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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德溫特嚴厲地問道,“是我—”他指著屍體。
索亞彬彬有禮地回答:“請你告訴我,我會怎麼想呢?”他反唇相譏,“你剛進屋,前門就傳來了震耳欲聾的捶門聲?我只得反身上樓,朝外張望,甚至不惜冒險將你獨自留在這裡。”
馬斯特斯點點頭:“很好!所以當時站在窗口、戴著手套、手裡還握著槍的人是你?”
“與其說打算餵你一顆子彈,”索亞厚實的胸膛氣鼓鼓的,“倒不如說我差點兒想一槍崩了自己。又何必道貌岸然呢?告訴你們,我站在樓上的黑暗中,一瞬間思慮萬千。但你閃開了—或是我以為你閃開了。我便脫掉手套,換上便袍,下樓,發現你們已經進來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穿幫。然後德溫特就當著我的面把家父的罪行公之於眾。我仿佛酩酊大醉,眼前浮現出一條絞索和一排劊子手。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還是沒人察覺屍體的所在,於是我開始揣測也許你們永遠不會發現了;所以我反將你們一軍,把問題拋到你們手上。我滿以為只要自己安坐如山,不在死人腿上扭來扭去,你們就會悻悻離開的。就這麼回事。上帝呀,我得來杯白蘭地!”索亞喊道,“但恐怕這裡沒有。”
馬斯特斯轉向H.M.:“你相信他嗎,爵士?”
H.M.點點頭,笨拙地起身站到已坐回原處的珍妮特·德溫特面前。
“我想問問你相不相信,”H.M.說,“但你沒料到那個,對嗎?”他猛然一指巴特利特,“德溫特太太,我不能再胡鬧了,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你是準備自己把知道的情況全都交代出來呢,還是想逼我翻臉不認人?說真的,我對你印象不壞,但如果你的道德水準再低一點的話,也許反而能拯救一場大禍。現在我警告你:星期二晚上,在殺人遊戲過程中,我們的朋友索亞目睹了你頸上纏繞繩索的那一幕。如果你依然像現在這樣不予合作,恐怕那一幕將不僅僅只是預言而已了。”
“你在開玩笑吧,別嚇唬我。你—你甚至還不知道巴特利特被殺的原因……”
“噢,不,我知道,”H.M.和顏悅色地答道,“他被殺是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他知道萬斯·基廷為什麼戴著一頂帽子。”
也許你會說,這一回答即便算不上毫無意義,起碼也是平淡無奇,但珍妮特·德溫特居然霎時失去了理智。她那突如其來的狂亂堪比失控的化學反應,那如同白色大理石般冷酷的美麗姿容頓時土崩瓦解、奄奄一息。當她回望H.M.時,H.M.的表情顯得更為可怕。
“很遺憾,看來你也是知情人。”H.M.沉聲道,“我還有幾分希望你蒙在鼓裡呢。你大可堅持自己那一套,堅稱既然我不知道那隱形兇手如何施展消失詭計,也就自然無法逮捕你了。”
“你們不會把我怎麼樣的,你們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第一聲槍響比第二聲槍響沉悶得多,”H.M.說,“這對你來說可有什麼意義?”
她兩手緊按太陽穴:“不是我乾的!我沒有殺他!我什麼也不知道。我—”
“但你是個聰明的女人,德溫特太太,”H.M.說,“你已經意識到自己氣數已盡。有一次,大約兩年前(我記得是在白修道院一案中),我曾做過概括。我說過,兇手製造密室狀態,只有三種動機:第一,偽造自殺的假象;第二,偽造鬧鬼的假象;第三,一系列兇手無法控制的意外情況所致。哎,我錯了。當我逐漸參透本案中高超詭計的妙處時,我發現了第四種動機,最簡潔也最聰明的動機。這位狡詐至極的兇手最終領悟了‘不可能犯罪’的法律價值;換句話說,他領悟到如果他果真能製造出不可能犯罪的狀態,那麼即便其他證據百分之百無可辯駁,他也照樣能逍遙法外。他雖懼怕法律的懲罰,卻不把警方的偵查放在眼裡。因為他明白,除去‘不可能犯罪’之外,所有掩蓋痕跡的方法,都是粗陋而難以逆料的。
“注意!普通的兇手犯下謀殺案之後,總要掩蓋他的痕跡—如何掩蓋?通常是構建不在場證明。他在時鐘上做手腳;來回換乘自行車或火車;他利用時刻表大做文章,玩著高空作業的驚險把戲;他竭盡全力偽裝自己,冒著大過一切的危險,只因每個環節都必須把賭注壓在別人身上,每個環節都會帶來新的複雜變數,每個環節都令他身陷謊言曝光的險境。
“但是,另一方面,假設他能採取一種警方無法判斷具體實施方式的手法殺害目標呢?—一間密室,雪地里一具孤零零的屍體,諸如此類?也許警方很有把握是他幹的,也許他被人發現兩手沾滿鮮血、口袋裡還放著染血的鈔票。倘若他們敢將他送上法庭,或許法官和陪審團也相信他是兇手。然而,如果控方無法展現他的犯罪手法,他就必將無罪開釋。審判庭追求的是法律至上,講究的不是‘可能性’而是‘確定性’。他的全部信心都付之於刑法的關鍵一環—排除合理懷疑。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此人還算不上窮凶極惡。我甚至懷疑他的意圖能否稱之為犯罪。謀殺萬斯·基廷的兇手只是個聰明過人、想像力豐富的傢伙,他領悟到了一種能夠規避法律制裁同時需要冒相當風險的全新妙法。
索亞彬彬有禮地回答:“請你告訴我,我會怎麼想呢?”他反唇相譏,“你剛進屋,前門就傳來了震耳欲聾的捶門聲?我只得反身上樓,朝外張望,甚至不惜冒險將你獨自留在這裡。”
馬斯特斯點點頭:“很好!所以當時站在窗口、戴著手套、手裡還握著槍的人是你?”
