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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媽聽了有點著急:“你怎麼也跟著唱‘愛停’呢?你應該糾正他,不然他還以為應該唱成‘愛停’呢,那豈不是讓謬誤流傳?”

  米爸忍俊不禁:“你還說誰呀?你小時候不是出了名的錯別字大王嗎?就是因為你說‘水許’,搞得我岳父岳母都跟著你說‘水許’,還搞得我的岳父大人給學生上課都說成‘水許’,把學生笑翻,你忘了?”

  米媽被人揭了老底,有點羞愧,想辯解一下,又覺得的確沒什麼可辯解的,小孩子嘛,讀錯幾個字怕什麼?越讀錯越有意思。

  但語文教師出身的太奶奶眼裡揉不得砂子,一看見錯別字就恨不得像批改學生作文那樣,提起紅筆,“嚓嚓”兩下,給人家叉掉,再給人家改正。太奶奶說:“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一個錯誤的讀音深入腦海了,今後就很難挖出來了。”

  太奶奶也拿米媽做例子:“你看他媽媽,小時候讀錯別字沒人糾正,到現在還在寫錯別字,總寫什麼‘赤果果’ — ”

  米爸解釋說:“她那不是為了幽默嗎?現在你還說‘赤裸裸’多沒勁?非得說‘赤果果’才好玩 — ”

  “好玩是好玩,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水平低,寫錯別字呢。”

  米媽不在乎:“我專門在‘赤果果’上打了引號的,如果誰看不出來,那只能說明他水平低。”

  米爸搬理論出來對付太奶奶:“語言來自生活,先有語言,後有語法和規則,規則只能用來描述語言,不應該拿來限制語言。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嘛,不合規則的東西,如果大家都這麼說,就變成合規則的了。比如‘葉公好龍’,先前不是讀作‘ 射 公好龍’的嗎?但讀‘ YE 公好龍’的人多了,最後就變成‘ YE 公好龍’了。”

  太奶奶見米爸米媽兩個稀泥巴糊不上牆,也就不多說了,但私下裡很注意糾正黃米的錯誤發音。

  有一天,太奶奶跑去問奶奶:“寶寶天天唱的那個‘挖服’到底是個什麼歌?”

  奶奶調查了一下,告訴太奶奶:“是個英文歌, I love you, you love me, we’er a happy family— ”

  奶奶把歌詞寫在太奶奶的本子上,教太奶奶唱了一下,太奶奶在歌詞下面加注了她獨創的聯想式注音:“愛拉服優,優拉服米,偉兒海皮伐木里”。

  太奶奶以前教過音樂的,所以唱歌很有一套,現在家裡特意給她買了一個電子琴,讓她鍛鍊手指的,聽說經常鍛鍊手指靈活可以延緩大腦的退化。太奶奶一對照音樂,就知道黃米唱錯了:“這不應該是‘拉服’嗎?怎麼寶寶總唱‘挖服’呢?”

  奶奶解釋說:“可能小孩子唱不清楚,搞成 WUV 了。”

  於是太奶奶邊彈琴邊唱歌,想給黃米樹立一個正確的榜樣。

  黃米寶寶很敬佩懂音樂的人,聽到太奶奶彈琴唱歌,就站旁邊很羨慕地看。太奶奶把他抱坐在自己兩腿上,抓著他的手,讓他用右手食指按琴鍵,彈出一個“唆米唆”,黃米驚訝地轉頭去看太奶奶,大概是說:“看 ! 我能彈琴了 ! 我彈出歌來了 ! ”

  又彈一個“唆米唆”,黃米就忍不住張揚起來:“爸爸,挖服 ! 媽媽,挖服 ! 奶奶,挖服 ! ”

  幾個人都跑過來聽黃米“挖服”,黃米彈得興起,還唱將起來:“挖服優 —– 挖服優 —- 嗯嗯嗯嗯 —- 挖服優 —- ”

  太奶奶忍不住了,糾正說:“寶寶,不是‘挖服’,是‘拉服’ — ”

  黃米不管那一套,仍然“挖服優 — 挖服優 —- 嗯嗯嗯嗯 —- 挖服優 —- ”

  太奶奶 ( 嚴肅地 ) :“寶寶,拉服 — ”

  黃米 ( 認真地 ) :“挖服 — ”

  太奶奶:“跟太奶奶讀:拉服 ! ”

  黃米 ( 認真跟讀 ) :“挖服 ! ”

  “拉服 ! ”

  “挖服 ! ”

  “看著太奶奶的嘴:樂 —– 啊 —– 啊 —– 啊 —- 服 ! ”

  黃米 ( 認真而膽怯地看著太奶奶的嘴,半天不敢說話,最後試探著說 ) :“挖 — 啊 —- 啊 —- 啊 — 服 ! ”

  太奶奶差點氣暈,米媽打圓場:“太奶奶,隨他去吧,挖服就挖服,好多小孩子都是‘挖服’的 —- ”

  “那不行的,什麼‘挖服’,聽著就不 —- 順耳 — ”

  米爸開玩笑說:“太奶奶,你是不是一聽到‘伐木里’,就想到拉大鋸放樹的?所以一定要‘拉服’不能‘挖服’?”

