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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搬一個玻璃罐的時候摔倒了,割傷了手,在手上留了個大疤,我永遠也忘不了那

  個疤。我一看到那個疤,勳爵,就知道他是誰了——哦! 我一下明白了怎麼回事,

  請原諒,威廉——我以為是你殺的他,上天作證,我沒怪你,我不是說不該殺他,

  我只是想,要是換了我就不會這麼做——不過我也沒有怪你,我只是希望能夠通過

  一場公平決鬥殺死他。”

  “如果我想殺他的話,吉姆,我肯定會跟他公平決鬥,我絕不會在他被綁起來

  的情況下動手,這一點你應該知道。”

  “哦,我是應該知道,不過我想,也許你是迫不得已。我必須立刻作決定,於

  是從一個角落找了幾塊舊木板,擋在他前面,這樣如果有人進來的話就不會注意到

  他——除非特意尋找什麼東西——後來我走了,一路上仔細考慮下一步該怎麼辦。

  那些鑰匙我拿走了,因為我知道以後還用得著。教區長太大意了,他可能以為自己

  把它們落在什麼地方了。

  “我考慮了一整天——突然想起來索普夫人的葬禮將在星期六舉行。我尋思著

  可以把他放到她的墓里,只要不出什麼意外,永遠都不會有人發現。我星期六早晨

  必須走,以便製造不在場的證據。

  “星期五有件事讓我虛驚一場,傑克·戈弗雷說他們準備為索普夫人演奏一組

  哀樂。我嚇了一跳,以為他往鐘上蓋油布的時候會看見他。所幸的是,他去時天已

  經黑了,我想他根本沒有注意那個陰暗的角落,否則他會發現那些木頭有人動過。”

  “你星期六幹的事我們已經知道了,”帕克說,“這一塊不用說了。”

  “好的,長官,那輛摩托車太難騎了,乙炔燈也不好用,雨下得那麼大,像是

  在熱帶地區。我好容易趕了回來——比預計晚了許多,我趕緊動手,砍斷了繩子—

  —”

  “這些你也不必說了,在鍾室的梯子上,有一個目擊證人看到了整個過程。”

  “目擊證人? ”

  “是的——你夠走運的了,夥計,他是一個高雅的紳士型竊賊,膽子比兔子都

  小,害怕暴力流血——否則的話你免不了被敲詐一筆。不過我得為諾比說句話,”

  帕克說,“他認為敲詐有損他的尊嚴。你直接把屍體拖到墓地去了? ”

  “是的,先是從樓梯上拽了下來——弄得我神經十分緊張。還有那些鍾! 它們

  好像會說話一樣。我一向不喜歡聽鐘響,有時我有這樣一種感覺——它們是活的,

  會說話。我小時候在一本老雜誌上看過一個故事,說的是殺人犯從鍾旁邊走過時它

  會自己響起來。我這麼說你可能覺得我膽子太小了,不過我對這個情節印象很深,

  永遠也忘不掉。”

  “是《玫瑰世界》——我知道這個故事。”溫姆西輕輕地說,“它說:‘救救

  傑漢! 救救傑漢! ’我也覺得非常恐怖。”

  “就是它,勳爵。不管怎麼說,我算是把屍體弄下來’了,我打開墳墓,正要

  把他埋進去——”

  “你從教堂司事那裡拿的鐵鍬,對嗎? ”

  “是的,長官。教區長那串鑰匙裡面就有地下室的鑰匙。我剛才說了,我正要

  把他埋進去,突然想起來墳墓有可能被打開,也許屍體會被人認出來,於是我用鐵

  鍬在他臉上狠狠地打了幾下——”

  他突然顫慄起來。

  “還有一件事,就是他的手,我能認得出來,別人也會認出來的,於是我拿出

  折刀——哦! ”

  “‘用大螯咬斷了他的手。’”溫姆西引用道。

  “是的,勳爵,我把他的手和那些證件包在一起,裝進口袋,把繩子和他的帽

  子扔進井裡,然後填上墳,小心翼翼地把花圈放回原位,擦乾淨鐵鍬上面的土。說

  實話,我不敢把它們再帶回教堂去,金色天使的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見東西——老

  阿波特·托馬斯也在他的墳里躺著。我的腳每踩一下煤渣,心都提到嗓子眼。”

  “哈里·戈特貝德真應該注意著點,”溫姆西說,“煤渣不該弄得到處都是。”

  “那個該死的包裹在我的口袋裡非常燙手,我看了看爐子,晚上剛添了煤,上

  面還沒有燒透,我不敢把東西扔進去,只好上去清理鐘樓。啤酒撒了一地,幸好哈

  里·戈特貝德在燃料室放了一桶水,省得我去井裡打水了。我心裡一直嘀咕,不知

  他第二天有沒有發現那桶水沒了。

  我打掃得很乾淨,然後把木板按原樣堆了回去,拿走了啤酒瓶——”

  “是兩個瓶子,”溫姆西說,“本來有三隻。”

  “是嗎? 我只看見兩隻。我把所有的門都鎖好,不知道該怎麼處置那串鑰匙,

  最後我決定把它放在法衣室,教區長會以為是他落在那裡的——除了走廊的鑰匙,

  我把它留在門鎖上了,我當時沒有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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