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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詩是講平仄的,古文也有韻律,但現在寫這種東西就是發瘋;假如用白話來寫,用哪種白話都是問題。張愛玲晚年執意要寫蘇白,她覺得蘇白好聽。這種想法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該怎麼念。現在作家裡用北方方言寫作的很多,憑良心說,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過的一種最古怪的主意,是錢玄同出的,他建議大家寫《儒林外史》那樣的官話。幸虧沒人聽,否則會把大家都寫成迂夫子的。這樣一扯就扯遠了。這個問題現在已經解決了,我們已經有了一種字正腔圓的文學語言,用它可以寫最好的詩和最好的小說,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語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銅騎士》念上幾遍,就會信服我的說法。

  本文的主旨是懷念那些已經逝去的前輩,但卻從科學和藝術的區別談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作我的老師,但這些老師和教我數學的老師是不同的——前者給我的是一些潛移默化,後者則教給我一些法則。在這個世界上,前一種東西更難得到。除此之外,比如科學、藝術更能使人幸福,因為這些緣故,文學前輩也是我更愛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學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沒有讀過大學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聞,但我以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麼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夠了。為了我知道的這些,我要感謝杜拉斯,感謝王道乾和穆旦——他們是我真正敬愛的人。 我十三歲時,常到我爸爸的書櫃裡偷書看。那時候政治氣氛緊張,他把所有不宜擺在外面的書都鎖了起來,在那個柜子里,有奧維德的《變形記》,朱生豪譯的莎翁戲劇,甚至還有《十日談》。柜子是鎖著的,但我哥哥有捅開它的方法。他還有說服我去火中取栗的辦法:你小,身體也單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實際上,在揍我這個問題上,我爸爸顯得不夠紳士派,我的手腳也不太靈活,總給他這種機會。總而言之,偷出書來兩人看,挨揍則是我一人挨,就這樣看了一些書。雖然很吃虧,但我也不後悔。

  看過了《變形記》,我對古希臘著了迷。我哥哥還告訴我說:古希臘有一種哲人,穿著寬鬆的袍子走來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見他不在,就要過一塊塗蠟的木板,在上面隨意揮灑,畫了一條曲線,交給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

  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塊木板,為曲線的優美所折服;連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門時闖進去,要過一塊木板,精心畫上一條曲線……當然,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塊蠟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畫在一條曲線里,送給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現在我想,這個故事是我哥哥編的。但當時我還認真地想了一陣,終於傻呵呵地說道:這多好啊。時隔三十年回想起來,我並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擁有一片天空,十三歲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園。此外,人有兄長是好的。雖然我對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也無異議。

  長大以後,我才知道科學和藝術是怎樣的事業。我哥哥後來是已故邏輯大師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則學了理科;還在一起講過真偽之分的心得、對熱力學的體會;但這已是我二十多歲時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國外去旅行,在劍橋看到過使牛頓體會到萬有引力的蘋果樹,拜倫拐著腿跳下去游水的「拜倫塘」,但我總在回想幼時遙望人類智慧星空時的情景。千萬丈的大廈總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愛好無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詩人,也許都體驗過兒童對著星光感悟的一瞬。我總覺得,這種愛好對一個人來說,就如性愛一樣,是不可少的。

  我時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來思考問題,很多煩難的問題就變得易解。人活著當然要做一番事業,而且是人文的事業;就如有一條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學究式的人物,手執教鞭戒尺打著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條路,而是背一本宗譜。我聽說前蘇聯就是這麼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萊蒙托夫,還要記住俄羅斯是大象的故鄉(蕭斯塔科維奇在回憶錄里說了很多)。我們這裡是怎樣教孩子的,我就不說了,以免得罪師長。我很懷疑會背宗譜就算有了精神家園,但我也不想說服誰。安徒生寫過光榮的荊棘路,他說人文的事業就是一片著火的荊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著。當然,他是把塵世的囂囂都考慮在內了,我覺得用不著想那麼多。用寧靜的童心來看,這條路是這樣的:它在兩條竹籬笆之中。籬笆上開滿了紫色的牽牛花,在每個花蕊上,都落了一隻藍蜻蜓。這樣說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說服安徒生,就要用這樣的語言。維根斯坦臨終時說:告訴他們,我度過了美好的一生。這句話給人的感覺就是:他從牽牛花叢中走過來了。雖然我對他的事業一竅不通,但我覺得他和我是一頭兒的。