“與其說打算餵你一顆子彈,”索亞厚實的胸膛氣鼓鼓的,“倒不如說我差點兒想一槍崩了自己。又何必道貌岸然呢?告訴你們,我站在樓上的黑暗中,一瞬間思慮萬千。但你閃開了—或是我以為你閃開了。我便脫掉手套,換上便袍,下樓,發現你們已經進來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穿幫。然後德溫特就當著我的面把家父的罪行公之於眾。我仿佛酩酊大醉,眼前浮現出一條絞索和一排劊子手。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還是沒人察覺屍體的所在,於是我開始揣測也許你們永遠不會發現了;所以我反將你們一軍,把問題拋到你們手上。我滿以為只要自己安坐如山,不在死人腿上扭來扭去,你們就會悻悻離開的。就這麼回事。上帝呀,我得來杯白蘭地!”索亞喊道,“但恐怕這裡沒有。”
馬斯特斯轉向H.M.:“你相信他嗎,爵士?”
H.M.點點頭,笨拙地起身站到已坐回原處的珍妮特·德溫特面前。
“我想問問你相不相信,”H.M.說,“但你沒料到那個,對嗎?”他猛然一指巴特利特,“德溫特太太,我不能再胡鬧了,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你是準備自己把知道的情況全都交代出來呢,還是想逼我翻臉不認人?說真的,我對你印象不壞,但如果你的道德水準再低一點的話,也許反而能拯救一場大禍。現在我警告你:星期二晚上,在殺人遊戲過程中,我們的朋友索亞目睹了你頸上纏繞繩索的那一幕。如果你依然像現在這樣不予合作,恐怕那一幕將不僅僅只是預言而已了。”
“你在開玩笑吧,別嚇唬我。你—你甚至還不知道巴特利特被殺的原因……”
“噢,不,我知道,”H.M.和顏悅色地答道,“他被殺是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他知道萬斯·基廷為什麼戴著一頂帽子。”
也許你會說,這一回答即便算不上毫無意義,起碼也是平淡無奇,但珍妮特·德溫特居然霎時失去了理智。她那突如其來的狂亂堪比失控的化學反應,那如同白色大理石般冷酷的美麗姿容頓時土崩瓦解、奄奄一息。當她回望H.M.時,H.M.的表情顯得更為可怕。
“很遺憾,看來你也是知情人。”H.M.沉聲道,“我還有幾分希望你蒙在鼓裡呢。你大可堅持自己那一套,堅稱既然我不知道那隱形兇手如何施展消失詭計,也就自然無法逮捕你了。”
“你們不會把我怎麼樣的,你們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第一聲槍響比第二聲槍響沉悶得多,”H.M.說,“這對你來說可有什麼意義?”
她兩手緊按太陽穴:“不是我乾的!我沒有殺他!我什麼也不知道。我—”
“但你是個聰明的女人,德溫特太太,”H.M.說,“你已經意識到自己氣數已盡。有一次,大約兩年前(我記得是在白修道院一案中),我曾做過概括。我說過,兇手製造密室狀態,只有三種動機:第一,偽造自殺的假象;第二,偽造鬧鬼的假象;第三,一系列兇手無法控制的意外情況所致。哎,我錯了。當我逐漸參透本案中高超詭計的妙處時,我發現了第四種動機,最簡潔也最聰明的動機。這位狡詐至極的兇手最終領悟了‘不可能犯罪’的法律價值;換句話說,他領悟到如果他果真能製造出不可能犯罪的狀態,那麼即便其他證據百分之百無可辯駁,他也照樣能逍遙法外。他雖懼怕法律的懲罰,卻不把警方的偵查放在眼裡。因為他明白,除去‘不可能犯罪’之外,所有掩蓋痕跡的方法,都是粗陋而難以逆料的。
“注意!普通的兇手犯下謀殺案之後,總要掩蓋他的痕跡—如何掩蓋?通常是構建不在場證明。他在時鐘上做手腳;來回換乘自行車或火車;他利用時刻表大做文章,玩著高空作業的驚險把戲;他竭盡全力偽裝自己,冒著大過一切的危險,只因每個環節都必須把賭注壓在別人身上,每個環節都會帶來新的複雜變數,每個環節都令他身陷謊言曝光的險境。
“但是,另一方面,假設他能採取一種警方無法判斷具體實施方式的手法殺害目標呢?—一間密室,雪地里一具孤零零的屍體,諸如此類?也許警方很有把握是他幹的,也許他被人發現兩手沾滿鮮血、口袋裡還放著染血的鈔票。倘若他們敢將他送上法庭,或許法官和陪審團也相信他是兇手。然而,如果控方無法展現他的犯罪手法,他就必將無罪開釋。審判庭追求的是法律至上,講究的不是‘可能性’而是‘確定性’。他的全部信心都付之於刑法的關鍵一環—排除合理懷疑。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此人還算不上窮凶極惡。我甚至懷疑他的意圖能否稱之為犯罪。謀殺萬斯·基廷的兇手只是個聰明過人、想像力豐富的傢伙,他領悟到了一種能夠規避法律制裁同時需要冒相當風險的全新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