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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類。一類是所謂學術論文,目的明確,是為了發表和評職稱;

  另一類卻無以名之,只是出於一向的愛好或習慣,時常寫點什

  麼,天地良心,壓根兒沒想到要發表。八十年代初,國內的刊物

  遠不像現在這樣多,在我眼裡,只有一兩家專業刊物與我可能有

  點關係,其餘的都離我很遠。真的是非常偶然的原因,譬如說,

  某位朋友畢業分配到了某家雜誌社當編輯,人生地不熟,只好姑

  且在自己認識的人中約稿充數。我便把給自己寫的東西拿一點

  出來,就這樣開始給非專業雜誌供稿了。很久以後,直到別人把

  我稱做了一個散文作家,我才恍然悟到那算是我寫散文的開端。

  所以,我完全是不知不覺寫起了散文的。這個經歷告訴我,

  散文是一種非常自由的文體,你用不著特意去寫,只要你不是寫

  詩和小說,不是寫論文,寫出來的就是散文。我們差不多可以這

  樣來定義散文,說它什麼都是,因而什麼也不是,或者說它是一

  種人人都能寫的東西,因而沒有人是專門寫散文的。

  當然,這不等於說人人都能寫好散文。如同在別的領域一

  樣,自由比法則更是一種考驗,享用自由比遵守法則更需要真本

  事。一塊空地,沒有布景和道具,沒有規定動作,讓你即興表演,

  你的水平一目了然。誠然,現在許多流行的所謂散文里也有了

  規定動作,比如先講一則小故事,接著抒發一點小情調,最後歸

  納出一個小哲理,不過其水平仍是一目了然,無可掩蓋。散文貴

  在以本色示人,最忌塗脂抹粉。真實的前提則是要有真東

  西———有真情實感才有抒情的真實,有真才實學才有議論的真

  實。那些被淘汰的詩人跑到散文中來矯揉造作,那些不入流的

  學者跑到散文中來裝腔作勢,都是誤會了散文的性質。

  散文的自由不但在文體,更在寫作時的心態。一個人寫小

  說或詩歌,必感到自己是在從事著文學的事業,寫論文,必感到

  自己是在從事著學術的事業。他誠然可以是一個熱愛自己的事

  業的人,但事業心終歸形成了一種精神上的壓力。寫散文卻不

  然,無論在自身的性質上,還是在社會的事實上,寫散文都不成

  其為一種事業。在一切文體中,散文最缺乏明確的界限,最不具

  獨立的形態。因此,在社會分工中,寫散文也最難成為一種職

  業。世上多職業的小說家、詩人、學者,卻很少職業的散文家,散

  文家往往是業餘的,這種情形肯定不是偶然的。散文是一種最

  非職業化、最個人化的寫作,這正是它的優點,可以使寫作者保

  持自由的心態。一個人要能夠享用自由,前提是要熱愛和珍惜

  自由。在我看來,寫散文最值得珍惜的就是這種自由的心態。

  我十分懷念過去為自己寫不供發表的東西時的那種愉快心情,

  我寫只因為我想寫,只因為我喜歡,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寫

  散文,而這正是最適合於寫散文的一種狀態。後來,約稿多了,

  寫作時知道會發表,心態的自由就不免打折扣。要裝做不知道

  已不可能,退而求其次,我給自己建立一個標準:一篇文章,即使

  不發表我也要寫,那就寫,否則就不寫。總之,儘量只寫自己真

  正想寫、寫的時候愉快、寫完自己看了喜歡的東西。這樣的東西

  一旦發表出來,也一定會有喜歡它的人,即使發表不出來也沒有

  911寫作者自白

  什麼。世上哪有寫散文的訣竅,所謂寫好散文無非是寫讓自己

  喜歡的文章罷了。

  浙江文藝出版社早就給我來信,表示希望出版一本我的散

  文的自選集。我看見過這家出版社出版的學者散文的自選集,

  雖未標叢書之名,但從封面和版式看,明顯成一個系列。當時的

  感覺是,這套書從選題到外觀設計都頗具水準。因此,對於這一

  約稿,我是很樂意從命的。只是因為我過去的散文有多種本子

  行世,內容上已有重複,所以一直猶豫著。最近,我把我近幾年

  寫的散文結集,雖然數量仍然有限,但畢竟可以從中選出相當數

  量的新作品加入了,於是著手編就了這個本子。

  1999.3

  021另一種存在

  慚愧中的反省

  ———《周國平哲理美文》自序

  編這麼一本書,我心裡頗慚愧。哲理而且美文,是否有矯情

  之嫌?不過,書名是出版社已經定了的,大致反映了對我的散文

  的一種解讀角度,我不妨姑妄聽之。我自己在寫作時,心中從來

  沒有懸著一個要寫哲理美文的目標。直到現在編這本書時,我

  仍不知道美文該如何定義。顧名思義,美文應該是特別講究文

  字之美的散文,既是講究,當然就是有意識的,甚至是刻意為之

  的。刻意也沒有什麼不好,像培根的論說文、王爾德的童話、紀

  伯倫的散文詩,文字之講究使你不能懷疑他們所下的精雕細刻

  的功夫,而收穫的確是精品。我只是想申明,我不是一個自覺的

  美文作者。當然,我在寫作時也會注意文字,但功夫不下在修辭

  上,而是更留心於尋找準確的表達,使文字與我的思想或感覺盡

  可能地對應。我的所想所感大多涉及人生,而許多人對於人生

  也是有所想有所感的,一旦因我的文字而觸發了自己的所想所

  感,便會感覺到一種共鳴的快樂。這種共鳴的快樂與審美的快

  樂很容易混淆,或許兩者真有相通之處亦未可知。在這極寬泛

  的涵義上,我也可以算是寫過一些美文的人吧。

  至於哲理二字,我就無須推辭了。我畢竟是學哲學出身,現

  在還吃著哲學這碗飯,平心而論也是真喜歡哲學的,因此,肯定

  會有意無意地把這一專業背景兼個人愛好帶進我的寫作中來。

  我不認為這是我的散文的一個優點,因為它很可能也是一個局

  限。一個人始終寫主題及風格相近的文字,終歸證明他不夠寬

  廣。人們無法用一個詞來概括托爾斯泰或者卡夫卡,因為他們

  的豐富性拒絕任何簡單化的界定。所以,倘若一提起某人,大家

  都說他的文章很有哲理,他從這雷同的表揚中實在應該聽出一

  種警告來。我當然不相信我的可能性已經被窮盡,常常覺得我

  的世界裡還有許多陌生的土地,我的足跡未嘗到達過那裡,它們

  等著我去勘測和墾殖。

  不過,對於我正在編的這個集子來說,這些都是後話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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