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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當然也包括相互之間的諒解和寬容。
諒解和寬容當然是一種理智的態度。但如果不講清楚為什麼要諒解和寬容,
則人們即便想諒解和寬容,也難。對於夫妻,更是如此。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提倡諒解和寬容呢?很簡單,為了家庭。
什麼是家?家並不僅僅只是一個睡覺的地方,而首先是享受親人的愛的地方,是共享歡樂或共同承受痛苦的地方,是可以隱藏或傾訴心中秘密的地方,是可以消除疲勞和醫治創傷的地方。然而,這樣一個重要的地方,卻必須由兩個完全沒有共同生活經驗的異性的人來共同建設。這本身就是任重道遠而又頗為困難的事情。要做好這樣一件事,僅僅只有激情,顯然不夠。中國傳統社會也許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動用社會的力量來對婚姻和家庭進行種種規範和制約,比方說對夫妻角色作出規定等等。但是,中國傳統社會顯然沒有想到,社會的規範和制約,至多只能保證家庭不會輕易破裂,卻不能保證這個家庭是幸福美滿的。要建設幸福美滿的家庭,只能靠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而不能靠社會的強行規範和制約。
因此,我們提倡諒解和寬容。
諒解和寬容之最根本的前提,當然是相互尊重,即尊重隱私權和選擇權,尊重獨立人格和自由意志。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麼,至少也要學會愛惜自己的家。事實上,許多夫妻的不利,多因不懂這一點。看看那些鬧矛盾、鬧糾紛、鬧離婚的夫妻吧!他們總是喋喋不休地嘮叨對方如何如何不好,自己又如何如何委曲,就是不曾想到當他們這樣鬧的時候,他們的家是否委曲。其實,家和人一樣,也受不得委曲,也需要關心和愛護、養育和滋潤。有此關心和愛護、養育和滋潤,家才會變得生機勃勃、充滿溫馨。那麼,為了不委曲自己的家,委曲一下自己,行不行呢?
應該說,為了不讓家受委曲,委曲一下自己是很值得的。這不僅因為家屬於大家,也因為家對於我們,比眼前一點小小的委曲和是非要重要得多。人活在世上,總要有個歸宿,家就是最好、最可靠,也最實在的歸宿。有此歸宿,活得就實在,心裡就踏實,即便走遍天涯,也不會感到孤獨。為什麼“家破人亡”是最大的不幸?為什麼“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道理就在這裡。“文革”中,不少人受盡委曲受盡折磨都無所畏懼,然而一旦配偶提出離婚,子女劃清界限,便精神崩潰,有的竟至於自殺,道理也在這裡。因為他已經沒有了歸宿,沒有了退路,沒有了堅強後盾,甚至沒有了活下去的意義。家之重要,由此可見。
家既然如此重要,那麼,為了家,委曲一下自己,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如果可以為了家而委曲一下自己,當然也就能夠以諒解和寬容的態度來對待家人了。
提倡諒解和寬容,還因為家從來就不屬於個人。
任何一個家,都不會只有一個人。一個人不成其為家。家屬於全體家人,包括夫妻,也包括子女。其中,最重要的又是夫妻。夫妻一旦離異,則家庭也就破裂。其結果,受害的不僅是對方(配偶)和他人(子女),也包括自己。離婚者
往往仇恨前夫或前妻,其原因之一,也往往因為自己是家庭破裂的受害者。但是,當他們咬牙切齒地咒罵對方時,是否想到對方也是受害者?為了不至於因傷害對方而同時傷害自己,愛惜這個家,不讓它受到傷害,不讓它趨於破裂,行嗎?
