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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無法再相信自己是個真正的男人。他的心中,對薇薇恩充滿了一種莫明的恨意,而這恨意的出口,是性。當他們在床上翻滾呻吟時,他心裡感到的是報復的快感,和墮落的毀滅。

  為了薇薇恩,他在上海多停了三天。白天,他們去逛街,她問他去哪裡,他隨口說南京路吧,她笑,說只有外地人才逛南京路,真正的

  上海人只逛淮海路。那口吻,就仿佛她是個上海人。走在淮海路上,她的確是比所有的上海人都更像一個上海女子,舉止從容,精明利落。

  三天後,他們離開上海的早晨,她再一次提出了分手。

  他問她:真的要分開?

  她說:考慮一下。

  你也有考慮的時候?他笑,並不特別在意。

  她也笑:還要問另一個人的意見。

  水小宛。

  沒錯兒,我要看水小宛要不要你,她要你,我就要;她不要你,我也不要。

  他覺得疲憊,不是因為自己墮落成了兩個女人的獵物,而恰恰相反,是因為不能成為真正的獵物,而只是戰利品。

  原來你追我到上海,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水小宛。

  都對,又都不對。她媚媚地笑,把碎發向後掠,你忘了,我一直嚮往上海。

  他想起來,是的,她說過不止一次了,要去上海。當她捧著一本上海寶貝還是安妮寶貝的小說時,就一再地說過,上海是多麼靡爛美麗的城市啊,我一定要去一次。

  我要過寶貝那樣的生活。她說,體味酒,性,殘酷的愛,還有墮落的快感。

  於是他知道,她對上海的嚮往,就像對南街的酒吧一樣,要的是一種談資。

  而今,上海已經去過了,三里屯也已經要拆了。滄海桑田易如翻掌,何況一段愛情?

  這世上有什麼東西是可以永恆的呢?

  除了梅英的恨。

  梅英的恨真是固執綿長呀。死不瞑目,冤魂不散,生生不息,抵死纏綿,原來這樣奢侈的感情真是有的。

  張之也有些羨慕他的同宗張朝天。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經歷那樣刻骨銘心的感情,那樣的女子,如果不能得到她的強烈的愛,能得到她的強烈的恨也是好的。

  張之也知道,如果自己有一天和薇薇恩重逢,她是既不會愛他,也不會恨他的。他真是替自己不值。

  生命有何意義呢?如果不能在自己心愛的人的心頭留下一道傷。

  不知是第幾瓶喜力化成水從身體裡注入又流走了,他的眼睛漸漸朦朧起來。鄰座有一個艷妝的女子,很感興趣地望著他。那是薇薇恩的前身吧?他一眼可以看出對方的道行——沒有掙出頭角的小白領,有的都是這樣一種饑渴而躊躕的眼神。

  他忽然很想抱住她。

  他滿心裡都是小宛的模樣。他想她想得這樣苦,以至於要緊緊地抱住另一個人來幫助遺忘。

  他舉起一杯酒,朝她走過來……

  離魂衣 第四部分

  第二宗謀殺(1)

  是五月,花飛似雪,風一吹,就成了夢。

  她倚在樹下,欲語還休,頭低得越來越沉,越來越沉,最終卻還是猛抬頭,勇敢地說出來:“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短截果斷的四個字,無啻晴天霹靂。

  她看著他,眼裡漸漸有了淚。

  而他,早已一敗塗地。

  張朝天長長嘆息,抬起頭說:“若梅英?不記得了。”

  “不記得?!”小宛大驚,帶著一絲憤怒,“你竟不記得?!”

  張朝天別轉頭,不說話。

  這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風度仍是好的,歲月滄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瀟灑,雖然不再神采飛揚,舉手投足間,卻仍有一種貴氣,與人說話時,不經意中帶著種降尊紆貴的意味,仿佛帝王落魄,三分無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來敬果盤,她比張朝天要年輕至少二十歲,看來是續弦,滿面春風,不語先笑:“張先生年齡大了,不能談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請你體諒哦。”

  她管丈夫叫“張先生”,滿臉雞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頭看著她,不明白這樣淺薄庸俗的一個女人,憑什麼可以代替若梅英成為他生命中的女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記憶。她盯緊他,一字一句地再問:“你,真的,不記得,若梅英?”

  張朝天被迫抬起頭來,看著這純淨如水的女孩子,猜測著她同梅英的關係。許久,仍然說:“不記得了,太遠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誰記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當她為他的負約傷心,流淚,自我犧牲,直至墜樓慘死,遊魂人間,他竟然,忘記她!

  世上沒有一種背叛可以比忘記更殘忍,更徹底,更不可恕!

  她仿佛在頃刻間滄桑了十年。

  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來,那樣傾心刻骨的愛也可以被忘記。

  當戀人們說著山盟海誓的時候,總以為這誓言是會實現的,所有的災難都不能將他們分開。

  可是,有一種最強大的勢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熱戀時常常會忽視掉的,然而它卻是最不容忽視,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礙——那就是時間。

  時間磨輪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與深仇大恨,無論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還是不共戴天的曠世情仇,都可以在時間的砂輪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惟有若梅英,這個不願還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時間的砥磨,窮天極地地尋找前世情仇,牢記住一段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問你一句話。

  小宛一雙眸子晶光閃亮,執著地,要替若梅英問個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節,‘群英薈’全台鬼戲。可是,若梅英約了你在鬼節前夜私奔,在興隆旅館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卻失約,為什麼?”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樂意了,出出進進地假裝端茶遞水,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響。

  小宛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雙目炯炯地看著張朝天,不問出一個究竟來誓不罷休。

  他負了若梅英。

  正如張之也負了自己。

  這個答案,並不只為了若梅英而問,同時也是為自己,為天下所有痴情虛擲的傷心女子。

  “若梅英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著要問你一句話。你總得給她一個答案——為什麼失約?”

  她堅持著,一反常態。上海之行改變了她,她不再是那個溫婉羞澀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討孽債的復仇女神。

  “太廟大燒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後唯一一次見到你,也是最後一次見你。我不信你會忘記!林菊英老奶奶,不相關的人,隔了四十年還記得,提起來就痛哭流淚,你怎麼會不記得?”

  張朝天閉上眼睛,閉眼的瞬間,水小宛似乎看到有淚光在閃。

  是淚麼?

  小宛接下去:“若梅英就是在那次見面後跳的樓,他們說,梅英跳樓的時候,你也在瑞場,你沒有看到她,聽到她嗎?她喊著你的名字,要問你一句話,從十三樓上跳下來,就死在你的腳下,你會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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