看書的,我——”
他摸了書和書房裡的桌子,還摸了勃良地葡萄酒酒瓶和酒杯。
此時他抓著手帕,蹲在赫克斯黎冰涼的屍體旁,一動不動地瞧著屋子、牆壁和身旁的家具,為自己忽然意識到的一切而目瞪口呆。他閉上眼,垂下頭,雙手絞著手帕,用牙咬著嘴唇。
指紋到處都有。到處都有!
“端起葡萄酒,艾克頓,嗯?葡萄酒瓶,嗯?用手端著,嗯?我累壞了,明白嗎?”
一雙手套。
在做更多的事情之前,在擦拭其他地方之前,他必須戴上手套,否則一邊擦拭一邊又會留下新的痕跡。
他把手塞進衣兜,走到客廳里的傘架和帽架前,找到了赫克斯黎的大衣。他伸手去掏大衣的口袋。
沒有手套。
他又把手塞進衣兜,走上樓,努力讓自己保持平靜。他已經因為沒戴手套而犯了一個大錯誤(當然,他並沒想到要殺人,有可能預感到這個行為的潛意識也未提醒他應該戴上手套),現在他得為這個錯誤付出代價。他也許應該抓緊時間才對,隨時都會有人來找赫克斯黎,甚至這時都可能。有錢人常常進進出出,喝酒,談笑,招呼也不打就可以撞進來。到早上6點鐘,赫克斯黎的哥兒們就會來叩門,要帶他去機場還有墨西哥城……
艾克頓慌裡慌張奔下樓翻抽屜,把手帕當做吸墨紙。他翻弄了6個房間的七八十個抽屜,丟下它們耷拉著舌頭不管,又去翻另一個。除非找到手套,否則他覺得自己什麼也沒法做。他要拿著手絹搜遍整座房子,擦淨每一個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但又可能碰到這裡或那裡的牆壁,遺下事關自己命運的細微痕跡。哪怕留下一個指紋,他就會沒命。
〔美國〕雷·布雷德伯里
威廉·艾克頓站了起來。壁爐上的鐘在午夜時分滴答作響。
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看看周圍的巨大房間,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那個人。威廉·艾克頓的手指摸過打字機的鍵盤,做過愛,煎過早餐吃的火腿和雞蛋,而現在由於這十隻同樣的手指,他卻成了殺人犯。
他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雕塑家,可是現在,看看橫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的那具屍身,他意識到自己用某種雕塑手法重塑了那個叫唐納·赫克斯黎的男人,改變了他的軀殼和外觀。
就是用這幾隻手指,他抹掉了赫克斯黎眼裡的最後一線光亮,將麻木和冰冷裝進他的眼窩。粉色敏感的嘴唇張開著,露出裡面的犬齒,黃牙和鍍金的假牙。鼻子一度也是粉色的,現在則傷痕累累,像耳朵一樣蒼白。赫克斯黎的雙手攤在地上,像是在向上蒼髮出呼籲。
是啊,這景象挺美,赫克斯黎完全變了個模樣。死亡使他變得更加瀟灑。你現在跟他說什麼都可以,他保證會聽。
威廉·艾克頓看著自己的手指頭。
事情做到如此地步,他已無力挽回。有人聽見了嗎?他側耳諦聽。外邊,街上如往常一般響著深夜的汽車聲。沒有敲門聲,沒有撬門聲,沒有誰想進來。謀殺,或者說把人由熱變冷的藝術加工過程,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悄悄完成了。
現在怎麼辦?時鐘在午夜時分滴答作響。本能催迫他往門口走,跑,狂奔,逃竄,再也別回來,爬火車,攔汽車,或者步行,離開這鬼地方遠遠的!
