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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她走了。身上既有武藝,又有錢財,她認為無所畏懼了。這與她兩年前離家出走時的情景相比,判若天壤。但她哪裡知道,生在當時,武藝並沒有正當用處,而師傅的那點錢,真正用起來才發覺非常有限。大概也就省吃儉用地過了一年多日子吧,她又山窮水盡。

  在還有最後一點錢的時候,她都沒有下決心在社會上偷盜,可見在她本性深處,還有隱潛的行為控制力。到了一九七一年十月底,她實在身無分文了,便決定以武藝自救。她經過反覆思考,選擇了在鐵路運輸線上偷盜貨車的辦法。不對行人攔路搶劫,更不上門打家劫舍,因為這會直接損害到個人,而當時鐵路上的貨車,所運的都是國營企業的大宗物資,挖一點小零碎下來供自己聊以度日,她不覺得有太大罪過。這是在沒有法制的年代,一個女孩子憑自己的良知傻想出來的一條是非界限。

  與現在的車匪路霸相比,她在貨車上偷盜的數量確實很小。開始是偷了兩紙箱塑料拖鞋,第二天她自己在路邊一雙雙叫賣,按當時的物價,每雙也就是幾角錢吧。比較大的一次,是從貨車上偷下了一大盒上海牌手錶,這在當時可不算個小數字了。

  也許在那個時代,飛車偷盜的人幾乎沒有,因此她才出手幾天就成了警方的追緝對象。這一追緝,她的驚世駭俗的武藝就表現出來了。

  警察們看見,在飛馳的列車上,她縱身上上下下,輕鬆得像在跳舞一般,還故意展現出幾個身姿,完全是一種享受。有一次她稍沒留神被一群警察包圍住,束手就擒,但哪裡想得到,就在很多男女刑警的嚴密看押下,她居然嫣然一笑,躍身躥出屋頂蓋板,立即不見了蹤影。

  如此神奇的本事出自一個二十歲上下的女孩子,而這個女孩子似乎故意在逗著玩,這不能不深深地刺痛了警方。有關部門於是下令,在九條鐵路幹線的幾十趟列車上布下天羅地網,捉拿來蓮萍。但是,好像誰也不是她的對手,經過幾個回合,那些高大而強健的警察們嘆息道:"從來沒有看到和想到,世界上竟有反應如此敏捷的角色!"

  最終,她還是沒有被捉到。不知在第幾次縱身逃逸時,一個神槍手擊中了她。

  她的死亡,離她決心飛車偷盜,僅僅一個月。她的罪行,她的武藝,都發生在這一個月中。僅僅一個月的調皮搗蛋就震驚全國,震驚的不是她的罪行而是她的武藝,這也實在讓人眼睛一亮的了。

  當警方領略了她的武藝,再想起她師傅的遺言,說她"已學到一定程度",不能不重新仰望起那位高僧來。"一定程度"已經這樣子了,高僧本人會是怎樣的呢?嘿,窮鄉僻壤的破落小廟,真不可小瞧了。

  然而,更值得我們思考的還是女主角宋蓮萍。這位中學教師的女兒,這位"文化大革命"的犧牲品,這位孤苦伶仃靠自己闖蕩世界的可憐姑娘,怎麼會用兩年時間就學成如此高強的本領?在一個沒有舞蹈的年月她無處展現自己的生命節奏,便迷上了一列列飛馳的列車。說她是盜賊,也可以,但我卻總是於心不忍。首先,是誰偷盜了她的青春,偷盜了她求學的機會,偷盜了她的倫理親情?她為了餬口,確實偷盜過一些塑料拖鞋、國產手錶之類,但她從未損害過任何個人。她有死罪嗎?既然沒有,那又是誰,偷盜了她的生命?當然,我不是指那個應命而來的神槍手。