家既然屬於大家,那麼,在家裡,每個人就不能只想到自己,而應該更多地想到別人,尤其是想到丈夫或妻子。因為丈夫和妻子,原本是不同的人。一個是女人,一個是男人,氣質、性格、欲望、需求都不盡相同,結婚前又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中,生活習慣諸多差異,如不能相互諒解和寬容,怎麼能一起生活?即便在一起生活時間長了,相互習慣了,差異也仍然存在。如果不能持一種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就會因看不慣而合不來,又因合不來而過不去。結果自然可想而知。
有人說,高明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能把對方改造為理想配偶的人。這話只說對了一半。誠然,不少人都會受自己配偶的影響。康德甚至說夫妻生活時間長了,連相貌都會發生變化,變得兩個人很想像,讓人覺得“對象對象,果真一對就像”。但必須指出,這種“改造”是相互的,也是潛移默化的。你在“改造”對方的同時,自己也會被對方所“改造”。如果自以為高明,以“改造者”自居,企圖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其結果,恐怕就不是“改造”,而是“改嫁”。
所以,應該說,真正高明的丈夫或妻子,是那樣能夠首先使自己讓對方滿意,又同時使對方讓自己滿意的人。這就首先必須有一種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因為諒解和寬容意味著尊重。人是需要尊重的。如果你能誠心誠意地尊重對方,那麼,哪怕你有種種“不是”,對方多半也會諒解和寬容。久而久之,夫妻關係就會變得和諧起來,而他們不也就認為自己的配偶是“理想”的?可見,理想的配偶與其說是“找”來的,不如說是“造”來的。也可見,配偶如不理想,差不多倒有一半的責任,是他們“自找的”。
必須指出,諒解不等於嬌慣,寬容不等於縱容。嬌慣和縱容的背後不是尊重,而是畏懼。不是畏夫如狼,便是畏妻如虎,很難說是理想配偶、幸福家庭。當然,如果一方喜歡被嬌慣和縱容,另一方又喜歡嬌慣縱容對方,並樂此不疲,則又當別論。因為那裡他們的“理想”。只要他們自己覺得理想,我們當然大可不必來說三道四。不過,這種模式,恐怕會越來越少。
除了提倡諒解和寬容外,還必須強調責任和義務。
事實上,不少婚姻的破裂或不成功,就因為一方或雙方都不負責任。什麼叫負責任?負責任不僅僅是掙鈔票、蓋房子、做家務、帶孩子,更重要的是維護家庭和和諧與穩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尋花問柳、惹糙沾花固然是不負責任,相互挑剔、埋怨、指責,同樣也是不負責任,因為它在傷害對方的同時,也在傷害家。所以,應該把諒解和寬容,也視為責任和義務。
這樣的責任和義務,當然也是“人人有份”的。
誠然,夫妻當中某一方特別不負責任者確有之。另一方也應該想一想:你是否完全盡責?要知道,讓對方負起責任來,也是你的責任之一。當然,如果你已經盡責,而對方的確不可救藥,那就只好離異。但必須記住:離婚和結婚一樣,也是要負責的。所以,人們在決定結婚之前,最好先認真負責地考察一下,對方是否足夠負責,或有可能被“改造”得負責。
其實,負責任和盡義務並不難,只要有心就行。
責任和義務都是心,叫責任心和義務感。責任和義務雖然必須表現為行為,卻更必須表現為精神;雖然必須表現為能力,卻更必須表現為態度。只要對方有此精神和態度,就不必太計較他的行為和能力。因為一個人的能力有大小,行為有對錯,但只要有這點精神,有這種態度,就是一個負責任和盡義務的人。如果夫妻雙方都以這種態度去看待對方,那麼,又何愁不能諒解和寬容?如果夫妻雙方都能以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去看待對方的責任和義務,又何愁不能建設幸福美滿和諧的家庭?
諒解和寬容當然是一種理智的態度。但如果不講清楚為什麼要諒解和寬容,
則人們即便想諒解和寬容,也難。對於夫妻,更是如此。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提倡諒解和寬容呢?很簡單,為了家庭。
什麼是家?家並不僅僅只是一個睡覺的地方,而首先是享受親人的愛的地方,是共享歡樂或共同承受痛苦的地方,是可以隱藏或傾訴心中秘密的地方,是可以消除疲勞和醫治創傷的地方。然而,這樣一個重要的地方,卻必須由兩個完全沒有共同生活經驗的異性的人來共同建設。這本身就是任重道遠而又頗為困難的事情。要做好這樣一件事,僅僅只有激情,顯然不夠。中國傳統社會也許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動用社會的力量來對婚姻和家庭進行種種規範和制約,比方說對夫妻角色作出規定等等。但是,中國傳統社會顯然沒有想到,社會的規範和制約,至多只能保證家庭不會輕易破裂,卻不能保證這個家庭是幸福美滿的。要建設幸福美滿的家庭,只能靠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而不能靠社會的強行規範和制約。
因此,我們提倡諒解和寬容。
諒解和寬容之最根本的前提,當然是相互尊重,即尊重隱私權和選擇權,尊重獨立人格和自由意志。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麼,至少也要學會愛惜自己的家。事實上,許多夫妻的不利,多因不懂這一點。看看那些鬧矛盾、鬧糾紛、鬧離婚的夫妻吧!他們總是喋喋不休地嘮叨對方如何如何不好,自己又如何如何委曲,就是不曾想到當他們這樣鬧的時候,他們的家是否委曲。其實,家和人一樣,也受不得委曲,也需要關心和愛護、養育和滋潤。有此關心和愛護、養育和滋潤,家才會變得生機勃勃、充滿溫馨。那麼,為了不委曲自己的家,委曲一下自己,行不行呢?
