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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史鐵生之墓

  上述兩種措施之後,史鐵生仍不失為一份很好的肥料,可以讓它去滋養林中的一棵樹,或海里的一群魚。

  不必過分地整理他,一衣一褲一鞋一襪足矣,不非是純棉的不可。物質原本都出於一次爆炸。其實,他曾是赤條條地來,也該讓他赤條條地去,但我理解伊甸園之外的風俗,何況他生前知善知惡慾念紛紜,也不配受那園內的待遇。但千萬不要給他整容化妝,他生前本不漂亮,死後也不必弄得沒人認識。就這些。然後就把他送給魚或者樹吧。送給魚就怕路太遠,那就說定送給樹。倘不便囫圇著埋在樹下,燒成灰埋也好。埋在越是貧瘠的土地上越好,我指望他說不定能引起一片森林,甚至一處煤礦。

  但要是這些事都太麻煩,就隨便埋在一棵樹下拉倒,隨便撒在一片荒地或農田裡都行,也不必立什麼標識。標識無非是要讓我們記起他。那麼反過來,要是我們會記起他,那就是他的標識。在我們記起他的那一處空間裡甚至那樣一種時間裡,就是史鐵生之墓。我們可以在這樣的墓地上做任何事,當然最好是讓人高興的事。

  13順便說一句:我對史鐵生很不滿意

  我對史鐵生的不滿意是多方面的。身體方面就不苛責他了吧。品質方面,現在也不好意思就揭露他。但關於他的大腦,我不能不抱怨幾句,那個笨而又笨的大腦曾經把我搞得苦不堪言。那個大腦充其量是個三流大腦,也許四流。以電腦作比吧,他的大腦頂多算得上是“286”——運轉速度又慢(反應遲鈍),貯存量又小(記憶力差),很多高明的軟體(思想)他都裝不進去(理解不了)——我有多少個好的構思因此沒有寫出來呀,光他寫出的那幾篇東西算個狗屁!

  14一件疑案

  在我還是史鐵生的時候我就說過:我真不想是史鐵生了。也就是說,那時我真不想是我了,我想是別人,是更健康、更聰明、更漂亮、更高尚的角色,比如張三,抑或李四。但這想法中好像隱含著一些神秘的東西:那個不想再是我的我,是誰?那個想是張三抑或李四抑或別的什麼人的我,是誰呢?如果我是如此的不滿意我,這兩個我是怎樣意義上的不同呢?如果我僅僅是我,僅僅在我之中,我就無從不滿意我。就像一首古詩中說的,“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如果我不滿意我,就說明我不僅僅在我之中,我不僅僅是我,必有一個大於我的我存在著——那是誰?是什麼?在哪兒?不過這件事,恐怕在我還與史鐵生相依為命的時候,是很難有什麼確鑿的證據以正視聽了。

  但是有一種現象,似對探明上述疑案有一點兒啟發——請到處去問問看,不肯定在哪兒,但肯定會有這樣的消息:我就是張三。我就是李四。以及,我就是史鐵生。甚至,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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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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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集中收錄了史鐵生的回憶性散文。久病的史鐵生在寂寞的輪椅中一次次回憶的往事,由他一貫沉穩而有力量的語言娓娓道來,呈現在讀者面前。這些往事有的溫暖,有的苦澀,而往往從日常的事情上升到令人心情為之慡淨的玄思。我們能從這些文字中看到命運是怎樣無常地折磨一個凡人,而這個人及他周圍的人怎樣不懈地和命運鬥爭,從而變得不同凡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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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歡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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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賽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著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做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麼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裡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十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麼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話,對著牆打桌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歲,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干點別的事,先後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後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為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髮。醫院已經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辦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別浪費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只想著寫小說,仿佛那東西能把殘廢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你怎麼知道會沒用?”她說,每一回都虔誠地抱著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後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於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著我,一換藥就說:“怎麼會燙了呢?我還直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後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於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最喜歡文學,”她說,“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她說,“你小時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去給我借書,頂著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三十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又僥倖獲獎,母親已經離開我整整七年。

  獲獎之後,登門採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著車躲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裡,想:上帝為什麼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裡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睛,看見風正在樹林裡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後,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兒去。小院兒在一個大院兒的盡裡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願意去那個小院兒,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兒里的老太太們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閒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於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兒去看看吧,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裡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大夥就不再說,忙扯些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裡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著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

  我沒料到那棵樹還活著。那年,母親到勞動局去給我找工作,回來時在路邊挖了一棵剛出土的“含羞糙”,以為是含羞糙,種在花盆裡長,竟是一棵合歡樹。母親從來喜歡那些東西,但當時心思全在別處。第二年合歡樹沒有發芽,母親嘆息了一回,還不捨得扔掉,依然讓它長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歡樹卻又長出葉子,而且茂盛了。母親高興了很多天,以為那是個好兆頭,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過一年,她把合歡樹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時念叨,不知道這種樹幾年才開花。再過一年,我們搬了家,悲痛弄得我們都把那棵小樹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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