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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匹德回了信,他說:他比自己所期望的要幸福得多。
1842年11月4日,一個星期五。林肯懷著複雜的心情,向瑪麗·陶德求婚。
瑪麗甚至當晚就想舉行婚禮。林肯完全想不到事情會進展得這麼神速。他不由得又感到驚慌不安。他就說當天是星期五,不吉利,因為林肯知道瑪麗很迷信。但她24小時都不願等,因為上一次的教訓太深刻了!更何況,那天恰恰是她24歲的生日。於是他倆馬上趕到了夏特敦珠寶店,買了一枚結婚戒指,讓人在上邊刻了這樣一行字:“愛就是永恆”。
那天下午,詹姆士·馬森尼被邀請做林肯的男儐相,林肯對他說:“吉姆,我不能不娶那個女子。”
傍晚時分,在伯特勒家中,林肯穿上他那套最好的衣服,並擦了擦皮鞋。伯特勒的小兒子問他要去哪裡,林肯說:
“我想可能是下地獄吧。”
瑪麗·陶德出嫁的時候只穿了一件平常的白洋布衣裳。因為原來趕做的新娘裝,已經在她絕望之時扔掉了。
一切都是在倉促中準備的。在婚禮前兩個鐘頭,愛德華太太才得知消息,剛剛烤好的結婚蛋糕在端上桌面時,還很不好切,因為上面的糖粒還是熱的。
牧師查爾士·德雷瑟先生穿著道袍,在婚禮上誦讀聖公會的讚美詩。男儐相說,林肯臉上看不出一點高興的神情,相反,他“看上去倒像是馬上要上屠宰場似的”。
婚後一周後,林肯在寫給山姆耳·馬歇爾的業務信函里夾了一則“附啟”, 上面是這樣寫的:“這邊除了我結婚,沒什麼新聞。我總覺得,婚姻是一樁十分古怪的事。”
那封信如今收藏在“芝加哥歷史協會”里。這是林肯對自己的婚姻所說的惟一一句話。
家 庭(1)
我愛孩子,愛如同一條鐵鏈,它把小孩和父母緊緊地拴住。
我的好友亨利·龐德先生是伊利諾州的一位律師,當我正在紐沙勒寫作本書之時,他多次對我說起他的吉米·邁爾斯叔叔。
“你應該去看一看這位吉米·邁爾斯,林肯的合夥律師荷恩敦先生正是他的舅舅;而他的阿姨則經營過一家供應伙食的公寓,林肯夫婦曾在那裡住過一段時間。”
於是,龐德先生和我在七月份的一個星期天,驅車到了離紐沙勒不遠的邁爾斯農場。據說,當年的林肯常在這一帶逗留,為人們講幾個故事,喝杯蘋果汁,然後再走到春田鎮借書看。
吉米叔叔一看見我們,就搬了三把成套的搖椅出來,讓我們坐在農場前院的大楓樹下,然後拉開話匣子暢敘起了往事。這時,小火雞、小鴨子們在我們周圍的糙地上嘰嘰喳喳,來回嬉戲。吉米叔叔想起了一件有關林肯的令人悲哀、發人深省的小事,這件事從未被人記錄或發表過:
“一位名叫雅各·M·爾萊的醫生,娶了邁爾斯先生的阿姨凱撒琳為妻。1838年3月11日的晚上,也就是林肯住到春田鎮後一年時光,有個騎馬的陌生人,到爾萊醫生家門前敲門,當醫生走到面前時,他用雙管獵槍把醫生打死,然後騎馬逃走。
這件案子直到今天仍未破獲。因為那時的春田鎮只是個偏僻荒涼的小村落,殺人嫌疑者的線索幾乎很難被發現。
醫生沒留下什麼財產,他的遺孀凱撒琳只能招一些搭夥的房客,勉強謀生。亞伯拉罕·林肯夫婦婚後不久,就租住在醫生太太家裡。
