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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露西!”

  “夠了,吉姆。你站著別動。”

  貝爾警長退了一步。內森,那位槍法神準的警員,走進房裡,從貝爾身後掏出他槍套里的手槍。又有一個人進來了——一個穿著棕色西裝和白襯衫的壯漢。

  班尼也跑進來,他不理其他人,匆匆跑向萊姆,著急地拿紙巾擦拭他的臉。

  貝爾也看著露西,又看看其他人。“不,你們誤會了!這是意外事件!毒藥打翻了,你們得快點——”

  萊姆啐了一口唾沫,被這液體強烈的辛辣味嗆得氣喘吁吁。他對班尼說:“你能不能再把臉頰上面擦一擦?我怕它流進眼睛裡。謝謝。”

  “沒問題,林肯。”

  貝爾說:“我是過來幫忙的!那瓶東西被打翻了!我——”

  那個穿西裝的男人抽出掛在腰際的手銬,一把銬住貝爾警長的雙手。他說:“吉姆·貝爾,我是北卡羅來納州警察局的探員雨果·布蘭奇,你被捕了。”布蘭奇一臉苦相地看著萊姆,“我早說過他會倒在你襯衫上,應該把那東西放在別的地方才對。”

  “可是你的膠帶夠長嗎?”

  “哦,當然,膠帶又不值錢。值錢的是這些竊聽器材。”

  “把帳單寄給我。”萊姆刻薄地說。布蘭奇解開萊姆的襯衫,取下貼在萊姆身上的麥克風和傳送裝置。

  “我中計了。”貝爾喃喃說。

  /你猜中了。/

  “可是,那瓶毒藥……”

  “哦,那不是毒殺芬,”萊姆說,“只是一點月光酒罷了,是我們先前取樣實驗剩下來的。對了,班尼,如果酒還剩下點的話,現在倒是可以喝一小口。還有,老天爺,誰快去把空調打開?”

  準備好,沖向左邊,拼命快跑。我可能會被他擊中,但如果運氣好,他就阻止不了我。

  /只要不停地移動,他們就逮不到你……/

  阿米莉亞往前走了三步,踏上草地。

  準備……

  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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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梅森急忙替自己辯護,“我指的是——”

  “我敢說,你指的是聯邦調查局探員。”戴瑞說。

  梅森猛搖頭,生硬地說:“我是指北方佬。”

  “的確,他沒這個意思。”薩克斯為他作證。

  薩克斯和戴瑞笑了起來,梅森卻一臉嚴肅,然而,讓他笑不出來的並不是南北文化的差異。他對薩克斯說;“對不起,我還是得帶你回拘留所了。你現在還是嫌疑犯的身份。”

  薩克斯的笑容消失了。她又看了一眼照耀在齷齪枯草地上的陽光,深吸一口戶外的空氣,吐出,再吸一口。她轉身走回陰暗的拘留所。

  第四十三章

  “是你殺了比利,沒錯吧?”萊姆問吉姆·貝爾。

  貝爾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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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姆很少和他追捕的對手發生口角。挖苦嘲諷是毫無意義的,除非把它當作靈魂的鎮痛劑。但萊姆的確尚未發現真正有力的證據,加上情緒的自然反應,他還是對貝爾說:“我仍然更喜歡證據,但有時候你得隨機應變。我不是真的像大家想的那樣冥頑不靈。”

  “暴風箭”輪椅無法直接駛進阿米莉亞·薩克斯所在的拘留所。

  “沒有殘障斜坡嗎?”萊姆抱怨說,“這樣是違反美國《殘障人士法》的。”

  薩克斯知道他是故意大聲抱怨的,目的是想讓她看到平常熟悉的樣子。但她卻沒說什麼。

  因為輪椅的問題,梅森·傑曼建議他們換到審訊室見面。薩克斯拖著步子走向審訊室,手上腳上牢牢套著鐐銬。(這裡的警員堅持要她戴上,畢竟她已有一次從這裡逃走的記錄。)

  紐約來的律師已經到了。他是滿頭銀髮的所羅門·吉伯斯,在紐約、麻薩諸塞州和華盛頓特區執業的律師。他獲得許可越區到北卡羅來納辯護,只是這次地方檢察官起訴薩克斯的案件。說來奇怪,他光滑、英俊的臉,再加上優雅和從容的舉止習慣,使他看起來像一位從約翰·格雷森姆 【注】小說中走出來的南方律師,而不是在曼哈頓專門打訴訟官司的鬥牛犬。這個男人整齊的頭髮閃耀著髮膠的光芒,即使在田納斯康納驚人的濕氣中,他那身義大利西裝也能成功抵擋起皺打折。

  【注】約翰·格雷森姆(John Grisham,1955- ),美國著名暢銷小說作家。

  林肯·萊姆坐在薩克斯和律師之間。薩克斯把手放在有傷痕的輪椅扶手上。

  “他們從洛利市派來一位特別檢察官,”吉伯斯說,“因為警長和驗屍官都收受了賄賂,我猜他們也不敢相信麥奎爾了。無論如何,這個檢察官在看過證物後,決定撤銷對加勒特的控訴。”

  薩克斯激動起來。“是嗎?”

  吉伯斯說:“加勒特承認攻擊了那個少年,比利。還以為自己殺了他。但林肯是對的,殺那個少年的人是貝爾。就算他們想告加勒特攻擊罪,這很顯然也是出自於正當防衛。至於那個警察艾德·舍弗爾,他的死純屬意外事件。”

  “那綁架莉迪婭·詹森呢?”萊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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