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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他為什麼又不嫌麻煩地將屍體藏進櫥窗里,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發

  現呢? 他為什麼那麼做?”警官問道。“如果9點時他能離開商店,再說他還有事

  要辦, 那他為什麼不能當時就去辦事呢?他根本不用擔心屍體會被發現,因為9點

  後他可以立刻去辦該辦的事。”

  “確實如此。 ”因為激動,埃勒里的聲音聽著有些尖銳。“如果9點時他能出

  去,並且能一直在外面呆著,那麼他根本沒理由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但是,埃勒里,”警官反駁道,“他確實推遲了發現屍體的時間!除非——”

  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麼。

  “非常正確。”埃勒里嚴肅地說道。“如果我們的兇手和商店有著某種聯繫,

  那麼,一旦東窗事發,而他不在場,人們肯定會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這個

  危險。所以,他把屍體藏到了一個在正午前絕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這樣,他就可

  以在早上找個機會溜出去,辦他該辦的事……”

  “當然了,還有別的問題。兇手是否事先就計劃好了在殺害弗蘭奇夫人後,把

  屍體藏在櫥窗里?這一直就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倒覺得,場所的轉換並非是在

  作案前就計劃好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天早上10點左右才有人去寓所。威弗有他

  自己的辦公室,而弗蘭奇直到10點後才來。因此,兇手在制定原始計劃時,一定是

  想在寓所作案後, 把屍體留在那兒。這麼說吧,他可以在9點時離開商店,10點前

  趕回來,時間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屍體被發現前幹完早上的罪惡勾當,他就平安無

  事了。”

  “但在進人寓所後,或可能是在行兇後,他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使他意識到必

  須把屍體移到櫥窗里。”埃勒里停了停。“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份藍色備忘錄文

  件。整個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擱著,而且威弗發誓說,周一晚上他下班時,把它

  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還在原地擱著。因此,兇手肯定看到它了。備忘錄上

  寫明了威弗周二早上9點到寓所! 這是一份會議通知,一份簡簡單單的備忘錄,但

  它卻令兇手驚恐萬分。 儘管我們目前還不知道他早上必須去辦什麼事,但如果9點

  時有人進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機會去辦他該辦的事,而這事顯然又是非辦不可的。

  因此,他把屍體移到了櫥窗里,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聽著似乎是天衣無縫。”警官不情願地咕噥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

  興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須立刻去辦。”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補充道。“不論兇手

  是誰,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後躲在店裡,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訴你為什麼。

  我們通過時間登記表調查了所有與此案有關的人。登記表上記錄了每個人的下班時

  間。 除威弗和圖書部經理——那個斯普林吉外,所有調查對象看來都是在5點30之

  前離開的。而且也確實有人看到那兩人離開了商店,所以,他們顯然不可能躲在店

  里伺機作案。你應該還記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儘管像佐恩、馬奇本克思、拉瓦利

  這樣的人離店時不用簽名登記,但有人負責登記他們的姓名和離開時間,昨天就是

  這樣。既然所有人都離開了商店,那麼兇手肯定是通過餘下的另一條途逕入店的—

  —三十九街上的貨倉門。無論如何,這麼做更符合邏輯。因為這樣一來,他既可以

  證明自己那天夜裡不在犯罪現場,同時,又仍可以在11點到11點30之間從貨物入口

  處溜進店裡。”

  “我們還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個人的行蹤。”警官悲嘆道。“忙不完的活兒。”

  “而且還可能一無所獲。不過我也認為有這個必要,而且應該儘快開始。”

  “唉!”埃勒里苦笑了一下。“這案子真是錯綜複雜。”他抱歉般地說道,轉

  換了思路。“比如——溫妮弗雷德為什麼要去商店?這就是個謎?她告訴奧弗萊赫

  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謊?當然了,夜班員確實看見她進了電梯,而且我們還

  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確鑿證據,因此完全可以假設她去了六樓的寓所。再說了,

  她還可能去哪兒呢?櫥窗嗎?簡直太荒謬了!不,我們還是假設她直接去了六樓的

  寓所吧。”

  “也許瑪麗安·弗蘭奇的圍巾當時已經在櫥窗里了,出於某種不明原因,弗蘭

  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來。”警官苦笑著建議道。

  “那你可就想錯了。”埃勒里反擊道。“儘管瑪麗安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

  肯定,圍巾這件事絕對與案子無關!……不過,我有一個想法。溫妮弗雷德是否和

  某人約好了在店裡的寓所會面?假如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個無人的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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