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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斯抽了幾口煙,稍微改變了坐姿。

  “你知道,馬克漢,我可以想像史基在歷盡滄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這名兇手企圖打開他蜷縮躲藏的衣櫥門時。想想看!他進退不得,而離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個殺人瘋子,顯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來,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響。……你能夠想像兇手最後鬆開門把轉身離去時,那個傢伙如釋重負的樣子嗎?或許有人會認為他經此一嚇,整個人一定癱瘓崩潰了,不過他沒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樣驚惶地窺視和聆聽著,直到他聽到這名不速之客離開了公寓,才拖著嚇軟的雙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來,仔細注視著這個殺戮戰場。”

  凡斯環顧一下四周。

  “場面不是很好看——對不對?沙發上橫躺著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屍體。那屍體讓史基不寒而慄。他畏畏縮縮地來到桌邊看著那具屍體,並且用右手撐著桌面好讓自己站穩——這也是為什麼你能採集到他指紋的原因,警官。然後,他突然為自己目前的處境所苦。在這裡,他和一個被殺害的人共處一室,別人都知道他和這名女子關係親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竊賊。誰會相信他是清白的?雖然他或許能指認是誰干下這起勾當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現在這裡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對他不利——他溜進公寓、九點半出現在這棟公寓大樓、他和這女子的關係、他的慣竊身份、他的聲譽,沒有一樣對他有利。……我說,馬克漢,你會相信他的故事嗎?”

  “先別管這個,”馬克漢回答,“繼續你的推論。”他和希茲聽得興致盎然。

  “從現在開始,”凡斯繼續,“我的推論進入了你們所謂的自我發展期,也就是隨機應變。——史基接下來面臨的迫切問題是逃離現場,並且不能讓人看到。在這個緊急時刻,他的頭腦變得靈活起來: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開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馬上從側門離去而不被發現,不過到時候,這門會被發現有人打開了,而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來訪的事一聯

  想,很可能會讓人推測到這門是他打開的。……不,這樣逃走行不通——絕對行不通。他知道無論如何都無法洗脫自己的嫌疑,特別因為他和她的曖昧關係,以及他現實生活中的角色。動機、地點、時機、方法、行為和他的紀錄——都對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離開時不被人發現才行,否則就得背著殺人犯的罪名四處逃竄,直到被捕。真是進退兩難!當然,他知道只要他能從側門離去並且把它反鎖,他就絕對地安全沒事了,到時候沒人能夠指出他是如何進來或出去的。對他來說,這是惟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場證明——雖然很明顯地不太站得住腳,但是,如果有位厲害的律師,他可能就勝券在握了。無疑地,他也想過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險阻重重。側門是他惟一的希望,但是要怎麼做呢?”

  凡斯站起來,打了個呵欠。

  “那是我個人的推論。史基人在陷阱里,用著他那機靈聰明的腦袋想著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幾個小時裡,他可能在這兩個房間裡走來走去,這也或許是他偶爾向老天爺求救時發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於使用鑷子,我覺得這點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從裡面反鎖門是個老把戲,在歐洲的犯罪文獻中有不少這樣的記載。在漢斯?葛羅斯教授的犯罪學手冊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討論竊賊非法進出別人家的方法(作者註:凡斯這裡提到的論述引自《犯罪手法檢定大全》此一著作)。不過討論的都是鎖門——而非閂門——的方法。當然,原理是一樣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從裡面鎖門,只要把針或是大頭針插進鑰匙孔中,用線向下一拉即可。但是這房子的側門沒有鎖,甚至在門閂把手上也沒有孔。——這位機靈的史基在房裡緊張地來回踱步的同時,也在尋找對他有幫助的東西,或許就在這時候看到歐黛爾化妝檯上的小鑷子——不騙你,當今的女人可不能沒有這種小眉毛夾呢——而他的問題也立刻獲得了解決,接下來就只有試試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離開前,他撬開了那個兇手只磨損卻打不開的首飾盒,並且發現那枚鑲有鑽石、後來他拿去典當的戒指。然後他記起要擦掉首飾盒上的指紋,但卻忘了擦掉衣櫥門內把手上的指紋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後,他靜悄悄地離開,像我剛剛示範的閂上側門,再把鑷子放進背心口袋,而且後來忘了它們還在口袋裡。”

  希茲面無表情,嚴肅地點著頭。

  “再聰明的竊賊,也有百密一疏的時候。”

  “為什麼你只單挑竊賊批評呢,警官?”凡斯無精打采地說,“你知道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有誰做事不會百密一疏的呢?”他邪惡地嘲笑希茲,“沒騙你,即使是警察,在搜索時也忽略了這枝鑷子。”

  希茲嘴裡發出不滿的咕噥聲。他的雪茄熄了,他又仔細地慢慢點燃它。

  “你認為呢,馬克漢先生?”

  “情況並沒有變得更明朗。”馬克漢消沉地回答。

  “我可不是憑空臆測,”凡斯說,“我不認為它讓情況變得渾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論中已經有很明確的訊息。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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