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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是月季,或者薔薇,蒼綠的葉子映著路燈的光,像瀑布一樣開滿了奶油色的單瓣花,花心裡有一團紫色,像一隻只漂亮的眼睛。這地方是個風口,帶著水氣的風颳得花枝微微晃動,蒼翠的葉子翻轉來,像波光粼粼的湖面。

  暗香浮動,燈光昏沉,連我這種向來厭惡植物的人也有一瞬間的目眩神迷。

  紀容輔對著我笑,不帶一點居功,他背後車流穿梭如織,風吹得他一縷碎發落下來,正好擋在眼睛前面。他的眼睛笑起來是微彎的,像晴天下梯田的水面,天光雲影掠過一霎那,下一秒卻仿佛什麼也沒發生。

  他說:“我上次從這裡過,看見這個,就想起你。”

  有那麼一瞬間,我仿佛聞見了游泳池邊的溫潤水氣,那棟小洋樓的月季也開得很好,我從來以為他只當那晚的我是跳樑小丑。

  我不知道他看見美景也會想起我。

  我曾經在葉霄借來的書上看見一句話,那句話說:有一天,我在路上看到一棵奇形怪狀的樹,第一反應是拍下來給他看,那時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我也大事不妙了。

  已經快到伊頌了,我越過他肩膀,就能遠遠看見伊頌的大噴泉,銀色的水柱在空中交織,我們前方是很大的一個露天停車場,安靜且黑。

  我應該裝作若無其事的,我家離這不遠,我走路不到十分鐘就能到家,我是一無所有的賭徒,一如我小時候看見的那個消瘦的工程師,我怎麼賭得過紀容輔,我怎麼樣都是輸。

  但是我肩膀的吉他忽然變得重起來,我不是沒背過更久的吉他,但我從未覺得它這麼重。

  因為那時候我的聽眾不是紀容輔。

  誰也不會是紀容輔。

  我終於站住,我的手勒住琴盒的背帶,我問他:“紀先生,你沒有告訴你哥哥我在做美食節目,是嗎?”

  紀容輔笑了。

  他說:“為什麼要說呢?你是個歌手啊。”

  真要命,我十六歲寫歌,寫到現在整整十年,傻子都知道我是個歌手,但是他一句話,我竟然會覺得自己心臟在發抖。

  風從遠處吹來,我仍然可以聞得到薔薇的香味,路邊花壇里種的是黃楊,水泥花壇邊也許還帶著一點濕氣。

  我聽見我的聲音問他:“紀先生,你平時聽什麼音樂。”

  “莫扎特,蕭邦……”紀容輔雙手插著褲袋,真難得,他竟然也會這樣輕輕搖晃身體,路燈照下來,他的眼睛看著我,像雨洗過的晴空,他的睫毛真好看。

  應該帶Gibson的,至少談民謠更清澈些。

  我放下了琴盒,鋼琴烤漆的琴盒面冰冷滑膩,紅色絲絨里靜靜躺著我的琴。我握著琴頸,托著琴底,把它拿了起來。琴弦冷而硬,我的手指印在琴身上。

  我手心裡都是汗。

  “紀先生,我給你唱首歌吧。”

  -

  我寫街燈這首歌的時候,是二十一歲,六年前,那時候我正在籌備我的第二張專輯,整個華天都叫我少爺。

  其實真少爺,假少爺,一眼就能分得出來,不是每個人都有不管怎樣被縱容都能坦然承受的底氣,不是每個人都是紀容輔,怎麼看都是落難的王子。

  我有整整半個月,一個旋律都寫不出來。我每寫出一個和弦,就會在腦中判斷它能不能配得上這些人的期望。

  我第一次失眠就是在那時候。

  後來我躲在華天大廈偏僻處吸菸時遇上葉霄,他就是典型的被慣壞了的人,精通威脅勒索,我們一起拉開落地窗吸菸,二十層樓看下去,城市的燈火像元宵節的河燈。他站在窗邊跟我聊他為什麼要做音樂,他說他從記事開始就知道自己活不過三十五歲,他說他小叔長得比他還好看,現在人悼惜港片全盛時期,三個人並列,聶行秋,周子翔,葉錦年,死亡不分先後。他小叔死的時候他就在旁邊看著,一米七五的人瘦到九十斤,關節全部變形,那麼驕傲的人,蜷縮在病床上,哭著求醫生給他一針嗎啡。

  他說林睢,我那天就知道我有一天會像他一樣死去,那時候我就決定我要給這世界留下點什麼。他說音樂其實是個好東西,寫曲子的人死了,但過了一百年,一千年,有人聽到這首曲子,還是能知道他當時心裡在想什麼。語言會說謊,音樂不會。

  他說林睢,你大概還不明白現在是什麼情況,你以為我們在等你寫一首好歌?你錯了,我們只是在等你開始寫自己的歌,你不必現在就成為優秀的創作歌手,但你至少要有自己的音樂態度。白毓的名字你應該聽說過,他等著給你寫歌詞已經等了一個月了,你寫不出自己想要的,他會替你補足,你說不出的話,他替你說。全世界都在等你,所以你這個兔崽子最好現在就給我滾回宿舍去給我拿起你的吉他開始寫歌,要是下次我再看見你吸菸,我會在你毀了自己的嗓子之前一腳把你從華天大廈上踹下去。我說到做到。

  那天晚上我跑回宿舍,用了半個小時寫出了街燈。

  白毓後來為了這首曲子特地找過我,不過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現在《街燈》是葉蓁的歌了。

