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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奧威爾和卡爾維諾,這可能因為,我在寫作時,也討厭受真實邏輯的控制,更討厭現實生活中索然無味的一面。假如說,知識分子的責任就是批判現實的話,小說家憎惡現實的生活的某一方面就不成立為罪名。不幸的是,大家總不把小說家看成知識分子。起碼,和禿頂的大學教授相比,大家總覺得他們不像些知識分子。但我總以為,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

  敏銳的讀者可能會說,我寫這些無非是要說明,我寫的是小說,我是知識分子。我的用意就是如此。有種文藝理論以為,作品應該「源於生活,高於生活」,但我以為,起碼現實生活中的大多場景是不配被寫進小說里的。所以,有時想像比摹寫生活更可取。至於說到知識分子,我以為他們應該有些智慧,所以,在某些方面見解與常人是不同的。我是這樣想的。至於《未來世界》能不能使讀者體會到這些想法,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1995年4月27日於北京 這本書里將要談到的是有趣。其實每一本書都應該有趣,對於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對於另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應達到的標準。我能記住自己讀過的每一本有趣的書,而無趣的書則連書名都不會記得。但是不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記有趣是什麼了。

  我以為有趣像一個歷史階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馬爾庫塞(Herbert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單向度的人》里,也表達過相同的看法。當然,中國人的遭遇和他們是不

  同的故事。在我們這裡,智慧被超越,變成了「曖昧不清」;性愛被超越,變成了「思無邪」;有趣被超越之後,就會變成莊嚴滯重。我們的靈魂將被淨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馬爾庫塞所說的那樣,淹沒在物慾里。我正等待著有一天,自己能夠打開一本書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與此同時,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離去時所說的話:你真美呀,請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東西。

  一本小說里總該有些純屬虛構的地方。熟悉數學方面典故的讀者一定知道有關費爾馬定理的那個有趣的故事,這方面毋庸作者贅言。最近,哈佛大學的一位教授證明了費爾馬定理。需要說明的是,書中王二證明費爾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作者 這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寫完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變形記》(奧維德)的最後幾行:

  吾詩已成。

  無論大神的震怒,

  還是山崩地裂,

  都不能把它化為無形!

  這篇粗陋的小說,當然不能和這位傑出詩人的詩篇相比。同時我想到的,還有邏輯學最基本的定理:A等於A,A不等於非A。這些話不是為我的小說而說,而是為智慧而說。在我看來,一種推理,一種關於事實的陳述,假如不是因為它本身的錯誤,或是相反的證據,就是對的。無論人的震怒,還是山崩地裂,無論善良還是邪惡,都不能使它有所改變。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維的快樂。而思維的快樂則是人生樂趣中最重要的一種。本書就是一本關天智慧,更確切地說,關於智慧的遭遇的書。

  作者

  1993年7月14日 這本書里包括了我近年來寫的三部長篇小說。我寫長篇小說是很不適合的,主要的原因在於記憶力方面的缺陷。我相信如果不能把已寫出的每一根線索都記在心裡,就不能寫出好的結構,如果不能把寫出的每一句話記在心裡,就不能寫出好的風格。對我來說,五萬字以下的篇幅是最合適的。但是這樣的篇幅不能表達複雜的題目。

  我從很年輕時就開始寫小說,但一直不知自己為什麼要寫,寫的是些什麼。直到大約十

  年前,我在美國讀《孟子》,深刻地體驗到孟子的全部學說來自於一種推己及人的態度,這時才猛省到,人在寫作時,總免不了要推己及人。有關人的內心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一個例子,就是自己。以自己的品行推論他人,就是以一個個案推論無限總體。在統計上可以證明這是很不可靠的做法,但是先賢就這樣做了。自己這樣想了,就希望人同此心,這種願望雖不合理,但卻是不可避免。一個個案雖不能得到可靠的推論,但是可以成立為假設。這是因為要做出假設,可以一個個案都沒有,雖然多數假設都受到了一個個案的啟迪。

  我的三大基本假設都是這樣得到的。第一個假設是:凡人都熱愛智慧——因為我自己就熱愛智慧,雖然這可能是因為我很低能。所謂智慧,我指的是一種進行理性思維時的快樂。當然,人有賢愚之分,但一個人認為思維是快樂的,那他就可說是熱愛智慧的。我現在對這一點甚為懷疑,不是懷疑自己,而是懷疑每個人都熱愛智慧。我寫《尋找無雙》時,心裡總是在想這個問題。

  第二個假設是凡人都熱愛異性,因為我自己就是這樣的。我很喜歡女孩子,不管她漂亮不漂亮。我也很喜歡和女孩子交往——這僅僅是因為她是異性。我不認為這是罪惡的念頭。但是這一點現在看來甚為可疑。我寫《革命時期的愛情》時,這個念頭總在我心間徘徊不去。

  第三個假設是凡人都喜歡有趣。這是我一生不可動搖的信條,假如這世界上沒有有趣的事我情願不活。有趣是一個開放的空間,一直伸往未知的領域,無趣是個封閉的空間,其中的一切我們全部耳熟能詳。《紅拂夜奔》談的是這一點。現在我承認有很多人是根本不喜歡有趣的。我所能希望的最好情況就是能夠證明還有少數人也喜歡有趣。

