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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你個人的意見吧?而且如果真有所謂的‘真相’,無論如何,我都想將它追查清楚並且寫下來。這樣才是所謂的‘記者精神’。”

  “真是崇高的理想啊。然而事實是,我們並沒有足夠資訊拼湊出真相,手邊有的只是看似無誤的線索,將來也不會再出現新線索。就算這樣還是堅持要查下去的話,撇開職業上的使命感不談,其實多少是因為出自好奇心吧?所以我之所以這麼說,其實也是一邊在觀察情勢。”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柵馬兄能不能認同,就是我對這件事衡量的價值基準。請容我在這裡說句漂亮話:如果能讓你打消念頭,不要再繼續追查那三人的死,那這就是真相了。老實說,要寫放電人的報導,目前蒐集到的材料已經夠用了。”

  真是相當赤裸裸的意見,不過也是極端的事實。柵馬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也是啦……”

  “那我趕快說完吧。在我的假定之中,兇手是竹峰——也就是說,管理這片林木的老人殺了赤鳥美晴和日積亨。”

  “你說什麼?”柵馬不禁喃喃自語,完全不懂詠坂的意思。

  “竹峰要怎麼殺了那兩人呢?赤鳥是在飯店的客房裡——”

  “他們在白天見過面吧?如果竹峰得知了赤鳥的手機號碼,那隻要口頭上說幾句話,就能輕易讓對方開門。譬如說,她有東西忘了帶走之類的。”

  “不對,就算這招管用,竹峰還是必須直接到走到赤鳥的房門口——”

  “他大概佯裝成客人,投宿在同一個樓層的房間了。這樣子最省事,也最不易被人懷疑。赤鳥死於造訪坑道的當天夜裡,所以赤鳥和竹峰兩人認識的事,除了他本人以外,還沒有別人知道。警察或許也訪查了其他房客,但他們絕對料想不到八十多歲的老爺爺和二十出頭的女大學生之間會有關聯,更不要說是懷疑他痛下毒手了。”

  “這點只要調查一下房客名簿的話,應該就——”

  “他應該不會笨到用真名投宿吧?查名簿沒有意義。”

  詠坂說得乾脆。但柵馬到底還是無法同意。

  “那你說,赤鳥為什麼會全身赤裸呢?她本人再怎麼沒戒心,也不可能沒穿衣服就出來開門吧?”

  “衣服當然是竹峰脫的了。”

  “為什麼他要脫赤鳥的衣服呢?”

  “大概是衣服上著了痕跡吧。”詠坂馬上見招拆招地應道。

  “假設竹峰使用的是柵馬兄最中意的兇器——放電殺人武器,那赤鳥的衣服上一定留下了行兇的痕跡。再進一步推測,竹峰要是為了降低身體的電阻,同時使用了凝膠之類的東西,那也一樣會沾到衣服上。即使等事後再擦掉,也未必瞞得過警察的眼睛,拿去用水洗又不自然,因此直接把衣服帶回去,才是最妥當不過的了。”

  “帶回去?可是聽說赤鳥的衣服就扔在一旁耶。”

  “她應該有帶著換洗的衣物才對,留在陳屍現場的衣服恐怕就是了。至於赤鳥實際穿在身上的衣服,因為留下了謀殺的跡證,所以就被竹峰帶走處理掉了。”

  “這手法未免也太粗糙了。如果留在現場的衣物和赤鳥在前一天晚上穿的不一樣,那可是會被懷疑的吧!”

  “被誰懷疑?刑警又不知道她穿什麼。要說如果真的有人注意到的話,那也只限於飯店裡的某人——好比說,看到她來辦人住手續的人吧?我想警察應該有請飯店員工來確認死者是否確實為房客,不過那時候的赤鳥身上應該已經一絲不掛了。有沒有穿衣服會大大改變一個人的印象。假如是講求高規格服務的飯店,工作人員或許能察覺到衣服被掉了包,但那種水準的商務飯店,要求員工做到那個地步,也未免太苛刻了。所以只要不是款式太特別的衣服,即使服裝有所差異,會被略過也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就算有注意到好了,他們也可能幹脆當作沒看見,草草敷衍了事。”

  詠坂的說明聽起來還算言之有理。雖然大多的情節都依賴想像,不過柵馬也想不出能夠加以否定的材料。

  可是,還有疑問。

  “那屍體處於濡濕狀態這點,你要怎麼解釋呢?”

  “全裸的屍體就這樣倒在房間裡,很不自然吧?兇手把人移到浴室里,再淋濕死者的身體,就容易讓人產生洗澡的聯想。這是很高明的手法。其實,光是直接脫掉死者身上的衣服,不再幫她換穿另一套衣服這點就很高招了。兇手很慎重地避免產生不自然的結果,對於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掌握得很透徹。這不是很像老人家的犯行嗎?”

  柵馬輕敲著頭。(真的是這樣嗎?)柵馬想了一下,發現自己正在逐步被說服當中。

  ——不對啊,等等!等等!

  “就當作是竹峰殺了赤鳥好了。可是那之後竹峰也死了耶。”

  “是啊,他也死在浴室里。……竹峰的年紀也大了,我猜其實只有他是真正死於心臓衰竭吧?如果他是自殺的話,自殺工具的去向也是一大問題。或許,他事前拜託他老婆幫忙處理了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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