他舉起手在眼前翻過來,翻過去。
他若有所思地緩緩將它們翻轉過來;感覺到它們像羽毛一樣輕。為什麼這樣盯著它們?他自問。難道就因為它們成功地掐死了一個人,就值得這樣一遍又一遍地查看。
這是一雙普普通通的手。不肥,不瘦,不長,不短;汗毛不多,也不少;指甲未修,但不髒;不軟,不硬,不粗糙,也不光滑;不是殺人的手,但也並非無辜。他似乎越看越有意思。
他感興趣的不是這雙手,也不是手指。在經歷了一場搏鬥之後,他唯一感興趣的是自己手指的指尖。
壁爐上的時鐘滴答滴答地走著。
他跪在赫克斯黎的屍體旁,從赫克斯黎的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赫克斯黎的咽喉。他輕輕地按揉咽喉,又用勁擦了他的臉和脖子,然後站立起來。
他看看對方的咽喉,又看看光亮的地板。他慢慢彎下腰,用手帕輕抹了幾下地板,之後皺了皺眉頭,細擦起來。先擦屍體的頭部附近,繼而是胳膊周圍,後來索性把屍體四周都抹了一遍。先抹了屍體四周一碼的地方,然後是兩碼的地方,再接著是三碼,再接著——
他停住了。
就在這一剎那間他環顧了整座屋子:客廳里的大鏡子,雕花的門,還有精緻的家具。一個小時前他與赫克斯黎談話的情景歷歷在目。
用手指頭摁響了赫克斯黎家的門鈴。赫克斯黎出來開門。
“啊!”赫克斯黎大驚,“是你,艾克頓?”
“我妻子在哪兒,赫克斯黎?”
“你以為我真會告訴你嗎?別站在那兒,你這白痴。如果想談正經事,進來吧。從那個門進來,那兒,到書房裡來。”
艾克頓摸了書房的門。
“喝嗎?”
“來點吧。真不敢相信莉莉走了,她——”
“勃良地葡萄酒,艾克頓,去酒櫃那兒拿吧。”
是的,他拿了,端了,摸了。
“這是第一版的,艾克頓,瞧這裝幀,你摸摸看。”
“我不是來看書的,我——”
他摸了書和書房裡的桌子,還摸了勃良地葡萄酒酒瓶和酒杯。
此時他抓著手帕,蹲在赫克斯黎冰涼的屍體旁,一動不動地瞧著屋子、牆壁和身旁的家具,為自己忽然意識到的一切而目瞪口呆。他閉上眼,垂下頭,雙手絞著手帕,用牙咬著嘴唇。
指紋到處都有。到處都有!
“端起葡萄酒,艾克頓,嗯?葡萄酒瓶,嗯?用手端著,嗯?我累壞了,明白嗎?”
一雙手套。
在做更多的事情之前,在擦拭其他地方之前,他必須戴上手套,否則一邊擦拭一邊又會留下新的痕跡。
他把手塞進衣兜,走到客廳里的傘架和帽架前,找到了赫克斯黎的大衣。他伸手去掏大衣的口袋。
沒有手套。
他又把手塞進衣兜,走上樓,努力讓自己保持平靜。他已經因為沒戴手套而犯了一個大錯誤(當然,他並沒想到要殺人,有可能預感到這個行為的潛意識也未提醒他應該戴上手套),現在他得為這個錯誤付出代價。他也許應該抓緊時間才對,隨時都會有人來找赫克斯黎,甚至這時都可能。有錢人常常進進出出,喝酒,談笑,招呼也不打就可以撞進來。到早上6點鐘,赫克斯黎的哥兒們就會來叩門,要帶他去機場還有墨西哥城……
艾克頓慌裡慌張奔下樓翻抽屜,把手帕當做吸墨紙。他翻弄了6個房間的七八十個抽屜,丟下它們耷拉著舌頭不管,又去翻另一個。除非找到手套,否則他覺得自己什麼也沒法做。他要拿著手絹搜遍整座房子,擦淨每一個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但又可能碰到這裡或那裡的牆壁,遺下事關自己命運的細微痕跡。哪怕留下一個指紋,他就會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