  她若生得早一點,可能是名震遠近的荒江女俠;她若生得晚一點,也可能是哪項國際比賽中的女子冠軍。只可惜,她生在不該有如此出色的身手的年代。一切出色都是一種危險,出色在不合時宜的地方,就一定會蛻變成一種過失,甚至過錯。那麼,倒過來的道理便是:很多過失和過錯,其實只是一種不合時宜的出色。

  今天細想起來,宋蓮萍最讓人傷心的地方是:從出走到死亡,每走一步都找不到任何一個人可以商量。她實在太孤獨了。

  我們現在還有機會看到公安機關的檔案里當時記錄的宋蓮萍的外貌:高挑身材,鵝蛋型臉,彎眉挺鼻,非常漂亮。

  如果活到今天,也就是四十餘歲吧。

  她的可憐的父母親,應該還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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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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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褪色的疑問

  "文革"舊案中,有一個叫劉學保的假英雄特別讓人噁心。他在二十餘年後受到法律的嚴懲,證明歲月悠悠,公理自在。

  事情說來話長。據他自己說,某一天,他與一個有"政治歷史問題"的人搭班巡夜,突然發覺那個人居然安放好了炸藥包準備炸一座大橋,他意識到階級鬥爭就在眼前,立即衝上去搏鬥,打死了那個階級敵人,自己也負了傷,大鐵橋終於保住了。於是他成了當時著名的英雄,全國許多報紙進行了宣傳和頌揚。有一篇報導還進入了小學語文課本,當年的小學生現在也已進入中年,如果記性好一點,或許還能記得這個名字。

  但是,此案從一開始就有現場勘察人員提出一系列疑問,例如:為什麼英雄指認的地方根本放不下一個炸藥包?誰會用這麼一點點炸藥炸大橋?這樣一個地方能夠搏鬥起來嗎?如此等等。

  可惜那是一個迫切需要敵人與英雄、破壞與搏鬥的時代,一切疑問立即被淹沒掉了。更重要的是,這種懷疑萬一成立,名揚遠近的英雄立即成為一個殺害無辜的兇犯,中間不存在其它可能。狂熱的時代其實是最虛弱的,完全沒有力量來面對這樣一件事情的顛倒,因為一旦顛倒就意味著一系列整體社會觀念的破滅,後果遠遠超出事件本身。

  既然牽一髮足以動全身,那麼大家也就小心翼翼地不敢去動那根頭髮了。很多貌似堂皇的邪惡甚囂塵上,正與這種邏輯怪圈有關。中國人無數次地遇到過某種觀念需要尋找證據的情況,越是經不起推敲的觀念越是需要尋找,到後來尋找變成了呼喚,呼喚變成了引誘,引誘變成了培植。

  如果從大背景上看劉學保的案件,那簡直就是"文革"思維的一個拙劣造型。

  不妨設想一下,如果有人試問,中國人都過著挺艱難的日子,溫飽都成問題,還搞什麼"文化大革命"呢?答曰有階級敵人;再問,有階級敵人也很正常,為什麼如此大張旗鼓?答曰階級敵人多得不可勝數,城市鄉村都有,白天黑夜都有,沒準晚上巡夜,都能碰上一個,由此非大張旗鼓不行;提問者還是不解,說姑且是這樣吧,但這些階級敵人又沒有掌握政權,處於嚴密監控之下,你們有必要繼續劍拔弩張嗎?答曰階級敵人已經混到我們巡邏的隊伍中來了,而且正要拿炸藥炸大橋,千鈞一髮,沒有時間再猶豫了……於是,劉學保應運而生。他完全是一個"主題先行"的概念化"作品"。但是,只有這樣的"作品"才能體現主題,越奇異反而越風靡。

  然而,即使放在這樣的背景下,劉學保的案件也顯得觸目驚心。因為它已不屬於當時傳染全國的群體性痴迷,而是在黑夜荒野,兩個個體生命之間的生死玄秘。劉學保為了個人名聲,不惜以別人的鮮血來證明血腥的必要,實在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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