  許久沒唱這首歌,key險些起高,其實人聽到的自己的聲音和錄製出來總會有所差別,我是直到在華天錄製完第一首歌的時候,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適合唱情歌的。

  我認真唱歌時,音色中有一線天然的沙,但是遠不夠煙嗓,矛盾之處在於我本身的音色是偏乾淨的,所以可以唱民謠,吼搖滾也有種愣頭青的錯覺,算上假聲區,25度,男歌手裡不錯了,何況我本嗓最好聽在中音,尹奚當初看重我,一半是我嗓子,另一半大概看中我會寫歌,樂感好,唱商也算高。

  可惜我心態灰暗,心境也變態,唯一唱得好的跟感情相關的都是分手之後的歌,搖滾我倒是能唱,可惜少年熱血我唱得一般,冷眼旁觀的歌倒是登峰造極。

  不知道紀容輔怎麼看。

  我輕易不喜歡唱街燈,連一個人的時候也不唱,太像扮可憐,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歌詞寫的催人淚下。其實我小時候一點也不值得憐憫,因為滿肚子鬼心思,我小學就開始給我阿姨一家做飯,基本人類能想到的東西我都往菜里加過,反正輪到我吃的時候只剩白飯,傷不到我。

  真是不自量力。

  我這樣惡毒的一個人,拿起吉他的那一刻,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靈魂攤開來給他看。

  人類真是天生的暴露狂,喜歡一個人的極致就是裸呈相見,從肉體到靈魂。有時是討好,有時是獻祭。其實大家都不過是凡夫俗子,血肉皮囊,掏心掏肺也不過是一團血腥,難道還能變出一朵花來不成。

  我彈完一首歌,紀容輔仍然很安靜。如果這時候有人路過,大概想的是:這流浪歌手真是飢不擇食,抓著一個觀眾就開唱。

  然後紀容輔誇我:“唱得很好,歌很好,吉他也很好。”

  他身量舒展,猶如一棵夏日海灘上的椰子樹,枝葉舒展,站著低頭看我,眼神真誠,通身不帶一點惡意。周圍風這麼大,我卻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我渾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來,任憑我怎麼在內心裡鼓動都說不出一句惡毒的話,只能軟綿綿說道:“那就好。”

  他勾著唇角笑,大概是怕我失望,又重申一遍:“真的很好。”

  我低頭收琴,說:“現在你知道了,我唱歌很好,自己能養活自己,不用你說什麼做什麼,這個圈子有這個圈子的規矩。”

  他仍然只是微笑,用他一貫深情的眼睛看著我,說:“好。”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抬頭看了他一眼。

  “那我回去了。”

  -

  其實不是的。

  我唱歌,從來不是為了讓他不說什麼,不做什麼,如果是為了這個,我只要把吉他當燒火棍一樣朝他頭上揮過去就好了。

  我唱歌給人聽,從來只為了兩件事,要麼希望別人喜歡我的歌,要麼希望別人喜歡我。

  紀容輔選擇了前者。

  第19章 危險

  我回到家,洗了個澡,倒頭就睡。

  沒辦法,自信心受挫,不睡不行。

  我向來自詡彈唱一流,高中就會彈吉他騙小姑娘,連Vincent這種一個月要吃一個壯男進補的老妖怪,在我坐在他面前安安靜靜彈了一首《空歡喜》之後,也沉默許久,之後有將近兩個月沒有叫我的外號“花椰菜”。

  只能說紀容輔這廝段位太高,畢竟是聽莫扎特的人,我們寫歌的還真是難混,別的行業都是跟同時代的比,就文藝界那麼多珠玉在前,而且都是經時間打磨過的經典,我怎麼能指望紀容輔覺得我的歌是絕世珍寶呢。

  所以說,以後應該準備一個洗腦裝置,每個人聽新的流行音樂之前要先填個調查表,聽過貝多芬莫扎特的先抓去洗腦,免得對寫歌的人不公平,甲殼蟲和皇后樂隊還可以放一放,聽爵士樂的也要去洗。

  我躺在床上,閉著眼睛把我聽過的歌手按該不該洗腦排成兩隊,正排到prince時,電話響了。

  我房間太暗,每次躺一會兒之後,有電話來,我都是眯著眼睛接的,免得光刺得眼睛疼。

  我把手機往耳邊一放,紀容輔的聲音傳了出來。

  “林睢?”

  我瞬間卡殼了。

  “是,是我。”

  他那邊不知道在幹什麼,竟然有水聲。

  “睡著了嗎?”

  “沒有。”

  真有意思,紀容輔這種人也會問出這種壓根無意義的話。

  “我打電話來,是想告訴你,你唱得真的很好。”

  我被逗笑了。

  “我知道。”

  我再沒信心,不至於連自己的老本行都懷疑,我自己有幾斤幾兩我清楚,除去他紀容輔,這世上極少有人能讓我這樣狼狽。

  那邊沉默了一下,大概在想話說。

  聰明就是好,蠢人再怎麼慌亂我都覺得是理所應當,他紀容輔片刻遲疑,我就以為他動了真心。

  然而他說:“林睢,我很喜歡你的歌。”

  我心頭一跳,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明確表達喜好,當務之急是回他一句更高段的調戲。

  我喜歡他什麼?身材?臉?深琥珀色的眼睛?笑起來晴光瀲灩的樣子?還是他皮囊下如同玉石一般溫潤的靈魂?

  “謝謝。”我聽見自己說:“我也很喜歡今晚在你哥哥家的晚餐。”

  句子冗雜,毫無感染力,簡直負分。

  但紀容輔竟然也全盤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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