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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喜歡用花容月貌來形容美女,楊妃與貂嬋,則更勝一籌,要“羞花”、“閉月”——這樣的美,難怪禍水,不枉薄命。

  說楊貴妃是禍水應該不冤。她媚惑玄宗、荒廢朝政,致使安史亂起、民不聊生,自己也落了個縊死馬嵬坡的悲劇收場,既是禍水,也實薄命——禍國殃民的禍,薄倖絕情的薄。

  貂嬋的惹禍與薄情則出於主動。她周旋在王允、呂布、董卓、曹操之間,翻雲覆雨、借刀殺人,將三十六計逐條演繹,大概可以算是中國間諜事業的最早創始人,而且是多重間諜,一出三國版的“無間道”。

  所以同樣是紅顏,玉環的羞花自有一種人間的味道,貂嬋的閉月,卻顯得冷艷肅殺。

  西施也是間諜身份,卻因為只有夫差一個目標,便遠不如貂嬋精彩。

  到了昭君,雖然和親有功,但只是一種順水推舟的選擇、隨波逐流的命運,列入四美其實頗為勉強。她真正的成就,在於繪畫與音樂——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為她的美名起了很好的宣傳作用,而毛延壽的冤殺也是炒作的好噱頭,因為爆了內幕。

  再有一個優勢,就是她在四個人中,是惟一的原配夫人。

  ——《流芳百世》第一集·中國古代四大美女畫像

  當外室參見原配,是該分庭抗禮,還是奉茶敘座?

  看著玉米的妻,一瞬間不知多少念頭從腦中閃過,如電光石火——她可是打上門來?她要求我以後永遠不再見玉米麼?如果她提出來,我可有資格拒絕?

  然而她卻只是問:“這是您店裡的衣裳嗎?”

  她提起一隻巨大的紙袋,裡面是三套我親手繪製的真絲衣裙,如假包換的“香雲紗”出品。

  “衣服有問題嗎?”我有些摸不著頭腦。

  她侷促地笑著,囁嚅道:“沒……沒有沒有,不是不是,你檢查一下,這些衣服,我一次都沒穿過的,都是全新的。”

  我不必檢查。我說過,真絲衣裳一下水就會走樣,那袋中的衣裙顯而易見是連包裝都沒有拆過的,但是,為什麼?它們經我的手交給玉米,由玉米送給他的夫人,如今她再將這些衣裙送回,說她沒有穿過,她是要羞辱我的作品,從而來羞辱我嗎?

  我看著她。該來的總會來,事到臨頭,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也只得引頸就戮。

  “這些衣裳都是新的,標牌都沒有取下過,我想問一下,可不可以退貨?”

  “啊?”這問題太出乎我的意料,腦子竟不能打彎。

  她急急解釋:“我是知道規矩的,打折收回也行。”

  “但是,小姐,”輪到我結巴,“為什麼?”

  “我姓金,叫我小金就行。”她更加羞澀,“你看,這些衣裳都幾千塊一件,可是我根本沒有機會穿,所以……你打個九折收回來,哪怕八折也行,然後再賣給別人,不算虧吧?我在報上看過你們這家店的報導,生意挺好吧?你看你這樣一件衣裳,要賣到幾千塊,真是暴利是不是?”

  “是的是的。”我笑容可掬。不,是“掬”也“掬”不住,已經忍笑忍到肚子痛,恨不得躲回裡間去暴笑一頓。天啊,玉米的夫人不僅是沒氣質、沒品位,竟然連禮貌和修養也談不上,簡直丟足面子,叫我笑掉下巴。就這麼一位夫人,他還如珠如寶,視若拱璧,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家裡給她買香雲紗的衣裳。他輕視那些不顧體面在露天噴泉下戲水的女子,卻可以忍受這樣一個言語莽撞不知深淺的太太,這才叫各花入各眼呢。

  這樣一轉念,我便笑不出來了。再聰明靈透又怎麼樣呢?若是沒有一個男人把我捧在手心裡,就仍是可憐的。是的,眼前這個平庸的女人神采品位樣樣不如我,可是她是我最心愛的男人的原配,憑這一點她就可以把我踩在腳底下任意踐踏。兩分鐘以前我不是還在擔心她是打上門來要我難堪的嗎,我又有什麼資格嘲笑她?

  她仍在艱難地解釋:“我也不是說這衣服不好,真絲的,挺漂亮的,還是手工畫,不過一件衣服幾千塊,也太貴了……其實也不是為了錢,我衣櫃裡有太多衣裳,根本穿不過來,白放著太可惜了,所以……”

  “我明白了。”我不忍心再看她為難,或者說,我不忍心再看到玉米的夫人在我面前失禮,“您看這樣可以嗎?這些是已經售出的作品,收回來不大合適,但是我可以給您打五折。”

  “五折?”她有些不明白,“五折收回?是不是有點兒……”

  “您誤會了。我的意思是說,我可以退回原價的一半,當作你是用半價在我這裡買的。這樣你可以拿回一半錢,同時仍然可以擁有這些衣裳,但是如果您仍然覺得不想要,那麼我可以全價收回……”

  “不必了,已經很麻煩了,那就這樣好了。”她明顯地沾沾自喜,而且很知己地問,“其實就算打了五折,你也還是賺的吧?不算吃虧是不是?”

  她已經一再地犯忌,我卻再也沒有了嘲笑她的心情,只得苦笑著唯諾:“不虧,只要你喜歡就好。”

  我沒有告訴她,其實我賣給玉米的時候,就打過折扣的。這幾件衣裳,幾乎等於送給她。

  同玉米的這段情感,原來送出的還不僅是身體與靈魂。

  香如的童話男友柏如桐來了。

  我聽過他的名字上萬次,卻還是第一次見到他,遠不如想像中英俊完美——印象里騎竹馬弄青梅的“郎”應該是憨真而帥氣的,有陽光般的笑臉和閃亮的大眼睛。

  然而柏如桐並非如此。他也算順眼,長得細巧白淨,典型的南方孩子。只是,他太像個孩子了,對香如有著出乎意料的依戀,表達的方式卻是沒完沒了的提出要求和建議,並且堅持用嘟嘟囔囔的方式來表達意見,即使在我們為了歡迎他到來而盛裝出席的西餐桌上也不例外。

  香奈爾在我耳邊悄悄說:“難道香如沒有告訴過他,當眾咬耳朵是不禮貌的行為麼?”

  我笑:“那你現在是在做什麼?”

  “我是女人。”念兒理直氣壯,“而且香如是記者,向來對社交禮儀高度在意。”

  後來我們知道,當時他們是在爭執睡覺大事,的確不便旁聽。

  飯後,香如送柏如桐去招待所,我和念兒等在客廳里決定和她好好談一談,表明立場。誠如念兒形容,香如一向對社交禮儀“高度在意”,但這次不止“在意”,簡直“刻意”,未免矯枉過正。

  “你不必那樣做的。”我開誠布公,“這反而會使我們不安。”

  “哪樣做?”香如糊塗。

  “你不必為了顧忌我們的感受,把男朋友送到招待所去。”念兒說得更明白些,“他可以住在這兒。”

  “是嗎?那可真要謝謝二位。”香如笑,“那麼,你們誰把房間讓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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