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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昨天槍打得真夠漂亮的。”我說,斜瞟了他一眼。

  他磕了磕菸斗,沉思地盯著它:“那個女孩子怎麼樣了?”他頭也不抬地問。

  “我不知道。他們沒有扣留她。我們把事情都說清楚了,作了記錄,一式三份。一份給了懷爾德,一份給了警察局長辦公室,還有一份給了刑事殺人偵緝隊。他們把她放了。我後來沒有再見到她。真沒想到。”

  “那姑娘很不錯,人們都說。不會幹出什麼壞事來。”

  “是個好姑娘。”我說。

  格里高利嘆了口氣,揉了揉自己的灰色短髮:“還有一件事,”他的語調幾乎可以說是和藹的,“你這個人看起來挺不錯,只是辦起事來有時太不知深淺了。如果你真要幫助斯特恩烏德一家的話——就別再管他家的事了。”

  “我想你是對的,上尉。”

  “你身體現在怎麼樣?”

  “好極了。”我說,“昨天夜裡我被各門各部的老爺訓了大半夜,被人呵斥來呵斥去。在這以前,我渾身都濕透了,還叫人打個半死。現在我可是好極了。”

  “你希望他們對你怎樣呢,老弟?”

  “就是這樣。”我站起身來,對他笑了笑,拔腿往門口走去。我已經快走到門口了,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厲聲對我說:“我說了半天都是廢話麼,啊?你還覺得你能找到雷甘?”

  我轉回身來,盯著他的眼睛:“不,我認為我找不到他了。我連找都不想找了。這合你的心意了吧?”

  他緩緩地點了一下頭,過了一會兒又聳了聳肩:“真不知道我說這個幹什麼。祝你好運道,馬洛。有時間來吧。”

  “謝謝了,上尉。”

  我走出市政廳,在停車場裡找到我的汽車,開回到霍巴特·阿姆斯家中去。我脫下外套,躺在床上,一面凝望著天花板,一面聽著外面街上車馬的聲音。我望著陽光慢慢移過天花板的一角。我想睡一覺,可是一點兒也睡不著。

  我從床上起來喝了一杯酒——雖然這不是喝酒的時候,又重新躺下。我還是睡不著。我的腦子像鐘擺似的嘀嘀答答地響著。我起身坐在床邊上,裝了一斗煙,大聲說:“這個老混蛋肯定知道點兒什麼。”

  菸斗苦得像鹼水。我把它扔在一邊,又倒頭躺下。我的思緒在記憶的波濤里飄忽不定。在這些回憶里我似乎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做同一件事,到同一個地方去,遇到同樣的人,對他們說同樣的話,但是每次卻又都像是真實的。

  好像真的發生了這樣的事,而且都是第一次。

  我冒著大雨駕著汽車在公路上疾馳,銀頭髮坐在車角里一句話也不說,因此在我們開到洛杉磯的時候,我倆仿佛又成了素昧平生的人了。我在一家通宵營業的雜貨店前面下了車,給伯爾尼·奧爾斯掛了個電話。告訴他我在雷阿利托殺了個人,現在正同艾迪·馬爾斯的妻子一起到懷爾德家裡去。我殺人的事她全都看見了。我開著汽車沿著被雨水洗刷一新的寂靜街道來到拉斐特公園,最後把車停到懷爾德的大木房子前邊的停車棚里。

  奧爾斯事先已經打了電話說我要來,門燈已經打開了。

  我走進懷爾德的辦公室。他正穿著一件大花睡衣坐在寫字檯後邊,面孔緊繃繃的,一隻帶花條的雪茄菸一會兒捏在手指里,一會兒送到掛著苦笑的唇邊。奧爾斯已經到了,同來的還有警察局長辦公室的一個頭髮灰白、體格消瘦的人。這個帶著學究氣的人,從言談舉止看,與其說是一個警察,倒不如說是個經濟學教授。我給他們講了事情的經過,這些人一聲不響地聽著。“銀頭髮”坐在一處燈光照不到的地方,兩手交疊著放在膝頭上,什麼人也不看。電話鈴一會兒就響一次。從刑事偵緝處來的兩個人好奇地盯著我,倒仿佛我是從巡迴馬戲團里逃出來的一隻怪獸。

  我又開起汽車來,他們之中有一個坐在我身邊。我這次是向富爾威德大樓開去。我們來到那個房間,哈里·瓊斯仍然坐在寫字檯後面的椅子上,他的一張扭曲的臉已經變得僵硬了。屋子裡那股又酸又甜的氣昧還沒有散盡。同來的還有一個法醫,非常年輕、壯實,脖子上生著硬挺挺的紅汗毛。

  一個指紋專家在屋子裡轉來轉去。我告訴他別忘記看一看透氣窗上的插銷。他果然在那上面找到了卡尼諾的拇指指紋。這是那個穿棕衣服的人留下的惟一指紋,多虧它才證實我的敘述並非虛構。

  我又回到懷爾德的住所,他的秘書已經去另一間屋子用打字機把我的證詞打下來,我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時候門開了,艾迪·馬爾斯走了進來。當他看見“銀頭髮”的時候,臉上突然現出一副笑容來,說道:“你好啊,親愛的。”她既沒有看他,也沒有搭理他。艾迪·馬爾斯神采奕奕,穿著一身深顏色的辦公服裝,蘇格蘭呢大衣里露出鑲邊的白圍巾。後來他們就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屋子裡只剩下我和懷爾德。懷爾德用冰冷的憤怒的語氣對我說:“這是最後一次了,馬洛。下次你再耍什麼花招兒,我就把你扔去餵獅子。誰愛傷心就叫他傷心去吧。”

  就是這樣,我的腦子裡一遍又一遍地重演著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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