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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為了你做任何事情,你要我說多少遍你才能明白?”
她淒楚的長嘆了一口氣,突然笑了一下:“為了我做任何事情?你好大的口氣哦,那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嗎?西決,你怎麼可以眼睜睜的看著我吃這麼多的苦呀。”
我緊緊的抱住她,我聽見我的身體裡颳起一陣狂風,它尖銳的呼嘯著,穿透了我的身體,穿透了我的視覺跟聽覺,那就是歲月吧,我知道的,那一定是多年來,瘋狂的沉澱在我身體裡的歲月。
她對我笑著說:“你比我小三歲,所以這碗羊肉湯我讓你先喝三口,記住了,只能三口,剩下你就要和我平分了。”我默不作聲的拿起湯匙,默不作聲的盛起來所有碧綠的芫荽。我不準備讓她知道我看出了她的詭計——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從那麼多年起,我就什麼都不準備讓她知道。
那是哪一年?是我們剛剛長大的時候麼?我只記得那天下著很大很大的雨,電閃雷鳴的窗外讓我覺得天和地在合作醞釀一個陰謀,她的長髮染成紫色的,鬈曲著散下來就像是神話里的水妖,那一天她對我說:“和我去新加坡吧。”我不知道新加坡究竟是個怎麼樣的地方,我只知道那是遠方,我只知道我面前的這個女人不過是需要抓住一點永遠也不可能得到的東西,借著追逐所有的“不可能”來活下去,燃燒著所有絕望的希望來活下去。
我們其實為彼此而生。所以上天安排我們成為親人,不允許我們是別的關係,這和血緣根本無關,她不會懂,她永遠不可能像我一樣洞悉很多事情的秘密。她太任性,太自私,太糊塗,太莽撞。她其實是因為這所有的任性自私糊塗莽撞才美麗妖嬈的。所以我才必須為了她在這艱辛的人世間赴湯蹈火。因為我別無選擇,因為她值得有人為了她這麼做。
“西決?”她的聲音似乎來自我的胸膛,“叫我。”
“姐姐。”
“叫我。”她抬起頭,看著我,目不轉睛。
“姐。”
“叫我。”
“東霓。”
“你知道嗎?”她的笑容美麗絕倫,像是在燦爛的艷陽下那樣閃閃發亮,“你哭了。”
這就是我的秘密。這就是我藏的最深的秘密,我曾經把它埋在某個歲月深處的荒冢,然後我以它為起點開始拼命的往前跑,拼命的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反正那因為奔跑而帶起來的急速的風聲已經永遠的存在於我的夢境裡,和我的靈魂相依為命,我一閉上眼睛就能聽到它們。但是有一天我突然覺察到,我沿著它狂奔的這條路,是環形的。
我想,最初那個名叫麥哲倫的傢伙真是可憐,他航行了那麼久,他本想去一個無邊無際的遠方,可是他發現所能到達的最遠的距離原來就是最初的地方,所以他寫了一本書告訴世人我們生活的地球是圓形的,只不過是為了遏制絕望。
從陽台上回到屋裡的時候我才發現,鄭成功不知道什麼時候醒了,他居然沒有哭,安靜的呆在嬰兒床里,臉衝著落地窗的方向。
“你能保守秘密,對吧?”我在心裡這樣問他。
他胸有成竹的看著我,啃著他的小拳頭。
第十二章 我迷戀北方
2007年的最後一天,我們知道大伯死了,不過一切發生地都很平靜,他就像我們的爺爺一樣,死於睡夢中。我不知道在那個最後的瞬間,我是說,在一片黑暗的沉靜之中,“睡眠”乾淨利落的切換成“死亡”的那一刻,到底有沒有聲音,我相信如果有的話,大伯一定能聽見,他最終的表情很安詳,甚至有種怡然自得的神色。讓人不由自主的懷疑,是他自己親手按下“睡”和“死”之間的Shift鍵的。
發現這件事的人是三嬸。
那天早上,三嬸像平時一樣,打電話到他們家問候大伯的情況,是大媽接的,大媽接起來以後,很平靜的說:“他挺好,一切正常,不過現在還沒醒。不和你說了,我要去買菜。我得趕在他醒來之前從菜市場回來。”
快要中午的時候,三嬸打了第二個電話,因為三嬸想問問大媽願意不願意來我們家吃除夕的晚飯,大媽的語氣一如既往的平靜:“不了,他今天可能精神不大好,到現在都沒有醒,我們晚上就在家裡吃了,反正陽曆年的除夕,又不是春節,沒必要那麼隆重。”
放下電話的時候三嬸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果斷的上去推三叔:“走,你去穿衣服,咱們現在去他們家。”三叔很不情願的放下他的《龍城日報》:“你又發什麼神經。”三嬸一面圍上圍巾,一面說:“我說不上來,但是我覺得不對勁,你就聽我的吧。快點。去拿車鑰匙。”
事實證明,三嬸是對的,三嬸那種不可理喻的直覺常常是對的。
後來我們四個人一起去了大伯家。“全都來了。”大媽來開門的時候眼睛亮了一下,意外的,笑得很熱情。
他們家居然窗明几淨,我的意思是說,跟我上一次來的時候比,算的上的煥然一新。大媽把沙發套、窗簾、還有考點都換成紅色系的:玫瑰紅、橘紅、或者是鐵鏽紅。屋裡瀰漫著一股水仙花的甜絲絲的芬芳。
“好冷。”南音縮了縮脖子,窗子大敞著,12月的北方朔風毫無顧忌的長驅直入。“我剛才是為了通風。”大媽微笑著把窗子關上。
“坐呀。”她招呼我們,“喝茶嗎?”