  有位希臘名醫說:這個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個人的穿腸毒藥。我認為沒有智慧、性愛而且沒意思的生活不足取,但有些人卻以為這樣的生活就是一切。他們還說,假如有什麼需要熱愛,那就是這種生活裡面的規矩——在我看來,這種生活態度簡直是種怪癖。很不幸的是,有這種怪癖的人是很多的,有人甚至把這種怪癖叫做文化,甚至當作了生活本身。在他們的作品裡瀰漫著這種情緒,可以看出,他們寫作時也免不了推己及人,希望人人都有這種情緒。這種想法我實在沒法同意,所以,寫作又多了一重任務——和別人做倫理上的討論。我最討厭在小說里做這樣的事,但在序言裡寫上幾句又當不同,而且有關智慧、性愛和有趣,我還可以談得更多一些。

  羅素先生幼年時,曾沉迷於一種悲觀的心境之中。五歲的時候他想:人的一生有七十歲(這是《聖經》上說的),我這不幸的一生到此才過了十四分之一!但隨後他開始學習幾何學,體驗到智慧為何物,這種悲哀就消散到了九霄雲外。人可以獲得智慧,而且人類的智慧總在不斷地增長之中。假如把這兩點排除在外,人活著就真沒什麼意思了。至於性,弗洛伊德曾說,它是一切美的來源。當然,要想欣賞美,就不要專注於性器官,而是去欣賞人對別人的吸引力。我可以說服別人相信智慧是好的,性愛是好的,但我沒法說服一個無趣的人,讓他相信有趣是好的。有人有趣,有人無趣,這種區別是天生的。

  1980年,我在大學裡讀到了喬治·歐威爾(G.Orwell)的《1984》,這是一個終身難忘的經歷。這本書和赫胥黎(A.L.Huxley)的《奇妙的新世界》、扎米亞京(Y.I.Zamyatin)的《我們》並稱反面烏托邦三部曲,但是對我來說,它已經不是烏托邦,而是歷史了。不管怎麼說,烏托邦和歷史還有一點區別。前者未曾發生,後者我們已經身歷。前者和實際相比只是形似,後者則不斷重演,萬變不離其宗。喬治·歐威爾的噩夢在我們這裡成真,是因為有些人以為生活就該是無智無性無趣。他們推己及人,覺得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看法。既然人同此心,就該把理想付諸實現,構造一個更加徹底的無趣世界。因此應該有《尋找無雙》,應該有《革命時期的愛情》,還應該有《紅拂夜奔》。我寫的是內心而不是外形,是神似而不是形似。

  細讀過《孟子》之後,我發現裡面全是這樣一些想法。這世界上有很多書都是這樣的:內容無可挑剔,只是很沒有意思。除了顯而易見的壞處,這種書還有一種害人之處就在於:有人從這些書中受到了鼓舞,把整個生活朝更沒意思的方向推動。孟子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把奉承權威當作一生最主要的事業,並從中得到樂趣。有關這一點,可以從「樂之實」一節得到證明。這個權威在家裡是父親和兄長,在家外是君王和上級。現在當然沒有了君王,但是還有上級,還有意識形態。我絲毫不同意他的觀點。我很愛我故世的父親,但是不喜歡奉承他。我也很愛我哥哥,他的智能高我十倍,和他談話是我所能得到的最大樂趣。但我要是去拍他的馬屁,我們倆都會很痛苦。總而言之,我不能從奉承和順從中得到樂趣。

  我總覺得不止我一個人有這樣的想法。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不說呢?有句話我們常說:不說話也沒人把你當啞巴賣了。很不幸的是,假如你不肯站出來說,有趣是存在的,別人就會以為你和他一樣是個無趣的人。到現在為止,這世界上贊成無趣的書比贊成有趣的書多得多,這就是證明。人的生活應該無智無性無趣,在我們這裡仿佛已經成了人間的至理。好在哲學領域裡,已經有人在反對無聊的烏托邦,反對那些以無趣推及有趣,以愚蠢推及智慧的人,比方說,波普先生。誰要是有興趣,不妨找本波普的書來看看。作為寫小說的人,我

  要做的不是這樣的事情。小說家最該做的事是用作品來證明有趣是存在的,但很不幸的是,不少小說家做的恰恰是相反的事情。

  有一本書叫做WordIsOut,雖然我對書里的內容不能贊同,但是我贊成這個題目。有些話仿佛永遠講不出口,僅僅是因為別人已經把反對它的話講了出來。因此這些話就成了心底的暗流,形不成文字,也形不成話語,甚至不能形成有條理的思路——它就變成了鬱結的混沌。而已經講出的話則被人們一再重複,結構分明地架在混沌之上。我看到一個無智的世界,但是智慧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個無性的世界,但是性愛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個無趣的世界,但是有趣在混沌中存在。我要做的就是把這些講出來。

  在我的小說里已經談到了我的人生態度,我認為這應該是對人類,或者中國人人生態度研究的寶貴材料。假設大家都像我一樣坦白,我們就用不著推己及人,而可以用統計的方法求證。這就是說,寫作的意義不僅是在現在,而且在於未來。坦白不光是淺薄,而且是勇氣。這些話對於一本小說來說,只是題外之語。大家在小說里看到的,應該是有趣本身。

  ***

  作者曾計劃將《尋找無雙》、《革命時期的愛情》和《紅拂夜奔》三部長篇小說編成集子出版,取名為《懷疑三部曲》。本篇與下一篇《(懷疑三部曲)後記》是作者為該書所作。它們最初發表於1997年第5期《出版廣角》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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