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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櫥窗里發現了弗蘭奇夫人的屍體,這事非常可疑。”他終於開口了。“我

  就從這兒開始入手查這個案子。說它可疑已經是相當保守的了——稀少的血跡,失

  蹤的鑰匙,口紅和末抹勻的唇膏,櫥窗內無照明設施,選擇櫥窗作為犯罪場所這種

  荒謬的行徑——所有這些都足以成為我們懷疑的理由。”

  “弗蘭奇夫人顯然不是在櫥窗內被人謀害的,那麼,她是在哪兒被殺的呢?夜

  班員說她曾表示要去寓所;奧弗萊赫提說她向電梯走去時手裡還拿著那把失蹤了的

  寓所鑰匙——所有這些都暗示著必須立即搜查寓所,於是我立刻採取了行動。”

  “接著說——這些我都知道。”老奎因沉著臉說道。

  “你有點耐心好不好?戴奧真尼斯!”(譯註——戴奧真尼斯(Diogenes)是

  古希臘的哲學家)埃勒里打趣道。“寓所內的情形生動說明了一切。弗蘭奇夫人曾

  到過那兒,這點是毋庸置疑的。那些紙牌、書檔以及它們所表明的一切……”

  “我可不知道它們都表明了些什麼。”警官抱怨道。“你是指那些粉末?”

  “不是它。算了,咱們暫時不提書檔,先說說我在臥室梳妝檯上找到的口紅吧。

  它是弗蘭奇夫人的,顏色正好和死者唇上的口紅色相同。除非發生了天大的事,否

  則的話,沒什麼能阻撓女人們修飾她們的雙唇。是謀殺嗎?有可能。但肯定是導致

  謀殺的事件……所以,通過總結種種理由,我得出了結論,弗蘭奇夫人是在寓所被

  謀殺的。而且,我希望能在明天讓你了解詳情。”

  “我不想和你辯論,因為儘管你的這些理由現在看來荒謬可笑,但它們也可能

  是正確的。不過,你還是接著說吧——講些更具實質性的東西。”警官說道。

  “你得先允許我使用一些前提。”埃勒里笑道。“別害怕,我會證明寓所內發

  生的一切的。現在,你得先允許我假設寓所是作案現場。”

  “那就暫且允許你假設一下吧。”

  “好極了。如果兇殺是在寓所內發生的,而不是在櫥窗里,那麼,屍體顯然是

  從寓所被移到了櫥窗里,然後又被塞進了壁床。”

  “按你的假設,應該是這樣。”

  “但我自問: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櫥窗里?為什麼不把

  她留在寓所內?”

  “為了使寓所看起來不像是謀殺現場?但這根本說不通,因為……”

  “是的,因為兇手根本不想遮掩弗蘭奇夫人留下的痕跡,比如,‘本克’紙牌

  和口紅——不過,我更覺得留下口紅是他的一時疏忽。所以,很顯然,轉移屍體的

  目的並不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謀殺現場,而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聲咕噥道。

  “這其中當然牽扯到時間因素。”埃勒里說道。“兇手肯定知道,櫥窗展覽每

  天12點整準時開始,而在12點前,櫥窗一直都鎖著,絕不會有人進去。我一直在琢

  磨兇手轉移屍體的原因,後來突然想到,直到午後,屍體才有可能被發現,這可能

  就是答案。出於某種原因,兇手希望推遲罪行曝光的時間。”

  “我不明白為什麼……”

  “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原因,但我們可以先做一個直接推測。如果兇手這

  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屍體在正午前不被發現,那麼,這意味著他早上有事要辦,如

  果屍體被提前發現,他可能就辦不成這事。明白嗎?”

  “有道理。”警官讓步了。

  “繼續前進!”埃勒里說道。“如果屍體提前被發現,兇手就沒法完成要乾的

  事,乍一看,這事簡直就是個難解的謎。然而,我們也掌握了一些事實。例如,不

  管兇手是如何進店的,他肯定在店裡呆了一夜。他可以通過兩條途徑神不知鬼不覺

  地溜進店裡,但殺完人後,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難了。他可能先藏在店裡的某

  個地方,等到商店關門後,再偷偷地溜進寓所;他也可能是從三十九街的那個夜間

  貨物入口溜進店裡的。但他絕不可能從雇員出口出來,因為奧弗萊赫提整夜都在那

  兒守著,如果有人出來,他肯定會看到的,但奧弗萊赫提沒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

  能從貨屋的門溜出去,因為那扇門晚上11點半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1點45才到。

  如果他從貨屋的門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這是明擺著的!至少在那女人被

  殺前半小時,貨屋的門就關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裡呆一夜。”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在第二天早上9點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9點開門營

  業,這時,他可以裝成一名早到的顧客離開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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