然後她指著沙發對三嬸說:“你看看這個顏色好看不好看?我覺得這種花紋挺特別的,你猜我是多少錢買的——特別便宜,你絕對想不到。”
三嬸說:“好看。我們就是出來逛街,順便過來看看——你在哪裡買的,我也去瞧瞧。”三嬸的神色越來越不自然了,眼神也略微的僵硬。
我們四個人侷促的在沙發上排排坐,大衣都沒脫,像是進了老師辦公室的小學生。
然後大媽就去廚房端出來脊背熱氣騰騰的茶,每隻茶杯口都有或深或淺的裂紋——那是她和大伯往日刺激生活的證據。“你不用忙,我們真的坐一下就走了。”三叔連忙說。
“那怎麼行?”大媽捋了捋頭髮,“你們難得到我這兒來。”然後她像是沉吟了一下:“等著,我去洗點水果來。”
“大哥他——醒來了麼?”三嬸問。
“醒了。”大媽點頭,“我餵他吃了點粥,他剛剛又睡著了。”大媽笑了,笑得柔情似水,“這一覺算是午覺了。要是他現在醒著,我就能把他推出來跟你們見面,他現在其實特別喜歡家裡有客人來,像小孩一樣人來瘋,你們說話他全能聽懂的,就是接不上茬——”
“對的。”三叔胡亂接了口,“天氣冷的時候人就是沒有精神,容易犯困。”然後他的眼光悄悄移到三嬸臉上,他們用同樣的表情對視了一眼。
大媽在廚房裡擰開了水龍頭,“嘩嘩”的水聲傳出來。
她淒楚的長嘆了一口氣,突然笑了一下:“為了我做任何事情?你好大的口氣哦,那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嗎?西決,你怎麼可以眼睜睜的看著我吃這麼多的苦呀。”
我緊緊的抱住她,我聽見我的身體裡颳起一陣狂風,它尖銳的呼嘯著,穿透了我的身體,穿透了我的視覺跟聽覺,那就是歲月吧,我知道的,那一定是多年來,瘋狂的沉澱在我身體裡的歲月。
她對我笑著說:“你比我小三歲,所以這碗羊肉湯我讓你先喝三口,記住了,只能三口,剩下你就要和我平分了。”我默不作聲的拿起湯匙,默不作聲的盛起來所有碧綠的芫荽。我不準備讓她知道我看出了她的詭計——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從那麼多年起,我就什麼都不準備讓她知道。
那是哪一年?是我們剛剛長大的時候麼?我只記得那天下著很大很大的雨,電閃雷鳴的窗外讓我覺得天和地在合作醞釀一個陰謀,她的長髮染成紫色的,鬈曲著散下來就像是神話里的水妖,那一天她對我說:“和我去新加坡吧。”我不知道新加坡究竟是個怎麼樣的地方,我只知道那是遠方,我只知道我面前的這個女人不過是需要抓住一點永遠也不可能得到的東西,借著追逐所有的“不可能”來活下去,燃燒著所有絕望的希望來活下去。
我們其實為彼此而生。所以上天安排我們成為親人,不允許我們是別的關係,這和血緣根本無關,她不會懂,她永遠不可能像我一樣洞悉很多事情的秘密。她太任性,太自私,太糊塗,太莽撞。她其實是因為這所有的任性自私糊塗莽撞才美麗妖嬈的。所以我才必須為了她在這艱辛的人世間赴湯蹈火。因為我別無選擇,因為她值得有人為了她這麼做。
“西決?”她的聲音似乎來自我的胸膛,“叫我。”
“姐姐。”
“叫我。”她抬起頭,看著我,目不轉睛。
“姐。”
“叫我。”
“東霓。”
“你知道嗎?”她的笑容美麗絕倫,像是在燦爛的艷陽下那樣閃閃發亮,“你哭了。”
這就是我的秘密。這就是我藏的最深的秘密,我曾經把它埋在某個歲月深處的荒冢,然後我以它為起點開始拼命的往前跑,拼命的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反正那因為奔跑而帶起來的急速的風聲已經永遠的存在於我的夢境裡,和我的靈魂相依為命,我一閉上眼睛就能聽到它們。但是有一天我突然覺察到,我沿著它狂奔的這條路,是環形的。