吉米·邁爾斯叔叔常聽凱撒琳阿姨說起這樣一件事:
一天早晨,林肯夫婦正在用餐。這時,不知林肯的什麼動作惹得妻子發怒了。只見林肯太太氣咻咻地把一杯熱咖啡潑到了丈夫的臉上,林肯屈辱地坐在那兒,一言不發。所有的房客都看到了這一幕。爾萊太太連忙拿了一條毛巾,為林肯擦乾臉孔和衣服。林肯夫婦20年的婚姻生活,從這件事可窺一斑。
當時,做律師的無法都在本地開業,因為一個小小的春田鎮,竟然有11名律師。大衛·戴維斯法官經常是在第八司法區的各個縣流動開庭,於是律師們就騎著馬,從一個縣趕往另一個縣來回奔波。別的律師們為了與家人共度周末,總要儘量在星期六時趕回春田鎮。
惟獨林肯害怕回家,他在春季和秋季的六個月里,都在外巡迴辦案,極少走近春田鎮。
林肯太太的大嗓門和兇悍相,是遠近聞名的。鄰居們常說她“折磨得林肯心驚肉跳”。所以,一年又一年,林肯寧願在骯髒的鄉下旅店裡逗留,也不願意回家看著太太成天頤指氣使。
參議員畢佛瑞吉先生說:“凡是鄰近的人,全有幸聽到過林肯太太長時間的痛斥聲,她那高亢刺耳的大嗓門,即使到了對街都可以聽見。有關她對人施暴的傳聞也不少,一般來說都是可信的。”
自稱了解瑪麗心理的荷恩敦先生說:“林肯的寬容仁慈使瑪麗無地自容,他粉碎了她那傲慢的個性,使她感到自己在別人面前總抬不起頭。因此她要報復,而強烈的報復欲摧毀了她的理智與情感。瑪麗不斷對林肯發泄蘊藏在心底的怨恨,將他搞得頭昏目眩。”
在瑪麗的眼中,林肯沒有一樣舉動是對的:他就像一個粗魯的印第安人,步態笨重,兩隻腳一高一低,背還有些駝。她故意學林肯走路時的姿勢,說他腳步生硬,毫無美感。她嘟嘟囔囔,教他走路時腳趾頭要朝下,就像當年她在法國貴婦人的學校中所學的那樣。
家 庭(2)
她嫌林肯那呈直角外伸的腦袋和那一對大耳朵太難看;她挑剔說丈夫的鼻子不夠挺,而他的下唇又太突出;她又說他的四肢都太長了,但腦袋則太小;而且,他的臉孔看上去就像得了肺癆似的。
對自己的風度舉止,林肯本人毫不在乎,但瑪麗恰恰在這方面極為敏感,而且極其愛體面。就連荷恩敦也說:“林肯太太的哭鬧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林肯在街上走路時,一隻褲管隨意塞在皮靴里,而一隻則在皮靴外晃蕩。他很少給皮靴上油。大衣早就該洗,硬領也早就該換了。
詹姆士·高萊先生曾住林肯家隔壁多年。他說:“林肯先生常穿一雙松垮的舊拖鞋到我們家來,他那條褐色的長褲,只用一條背帶繫著。”
林肯在天氣轉溫時往往走得更遠,他“穿的大衣其實只是一件骯髒的亞麻布外罩,背上一塊塊汗斑清晰可見,如畫了張地圖似的”。
在一家鄉村旅店,一位年輕的律師曾見過林肯,而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當時正要去睡覺,只見林肯穿一件“長度在膝蓋和足踝之間的、自己fèng制的黃法蘭絨睡衣”, 年輕律師吃驚地說:“他是我所見過的最古怪的傢伙。”
林肯很少去理髮店,次數遠遠達不到瑪麗的要求,而且他一輩子都沒用過剃刀。瞧著他那一頭粗糙茂密、原始森林一般的頭髮,瑪麗頓起無名之火。如替他收拾利索了,不用過多久,就必定又會搞成亂糟糟的一團。這是因為,林肯喜歡在帽子裡放存摺、信函、文件等物品,然後隨手戴到頭上,頭髮也就沒有不亂的道理了。