  太奶奶有點惱,但聽到“拉大鋸”又忍不住想笑:“還真被你說中了,我一聽這歌就覺得是山上伐木頭的 —- ”

  這事就這麼不了了之。有一天,黃米正在邊玩邊唱“挖服優 —- 挖服優 —- 嗯嗯嗯嗯 — 挖服優 — ”

  太奶奶大概又想到山上伐木頭的場景了,忍不住打斷他:“寶寶,怎麼又在唱‘挖服’呢?是‘拉服’ —- ”

  黃米正自我陶醉著呢,被太奶奶這一聲斷喝嚇壞了,拿著玩具站在那裡,恐慌地看著太奶奶,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眼淚都要出來了。

  太奶奶一見,心疼萬分,趕快把黃米拉到懷裡,痛罵自己:“太奶奶老糊塗了,嚇著我兒了,來,打太奶奶 ! ( 說著在自己腿上砰砰啪啪拍了幾下 ) 。寶寶,太奶奶再不嚇你了,我兒想怎麼唱,就怎麼唱。管它拉服挖服的,只要我兒高興就好。來,我們來彈琴,唱‘挖服優’ —- ”

  艾米:你看你看爸爸的臉

  太奶奶的家鄉有句老話,說會做父母的,都會讓孩子有個“怕角兒”。太奶奶這個“怕角兒”讀做“PA-JIO-ER”,她不知道是哪幾個字,只知道大意是能讓孩子敬畏懼怕的東西,相當於法律之於成年人。有了法律的威攝,成年人就有了“怕角兒”,就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如果一個人沒有“怕角兒”,就會膽大包天,胡作非為。如果人人都沒有“怕角兒”,天下就大亂了。

  怎麼樣才能讓黃米有個“怕角兒”呢?幾個大人都捨不得打,也捨不得罵,一兩歲的孩子,有時又沒法講道理,這個“怕角兒”還真不容易找到呢。

  聽奶奶說,北美很多孩子的“怕角兒”是“TIME OUT”,據說“TIME OUT”是北美很多兒科醫生和兒童教育家推崇的家庭教育方法,說是比打屁股之類的體罰好。比如孩子哭鬧,就把孩子放到她/他的小床里,告訴她/他如果不停止哭鬧就不讓她/他出來。又比如孩子跟人玩耍的時候,如果表現不好,可以把孩子帶到一邊去,告訴她/他如果不改正某錯誤,就不能回去跟大家玩。

  但“TIME OUT”似乎還不是終極“怕角兒”,還需要一個更強有力的措施來保證。你叫他站牆角,如果他不站呢?你怎麼懲罰他?如果你沒辦法懲罰他,那你的“TIME OUT”就失效了。也許只好伸出手臂把他“釘”在那裡,或者打他屁屁,但那又搞成體罰了。

  米媽問奶奶:“米爸小時候的‘怕角兒’是什麼?”

  奶奶回憶說:“我們沒打過他,但用‘打’嚇唬他還是有的,一般都是說:‘再別這樣了,不然媽媽打你手手了!’”

  “那能嚇得住他嗎?”

  “一般都能嚇得住,不過有一次忘了是為什麼事,他造反了,我舉起一隻手,做個打人的樣子,他也舉起一隻手,做個打人的樣子。他說不了我那麼長的句子,但他嘴裡也呀呀吧吧地說‘打打“。我又好氣又好笑,說:‘咦,你今天還不得了呢,要造反了?居然要打媽媽?’”

  米媽很感興趣地問奶奶:“那後來怎麼樣呢?你打他沒有?他打你沒有?”

  米爸插嘴說:“呵呵,你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奶奶說:“不記得那次是怎麼了結的了,反正我沒打過他,他也沒打過我。”

  想不到米爸這麼憨包子的人也有過這麼叛逆的時候! 米爸辯解說:“那哪裡是叛逆?只不過是太小了,不懂為什麼大人可以打小孩,小孩就不能打大人。人是天生就有平等意識的嘛,別人能幹什麼,我就能幹什麼,你能打我,我就能打你。不平等的條約都是後天被人灌輸到腦子裡的—”

  米爸堅決不贊成用打來嚇唬孩子:“既然你們都捨不得打,那就乾脆就別做個紙老虎了,你們舉了手做打人狀,如果沒嚇唬住他,你們還是不會打下去,那不成了說話不算話了?小孩子聰明得很,他試兩次就能試出來—”

  米媽打電話問素芳奶奶和艾民爺爺,看米媽小時候的“怕角兒”是什麼。

  素芳奶奶說米媽小時候最怕的就是失寵,一般到了說不服米媽的時候,素芳奶奶只需要說一句:“媽媽說了你不聽,媽媽不喜歡你了—”

  據說這句話很奏效,米媽聽了,雖然礙於面子不會立即改正,但也不再堅持,等父母給個台階,就乖乖地下來了,事後還不斷想出鬼點子來檢驗自己究竟失寵了沒有,搞得父母一遍遍說“我們喜歡你”,“I LOVE YOU”,米媽還不放心。

  素芳奶奶講了米媽小時候一件事,話說米媽小時候愛熱鬧,周末呆家裡不出去,米媽就懨懨的,像生了病一樣,所以爹媽每個周末都帶米媽出去玩,公園啊,朋友家啊,親戚家啊,總之就是“寧在外面磨,不在屋裡坐”。

  米媽每次去的時候,都是興高采烈,龍精虎豹,玩起來也是精力充沛,大呼小叫。但一到了回家的路上,米媽就情緒低落,垂頭喪氣,總是坐在自行車后座的兜子裡“栽瞌睡”,頭枕在爹媽的後背上滾來滾去,滾醒了就發脾氣,哭哭啼啼,掃興而歸。

  爹媽都是“弱愛”孩子的人,所以並不介意,反而覺得自己沒照顧好,趕快改進,用寬布條子把米媽的竹座椅封上口,免得米媽睡著了掉出來。素芳奶奶還專門做了個靠枕樣的東西綁在艾民爺爺背上,供米媽睡覺用。艾民爺爺怕米媽睡著了把自己的口鼻捂住堵死,總是一邊騎車,一邊伸手到後面試探米媽還有沒有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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