應該說,為了不讓家受委曲,委曲一下自己是很值得的。這不僅因為家屬於大家,也因為家對於我們,比眼前一點小小的委曲和是非要重要得多。人活在世上,總要有個歸宿,家就是最好、最可靠,也最實在的歸宿。有此歸宿,活得就實在,心裡就踏實,即便走遍天涯,也不會感到孤獨。為什麼“家破人亡”是最大的不幸?為什麼“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道理就在這裡。“文革”中,不少人受盡委曲受盡折磨都無所畏懼,然而一旦配偶提出離婚,子女劃清界限,便精神崩潰,有的竟至於自殺,道理也在這裡。因為他已經沒有了歸宿,沒有了退路,沒有了堅強後盾,甚至沒有了活下去的意義。家之重要,由此可見。
家既然如此重要,那麼,為了家,委曲一下自己,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如果可以為了家而委曲一下自己,當然也就能夠以諒解和寬容的態度來對待家人了。
提倡諒解和寬容,還因為家從來就不屬於個人。
任何一個家,都不會只有一個人。一個人不成其為家。家屬於全體家人,包括夫妻,也包括子女。其中,最重要的又是夫妻。夫妻一旦離異,則家庭也就破裂。其結果,受害的不僅是對方(配偶)和他人(子女),也包括自己。離婚者
往往仇恨前夫或前妻,其原因之一,也往往因為自己是家庭破裂的受害者。但是,當他們咬牙切齒地咒罵對方時,是否想到對方也是受害者?為了不至於因傷害對方而同時傷害自己,愛惜這個家,不讓它受到傷害,不讓它趨於破裂,行嗎?
家既然屬於大家,那麼,在家裡,每個人就不能只想到自己,而應該更多地想到別人,尤其是想到丈夫或妻子。因為丈夫和妻子,原本是不同的人。一個是女人,一個是男人,氣質、性格、欲望、需求都不盡相同,結婚前又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中,生活習慣諸多差異,如不能相互諒解和寬容,怎麼能一起生活?即便在一起生活時間長了,相互習慣了,差異也仍然存在。如果不能持一種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就會因看不慣而合不來,又因合不來而過不去。結果自然可想而知。
有人說,高明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能把對方改造為理想配偶的人。這話只說對了一半。誠然,不少人都會受自己配偶的影響。康德甚至說夫妻生活時間長了,連相貌都會發生變化,變得兩個人很想像,讓人覺得“對象對象,果真一對就像”。但必須指出,這種“改造”是相互的,也是潛移默化的。你在“改造”對方的同時,自己也會被對方所“改造”。如果自以為高明,以“改造者”自居,企圖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其結果,恐怕就不是“改造”,而是“改嫁”。
所以,應該說,真正高明的丈夫或妻子,是那樣能夠首先使自己讓對方滿意,又同時使對方讓自己滿意的人。這就首先必須有一種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因為諒解和寬容意味著尊重。人是需要尊重的。如果你能誠心誠意地尊重對方,那麼,哪怕你有種種“不是”,對方多半也會諒解和寬容。久而久之,夫妻關係就會變得和諧起來,而他們不也就認為自己的配偶是“理想”的?可見,理想的配偶與其說是“找”來的,不如說是“造”來的。也可見,配偶如不理想,差不多倒有一半的責任,是他們“自找的”。
必須指出,諒解不等於嬌慣,寬容不等於縱容。嬌慣和縱容的背後不是尊重,而是畏懼。不是畏夫如狼,便是畏妻如虎,很難說是理想配偶、幸福家庭。當然,如果一方喜歡被嬌慣和縱容,另一方又喜歡嬌慣縱容對方,並樂此不疲,則又當別論。因為那裡他們的“理想”。只要他們自己覺得理想,我們當然大可不必來說三道四。不過,這種模式,恐怕會越來越少。
除了提倡諒解和寬容外,還必須強調責任和義務。
事實上,不少婚姻的破裂或不成功,就因為一方或雙方都不負責任。什麼叫負責任?負責任不僅僅是掙鈔票、蓋房子、做家務、帶孩子,更重要的是維護家庭和和諧與穩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尋花問柳、惹糙沾花固然是不負責任,相互挑剔、埋怨、指責,同樣也是不負責任,因為它在傷害對方的同時,也在傷害家。所以,應該把諒解和寬容,也視為責任和義務。
這樣的責任和義務,當然也是“人人有份”的。
誠然,夫妻當中某一方特別不負責任者確有之。另一方也應該想一想:你是否完全盡責?要知道,讓對方負起責任來,也是你的責任之一。當然,如果你已經盡責,而對方的確不可救藥,那就只好離異。但必須記住:離婚和結婚一樣,也是要負責的。所以,人們在決定結婚之前,最好先認真負責地考察一下,對方是否足夠負責,或有可能被“改造”得負責。
其實,負責任和盡義務並不難,只要有心就行。
責任和義務都是心,叫責任心和義務感。責任和義務雖然必須表現為行為,卻更必須表現為精神;雖然必須表現為能力,卻更必須表現為態度。只要對方有此精神和態度,就不必太計較他的行為和能力。因為一個人的能力有大小,行為有對錯,但只要有這點精神,有這種態度,就是一個負責任和盡義務的人。如果夫妻雙方都以這種態度去看待對方,那麼,又何愁不能諒解和寬容?如果夫妻雙方都能以諒解和寬容的態度去看待對方的責任和義務,又何愁不能建設幸福美滿和諧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