我想,最初那個名叫麥哲倫的傢伙真是可憐,他航行了那麼久,他本想去一個無邊無際的遠方,可是他發現所能到達的最遠的距離原來就是最初的地方,所以他寫了一本書告訴世人我們生活的地球是圓形的,只不過是為了遏制絕望。
從陽台上回到屋裡的時候我才發現,鄭成功不知道什麼時候醒了,他居然沒有哭,安靜的呆在嬰兒床里,臉衝著落地窗的方向。
“你能保守秘密,對吧?”我在心裡這樣問他。
他胸有成竹的看著我,啃著他的小拳頭。
第十二章 我迷戀北方
2007年的最後一天,我們知道大伯死了,不過一切發生地都很平靜,他就像我們的爺爺一樣,死於睡夢中。我不知道在那個最後的瞬間,我是說,在一片黑暗的沉靜之中,“睡眠”乾淨利落的切換成“死亡”的那一刻,到底有沒有聲音,我相信如果有的話,大伯一定能聽見,他最終的表情很安詳,甚至有種怡然自得的神色。讓人不由自主的懷疑,是他自己親手按下“睡”和“死”之間的Shift鍵的。
發現這件事的人是三嬸。
那天早上,三嬸像平時一樣,打電話到他們家問候大伯的情況,是大媽接的,大媽接起來以後,很平靜的說:“他挺好,一切正常,不過現在還沒醒。不和你說了,我要去買菜。我得趕在他醒來之前從菜市場回來。”
快要中午的時候,三嬸打了第二個電話,因為三嬸想問問大媽願意不願意來我們家吃除夕的晚飯,大媽的語氣一如既往的平靜:“不了,他今天可能精神不大好,到現在都沒有醒,我們晚上就在家裡吃了,反正陽曆年的除夕,又不是春節,沒必要那麼隆重。”
放下電話的時候三嬸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果斷的上去推三叔:“走,你去穿衣服,咱們現在去他們家。”三叔很不情願的放下他的《龍城日報》:“你又發什麼神經。”三嬸一面圍上圍巾,一面說:“我說不上來,但是我覺得不對勁,你就聽我的吧。快點。去拿車鑰匙。”
事實證明,三嬸是對的,三嬸那種不可理喻的直覺常常是對的。
後來我們四個人一起去了大伯家。“全都來了。”大媽來開門的時候眼睛亮了一下,意外的,笑得很熱情。
他們家居然窗明几淨,我的意思是說,跟我上一次來的時候比,算的上的煥然一新。大媽把沙發套、窗簾、還有考點都換成紅色系的:玫瑰紅、橘紅、或者是鐵鏽紅。屋裡瀰漫著一股水仙花的甜絲絲的芬芳。
“好冷。”南音縮了縮脖子,窗子大敞著,12月的北方朔風毫無顧忌的長驅直入。“我剛才是為了通風。”大媽微笑著把窗子關上。
“坐呀。”她招呼我們,“喝茶嗎?”
然後她指著沙發對三嬸說:“你看看這個顏色好看不好看?我覺得這種花紋挺特別的,你猜我是多少錢買的——特別便宜,你絕對想不到。”
三嬸說:“好看。我們就是出來逛街,順便過來看看——你在哪裡買的,我也去瞧瞧。”三嬸的神色越來越不自然了,眼神也略微的僵硬。
我們四個人侷促的在沙發上排排坐,大衣都沒脫,像是進了老師辦公室的小學生。
然後大媽就去廚房端出來脊背熱氣騰騰的茶,每隻茶杯口都有或深或淺的裂紋——那是她和大伯往日刺激生活的證據。“你不用忙,我們真的坐一下就走了。”三叔連忙說。
“那怎麼行?”大媽捋了捋頭髮,“你們難得到我這兒來。”然後她像是沉吟了一下:“等著,我去洗點水果來。”
“大哥他——醒來了麼?”三嬸問。
“醒了。”大媽點頭,“我餵他吃了點粥,他剛剛又睡著了。”大媽笑了,笑得柔情似水,“這一覺算是午覺了。要是他現在醒著,我就能把他推出來跟你們見面,他現在其實特別喜歡家裡有客人來,像小孩一樣人來瘋,你們說話他全能聽懂的,就是接不上茬——”
“對的。”三叔胡亂接了口,“天氣冷的時候人就是沒有精神,容易犯困。”然後他的眼光悄悄移到三嬸臉上,他們用同樣的表情對視了一眼。
大媽在廚房裡擰開了水龍頭,“嘩嘩”的水聲傳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