  我不大能領會下列說法的深奧之處:要重建精神家園、恢復人文精神,就要滅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滅的,就是風頭正健的俗人。假如說,讀者兜里的錢是有數的,買了別人的書,就沒錢來買我的書,所以要滅掉別人,這個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說法不見得有如此之深奧。假如真有這麼深奧,我也不贊成——我們應該像商人一樣,嚴守誠實原則,反對不正當的競爭。讓我的想法和作品成為囂囂塵世上的正宗,這個念頭我沒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須解釋我寫文章(包括這篇文章)的動機。坦白地說,我也解釋不大清楚,只能說: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維根斯坦一樣說道:我度過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湯達一樣說:活過,愛過,寫過。我很怕落到什麼都說不出的結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自幼就喜歡讀小說,並且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寫小說,直到二十七八歲時,讀到了圖尼埃爾(Tournier.M.)的一篇小說,才改變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覺之中,小說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代小說和古典小說的區別,就像汽車和馬車的區別一樣大。現代小說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為了讓讀者同意我的意見,讓我來舉一個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經老了。」無限滄桑盡在其中。如果你仔細讀下去,就會發現,每句話的寫法大體都是這樣的,我對現代小說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

  定下來的。現代小說的名篇總是包含了極多的信息,而且極端精美,讓讀小說的人狂喜,讓打算寫小說的人害怕。在經典作家裡,只有俄國的契訶夫(Chekhov.A.P.)偶爾有幾筆寫成這樣,但遠不是通篇都讓人敬畏。必須承認,現代小說家曾經使我大受驚嚇。我讀過的圖尼埃爾的那篇小說,叫做《少女與死》,它只是一系列驚嚇的開始。

  因為這個發現,我曾經放棄了寫小說,有整整十年在干別的事,直到將近四十歲,才回頭又來嘗試寫小說。這時我發現,就是寫過一些名篇的現代小說家,平常寫的小說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倫馬特(Durrenmatt.F.)寫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劊子手》之後,坦白說,這個長中篇耗去了他好幾年的光陰,而且說,今後他不準備再這樣寫下去了。此後他寫了很多長篇,雖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說,《情人》經過反覆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過。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說都不如《情人》好。他們的話讓人看了放心,說明現代小說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們有些驚世駭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長。雖然如此,我還是認為,現代小說中幾個中篇,如《情人》之類,比之經典作家的鴻篇巨製毫不遜色。愛好古典文學的人也許不會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沒打算說服他們。但我還是要說,我也愛好過古典文學,而在影視發達的現代,如果沒有現代小說,托爾斯泰並不能讓我保持閱讀的習慣。

  我認為,現代小說的成就建築在不多幾個名篇上,雖然憑這幾篇小說很難評上諾貝爾文學獎,但現代小說藝術的頂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負也是要在一兩篇作品裡達到這個水平。我也特別喜歡寫長中篇(六萬字左右),比如我的《未來世界》,就是這麼長。《情人》、《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等名篇也是這麼長。當然,這樣做有東施效顰之嫌。在我寫過的小說里,《黃金時代》(《聯合報》第十三屆中篇小說獎)是我最滿意的,但是還沒達到我希望的水準,所以還要繼續努力。 朋友給我寄來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遺囑》,這是本談小說藝術的書。書很長,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沒看懂(這本書里夾雜著五線譜,但我不識譜,家裡更沒有鋼琴),但還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對此書有種特別的不滿,那就是作者絲毫沒有提到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卡爾維諾、尤瑟娜爾、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諾,還有一位不常寫小說的作者,瑪格麗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紀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說,哪怕是大師的作品,也有純屬冗餘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現在,看到現代小說家的作品,這些怨言就沒有了。昆

  德拉不提現代小說的這種成就,是因為同行嫉妒,還是藝術上見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當然,昆德拉提誰不提誰,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來寫這本書,一定要把這件事寫上。不管怎麼說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見,的確存在一種小說的藝術,這種藝術遠不是誰都懂得。昆德拉說:不懂開心的人不會懂得任何小說藝術。除了懂得開心,還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說的藝術。但若連開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說讀糟蹋了。歸根結底,昆德拉的話並沒有錯。

  我自己對讀小說有一種真正的愛好,這種愛好不可能由閱讀任何其他類型的作品所滿足。我自己也寫小說,寫得好時得到的樂趣,絕非任何其他的快樂可以替代。這就是說,我對小說有種真正的愛好而這種愛好就是對小說藝術的愛好——在這一點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溝通。我想像一般的讀者並非如此,他們只是對文化生活有種泛泛的愛好。現在有種論點,認為當代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雜文,這或者是事實,但我對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讀雜文,有時還寫點雜文。照我看,雜文無非是講理,你看到理在哪裡,徑直一講就可。當然,把道理講得透徹,講得漂亮,讀起來也有種暢快淋漓的快感,但畢竟和讀小說是兩道勁兒。寫小說則需要深得虛構之美,也需要些無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這件事做好。所以,我雖能把理講好,但不覺得這是長處,甚至覺得這是一種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誠然,作為一個人,要負道義的責任,憋不住就得說,這就是我寫雜文的動機。所以也只能適當克服,還不能完全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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