1842年11月4日,一個星期五。林肯懷著複雜的心情,向瑪麗·陶德求婚。
瑪麗甚至當晚就想舉行婚禮。林肯完全想不到事情會進展得這麼神速。他不由得又感到驚慌不安。他就說當天是星期五,不吉利,因為林肯知道瑪麗很迷信。但她24小時都不願等,因為上一次的教訓太深刻了!更何況,那天恰恰是她24歲的生日。於是他倆馬上趕到了夏特敦珠寶店,買了一枚結婚戒指,讓人在上邊刻了這樣一行字:“愛就是永恆”。
那天下午,詹姆士·馬森尼被邀請做林肯的男儐相,林肯對他說:“吉姆,我不能不娶那個女子。”
傍晚時分,在伯特勒家中,林肯穿上他那套最好的衣服,並擦了擦皮鞋。伯特勒的小兒子問他要去哪裡,林肯說:
“我想可能是下地獄吧。”
瑪麗·陶德出嫁的時候只穿了一件平常的白洋布衣裳。因為原來趕做的新娘裝,已經在她絕望之時扔掉了。
一切都是在倉促中準備的。在婚禮前兩個鐘頭,愛德華太太才得知消息,剛剛烤好的結婚蛋糕在端上桌面時,還很不好切,因為上面的糖粒還是熱的。
牧師查爾士·德雷瑟先生穿著道袍,在婚禮上誦讀聖公會的讚美詩。男儐相說,林肯臉上看不出一點高興的神情,相反,他“看上去倒像是馬上要上屠宰場似的”。
婚後一周後,林肯在寫給山姆耳·馬歇爾的業務信函里夾了一則“附啟”, 上面是這樣寫的:“這邊除了我結婚,沒什麼新聞。我總覺得,婚姻是一樁十分古怪的事。”
那封信如今收藏在“芝加哥歷史協會”里。這是林肯對自己的婚姻所說的惟一一句話。
家 庭(1)
我愛孩子,愛如同一條鐵鏈,它把小孩和父母緊緊地拴住。
我的好友亨利·龐德先生是伊利諾州的一位律師,當我正在紐沙勒寫作本書之時,他多次對我說起他的吉米·邁爾斯叔叔。
“你應該去看一看這位吉米·邁爾斯,林肯的合夥律師荷恩敦先生正是他的舅舅;而他的阿姨則經營過一家供應伙食的公寓,林肯夫婦曾在那裡住過一段時間。”
於是,龐德先生和我在七月份的一個星期天,驅車到了離紐沙勒不遠的邁爾斯農場。據說,當年的林肯常在這一帶逗留,為人們講幾個故事,喝杯蘋果汁,然後再走到春田鎮借書看。
吉米叔叔一看見我們,就搬了三把成套的搖椅出來,讓我們坐在農場前院的大楓樹下,然後拉開話匣子暢敘起了往事。這時,小火雞、小鴨子們在我們周圍的糙地上嘰嘰喳喳,來回嬉戲。吉米叔叔想起了一件有關林肯的令人悲哀、發人深省的小事,這件事從未被人記錄或發表過:
“一位名叫雅各·M·爾萊的醫生,娶了邁爾斯先生的阿姨凱撒琳為妻。1838年3月11日的晚上,也就是林肯住到春田鎮後一年時光,有個騎馬的陌生人,到爾萊醫生家門前敲門,當醫生走到面前時,他用雙管獵槍把醫生打死,然後騎馬逃走。
這件案子直到今天仍未破獲。因為那時的春田鎮只是個偏僻荒涼的小村落,殺人嫌疑者的線索幾乎很難被發現。
醫生沒留下什麼財產,他的遺孀凱撒琳只能招一些搭夥的房客,勉強謀生。亞伯拉罕·林肯夫婦婚後不久,就租住在醫生太太家裡。
吉米·邁爾斯叔叔常聽凱撒琳阿姨說起這樣一件事:
一天早晨,林肯夫婦正在用餐。這時,不知林肯的什麼動作惹得妻子發怒了。只見林肯太太氣咻咻地把一杯熱咖啡潑到了丈夫的臉上,林肯屈辱地坐在那兒,一言不發。所有的房客都看到了這一幕。爾萊太太連忙拿了一條毛巾,為林肯擦乾臉孔和衣服。林肯夫婦20年的婚姻生活,從這件事可窺一斑。
