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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神宗耳朵起了繭,對"王安石"這個名字熟得不能再熟,"由是想見其為人".

  繼位之後,求才若渴的宋神宗馬上下詔召王安石入京為官,"不至".

  宋神宗也有些惶惘,問大臣曾公亮:"王安石聞名先朝,屢召不至,有人卻講他這樣做是大不敬。現在朕下詔召他,又推辭不至,是真有病嗎,還是有所要托呢?"曾

  公亮馬上回言:"王安石確是輔相之才,必不欺罔!"其實,當時韓琦為宰相,曾公亮與之不和,想調入王安石這個"新銳",藉機擠兌韓琦。

  於是,宋神宗下詔任王安石為翰林學士,"眾謂(王)安石必辭,及詔至,即起視事。"知道好機會終於尋到,機不可失,失不再來,王安石不是真隱士,自然應召。

  韓琦三朝良臣,知道有人一直背後議論自己專權,力辭宰相出朝,以司徒兼侍中出判相州。宋神宗對力擁自己登位的韓琦既尊重又感激,臨別泣問:"卿去誰可屬

  國者,王安石何如?"韓琦有知人之明,回答說:"王安石當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宰相重臣)之地則不可。"宋神宗"不答".

  王安石雖答應入朝,也不是一朝猴急,嗷地一聲恨不能坐火箭入京。他慢慢悠悠,七個月之後才赴職。此次他之所以心中有根,因為他兒子王雱居於汴京,總愛往

  大臣韓維家竄門。韓維向王雱轉達宋神宗求賢若渴之意,王雱又轉父王安石,老王這才"有備而來".

  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夏,宋神宗終於見到了他慕名已久的王大才子。

  君臣一見面,宋神宗就向王安石請教"為治所先",即施行的大原則。王安石回稟:"擇術為先".宋神宗點頭。又問:"唐太宗怎麼樣?"王安石又答:"聖上您當以堯舜

  那樣的古代聖君為榜樣,幹嗎要當唐太宗。"幾句話下來,宋神宗非常滿意。然後,君臣二人又就"小人"、"君子"相互研討了半天,氣味相投,相談甚愜。 當年歲末,諸

  臣廷議,王安石發表自己見解:"國用不足的原因,是朝廷未得善於理財的人才!"

  與王安石私交不錯的大臣司馬光駁斥道:"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如憑空增設法規奪利於民,其害甚於加賦重斂。"

  於是,兩人在廷上爭執不已,"變法派"與"保守派"之爭,已見端倪。

  轉年開春(公元1069年),宋神宗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為了使自己的主張暢行無阻,老謀深算的王安石建議宋神宗新設一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

  一新機構"掌經劃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這樣一來,施行新法的大權皆掌於已手,王安石又推薦一直力贊已議的泉州人呂惠卿為助手,"事無大小,必與(呂

  )惠卿謀之。凡所建章奏,多(呂)惠卿筆也。"同時,章惇、曾布等人也大受重用。這三個人,事後證明,沒一個是善茬。

  任用王安石之前,宋神宗曾向侍讀學士孫固徵求意見。孫固說:"王安石很有文才,當翰林學士一定稱職。但是,如果當宰相,應選氣度弘量之人。王安石狷狹不容

  人,非為佳選。陛下若擇相,司馬光、韓維皆可充其任。"宋神宗不以為然。

  不久,召見王安石,神宗還做老好人,說:"別人都不理解愛卿你的為人,總講你只知經術學問,不曉世務。"

  王安石也不客氣,勃然道:"胸中有經術才可以經綸世務!為臣我恨時俗淺薄,變風俗,立法度,正是當今之急!"

  ――王安石大行"新法"

  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前夜,宋朝廷堂之上確實是暮氣沉沉的景象,執政大臣分別是宰相曾公亮、富弼以及副相唐介和趙抃等人,即被當時人戲謂的"生、老、病

  、死、苦"諸人。"生",當然是指王安石。宋神宗新銳之君,自然看著這幫"老成持重"的官員不順心,與王安石一拍即和。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八月,宋廷下詔在

  淮、浙、江、湖六路,實行均輸法。均輸法主要針對當時稅收制度的弊病。想抑制富商大賈的收入,其主要內容為:增設發運使官,負責東南六路的賦入情況。大凡榷

  買、稅斂、上供物品,可根據實際情況,"徙貴就近,用近易遠".發運使還可以根據汴京庫存的實際情況,"從便變易蓄買",存儲物品以備需要。如此,即可達到"稍收

  輕重斂散之權"的作用,最終目的在於國家財政豐盈,民用不匱。

  對"均輸法",大臣劉琦、蘇轍等人馬上表示明確的反對,認為此法太苛,"漁奪商人毫末之利",其實漢代桑弘羊早已做過此事,當然有斂財的功能,畢竟法術不正

  ,給老百姓以朝廷"唯利是嗜"的壞印象。不久,蘇轍等為此辭官而去。

  當年十月,王安石又推出青苗法。青苗法,實際上唐代宗時代已經有此名制,"稅青苗錢以給百官俸".宋代的陝西轉運使李參因為"部多戌兵,苦食少,令民自度麥

  粟之贏餘,先貸以錢,俟麥粟熟輸之官,號青苗錢。經數年,廩有餘糧",但仁宗時已經置行不用,惟恐此法用久生弊。王安石青苗法,在夏秋未熟之時,借錢給農民,以酌

  中糧價折合,收穫莊稼後加息十分之二還糧或者還錢,每年夏秋兩次,隨兩稅交納官家。實際上,越窮的民戶,借額越少,而有田有地的人家借額反多,為此,又輔以"抑

  配"等方法,下死規定,強迫借貸交息。

  此法一出,司馬光大力反對,他指出其中的弊病:閭里刁蠻富民借錢給窮人收利息,還能蠶食窮困之人,何況以國家的名義依仗法令之名強要人借錢,此舉太過份

  .大文豪蘇軾也上書,指責制置三司條例司本身的創建就是床上架屋,致使"民實驚疑"、"吏皆惶恐",青苗法完全是"虧官害民"之舉。(蘇大學士反對新法不遺餘力,

  常常作詩譏諷,也得罪不少人,"烏台詩案",老蘇被人告發,御史彈劾,險些掉腦袋。多虧曹太后相救,神宗本人寬厚,蘇軾才免挨一刀。宋朝御史台建築是黑色,故稱"

  烏台",烏台詩案,即由此得名)。反應最強烈的當屬外出作官的老宰相韓琦,他一一羅列青苗法之弊,有理有據。

  別人的話可以不聽,韓琦三朝重臣,宋神宗非常猶豫:"朕始謂青苗法可以利民,怎料到會糟到這個地步!"

  王安石嗅出當時政治氣氛有不利於自己的味道,非常憤恨,在朝廷上怒言:"臣論此事已十數萬言,陛下尚不能無疑,天下還有何事可為!"轉天,王安石就稱病不

  出,以"撂挑子"來施以顏色。

  一心想富國強兵的宋神宗權衡再三,把王安石叫到宮內,推心置腹:"青苗法,朕確實為眾論所惑,猶豫不決。寒食假中,靜思此事,一無所害。"有了宋神宗明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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