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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態,王安石信心大增,更加賣力推行"新法".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年底,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式拜相,這也標誌著他"變法"高cháo的來臨。此後,他接連推出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條約以

  及保甲法,並對天下兵制進行了大手筆的改革。

  熙寧三年王安石任相初始,便在全國頒行"保甲法",規定鄉村民戶以十戶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由其中"有財有才"之人充當保長、

  大保長和都保正,負有巡夜、練武、捕盜的職責。同保內有人犯罪,知而不告者以連坐罪論處。保甲法的實施,使宋朝一下子多出近七百萬的"民兵",此法對於民間治

  安確實起到一定成效。

  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年底,宋朝頻行免役法。原來衙前等各種差役,民戶可不再親自服役,改由向政府交錢,由政府再用錢僱人服役。原來本不負擔差役的官

  戶、女戶、寺觀、未成丁等戶,也要按規定交納半數費用,稱為"助役錢",此舉,確實讓國庫的銀子增數不少。

  轉年,又推出市易法。宋廷在汴京設立市易務,以一百萬貫作本錢,開始對商業貿易實行"宏觀調控":根據市場行情,市易務評估價格,向商人買賣貨物;市易務

  向商人行貸,以其產業作抵押,年息二分;

  同年,"方田均稅條約"也出台:規定每年秋天由縣官丈量土地,詳細記錄土地的肥瘠質色,分成數等,按等級交納稅金。此舉倒是查出大量隱漏未登籍的土地,增

  收不少稅錢。

  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宋廷又頒行保馬法,目的是"省國費而養馬於民".宋朝以及先前諸朝,皆是由國家專門的牧監養馬,王安石等人認為這種公家養馬太

  浪費田地,於是想出保馬法。保馬法先在京東等五路施行,義勇保甲願意養馬的人,每戶可給一匹飼養,家產多者可以給兩匹。如果出現馬匹死亡或生病,保主及保社

  要賠償。明朝洪武年以後,也曾實行過此法。大儒王夫之對於保馬法之弊感受最深:

  愚民貪母馬之小利於目前,幸牧地之免徵於後世,貿貿然而任之。迨其子孫貧弱,種馬死,牧地徒,閒歲納馬,馬不能良,則折價以輸,一馬之值,至二十五金,金積

  於閹寺,而國無一馬,戶有此役,則貧餓流亡、求免而不得,皆保馬倡之也。夫馬,非其地弗良,非其人弗能牧也。水旱則困於芻粟,寒暑則死於疾疫。唯官有牧苑,而群

  聚以恣其游息;官有牧人,而因時以蠲其疾;官有牧資,而水旱不窮於飼;則一虛一盈,孳產自倍。自成周以迄於唐,皆此制也。漢、唐車騎之盛,用捍邊陲,而不憂其

  匱,柰何以誘愚民而使陷於死亡哉?行此法者,曾不念此為王安石之虐政,徒以殃民而無益於國馬,相踵以行,禍延無已,故曰害最烈也。

  看似養馬於民,其實最後皆流於虛誕。養馬這種大規模、高專業的技術,其實只有國家才有能力承擔。如同現在的軍事科技開發,如果把飛彈、特殊鋼以及制導

  坦克攤發到各個民營小廠去"研製",結果肯定是笑話。

  此外,王安石等人還對宋廷兵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首先,減兵並營,把全國的五百四十五營合為三百五十五營,裁減各地服雜役的廂兵,使全國總兵力從英

  宗皇帝時的一百 二十多萬減至八十萬。如此,省卻了大量軍費開支;其次,置將練兵。下令京東武衛等六十二指揮轄下禁軍,分隸諸路,派主兵官進行分部訓練,並允

  許各地將官自專軍政,當地州縣不准干預。這一點最"進步",因為宋太祖開國以來嚴禁兵將專權。當然,此舉大使"友邦"遼國生疑,因為河北三十七將,"各專軍政,州

  郡不得關預,聲言出征,深為可疑之行"(韓琦)。

  王安石變法,宋神宗背後支持,"自是四方爭言農田之利,古陂廢堰,悉務興復。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氽便司,廣積糧谷於臨流

  州縣,以備饋運。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一開始對王安石攻擊最強烈的,當使御史中丞呂誨,他上疏抗言:"大jian似忠,大詐似信,(王)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

  詐,驕蹇惘上,陰賊害物……究(王)安石之跡,固無遠略,唯務改作,之異於人,徒文言而飾非,將惘上而欺下。……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范仲淹之子范純仁也表

  示:"小人之言(王安石之計)。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評價較為"公允":"人言(王)安石jian邪,則毀之太過,(他)但

  不曉事,又執拗耳".由於司馬光與王安石關係不錯,便反覆再三寫信相勸,王安石我行我素,還弄出封《答司馬諫議書》(中學課本有此文)。

  宋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代價不可謂不大,御史劉述、劉琦、程顥、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愈等諸多朝臣,相繼因不納忠言而去職。最後,歐陽修、富

  弼、文彥博,包括薦用他的曾公亮,都被王安石擠兌出朝。"於是,呂公著、韓維、(王)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已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

  者也;司馬光、范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王安石人品,由此也可見一斑。

  有宋神宗撐腰,王安石行為舉止也非常牛逼。一次,上元夜,王安石從神宗皇駕,乘馬直入宣德門。"衛士訶止之,策其馬",人臣再牛,畢竟是人臣,乘馬入皇宮,太

  有違禮制。王安石大怒,上表要神宗皇帝"逮治"衛士。御史蔡確等人認為衛士之舉是盡職盡責,不應獲罪,但宋神宗"卒衛仗衛士,斥內侍",王安石依舊氣勢洶洶,認為

  責罰太輕。

  新法既行,天下喧攘。特別不利於王安石的是,數年大旱,恰值新法施行的幾年。當然,王安石是"唯物論者",認定"天變不足懼",三年自然災害嗎。但宋神宗與當

  時士大夫沒有他思想那麼"進步",暗忖變法是否是觸犯了"天怒",才以此示警於人。富弼的女婿馮京入為參知政事,竭力反對新法。地方官員也紛紛上疏反對,興州司

  法參軍鄭俠上呈《流民圖》,以圖解方式諫勸神宗皇帝收回新法。同時,王安石私人小圈子內部也開始內鬥,其助手曾布、呂惠卿二人爭權奪利,打得你死我活。曹太

  後和高太后也流淚勸神宗收手,認定"王安石變法亂天下".

  面對蝗旱澇災,宋神宗自己也下《罪已詔》。

  在此情勢下,王安石自己求去,於是,1074年夏,神宗下詔讓王安石"出知江寧府","安心休息".王安石懨懨離京,過江後與隨官飲酒消愁,發現有人已事先在要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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