當時,做律師的無法都在本地開業,因為一個小小的春田鎮,竟然有11名律師。大衛·戴維斯法官經常是在第八司法區的各個縣流動開庭,於是律師們就騎著馬,從一個縣趕往另一個縣來回奔波。別的律師們為了與家人共度周末,總要儘量在星期六時趕回春田鎮。
惟獨林肯害怕回家,他在春季和秋季的六個月里,都在外巡迴辦案,極少走近春田鎮。
林肯太太的大嗓門和兇悍相,是遠近聞名的。鄰居們常說她“折磨得林肯心驚肉跳”。所以,一年又一年,林肯寧願在骯髒的鄉下旅店裡逗留,也不願意回家看著太太成天頤指氣使。
參議員畢佛瑞吉先生說:“凡是鄰近的人,全有幸聽到過林肯太太長時間的痛斥聲,她那高亢刺耳的大嗓門,即使到了對街都可以聽見。有關她對人施暴的傳聞也不少,一般來說都是可信的。”
自稱了解瑪麗心理的荷恩敦先生說:“林肯的寬容仁慈使瑪麗無地自容,他粉碎了她那傲慢的個性,使她感到自己在別人面前總抬不起頭。因此她要報復,而強烈的報復欲摧毀了她的理智與情感。瑪麗不斷對林肯發泄蘊藏在心底的怨恨,將他搞得頭昏目眩。”
在瑪麗的眼中,林肯沒有一樣舉動是對的:他就像一個粗魯的印第安人,步態笨重,兩隻腳一高一低,背還有些駝。她故意學林肯走路時的姿勢,說他腳步生硬,毫無美感。她嘟嘟囔囔,教他走路時腳趾頭要朝下,就像當年她在法國貴婦人的學校中所學的那樣。
家 庭(2)
她嫌林肯那呈直角外伸的腦袋和那一對大耳朵太難看;她挑剔說丈夫的鼻子不夠挺,而他的下唇又太突出;她又說他的四肢都太長了,但腦袋則太小;而且,他的臉孔看上去就像得了肺癆似的。
對自己的風度舉止,林肯本人毫不在乎,但瑪麗恰恰在這方面極為敏感,而且極其愛體面。就連荷恩敦也說:“林肯太太的哭鬧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林肯在街上走路時,一隻褲管隨意塞在皮靴里,而一隻則在皮靴外晃蕩。他很少給皮靴上油。大衣早就該洗,硬領也早就該換了。
詹姆士·高萊先生曾住林肯家隔壁多年。他說:“林肯先生常穿一雙松垮的舊拖鞋到我們家來,他那條褐色的長褲,只用一條背帶繫著。”
林肯在天氣轉溫時往往走得更遠,他“穿的大衣其實只是一件骯髒的亞麻布外罩,背上一塊塊汗斑清晰可見,如畫了張地圖似的”。
在一家鄉村旅店,一位年輕的律師曾見過林肯,而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當時正要去睡覺,只見林肯穿一件“長度在膝蓋和足踝之間的、自己fèng制的黃法蘭絨睡衣”, 年輕律師吃驚地說:“他是我所見過的最古怪的傢伙。”
林肯很少去理髮店,次數遠遠達不到瑪麗的要求,而且他一輩子都沒用過剃刀。瞧著他那一頭粗糙茂密、原始森林一般的頭髮,瑪麗頓起無名之火。如替他收拾利索了,不用過多久,就必定又會搞成亂糟糟的一團。這是因為,林肯喜歡在帽子裡放存摺、信函、文件等物品,然後隨手戴到頭上,頭髮也就沒有不亂的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